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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报告乡【完整版】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22 17:40:0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报告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结合实际,按照“六个围绕、六个重点”要求,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坚持“抓早、抓小、抓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报告乡【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报告】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报告乡【完整版】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报告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结合实际,按照“六个围绕、六个重点”要求,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组织,明责任

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总体抓、负总责、统一谋划部署;下设综合督导组、摸排打击组、违纪查办组、组织建设组和舆论宣传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两委成员、站长、包村干部、村干部层层包干落实到户,对所包村进行“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抽调4名干部至乡扫黑办,负责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

(二)强宣传,广发动

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通过村村响、广播站、微信群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在乡政府、各单位、村的LED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道路显眼位置张贴公告、悬挂横幅标语;利用短信平台推送宣传短信,结合平安三率入户走访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截止目前,共张贴《霞浦县公安局关于有奖举报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通告》xx张,悬挂跨街条幅xx条,粘贴宣传海报xx余份,大型宣传标语xx条,发放并粘贴宣传单xx多份(两轮),确保宣传全覆盖。

(三)强举措,保成效

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线索摸排反馈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摸排。一是突出重点领域摸排。对宾馆、寄流物递、车站、农贸市场、矿山和学校等重点领域进行摸排,切实加强以上部位的监管力度;二是突出重点人群摸排。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及时对辖区内的xx名社区服刑人员和xx年内共有xx名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大排查大走访活动,特别是涉黑涉毒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一对一”的谈话,宣传教育,从严管控,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三是突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深入开展严禁带彩打牌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发放宣传海报xx份,签订承诺书xx份,关停xx家棋牌室;严把换届纪律关,审查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xx人,经审核因有“两违”行为被取消村“两委”候选人资格xx人。四是突出重点打击,依法严惩。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查处吸毒xx起,无证驾驶xx起,殴打他人xx起,赌博xx起,治安拘留xx人,行政处罚xx人。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政治站位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学习不够深入,虽然乡党委做了全面部署,但乡村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足,整体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制定的工作方案流于形式,针对性、实效性不足;重宣传,轻落实,空喊口号较为明显;三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对较为偏僻的组户宣传力度还不足,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四是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不高,揭发不主动,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线索不敢说、不能说,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二)依法严惩方面,办案成效不明显。一是普遍存在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认为水门乡地处山区,群众忠厚纯朴,不存在黑恶势力;二是办案水平不高,重点案件台帐不清,而涉黑涉恶案件往往隐蔽性强,导致案件排查进度缓慢;三是单位部门对扫黑除恶政策及案件界定不够明晰,数据统计口径不一,不够严谨,影响办案质效。

(三)综合治理方面,部门协作不够紧密。一是各部门虽然建立了内部联动机制,但沟通协调上相对单一,不够深入,各自职能优势发挥的不够,沟通协作上缺乏大局意识与统筹协作。二是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三是摸排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不多,来源渠道窄、摸排挖掘能力弱,滚动式排查整治和常态化严格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四是对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监管不够深入全面;五是以行业系统为重点制定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不够完善;六是参与专项斗争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工作格局尚未有效形成。

(四)深挖彻查方面,摸排重点不够突出。一是各部门之间联动协作不足,无法确保信息互通、线索无遗漏,最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二是彻查关系网和“保护伞”的线索不多,对于问题线索的收集渠道单一。收集线索的渠道、方式仅限于接访、举报、乡扫黑除恶办和乡派出所等,被动的方式较多,主动出击的渠道和方法少;虽然在工作开展上,已经做了部署,但黑恶势力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在搜集线索的难度查证难度较大;三是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震慑力度不够。目前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的问责力度还不够,缺少典型案例发挥治本功能,还没有形成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四是对十一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五)组织建设方面,根基不够夯实。一是基层民主意识增强与选民素质不高存在矛盾。党员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对维护自身民主权利、参与村务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村级换届越来越关注。但同时,党员群众的整体素质没有同步提高,宗族意识取代“四个意识”,政策法规观念仍然比较淡薄,选举中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大流心态,容易受到宗族观念、派性势力、贿选拉票的影响,被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给换届带来了不利影响。二是村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带领群众的致富能力与群众快速致富的愿望不适应。村级后备队伍培养困难,村中有文化、有能力的青壮年特别是党员大量外出务工经商,使培养后备干部缺乏人才基础,村干部队伍面临无合适人选的尴尬局面。尤其是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村选带头人,合适的人选比较少,存在“矮个中选高个”问题,在党员群众中没威信,说话没人听,容易给黑恶势力分子可乘之机。三是部分农村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有的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有的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的村集体经济薄弱,办公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差,服务党员群众能力弱。有的落实党内基本制度不够到位,开展党组织活动不够经常,群众意见大,在党员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差,基层政权容易被黑恶势力所侵蚀。四是个别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虽然所有村都推行了党务村务公开,设置了公开栏,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仍然存在不够规范完备的地方。有的不能按照制度的要求及时公开,甚至在项目结束或有群众举报后才公开;有的公开内容不完整,部分村自治事务和村级政务公开内容较少,对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公开少。部分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会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职能,不善监督、不敢监督,民主监督力度不够。极少数村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举报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该答复解释的没有及时答复解释,该整改解决的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甚至导致群众上访,容易激化矛盾。五是个别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够到位。从整体情况来看,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个别支部整改成效不够明显的情况。个别支部仍有畏难情绪,遇到难点问题,总想绕道走,破解问题的办法不多,存在“不愿想、不敢想、不多想”的现象,对容易解决的问题能及时解决,对难点问题不敢“伤筋动骨”。

(六)内面档案方面,整理不够规范。一是未严格按照“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的要求进行归档,有存在缺项漏项;二是扫黑除恶涉及部门较多,综合性强,收集的材料不全;三是材料不够系统,条理不够清晰,导致接受督查时,不能第一时间查阅到所需材料。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政治站位方面,以突出“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各部门和广大干部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宣传政策和战果,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激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同时,强化扫黑除恶相关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规范相关新闻跟帖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网民关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焦点问题。

(二)依法严惩方面,以加强线索排查为重点,按照“线索必查、核查必准、查实必究”原则,坚持所有有效线索全部查清,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以及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做到露头就打、除恶务尽。一要对检举揭发的人民群众严格落实人身保护措施;二要针对各部门涉及的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线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失控、打得准。

(三)综合治理方面,以强化源头治理为重点,一要对于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农贸市场、娱乐场所、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和地区,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二要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信访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动态管控,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三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实调整人员力量,加强协调配合,搞好信息沟通,切实推动扫黑攻坚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深挖彻查方面,以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保护伞”为重点,一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 “保护伞”案件。二要对欺行霸市、交通运输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重拳打击。

(五)组织建设方面,以强化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为重点,一要积极整顿后进党组织,把后进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实找准,制定整顿方案、实行重点整改;二是严把村两委入口关,加强对村“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的联审, 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

(六)组织领导方面,以突出“党委统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为重点,一要充分发挥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二要坚持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深化摸排重点企业重点人员背后势力,不断巩固并深化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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