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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制度】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津南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全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0 18: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建立津南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推动我区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制度】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津南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

【人社制度】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津南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全文)



关于建立津南区发展家庭服

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我区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关于同意建立天津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津南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任务

负责协调处理我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推动制定全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中长期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从行业发展改革、服务网络建设、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确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街镇、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汇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街镇、部门。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及各街镇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人力社保局科级干部兼任。各成员单位1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规则

(一)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工作。主要汇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动各街镇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安排的建议。为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全体会。主要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三)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各成员单位提出的专项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或受办公室主任委托,由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涉及专题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办公室成员参加。

(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研究制定本系统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有关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事项、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等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情况,编辑《联席会议简报》,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和其他各类工作所需资料。

(六)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存在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共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各街镇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参照区联席会议的组织设置,确定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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