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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13篇(全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11-14 18: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年上半年以来,区司法局认真按照**市司法局下发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为根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13篇,供大家参考。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13篇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1

**年上半年以来,区司法局认真按照**市司法局下发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为根本,以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牵引,以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制宣传工作: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上半年投入七万元制作出10余万份宣传彩页用于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二是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目前已进入淮西社区、秦岭路办事处等地开展了35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人达4500余人,发放宣传页5000余份;三是在农村实施培养“法律明白人”计划。按照30%的农村家庭要培养出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全区已培养出1000余名。四是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拟将五一公园建设成为区级法制公园,各街道办事处建设一条法治文化长廊,现均在筹建中。五是为加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已吸纳了1200余名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各行各业人员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活动中。

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创建”活动,参加全省“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评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人民调解阵地。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区司法局拟在下半年邀请省政法干校专家举办2场人民调解专题培训班,使全区人民调解员轮训一遍,全面提升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活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起,调成**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7%。防止民转刑案件3起10人次,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和群体性械斗7起41人,有力的维护了中原区的和谐稳定局面。四是做好“精品民调案件”评选活动,秦岭路街道办事处赔偿纠纷”获得“**市**年第一季度十佳精品民调案例”。

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调联动”衔接配合机制。现已分别在帝湖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和交警二大队人民调解室各派驻了2名民调员正式展开工作,减轻了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量。

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的思路,健全了区、镇、村三级帮教网络;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区安置帮教办对每个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造册建档,司法所分类制定帮教措施,各街道、村(社区)安置帮教人员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方式实施帮教工作。目前全区共有40名“两劳”回归人员,其中解除劳教人员6人、刑满释放人员34人。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社区矫正工作:为稳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原区司法局多次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司法所学习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初步制定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人。结合“雨霁”志愿者专项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已招募社会志愿者94人加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之中,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扶活动。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以法律援助工作被列入郑州市民生“十大实事”为契机,中原区法律援助中心拟在桐柏路司法所、三官庙司法所、汝河路司法所、创力律师事务所、昭惠律师事务所5个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争取11月份完成全部工作。为切实保障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月份在中原区武装部成立了“*区人武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二是结合律师“普法讲师团”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晓率。5月*日在**社区开展了以婚姻家庭、赡养、抚养、财产继承等群众关心方面的法律知识讲座。5月20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五一公园协同区残联开展了残疾人维权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者队伍建设,制定下发《**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做好律师值班工作制度》、《区12348电话咨询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接待咨询规范用语》,四是法律援助经费完全按照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年办案补贴已增加到刑事每件400元,民事每件800元,更好的激发了援助律师的工作积极性。

**年,法律援助案件任务为400件,比去年增加150%。截止目前已办理援助案件222件。其中民事案件201件,刑事案件21件。

律师工作:一是将律师“普法讲师团”巡回讲法活动与律师 “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开展公益活动有机结合。大力开展送法下乡和普法宣传工作,目前已开展了各类讲法活动10余场,开展公益活动4次。3月*日,我局抽调2名律师协同区妇联在青少宫开展了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活动。5月26日,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组织区属9个律师事务所共计65名律师分别走进阳光四季园等10个社区,开展以“倾情法律援助,勇担社会责任”为主题的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多人次。通过宣传,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切实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做好律师行业监督工作。5月份,我局对区属9个律师事务所及*名律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建立公平、有序的律师行业竟争

机制,强化律师队伍的管理,确保律师办案“零投诉”。三是认真做好律师参与法律援助12348咨询值班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听群众法律咨询*次,接待来访398人次。截止目前,全区律师共代理刑事案件*件、民事案件905件,担任法律顾问96家,提供法律援助19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件。四是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领导每月信访接待工作。目前,律师共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20次,均能较好地协助区领导处理好信访接待工作中的涉法问题。

公证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公证业务质量年”活动,严格推广要素式公证书,提高公证质量。二是针对金融危机对房地产业、投资担保行业、金融服务行业等影响,积极拓宽公证领域,为老、弱、残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参与朱屯、白庄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了56件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公证及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件,国内经济公证238件。

二、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学习了市司法局和区政法委关于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项活动办公室。

二是4月中下旬,我局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干部、基层司法所长、助理员、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下发了《*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对主题教育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三是在全区司法行政领域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专题会上,局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届xx全会文件,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同志在全国政法会议上的讲话,发放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等一系列书籍,并提出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讨论不少于2次,作专题辅导报告或上党课不少于1次,司法行政干部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20个学时,每位领导干部对每一次的学习写出心得体会。

四是局主要领导参加了由区委组织为期半个月时间的“浙江大学研修班”,帮助基层领导干部开阔眼界,拓宽思路,转变观念,进一步提升个人能力,为基层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是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我局选派6名机关工作人员深入淮西社区开展蹲点帮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半年轮换的工作机制,在保证正常工作运行的前提下,争取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局机关干部下沉基层轮换一遍。

通过学习,使我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确保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网格化管理工作,认真学习了市局、区政府下发的各类有关文件,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区司法局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量化工作。

二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出了《区司法局关于推行司法行政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已下发至局属各科室和基层司法所,建立了基层联系人、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三级网络,并做到了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三是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工作局科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局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办事处、社区(村)联络人制度;制定出网格化管理工作日报告、周例会、月总结、重大事项报告、定期通报情况等多项制度,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通过各联络员在分包社区定期的巡查,对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当场不能处理的问题,我局现已收集到12条,建立了管理台帐。

五是将“网格化”管理工作、“核心价值观”以及“科学发展”三项学习重点相结合,6月16日至7月*日,我局积极组织各司法所长、局机关全体人员分两批在**进行了为期22天的拓展训练,创新形式,加大教育培训。

六是局机关选派了6名同志组成群众工作队于3月6日进驻西社区,参加社区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清查工作。从*年10月开始,我局分批选派2名同志长期担负航海西路办事处闫垌村违法建筑督查工作,每日向区政府上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巡查报告表。

二是5月12日起,从公证处抽调出2名同志参与西流湖办事处白庄指挥部城中村改造拆建工作,具体负责近400余份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是5月21日起,*路办事处冉屯指挥部从局机关、公证抽调出3名同志参与城中村改造拆建工作任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都市区建设”这个大局努力开展各项工作。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建立和规范“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为契机,加大机关干部深入基层的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基层中的作用;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法律服务为突破口,加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构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区司法局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2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 “xx”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xx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xx年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民主法治示范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民主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民主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xx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3

司法局基层工作半年来,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创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二、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我县共有7乡、2镇、一个街道共计10个基层司法所,编制14个,实有人数11人(有1人是地方事业编制);全县9个基层司法所,有独立的办公用房,达到了每所办公面积100平方米,全部产权为司法局所有;(仅街道办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是街道办事处的产权)。在办公设施上,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配有微机、打印机、照相机、摩托车,其中7个司法所配备了面包车,所内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簿册齐全,现已有8个所步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行列,6个司法所所长为副科级配备。此外,在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业务规范上、内部管理上、信访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所行政工作,在抓上述工作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还要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和其它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安排抓乡镇中心工作的同时,布置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将人民调解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人民来信、来访相结合,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农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积极抓好民间纠纷排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了有效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活动方案》及《基层矛盾纠纷分拆研判工作的通知》,同时,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并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研判活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排查中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协调配合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1件、调处65件,对6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镇、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我县“调访一体化”工作于2022年就已基本步入规范化轨道,在原有的基础,今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公室,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28件,调访人员解决20件,移交司法机关6件,转上级行政处理2件。全县各级调访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二0一0年六月八日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4

!!**年上半年以来,区司法局认真按照**市司法局下发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为根本,以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牵引,以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制宣传工作: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上半年投入七万元制作出10余万份宣传彩页用于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二是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目前已进入淮西社区、秦岭路办事处等地开展了35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人达4500余人,发放宣传页5000余份;三是在农村实施培养“法律明白人”计划。按照30%的农村家庭要培养出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目前全区已培养出1000余名。四是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拟将五一公园建设成为区级法制公园,各街道办事处建设一条法治文化长廊,现均在筹建中。五是为加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已吸纳了1200余名热爱公益事业,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各行各业人员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活动中。

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创建”活动,参加全省“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评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人民调解阵地。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区司法局拟在下半年邀请省政法干校专家举办2场人民调解专题培训班,使全区人民调解员轮训一遍,全面提升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活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起,调成**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7%。防止民转刑案件3起10人次,防止重大矛盾纠纷引起的上访和群体性械斗7起41人,有力的维护了中原区的和谐稳定局面。四是做好“精品民调案件”评选活动,秦岭路街道办事处赔偿纠纷”获得“**市**年第一季度十佳精品民调案例”。

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调联动”衔接配合机制。现已分别在帝湖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和交警二大队人民调解室各派驻了2名民调员正式展开工作,减轻了基层公安机关的工作量。

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的思路,健全了区、镇、村三级帮教网络;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区安置帮教办对每个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造册建档,司法所分类制定帮教措施,各街道、村(社区)安置帮教人员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方式实施帮教工作。目前全区共有40名“两劳”回归人员,其中解除劳教人员6人、刑满释放人员34人。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社区矫正工作:为稳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原区司法局多次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司法所学习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初步制定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人。结合“雨霁”志愿者专项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已招募社会志愿者94人加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之中,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扶活动。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以法律援助工作被列入郑州市民生“十大实事”为契机,中原区法律援助中心拟在桐柏路司法所、三官庙司法所、汝河路司法所、创力律师事务所、昭惠律师事务所5个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争取11月份完成全部工作。为切实保障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月份在中原区武装部成立了“*区人武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二是结合律师“普法讲师团”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援助的知晓率。5月*日在**社区开展了以婚姻家庭、赡养、抚养、财产继承等群众关心方面的法律知识讲座。5月20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五一公园协同区残联开展了残疾人维权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者队伍建设,制定下发《**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做好律师值班工作制度》、《区12348电话咨询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接待咨询规范用语》,四是法律援助经费完全按照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年办案补贴已增加到刑事每件400元,民事每件800元,更好的激发了援助律师的工作积极性。

**年,法律援助案件任务为400件,比去年增加150%。截止目前已办理援助案件222件。其中民事案件201件,刑事案件21件。

律师工作:一是将律师“普法讲师团”巡回讲法活动与律师 “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开展公益活动有机结合。大力开展送法下乡和普法宣传工作,目前已开展了各类讲法活动10余场,开展公益活动4次。3月*日,我局抽调2名律师协同区妇联在青少宫开展了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活动。5月26日,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组织区属9个律师事务所共计65名律师分别走进阳光四季园等10个社区,开展以“倾情法律援助,勇担社会责任”为主题的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多人次。通过宣传,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切实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做好律师行业监督工作。5月份,我局对区属9个律师事务所及*名律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建立公平、有序的律师行业竟争

机制,强化律师队伍的管理,确保律师办案“零投诉”。三是认真做好律师参与法律援助12348咨询值班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听群众法律咨询*次,接待来访398人次。截止目前,全区律师共代理刑事案件*件、民事案件905件,担任法律顾问96家,提供法律援助19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件。四是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领导每月信访接待工作。目前,律师共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20次,均能较好地协助区领导处理好信访接待工作中的涉法问题。

公证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公证业务质量年”活动,严格推广要素式公证书,提高公证质量。二是针对金融危机对房地产业、投资担保行业、金融服务行业等影响,积极拓宽公证领域,为老、弱、残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开展预约上门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三是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参与朱屯、白庄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了56件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公证及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件,国内经济公证238件。

二、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学习了市司法局和区政法委关于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项活动办公室。

二是4月中下旬,我局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干部、基层司法所长、助理员、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参加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下发了《*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对主题教育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三是在全区司法行政领域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专题会上,局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届xx全会文件,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同志在全国政法会议上的讲话,发放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等一系列书籍,并提出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讨论不少于2次,作专题辅导报告或上党课不少于1次,司法行政干部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20个学时,每位领导干部对每一次的学习写出心得体会。

四是局主要领导参加了由区委组织为期半个月时间的“浙江大学研修班”,帮助基层领导干部开阔眼界,拓宽思路,转变观念,进一步提升个人能力,为基层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是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我局选派6名机关工作人员深入淮西社区开展蹲点帮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半年轮换的工作机制,在保证正常工作运行的前提下,争取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局机关干部下沉基层轮换一遍。

通过学习,使我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确保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网格化管理工作,认真学习了市局、区政府下发的各类有关文件,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区司法局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量化工作。

二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出了《区司法局关于推行司法行政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已下发至局属各科室和基层司法所,建立了基层联系人、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三级网络,并做到了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三是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工作局科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局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办事处、社区(村)联络人制度;制定出网格化管理工作日报告、周例会、月总结、重大事项报告、定期通报情况等多项制度,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通过各联络员在分包社区定期的巡查,对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当场不能处理的问题,我局现已收集到12条,建立了管理台帐。

五是将“网格化”管理工作、“核心价值观”以及“科学发展”三项学习重点相结合,6月16日至7月*日,我局积极组织各司法所长、局机关全体人员分两批在**进行了为期22天的拓展训练,创新形式,加大教育培训。

六是局机关选派了6名同志组成群众工作队于3月6日进驻西社区,参加社区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筑清查工作。从*年10月开始,我局分批选派2名同志长期担负航海西路办事处闫垌村违法建筑督查工作,每日向区政府上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巡查报告表。

二是5月12日起,从公证处抽调出2名同志参与西流湖办事处白庄指挥部城中村改造拆建工作,具体负责近400余份协议的签订工作。

三是5月21日起,*路办事处冉屯指挥部从局机关、公证抽调出3名同志参与城中村改造拆建工作任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都市区建设”这个大局努力开展各项工作。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建立和规范“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为契机,加大机关干部深入基层的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基层中的作用;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法律服务为突破口,加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构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区司法局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5

半年来,我县基层工作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己任,抓好司法所的业务工作和规范建设工作、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我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县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作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实加强、完善调解网络组织。

半年来,我们对部分基层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个别调委会成员存在着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问题,因此,我们与所辖区党委、政府协调,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调派了近20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的现状,涌现出一批向干岔子东升村、车陆卫东村、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疑难纠纷,通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调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件,成功105件、成功率达96%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减少犯罪率起到了预防作用。

二、基层司法所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三、半年来,各级调防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一是乡镇(街道)调防一体化组织的建设,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解决了接待信访事项的烦恼,使他们能安下心来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二是有效控制了上访的比例。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凡是先到乡镇上访的事件经过调处、转办或做其他处理,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现象。三是三级调防工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体现了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畅通了基层信访渠道,使乡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就地解决,有效地避免和控制了越级防、群体防事件的发生。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主要一是基层调委会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xx县司法局基层股

2022年6月6日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6

司法局xxxx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五五”终期验收

“五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7

在今年年初,按照县委、政府的统筹安排,我单位被调整到镇为联系乡镇,村和村为帮扶贫困村,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司法局xxxx年上半年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一是成立了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的2个驻村工作协调小组,分别负责村和村的共建结对、联系帮扶工作;二是确定了专人负责驻村帮扶日常工作。三是做到年初有计划,每季度定期研究,组织和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献计献策,齐心协力做好此项工作。

二、干部驻村,结对帮扶

一是根据县委、政府安排,我局选派了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村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各项工作。二是班子成员以小分队的形式,分批次带队到结对村开展宣传和慰问活动,按照“亲关系、摸家底、宣政策、助增收、养习惯、当助手”六大职责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三是以共建共创为抓手,给结对支部开展上党课活动,激励党员要以身作则、起好带头示范作用,共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同时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共谋富民安康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截至目前,我局到结对帮扶村开展工作5次。

三、深入开展,帮扶到位

首先是结合职能职责,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与村委会签订免费法律顾问,为村集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在了解到村脱贫项目有11万余元货款未收到时,我局及时指派优秀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现已追回欠款5万元。

其次是针对帮扶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干部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贫困户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扶工作思路。同时,我局全局干部职工自筹6千余元,作为结对认亲困难帮扶资金,对于特别贫困还有需要的结对贫困户,从他们的生活、生产入手给予适当的物质帮助,用实际行动落实扶贫任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8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xx”普法,谋划“xx”规划。今年是“xx”普法总结和“xx”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xx”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xx”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xx”普法总结暨“xx”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xx”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xx”普法总结和“xx”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6月,共核实了xx名在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从网上接收预释放人员xx名,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明安教办〔XX〕3号文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XX-XX年刑满释放人员和XX-XX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将乐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将乐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种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我县共有矫正对象166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 155人,被裁定假释的3人,被判处管制的1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6人(其中保外就医1 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解答和接待法律咨询104人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61件;受援人68人。市司法局已申报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XX年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律师工作。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热心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及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其中政府4家),承办各类案件89件,涉及标的1459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38万元,代书97份,接待咨询1540人次,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6次,参与县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5起。

(三)公证工作。公证服务继续秉着“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公证,共办理各类公证199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办证数116件,国内经济类办证数4件,涉外类办证数71 件,涉台类办证数8件,解答法律咨询1870人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服务。如年初将乐县的限价房安置工作,为保障将乐县限价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公证处人员在玉华安置点和龟山安置点为受“6.18”自然灾害的灾民选取城郊限价房摇号活动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现场选房监督公证,共选出限价房1147 套 ,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为安抚灾民,稳定民心提供了公证法律保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围绕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所担任法律顾问10家,民事诉讼代理10件,调解纠纷184件,解答法律咨询525人次,代书45份,见证54件。

五、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市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份,我局被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正式授予“XX—XX年度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学习优良的革命历史传统和工作作风,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中去,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为民便民,优化发展环境。我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目标任务,并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全面融入到各项职能工作中,实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动作不少,又突出了自身特色的目标。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xx”普法总结表彰暨“xx”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xx”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XX〕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9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上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科学谋划,精心运作,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排查调处机制,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止6月底,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343件,其中属于人民调解274件,调处成功265件,调处成功率达96.7%;属于行政调解69件,调处成功67件,调处成功率97.1%。切实把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确保我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各乡镇(街道)人调办不断完善月工作例会制度,对当月发生的纠纷、累积未调解成功的纠纷、潜在纠纷及可能引起激化、涉法涉讼、群体性上访等进行排查,研究对策,确定对策,确定调解方案等,明确责任人,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人调办。区人调办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组织局领导班子、基层股业务人员参与其召开的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掌握全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本情况,并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二是围绕中心任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我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成立了我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时转发省、市有关文件,并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洛江区司法局开展“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深入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我局以全省“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开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拟制等工作,推动全区“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全面开展。

四是认真做好个案分析。对于排查出的较为典型、具有教育意义的矛盾纠纷,区人调办组织相关调解工作人员进行案情分析探讨,力争找出最佳调解方案,并制作简报进行分析总结,分发各乡镇(街道)人调办、区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经验交流。今年来已组织撰写多份简报信息,加强内部交流和学习,不断提高全区调解工作水平。五是加强调解业务工作培训。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区人调办、各乡镇(街道)分别组织开展了交通协管员、医患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健全调解员参加法院审理旁听、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评比等制度。

二、加强重点对象的管理,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安置帮教工作

至今年6月份,新增刑释解教人员18人,均为刑满释放人员18人,全部落实帮教措施。通过建立接茬帮教、例会、定期家访定期联系、联合帮教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网络化登记和管理,使各项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为进一步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为配合上海市做好世博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确保上海世博会顺利圆满召开,4月28、29日,我局与洛江公安分局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排查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密切配合,准确核对人员数据,积极动员刑释解教人员家属提供线索,准确掌握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的真实情况,确保此次排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6月底我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0名,其中缓刑39名、假释6名、剥夺政治权利4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本月期满解除矫正人员1名,增加矫正人员7人,没有重新犯罪及治安处罚。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让矫正对象悔罪服法,自觉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1月28日,由区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与泉州市第四监狱联手对我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首次警示教育活动。全区六个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均到场接受了警示教育。4月底,我局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大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是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建立的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个人档案材料;社区矫正对象有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日常监管帮扶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是否严格科学等。检查采取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资料和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行为记载;与各派出所联合核对社区矫正人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10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也是实施区委、区政府《2022-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第三年,按照市治市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启动“五五”普法打好基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司法局专门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录音磁带,印制了“五五”普法宣传小册子三千余册向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发放。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区有400余名法制宣传员参与宣传,出动宣传车68台次,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00多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二万余册(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区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大忙前的农闲时节,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除重点宣传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上街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以及法制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3.围绕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区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纳入了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音像宣传以及宣传橱窗、宣传展板、挂图展示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全方位的介绍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

4.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区30余家区级执法部门的近百名法制宣传员,奔赴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我局在送法下乡活动中,除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农村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同区书法家协会联系,先后两次组织书法家协会会员到城厢镇和祥福镇,为当地农民群众义务书写法制春联,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3月下旬,从区级机关和乡镇抽调一百余名法制宣传员,组建了11支法制宣传小分队,举行了隆重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并分赴全区11个乡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月11日,我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12个单位的法制宣传员,又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等单位法制宣传员,在我区怡湖公园广场前共同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活动中,除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外,还向大弯街道的石家碾社区、革新村以及红阳街道的玉带社区、红锋村的一千户家庭赠送了一千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手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5.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务员法》的实施之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全区各级干部学习《“五五”普法干部读本》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举办法制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把《公务员法》纳入了区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在全区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竞赛活动。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11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22〕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 2022年上半年某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六五”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 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12

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根据省厅[2022]118号文件精神,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与领导下,我们狠抓了标准化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局成立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长组织基层股、司法所和当地政府具体抓落实,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大力支持。二是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创建小组邀请益阳市建筑设计院的工程师,设计了一套高标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并和有关部门一道到各乡镇实地考察、实地选址。并就办公用房瓷砖的张贴、水电安装、化粪池等方面的施工设计说明,制作了严密的工程承包合同书。三是严格管理,抓紧督促。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局党组采取不定期检查、基层股专人负责、当地政府和司法所经常督查的办法,扎实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每个环节,要求施工队按图纸施工,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严防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目前,我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呈现良好势头。××、××司法大楼主体竣工,进入装修阶段。××、××两所办公用房建设正抓紧实施,××所通过政府划拔确定。第×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已递交了相关申报资料。

2、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认真开展了“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活动。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区、乡、村、组四级联手创“四无”活动,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真正做到排查制度化。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四定”方式排查纠纷。今年上半年,我区结合农村打击地下“六h彩”、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以及“两会”、“两节”、“清明”等重要时期,多次大规模组织排查,排查重大纠纷隐患和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由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摸排细致,调处得力,上半年我区社会大局稳定。如......。上半年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调处××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防止群体性事件××件,防止民转刑案件××件,防止自杀××人,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严格按“六有四规范”、村(居)委调解工作严格“五有四落实”的标准落实。我区相继有××、××、××、××等乡镇达到上述标准。

3、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区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络,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三是举办了帮教学习班,建立了帮教小组,层层签订帮教责任状。四是加大安帮基地建设。通过以上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人员的思想转化,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以内。上半年我区××名回归人员(刑释××人,解教××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乱源。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局良好,效果明显。全区共出动宣传车××余多次,发放宣传资料××份,展出宣传图片××幅,书写宣传标语××条,悬挂宣传横幅××余条。

1、完善了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月底,各依治成员单位根据人员异动情况,相应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同时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区、乡、村、组四级普法网络,真正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善、保障有力。二是建立健全了联系会议制度。三月份,召开了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月份,先后召开了赫山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分别就《××区“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区法制骨干培训实施方案》、《××区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区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组建××区法制讲师团的意见》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完善了保障机制。对聘用的法制副校长继续实行工作考评制和定期报告工作制,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严格执行××市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区依治领导小组仍将年度学法考试考核情况纳入单位“三文明”考核内容之中;区人大、区依治办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坚持“凡任必考”的原则,法律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年终,区依治办将根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开展了面上宣教。今年来,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省、市依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依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日,在××区举办了以“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维权意识”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月×日,会同×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了以城区中小学为主的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法制宣传活动。×月份,开展了以服务“三农”、维护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月×日是全区统一法制宣传日,我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查看教育活动:组织车队和中小学生上路宣传,组织社区、居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宣传(如腰鼓队)和临街设点咨询活动。×月×日,区依治办组织全区×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赫山区“平安杯”法律知识竞赛,并于×月×日成功举办了第二轮的法律知识电视抢答赛。同时,区依治办还从区直部门抽调×名同志组成法制讲师团,深入乡镇、街道巡回讲座,进行法制宣传。并在×电视台开设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栏目专题讲座,由成员单位派人参与讲课。这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进行了专项督查。×月×日,区依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联合对各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督查,确保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绝大部分单位领导比较重视,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文件通知并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赫山街道办事处出动了秧歌、腰鼓等文艺演出队、法制宣传车队、学生路队沿辖区游行宣传,并请来电视台跟踪拍摄。××镇等地抓住本地特色,以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信访条例》、打击“地下六h彩”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通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法制板报、专栏、电视讲座、广播等载体,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各种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社会效益日益突出

1、公证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上半年,我区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和保先教育活动,不断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全力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和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升××公证品位。上半年,我局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件,担任公证常年法律顾问×家。

2、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上半年,我区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诉讼代理×件,非诉讼代理×件,代写法律文书×份,解答法律咨询×人次,担任法律顾问×家,避免经济损失×万元。上半年,区局组织专人对三个律师事务所的收案、收费、分配、税收、诚信执业、档案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逐项考核督查;并按“十统一”、“十规范”标准对全区7个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验收,努力打造一流法律服务市场。同时以年检注册为契机,配合市、区两级人大进行《律师法》执法检查,推动了律师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3、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今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免费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多途并举,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一是大力营造法律援助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篇13

第一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我局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授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包村联户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水平,为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积极落实县委、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起了“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切实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

“一”是实现“一个目标”:发挥“三调联动”及“多调对接”的整体效能,构建纵向覆盖县、镇、村、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定纷止争。“八”是建立“八个对接联动机制”:根据当前实际,县级重点先行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调解、信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分别设立专门机构和办事窗口,成立调委会和工作队伍。在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住建、卫生、教育、交通、国土、民政、人社等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确保逐步实现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落实“三项基本任务”:一是实现“三调联动”,实现非诉调解与司法活动的无缝对接;二是诉调、检调、公调、援调、信调、医调、交调、劳调等“多调对接”,实现规范化的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中心和“大调解”受理调处(指挥)中心,搭建起调解对接的中心枢纽和专业的调解平台。“四”是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将其化解,实现息诉罢访。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搭建调解平台,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三是坚持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依法公正原则。“一”是建立起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调解队伍。

“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的构建充分整合了各类调解资源优势,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1656件,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652件,调处成功率达99.8%。

在排查化解的1656起矛盾纠纷中,其中邻里纠纷435件,约占总数的26.3%;婚姻家庭纠纷430件,约占总数的26.0%;山林土地纠纷116件,约占总数的7.0%;房屋宅基地纠纷151件,约占总数的9.1%;合同纠纷168件,约占总数的10.1%;其它纠纷356件,约占总数的21.5%。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传统型矛盾纠纷仍占主导地位;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纠纷共981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59.2%;这些传统型纠纷具有常见性、多发性等特点,其成因复杂、分布广泛、容易激化。

二、以规范教育学习管理形式为突破点,创新工作模式,认真做“两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坚持管理和帮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制定下发了《xxxx年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并积极抓好落实,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调查、居住地审查、法律文书及人员交接等工作,确保了与社区服刑人员无缝衔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身危险性等级评定,落实好分级处遇规定,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提高。实施社区矫正人员统一学习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和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实际,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教案,统一学习内容、统一学习形式、统一授课时间,目前,已编写教案12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50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

二是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移送衔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妥善安置重点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济、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目前,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108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为1040人,解除劳教人员为42人。今年上半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68人。我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199人,解除社区矫正677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522人。其中管制1人、缓刑469人、假释49人、被暂予监外执行3人。

三、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奠定法治基础。

注重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新理念,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普、治、创”工作,为社会稳定工作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防灾减灾日”、助残日等各种宣传日,依托县电视台普法栏目,重点宣传了宪法及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县电视台《民生在线》、《百姓茶馆》栏目,说法明理,协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方言栏目《百姓剧》由普通百姓表演现实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现已播出近30期;结合群众工作日,全县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多次,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近200次,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我县地域文化优势,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今年已编演法治文艺节目近100场次,全县中小学设置法制长廊70多处,法制图书40多万册。我县依托文化优势,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刊登推广。

二是稳步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了《xxxx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xxxx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通知》,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市“六五”普法检查督导工作。

四、围绕提升服务中心能力,有效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基层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一是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围绕招商引资和“转调创”等中心工作,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托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组织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2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参与处理重大群体性纠纷10多起,办理公证事项7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2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240件,鉴定文书采信率达到96%以上。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方案》,实现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节约了成本,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纠纷化解效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已受理人民调解援助案件11件。

我局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在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八三四一”大调解工作模式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调解工作效能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由于特殊人群数量不断增多、管理难度加大、部门合力发挥欠充分、经费不足等因素制约,导致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制约了工作效能的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方式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个别法律服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与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依托“一八三四一”的大调解工作模式,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扎实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继续做好常规性排查化解基础上,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排查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上访对象进行集中排查化解。

(二)加强部门间协调联系,做好“两类”人员衔接管理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系,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外出务工及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两类”人员实施重点帮教、重点管控。加强对出狱(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寻力度。对“两类”人员定期排查、走访,杜绝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三)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活动,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继续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向社区延伸,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篇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县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工作创新为抓手,围绕全市“一七四一”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以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为切入点,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水平

积极落实省厅、市局关于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求,县委、县府制定下发的《关于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依托县、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了县、镇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和县、镇两级社会矛盾受理调处(指挥)中心,全面建立起了“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

“一”是实现“一个目标”:发挥“三调联动”及“多调对接”的整体效能,构建纵向覆盖县、镇、村、横向覆盖各部门、各行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定纷止争。“八”是建立“八个对接联动机制”:根据当前实际,县级重点先行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调解、信访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分别设立“诉调对接”专门机构,成立调委会和工作队伍,在县中心设立办事窗口。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多发易发矛盾纠纷的住建、卫生、教育、交通、国土、民政、人社等成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联动,确保逐步实现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落实“三项基本任务”:一是实现“三调联动”,实现非诉调解与司法活动的无缝对接;二是诉调、检调、公调、援调、信调、医调、交调、劳调等“多调对接”,实现规范化的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三是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中心和“大调解”受理调处(指挥)中心,搭建起调解对接的中心枢纽和专业的调解平台。“四”是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将其化解,实现息诉罢访。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搭建调解平台,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三是坚持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依法公正原则。“一”是建立一支“第三方调解队伍”:分专职和兼职两类配齐配强中心调解人员,专职人员由有关行业和部门派驻中心的窗口办事人员组成;兼职人员从优秀人民调解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威望较高的在职干部、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聘,组建“调解专家人才库”,建立起一支党政主导、扎根群众、覆盖基层和各行各业的调解队伍。

“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大调解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的构建充分整合了各类调解资源优势,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56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9%以上,重大群体性纠纷、“民转刑”、越级上访等重大案件明显减少,切实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

二、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为契机,创新理念,凸显特色,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注重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新理念,健全机制,创新形式,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普、治、创”和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呈现良好局面。

一是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防灾减灾日”、助残日等各种宣传日,依托县电视台普法栏目,重点宣传了宪法及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了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县电视台《民生在线》、《百姓茶馆》栏目,说法明理,协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方言栏目《百姓剧》由普通百姓表演现实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现已播出近30期;结合群众工作日,全县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多次,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近200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来的实效,扩大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是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发挥我县作为“全国文化模范县”、“书画之乡”、“小戏之乡”的地域文化优势,筑牢法治文化“五大阵地”,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依托村文化大院抓好农村阵地建设,全县300多支业余文艺宣传队和“庄户剧团”,积极编演法治文艺节目;抓好以法制绘画、征文、黑板报等为重点的校园阵地建设;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抓好社区阵地建设;将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抓好企业阵地建设;整合电视、报刊、网络资源,播出普法剧、开展法治征文,强化媒体阵地建设。今年已编演法治文艺节目近100场次,全县中小学设置法制长廊70多处,法制图书40多万册。我县依托文化优势,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xxxx年第二期)刊登推广。

三是稳步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召开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xxxx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xxxx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通知》,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督导准备工作。

三、以规范教育学习管理形式为突破点,创新工作模式,着力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始终坚持管理和帮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模式,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动特殊人群管理中心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制定下发了《xxxx年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并积极抓好落实,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调查、居住地审查、法律文书及人员交接等工作,确保了与社区服刑人员无缝衔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人身危险性等级评定,落实好分级处遇规定,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提高。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内容不统一,形式散乱,效果不好的实际,我县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骨干人员,集中进行调研分析,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和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实际,编写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教案,统一学习内容、统一学习形式、统一授课时间,目前,已编写教案12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50场次,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政治、思想、法律素质的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03人,解除矫正677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二是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移送衔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妥善安置重点对象特别是“三无”人员。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济、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目前,全县有刑释解教人员107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达90%以上。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强化服务中心能力,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创新和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积极开展“三评三查”活动(“网评”单位、“社评”工作、“联评”班子,执法行为抓督查、执法过错抓倒查、社会形象抓检查),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监督,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法律服务诚信执业体系建设,建立和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严格落实首案负责制,通过抽查卷宗、回访委托人、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法律服务人员办案实行跟踪监督,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执业公信力。在公证机构深入开展了“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在律师行业落实“星级律师事务所(律师)”评价制度、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中组织开展了争创“文明法律服务所(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活动、在司法鉴定机构组织开展了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认真查找整改问题,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了业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的提高。

二是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县级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围绕招商引资和“转调创”等中心工作,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托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企业依法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法律问题;组织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2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参与处理重大群体性纠纷10多起;办理公证事项7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2件。

三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方案》,各人民调解组织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对调解不成但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申请提供援助;县援助中心受理案件过程中,符合援助范围且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尽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节约了成本,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纠纷化解效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已受理人民调解援助案件11件。

四是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管理水平。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将司法鉴定人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工作流程及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重要规章制度,进行公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采取回访委托人、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采信情况进行了解,初步实现了当事人监督、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指导鉴定机构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案件援助工作,注重发挥司法鉴定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特殊功能,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今年,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240件,鉴定文书采信率达到96%以上,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10件,上门服务5次。

五、以作风和能力建设为抓手,突出素质提升,着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创新学习形式,培养良好学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大讲堂的作用,利用集中授课、业务交流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达到“以讲促学、以学促讲”的效果,激发了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今年4月11日—19日,以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为重点,在大讲堂开展了为期8天的全员培训,今年以来,利用司法行政大讲堂开展集中学习6场次,业务交流2次,促进了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提升。

二是坚持勤政与廉政并重,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案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了政令不畅、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促进了机关工作提速增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公开廉政承诺,广泛接受监督,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了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三是严格遵守“禁令”,狠抓思想政治教育。以“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等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集中学习十八大精神、法律法规政策为手段,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突破口,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十要十不要”、“八项规定”等行为规范,着力解决司法行政队伍在作风、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推进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一八三四一”大调解工作模式在机构设置、制度配套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以达到提高调解组织覆盖面、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的目标;三是特殊人群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四是队伍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下步工作中,我们要立足实际,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措施,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第三篇

根据《中共县委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县司法局立足部门职能和实际,制定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政策规定,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避免政策不落实、落实慢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以创新服务、为群众办实事为核心,向社会做出公开服务承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严谨违反服务承诺、工作推诿、态度冷硬等问题发生,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服务。健全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谨上班时间早退、串岗脱岗、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影视以及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

一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服务基层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等主题实践活动,将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识与岗位工作相结合,强化了敬业意识、大局意识,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为优质高效服务提供保障。严格落实《关于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和法律服务工作首案负责制的暂行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深化诚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档案,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执业监督活动,促进了执法执业和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是公开承诺。通过制作、悬挂服务承诺书,面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法律服务项目等。同时设立投诉电话,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截止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投诉案件。

四是送法进企业。依托“法律六进“和“律师进百企包千村联万户”活动,将法制宣传工作与强化企业发展相结合,立足企业自身特点,量身定做配套培训方案,及时走进企业开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为企业走上正规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法律帮助。

五是为企业开通了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托企业法律顾问,本着“为企业服务又不打扰”的原则,主动与各企业联系,只要企业表示有法律方面的需要,立即上门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干扰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

按照软环境建设的要求,健全和落实了管用的制度:一是健全了罗平县公证收费管理规定,做到优质服务,严格管理。二是建立和实行了严格的手按负责制,制作了接案登记表。三是实行严格的服务事项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姓名、电话公开,接受广泛监督。四是建立了严格、优质、高效、规范的限时办结制度。六是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凡被投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四篇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贯彻全县群众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服务群众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基层群众工作日活动,访民情、帮民困、解民忧

县司法局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日”暨下基层蹲点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寺头镇鹿皋村、柳山镇洪山村等村居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组织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进行法律咨询与服务,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及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销售等事务现场提出了法律意见,提供了法律咨询与服务;结合具体案例,利用“依案释法”等形式,宣传普及了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并发放了便民服务联系卡,将服务和监督电话、联系人、服务范围等内容告知群众,为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和帮助提供了方便。组织开展了募捐活动,县司法局、县公证处、宇明律师事务所、德宇律师事务所、公望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单位踊跃捐款,募集资金2万元,为帮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和资金帮助。活动开展以来中,共解答受理群众咨询1200多人次,提供法律建议7条,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

二、发挥部门职能,改善民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一)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落实规范化建设标准,扎实推进人民调解标准化、制度化、经常化建设。巩固推进劳动人事、交通、卫生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结合“双强双促”农村社会管理综合整治、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专题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攻坚活动,认真做好梳理报送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排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230件,调解成功2205件。

(二)立足于为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出台了《县“两类”人员稳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两类”人员指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落实机关干部包靠司法所制度,十八大期间,组织开展了“两类”人员“大排查、大走访”和“两类”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进一步规范管控措施,实行特殊关爱,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积极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教育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立足社区矫正人员排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对户籍在我县、审判机关正式移交的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积极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机制,依托帮教网络和爱心帮扶基地,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全县共接受社区服刑人员987人,解除矫正526人;接受刑释解教人员87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达到98%,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三)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召开普法联席会议,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宪法、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5次,出动宣传车220多台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多份,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开展了“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和“法治县”、“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动了法治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了基层组织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切实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八六一”的思路举措,立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农村(社区)全覆盖”工程,构建了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网络,结合开展“进百企、包千村、联万户”、“服务基层年”等便民服务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服务进企业、农村(社区)常态机制和便民服务长效机制,针对土地承包、山林权属纠纷、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深入企业、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工作,实现了“强基层、强基础、促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工作,规范其信访行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畅通经济困难群体和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绿色通道”,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使受援群众享受全方位高质量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体“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县法律服务人员担当常年法律顾问490多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83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7件,办理公证事项810件。

第五篇

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显著。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巩固推进人社、交通、卫生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调解指导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以《人民调解法》为重点,开展了骨干调解员集中培训,积极开展评先树优活动,涌现了一大批优秀调解能手,我局王法营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被司法厅评为“全省十佳调解员”,县局被司法部中华全国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各级调解组织围绕文化体制改革、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以及“十八大”召开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共排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787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切实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

(二)社区矫正工作高标准推进。建立健全了由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志愿者、社区矫正人员近亲属或原单位工作人员五部分组成社区矫正队伍,人员数量大、覆盖面广、便于开展工作,组织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社会调查、员风险评估等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十八大期间,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强化了对重点对象的管控,杜绝了脱管失控。截至目前,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20人,解除矫正563人。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依托县、镇、村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完善与司法所、社区、家庭、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参与帮教机制,切实做到了一般帮教对象有衔接,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依托企业安置帮教基地,加强了对“三无”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帮扶教育、技能培训和帮扶力度。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接受刑释解教人员965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安置率达90%以上,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二、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认真实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组织召开普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定下发了《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和领导约谈制度,形成了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制定了《县xx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抓手,突出文化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增强了全民法律意识。依托村(居)、企业法律顾问,加强了偏远乡村、非公企业、流动人口聚居区的法制宣传,最大限度消除了普法盲点和死角。今年以来,共组织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5次,出动宣传车220多台次,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站(点)110处,悬挂横幅20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10万多份。

(三)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依法治县进程扎实推进。以建设法制广场为着力点,积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了法治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做法被省普法办《法治通讯》刊载推广。组织开展了“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和“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扎实做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八六一”的思路举措,通过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法律服务。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包百企、进千村、联万户”等主题活动为契机,立足土地承包、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积极组织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涉法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贴近群众、信息灵便的优势,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基层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担当常年法律顾问500多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21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参与处理重大涉法信访案件20多起,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1884件;办理司法鉴定事项410件。

(二)法律服务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了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考核的重要指标,促进了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以群众投诉案件为抓手,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依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工作网络,发挥残联、妇联、团委、武装、人社等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了动态监管、结案评估、办案奖惩、案件回访等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7件,年增长20%以上,受援对象达410多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300多人次。

四、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为核心,不断做大做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

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部署要求,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研究制定县域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拓展强化司法行政职能,推动了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一是筑牢基层阵地。按照司法部“五化”要求,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整合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执法监督与执法过错追究、考核奖惩等制度规范,积极协调镇街党委政府,解决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目前,我县10处镇街司法所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8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30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是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开展专题实践活动,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服务为民的职能作用,提升了为民服务水平;整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增强了维稳实效;建立健全了法律服务人员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信息,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帮助,打造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品牌形象。

三是强化标准规范。根据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了县域司法行政工作在执法执业、业务管理、组织建设、礼仪规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编撰形成《县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明晰了工作流程,细化了工作标准,完善了工作机制,将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提高了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五、以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为重点,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一)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队伍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群众工作日”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蹲点活动的实施方案》,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受理解决群众诉求、帮扶困难党员群众,活动开展以来,深入基层蹲点20多人次,帮扶困难群众45人。今年,县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注重专业知识学习,促进了队伍综合业务素质的提升。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业务知识和能力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今年以来,共参加省市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110多人次,干部职工综合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三)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没有发生群众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

第六篇

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工作落实,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发挥人民调解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作用,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一)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调整、规范了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居)调委会345个,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1828名。在劳动人事、交通、卫生等建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选聘调解员,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健全完善。按照“五有”、“六统一”和“四落实”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共排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646件,调解成功2598件,调解成功率达98%,切实促进了基层社会稳定。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8月份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观摩会在我县成功召开。

(二)深入推进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与帮困扶助工作,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了矫正档案,制定了矫正方案,通过定期谈话、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协调工会、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帮助,提高了矫正工作效能。截至目前,接受社区服刑人员710人,解除矫正280人。

(三)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监狱、劳教等相关部门的衔接,积极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机制,防止了脱管失控现象发生。依托帮教网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管理,建成爱心帮扶基地3处,依托基地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了帮教帮扶工作效能。今年以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67人,帮教率100%,安置率达到98%。

二、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作用,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制定了《县xx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法律五进”为载体,结合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共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7次,出动宣传车50多台次,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站(点)110处,发放宣传材料5万多份。创新普法形式,在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建设法治主题公园、法律长廊、法制图书室等阵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搭建了广阔平台。今年与电视台《民生在线》栏目联合以身边法律服务案例为重点开办法制宣传专题节目,开通了普法网站,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提高了法制宣传效果,县司法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二)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以法治县、法治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创建为切入点,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全县中小学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28场次,受教育学生达3万多人次,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精心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经验,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方向、内容、机制和措施,积极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的论证、出台、启动工作,10月25日,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我县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功启动。

三、以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扎实做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积极组织参与人民调解、涉法涉诉、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以及诉讼与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市、县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立足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千名律师赶大集”等活动,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农村和社区法律顾问,深入村居开展法律援助,协助村居依法管理村级事务,为群众调解纠纷,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做法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并给与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当常年法律顾问490多家,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600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各项业务量、业务收费较去年同期增长10%;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1280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2件,受援对象近400人次。

(二)提高法律服务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律师队伍中组织开展了职业道德集中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全县律师队伍职业道德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从加强思想教育、严格规范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检查考核、加强党建工作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律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提高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公证机构和队伍中开展了“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公证程序,提高了公证质量和公信力。巩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果,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出庭代理行为的规定》,对统一收案收费、出庭代理程序等事项作了统一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与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

四、以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为重点,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一)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高队伍政治理论水平。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为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到目前,已举办革命传统报告会1次,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撰写读书笔记2万多字,撰写心得体会3篇,帮扶村居、企业5个,帮扶困难党员群众37人,服务群众观念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注重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专业水平和能力。利用集中学习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今年以来,共参加省市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120多人次,全系统干部职工执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xx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采取积极措施抓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没有发生群众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

总之,今年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人民调解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滞后,调解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调解队伍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手段单一,个别人员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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