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监督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树立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行政审批工作在局各职能股室指导下统一办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制度】宾阳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监督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
批监督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树立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审批工作在局各职能股室指导下统一办理局审批事项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政审批业务。本制度指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7项,便民服务项目6项,共26项。
第三条 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统一在办公场所和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性质、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和实施权限、行政审批条件、实施对象和范围、申请材料、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数量、收费标准及依据,咨询投诉电话,以及审批流程等,进一步提高审批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集中窗口服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由行政审批办公室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标准,集中到服务窗口受理,局机关业务股室不再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标准服务。
第五条 实行行政审批层级管理、监督。日常管理中,工作人员受组长管理,组长受副主任管理、副主任受主任管理。审批过程中实行上一级对下一级、后一审批环节对前一审批环节进行监督,做到一层审一层,一层监督一层,层层接受监督。
第六条 实行集体审议。对依法需要进行会审的行政审批事项,提交行政审批会议讨论决定,并建立会议记录制度。
第七条 行政审批事项否定报备。对依法不予以批准的申请事项,要按照规定向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实行网上监督。所有的行政审批业务必须录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系统受理,并在局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和完成。行政审批办前后台都安装有视频监控,监控终端设在局纪检组长办公室,通过采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利用信息系统实行实时在线监督。
第九条 实行不定期抽查。局纪检组长每月组织政策法规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规划利用股、矿政管理股、耕地保护股、人事股、执法监察股负责人对局行政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重大行政审批行为进行1次不定期抽查,依法进行监督,抽查量不低于所办业务的30%,局长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纠正。
第十条 实行效能监督。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行政审批效能建设总体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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