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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4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10-04 19:0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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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4篇

篇一:乡镇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参保缴费工作典型汇报材料

  xxx 自治区 xx 市 xx 区着力夯实参保基础,抓实全民参保,通过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的组织领导、政策宣传、便民服务,构建起参保组织、医保政策宣传和医保服务三大体系,主动担当、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参保扩面工作落地生效,坚决打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攻坚战。xx 区参保覆盖率稳定在 97%以上,2021 年,xx 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 97.8%,脱贫人口参保率达 100%。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医保参保组织领导,构建坚强有力的参保组织体系

  组织参保是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最基础最前端的工作。xx 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抓、部门配合”工作原则,将参保组织考核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把年度参保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位,把责任点对点压实压紧。明确城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参保组织征缴负总责,医保局牵头考核、宣传发动、政策解读等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及数据监控,各镇(街道)负责各村(社区)参保缴费,构建起城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参保组织体系。xx 区政府每年 8 月份专题研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落实参保组织工作专项经费,成立参保组织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大对参保缴费工作的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征缴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分阶段督查、督办、通报等方式,督促各镇、街道

 和各村、社区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构建新型高效的医保政策宣传体系

  要打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攻坚战,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是关键,xx 区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构建起新型高效的医保政策宣传体系,多渠道、多形式、高频次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参保缴费宣传,不断强化群众参保意识,提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队伍建设,把社区网格员、村两委干部、医 xx点医药机构人员和村医纳入医保政策宣传队伍,组织专家对宣传骨干开展精准培训,通过各类医保政策宣传人员的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有效拓展医保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主阵地建设,为基层村(社区)统一制作医保政策宣传栏,统一印制下发《医保政策十须知》及医保宣传海报,在公共服务大厅、医药机构收费处设置医保政策咨询台和宣传资料取阅点。三是加强新媒体、新手段运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 群、短信等开展政策宣传,把医保知识编成快板音频节目,组织各镇村用广播、小喇叭每天滚动宣传播放;把医保政策编排成群口快板舞台剧,到火车站、街道、村屯演出,简单易懂、生动有趣。四是加强民政、卫健、残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信息互通联动和协同配合,精准做好贫困人口、低收入群体、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 100%

  三 、加强便民服务措施,构建高效便民的医保缴费服务体系

 近年来,xx 区以人民为中心,以全民参保为目标指引,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加强便民服务措施,构建起了高效便民的医保缴费服务体系。一是强化税务征缴便民,坚持服务创新,优化线上线下双重参保缴费渠道,城乡居民可通“xx 税务 12366”和“xx 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线上渠道和银行代收、税务托收等多种方式办理缴费业务。二是强化医保缴费宣传,印发《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告》至村、社区,配置“xx 税务”及多家银行缴费二维码,让参保群众体验手机端的快捷线上缴费模式,确保参保缴费简便快捷、查验及时。三是开展参保缴费贴心服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在医保经办点、办税服务厅、银行网点等设置优先办理窗口,提供贴心暖心的服务。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红心永向党 医保护民生——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在乡(镇)、村(社区)成立医保缴费宣传党员先锋服务队和青年志愿服务队,对线上缴费操作困难的群众上门提供“一对一”服务,通过智能 POS 机缴费并提供缴费凭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2022 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启,针对新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所面临的挑战,10 月 8 日 xx 区政府组织召开2022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对新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了专题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解读政策,广泛宣传,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通力协

 作,举全区之力坚决打赢 2022 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目标任务。

篇二:乡镇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县城乡居民 2020 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根据《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周医保〔2019〕4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 年,各乡镇(办)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率应高于上年度,各乡镇(办)工作目标(见附件二),确保应保尽保,提高保障水平,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持续增强城乡居民新时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促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二、征缴范围、标准、流程

 1.征缴范围。我县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中小学生在户籍所在行政村参保。

  2. 征缴标准。2020 年度保费每人缴费 250 元。国家财政人均补助 520 元。

 3.资助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保费,财政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稳定脱贫人员除外)、艾滋病患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计生户家庭(1 人)保费,财政资助每人 30 元。同一资助对象只享受一种资助,标准就高不就低。资助对象缴费时,先全额缴纳保费,再退还财政资助部分。

 4.工作流程。乡镇(办)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统一把保费交邮储银行,再由税务局开具发票。

 三、时间安排

 2019 年 10 月 11 日—2019 年 12 月 11 日,共 60 天,分三个阶段。

 1. 动员和征缴阶段 20 天:10 月 11 日—10 月 31 日;

 2. 集中征缴阶段 20 天:11 月 1 日—11 月 20 日;

  3. 扫尾、对账和总结阶段 20 天:11 月 21 日—12 月 11日。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医保费征缴工作领导组,刘国庆县长任组长,郝四春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人社、卫健、教体、医保、农商银行、邮储银行、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见附表一),切实加强对全县医保费征缴工作的领导。乡镇(办)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谋划、全面组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干两个月,坚决完成工作任务。

 2.密切配合。税务局要做好征缴工作牵头协调、信息汇总传递、资金入库、政策宣传、资助人员退费等工作;医保局做好任务分解、政策解释、信息传递、证件办理等工作;财政局做好代缴资金筹集拨付、资金监管、对乡镇奖补等工作;教体局做好中小学生参保宣传工作;扶贫办、民政局、卫健委做好各类资助人员信息核准汇总和行业的组织工作;邮储银行做好保险资金的代收和划转工作;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协助乡镇(办)做好城乡居民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融媒体中心要利用全媒体做好征缴氛围的营造工作。

 3.强化督导。县委、政府督查中心牵头,卫健、人社、医保、税务各派一名副职,组成专项工作督导组,每天下乡入村督导工作。实行周通报制度,主要通报工作进度、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卫健委、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负责人,在征缴工作期间,要全力以赴抓工作落实,深入乡村“解剖麻雀”,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4.严格奖惩。第一阶段结束后,召开小结会,由 2-3 个乡镇(办)介绍先进经验,并对完成任务 60%以上的前十名乡镇(办),兑现以前年度奖励资金 3 万元;第二阶段结束时召开推进会,工作进度后 2 名的乡镇(办)党委书记作检讨发言,完成任务 80%以上的前十名乡镇(办),兑现以前年度奖励资金 2 万元;第三阶段结束时召开总结会,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分四个档次奖励:100%完成任务的奖励 15 万元;完成任务 98%—99.99%的奖励 10 万元;完成任务 97%—97.99%的奖励 7 万元;完成任务 96%—96.99%的奖励 5 万元;完成任务 96%以下的无资金奖励。

 五、工作要求

 1.提升政治站位。各乡镇(办)、各相关单位要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医保费征缴工作重要性。充分估计工作困难,制订详细工作方案,一把手亲自负责,把工作抓细抓实,不得向卫生院、村医一推了之。

 2.切实澄清底数。征缴对象底数不清是近年征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办)要充分运用统计、公安、扶贫、卫健等部门数据,采取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相结合并逐村公示的办法,把应参保人口底子核实。底数就是任务数,要确保应保尽保,不能遗漏。2020 年凡发生居民漏保个案的,有关部门要查清具体情况,追究乡镇(办)相关人员责任。

 3.突出工作重点。各乡镇(办)要把近年来未参保人员,特别是未整户参保人员作为核查重点,查实未参保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宣传和催缴工作。要下大力气做好各类资助人员的参保工作,对此类人员乡村干部要包户包人,查清情况,分类施策,确保不漏一人。

 4.确保资金安全。各乡镇(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代征保费的监管。代征人员不得将保费存入个人账户,不得延压、滞留、挪用资金。否则,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三:乡镇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21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方案

  根据江医保发[2021 年]40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依托村组、银行代收、倡导多元化网络缴费”的征收原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全员参保。

  二、征收对象

  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自愿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三、目标任务

  参保率在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基数上,必须达 98%以上,确保城乡居民对政策的知晓率达 100%,镇政府将此目标任务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参保率统计以统一截止时间前上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的金额为准。

  四、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1 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五、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21 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 280元/人·年,第二档380元/人·年。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缴费。

 具有我县户籍的下列特殊人群参加居民医保,由县政府按原资金渠道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

  1.下列人员由政府按第二档全额代缴,个人不缴费。

  (1)特殊困难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

  (2)残疾等级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3)重点优抚对象;

  (4)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直系供养亲属;

  (5)计生特别扶助对象;

  (6)被征地农转非人员;

  2.下列人员由政府按第一档全额代缴:

  (1)第 1 项中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建档立卡贫穷人口;

  3.下列人员由政府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的 60%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本人承担。

  (1)城乡低收入家庭中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

  (2)残疾等级三、四级的残疾人;

  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按其规定给予个人缴费补助。上述补助对象中,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补助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种政府补助。第 2、3 项中的人员,选择第二档缴费标准参保的,政府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不变,筹资标准调整为,在校学生和 18 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31.50 元/人.年,18 周岁以上城镇居民 76.50 元/人.年,政府补助标准为 3.50 元/人.年。由县财政局凭县医疗保障局编制的参保资料将补助金额直接拨付给县医疗保障局。

 中小学校、大中专(职)院校新入学的市外户籍学生,因户籍地或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终止的,在办理学籍登记后一个月内,可自愿参加新入学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并按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缴费标准和在校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 1/3 缴纳医保费,待遇期为新入学当年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2021 年新入学市外户籍学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83 元/人,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11 元/人。

  六、参保方式

  (一)集中缴费期缴费方式

  1.非接触式征收。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省电子税务局、“税务”手机 app、“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业务。也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办理缴费业务。

  2.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税务部门委托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城华西银行、邮储银行等各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含天府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 app、移动 ps 机、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业务,还可通过扫描银行微信二维码渠道缴费。

  3.社区、村(组)、学校代收。城乡居民缴费人可由所属社区、村委会代收。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代收代办单位集中收缴医疗保险费后,按税务部门资金解缴管理要求,立马传递缴费信息、汇缴入库。在以上渠道不通的情况下,城乡居民缴费人可至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县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仓山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缴费。

  4.特殊人群代缴。由财政全额代缴居民基本医保费的特殊人员,对应管理部门在身份标识成功后,按相关要求立马将财政代缴保费向医保基金收入户进行经

 费划转,医保经办机构可在身份标识成功后进行相关权益记录。需差额缴费、自愿缴纳高档次或转为普通居民的按前述方式办理缴费。符合政府代缴个人缴费条件的城乡居民已自行缴费的,由参保人凭税务机关开具的缴费凭证向各主管部门申请财政代缴补助,有多重身份人员,遵循就高原则,仅能申请一次补助。

  (二)非集中缴费期缴费方式未在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参保缴费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前述缴费方式办理缴费。

  (三)缴费证明缴费人通过各代收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委会、学校等)缴费的,各代收单位应为缴费人开具税务部门统一格式的《社会保险费代收凭证》。《社会保险费代收凭证》仅作为缴费收款证明,不得作会计核算凭证。缴费人可事后登录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也可在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七、组织保障

  (一)实行责任制

  1.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主要是让城乡居民病有所医。镇党政班子领导要分别对各自挂点的村(社区)进行指导布置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任务完成。

  2.各驻村干部、村(社区)支部书记对本村的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负总责、负全责,把该项工作列入村(社区)中心工作,落实村“两委”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以村小组为单位,将任务落实到各位村委干部身上,负责动员、组织片区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任务的责任机制。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责,在政策宣传、征缴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上,要起骨干作用。

 3.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本校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负总责、负全责,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任务落实到每一级每一班的责任人身上,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有任务的责任机制,确保全镇在校学生 100%参保。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立马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决定成立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实施推进和日常工作等,罗晓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成立督查组

  由镇纪委牵头组成督查组,组长由纪委书记邓兵担任,成员由王小兰、姜思勉等人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行督查,每半月进行专项督查一次,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督查情况。镇每周五通报一次工作进度,做好未缴费人员的核实清理和政策宣传,确保应保尽保。对工作推进不力,连续两次排名后五名的村(社区)及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村(社区)支书、主任要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政府说明情况,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村(社区)及个人,由镇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0 月中旬前)

  (1)全方位宣传。采用多方式全方位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各村(社区)在主要路口、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政策宣传标语;二是通过村两委干部上门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四是各村(社区)利用广播和借助微信平台等发送播放政策宣传信息;

  (2)召开动员会。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镇政府全体干部以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卫生院、各学校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部署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具体工作。

  镇班子领导要到所挂点村(社区)组织村“两委”干部及各村小组组长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落实分片包干责任。

  2.组织实施阶段(10 月中旬-12 月底)

  1.镇领导分片包干负责。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负责,把任务具体细化到人,明确责任,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居民参加医保。

  2.村干部通过入户的形式发放参保和政策宣传资料(每户 1 份)进行宣传动员。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政策讲解。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辖区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安排专人专管,镇劳保中心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做好上门服务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个人缴费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报销政策的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难度将会加大。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早动员、早部署、早组织。要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板报、横幅、电视、微信等多种方式,以及社保经办点、定点医疗机构和银行网点的宣传窗口,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普惠性和优越性,广泛宣传基本医疗保障、重大疾病和大病保险等政策实施的成效,特别是让城乡居民理解支持新的政策,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城

 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证参保率继续保持在 98%以上。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部署各项具体工作,争取在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参保居民征缴工作。

  3.强化部门配合。我镇将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参保缴费机制,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力度。坚持以镇政府、村(社区)为主要力量,采取多种缴费措施,方便居民缴费。镇劳保中心要做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对和录入工作,确保个人信息全面、真实。

  4.加强督查考核。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任务纳入村级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镇建立考核办法和定期通报制度,发现并督促解决各村(社区)在工作中存在某个单位的问题,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实现全镇参保率达 98%以上的总目标。

  (1)对方法措施有力,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启动问责机制,支书要向镇党委、政府说明情况,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加强督查,确保基金安全。督查组要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定期督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对骗取、套取基金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篇四:乡镇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3�保障 ���������编辑王莹���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过程中,参保人员的费用征缴尤为重要,因为征缴的参保费用直接影响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参保费用征缴额越大,抗风险能力就越强.笔者对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归纳, 并提出建议.存在问题第一, 政策宣传不够.每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前, 经办机构利用媒体,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但有些地方宣传缺乏针对性,没有分析居民的心理特性,没有找准潜在参保人中最需了解, 最关心的热点, 难点和焦点问题.特别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新调整, 作为广大居民,最关心的是报销比例及报销程序,有些地方仅仅是对个人征缴额及征缴时间进行宣传,有的地方宣传形式过于严肃,缺乏灵活性. 部分工作人员, 社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影响了城镇居民参保的热情, 影响征缴过程.第二,征缴基层机构队伍不健全.目前, 大多数地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是由基层劳动保障所负责征缴, 由于工作人员少, 身兼数职, 缺乏专业培训. 有的乡镇在集中缴费期间,劳动保障所抽调不出人员专职征缴,即使抽调出来也是不懂业务,甚至连微机也不会操作.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 工作强度大, 政策要求高, 专业技术强的工作, 对基层机构工作人员要求较高.第三, 城镇居民参保意愿不强.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要让所有城镇居民均能享受到社会医疗保障待遇,享受国家医疗改革成果, 但在实践过程中, 不同程度存在有病参保,无病不保,年老参保, 年轻不保等现象, 造成缴费人员结构不合理,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埋下隐患.主要原因是:一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强制性不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遵循居民自愿参保的原则,给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带来难度;二是城镇居民疾病风险意识不强, 对医保政策带来的 "实惠" 了解不够; 三是城镇居民医保实行缴费一年保一年,缺乏有效的长效缴费机制.第四, 参保程序繁琐.目前, 有些地方还未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微机化管理,有的地方还是人工操作并审核,特别是鉴别以往年度缴费及补交额情况, 还需通过人工审查, 核算, 这样占用大量的人力,在基层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少的地方更为突出.第五,参保人员类型界定存在争议.目前户籍改革正在进行, 已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之分, 实行统一的居民户口.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过程中,一部分人员难以界定是否是城镇居民参保范围,特别是政府驻地村附近村的失地居民,各地也是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医保管理,有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的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第六, 参保费分人员类别收缴.分类参保中有的个人缴费标准偏高,像栖霞市普通成年居民个人年度缴费2�0元, 对低收入家庭来讲, 筹资有一定难度, 同时普通成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征 缴 过 程 中存 在 问 题 及 对 策黄 兆 辉文2010-9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辑王莹���������保障年居民得病的概率相对小. 因此,大部分普通成年居民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积极性不高,而普通老年居民个人年度缴费15 0元,相对就医的概率大,因此这部分人参加城镇居民的积极性高.但普通未成年居民个人年度缴费40元,这部分人参保的主动性在于其监护人父母,父母更偏向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而参保费分人员类别收缴制约城镇居的征缴工作.建议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第一, 改进宣传方式, 加大宣传和落实力度. 坚持集中宣传与常规宣传相结合,征缴前应有针对性进行宣传, 扩大宣传覆盖面. 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重点,探索开展横向可比性宣传,运用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宣传, 阐明政策优势, 特点和适合人群;既要宣传城居医保的好处和参保, 报销程序, 也要宣传如何看病, 如何选择医院, 在保证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合理减轻个人负担,以增强政策宣传的实效,提高居民健康风险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第二,加强征缴基层机构能力建设.一是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平台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完善基层征缴机构体系,适当增加基层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足额预算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项经费,建立城镇居民征缴激励机制.三是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硬件设施建设,构建以人社部门为核心, 连通乡镇劳动保障所, 社区服务站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 高效, 安全的服务.四是加强城居医疗保险征缴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针对基层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变动大的实情, 每年征缴前加大对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从政策调整, 报销程序, 征缴操作细则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培训.第三, 建立长效征缴机制, 简化参保程序.通过建立征缴由突击性征收向常年征缴转变方式, 积极探讨代理机构实行常年性代收, 既减少行政成本又方便参保居民, 可适当考虑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由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时进行扣缴下年度参保费. 同时参照新农合参保的程序进行征缴, 减少繁琐程序.第四, 理顺经办管理体制, 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按照构建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长远改革目标,逐步将分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卫生部门的城居医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集中归口,形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统一缴费额, 统一基层征缴机构, 统一经办管理机构, 这样既有利于居民统一参保,又有利于征缴管理, 降低征缴行政成本. 同时在适当时候提高现行统筹层次,更好地实现医疗保险大数法则,减少基金风险,促进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201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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