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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总结0620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9-02 11:10:03 来源:网友投稿

垦利区政府采购办公室2021年工作总结

采购办工作总结

一 、十四届区政府任职期间工作总结(2017-2021年)

(一)立足全区,服务大局,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严格执行《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在采购目录范围内做到应采尽采。做好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备案工作,不断强化供应商的服务意识、诚信意识,重点做好工程重点项目、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采购监督工作。2017-2021年期间,我区完成各类政府采购项目755个,政府采购金额达104874万元,节约资金8655万元,节约率8.2%,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在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强化管理,完善操作规程,突出政府采购监管。一是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单位所报的采购计划办理采购事项。二是完善采购过程。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项目严格把关及时审核、登记,落实资金来源、提出合理的采购方式。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代理机构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与东营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可靠。严格评审专家抽取程序,制定《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工作的通知》。招标完成后,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三是做好保障工作。加强全区预算单位和代理公司培训学习,保证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等系统软件的正常使用。2020年面对严峻新冠疫情,建立疫情采购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和便利高效原则,凡是涉及疫情防控的政府采购项目,相关部门可自行组织采购活动,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全区通过绿色通道采购疫情防控所需药品98.9万元,有效保障了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紧跟形势,深化改革,强化营商环境打造。20172018年积极推动“信用垦利”建设,制定《扎实推进“信用垦利”建设的实施方案》、《垦利区财政局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基本建立起财政系统信用档案,打造了“文明守信”的财政部门新形象。2019年以来持续优化采购流程、积极服务企业发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2019年对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进行了广泛调研,2020年逐步完成与省级网上商城对接工作。2020年全面消除纸质采购,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2021年制定《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区级预算单位自61日起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上级《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督促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通过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三是降低中小微企业制度性融资成本,我区与6家有实力的银行机构制订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方案,2019年以来,全区完成400余万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有效地解决了中标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细化日常,打牢基础,全方位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一是为加强区公务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保险。完成20172018年度区公务用车统保工作,参加车辆统保的车辆达557辆,统保金额206.09万元(2019年开始各单位自行入保)。二是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2017年落实《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发放公务机票简易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宣传册,完善区级预算单位信息表,保证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工作顺利实施。三是改革全区印刷定点采购方式。2019年对全区印刷定点采购可行性进行了调研,通过统计调研和征求部分单位的意见,建议印刷服务金额较大的各单位单独组织政府采购,全区不再统一组织采购。四是做好招标资金拨付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资金拨付前填写《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监管好政府采购“最后一公里”,2017-2021年累计拨付资金100521万元。五是做好投诉检举等工作。2019年以来处理完成20件投诉、检举、信访件,解答30余次网上民生反应的问题,完成后均无异议。

二 、2021年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垦利区整体营商环境,充分做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打造,按照打造阳光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垦利区采购办2021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采购执行全流程电子化改造,推动政府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的互联互通。组织区级预算单位做好了政府采购预算单位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采购人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章备案,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建设。目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计划备案、方式变更、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等内容已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正等待电子化系统测试,计划于202211日正式上线运行。

二是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已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区级预算单位自202161日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目前采购单位已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的发布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影响,补齐供应商发现信息能力上的不均衡短板,保障潜在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三是提高中小企业中标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转发并落实《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督促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加强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1年前三季度垦利区中小微企业中标率为86.3%,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0个百分点。

四是提高企业政府采购融资便利度。20215月转发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启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确保融资回款账户安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著位置设置融资平台登录窗口和二维码标识,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有效发展。召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座谈会,主动与建设银行、齐商银行等机构对接,拓宽政府采购融资贷款渠道,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2019年以来,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400余万元。其中,2021年前三季度全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196万元。

三、2022工作计划

一是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程。积极向上协调对接,紧跟省、市财政厅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以及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实现政府采购业务数据上线运行。区级层面,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目前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已试运行,下一步尽快完善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在线签订合同等政府采购线上业务,2022年重点推开“不见面开标”。

二是探索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评价功能,并积极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信用平台、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交易平台对接,实现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专家等信用评价。待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中的信用模块完善上线后,将参与主体的行为信息在系统内予以记录、汇总和公开,逐步完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三是提前防范,严控风险。进一步完善采购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对容易发生投诉、检举事项的采购项目,做好招标前、招标中的监督指导,尽量避免投诉、检举。完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程序,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投诉质疑实施办法》,继续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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