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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2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09-17 14: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2篇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并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各类群众接待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2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2篇

篇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1、 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并根据工作分工和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各类群众接待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2、 党员领导干部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和联系点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的时间。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

 3、 党员领导干部应根据工作需要挂钩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困难群众等人员定期和不定期走访联系对象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4、 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以“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5、

 在党员中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 “党员服务区”等活动 引导流动党员在工作、 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展示先进服务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6、 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党员联系户活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应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困难群众结成联系户。基层党组织应根据党员的能力、特长及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党员自愿和组织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可以一帮一也可以多帮一或一帮多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技能自强自立。

 7、 推行党员承诺制度。党员应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本单位制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本着切合实际、具体可行的原则以承诺的方式为群众办实事。

 承诺的内容要切合实际 具体可行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大力推行民主听证制度通过“百姓心声倾听会”、充分反映民意采取民情恳谈、交心谈心、领导接待日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公开设置意见箱、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广泛集中民智。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应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反馈意见。

篇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员 联系 群 众 、 服 务 群 众 制 度

  第一条

 党员 联系群众、 服务群众是坚持走群众路线,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结合学院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员 联系、 服务群众的范围:

 党员 联系群众制度由各党总支、 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

 按照“六个一” “四个一” 的要求, 每个党员 根据具体情况至少联系 1-2 名 群众。

  第三条

 联系、 服务方式:

 面对面交流、 走访慰问、 电话沟通、 工作指导、 短信互动、 网络共享。

 第四条

 联系、 服务的主要任务:

 1、 党员 联系、 服务群众的主要任务是:

 ( 1)

 与联系对象谈心交心, 了 解他们的思想、 工作、 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积极向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2)

 党员 领导干部每年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党员 积极帮助联系对象出主意、 找对策, 帮助解决联系对象的问题。

 ( 3)

 帮助联系对象特别是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 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不断发展壮大党员 队伍。

 ( 4)

 自 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 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 5)

 每个党员 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了 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2、 学院领导干部联系党总支、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 1)

 检查督促党总支、 党支部贯彻执行院党委有关政策、 规定、 要求的落实情况。

 ( 2)

 指导党员 队伍建设, 落实和提高“三会一课” 质量。

 ( 3)

 指导工作方法, 帮助党总支、 党支部改善工作和活动条件, 解决总支、 支部自 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

 联系、 服务要求:

 每两个月 至少到联系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一次; 每学期至少参加研究工作会议一次; 每两个月 至少与联系群众联系一次。

 第七条

 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 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

 第八条

 检查与考核:

 1、 各党总支、 党党支部要将党员 联系、 服务群众工作列入党员 目 标管理考核指标, 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 把党员 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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