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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预案3篇【完整版】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10-08 15:30:10 来源:网友投稿

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预案为强化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储备,提升核酸检测应急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县域内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满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测的各项需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预案3篇,供大家参考。

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预案3篇

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预案篇1

为强化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储备,提升核酸检测应急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县域内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满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测的各项需求,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紧抓近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98号)要求和我省、我市关于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坚持“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的基础上,县域内一旦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统筹调配各方核酸检测力量,3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响应分区管理。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视疫情需要启动应急检测响应,确定采样对象范围,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时间和采样地点。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按照1:1标准进行采样检测;中风险地区人群按照5:1标准进行混采检测;低风险地区人群按照10:1标准进行混采检测。

(二)统一调度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决服从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集中统一指挥。按照应急征用管理相关要求,对设备、实验室、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

(三)集中采样送检。城市以小区、企事业单位、特殊场所为单位,农村以村、组为单位开展集中核酸采样,实现检测对象少跑路,就近、就便迅速接受核酸检测。核酸采样、运输、检测严格执行生物安全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采样、送检、检测全过程安全,检测结果准确及时。

三、工作内容

(一)提升检测能力。我县人口按照全员检测20.2万人的任务目标测算,3天完成检测,采用新冠病毒核酸10:1混采检测技术,每日应混检6.73万人,目前全县核酸检测每日10:1混检能力缺口5.63万人。

为确保县域内一旦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3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采用分片负责的方式由县级医疗机构牵头与省内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按照10:1混采检测标准,任务分解如下:一是县人民医院暨县天津中医院与第三方机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负责兴州街道办、郭镇、金家河镇、西淮坝镇、白水江镇、徐家坪镇、马蹄湾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4.1万例的混检任务(包括本机构现有检测能力);二是县第二人民医院与第三方机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负责观音寺镇、仙台坝镇、两河口镇、黑河镇、横现河街道办、五龙洞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1.2万例的混检任务;三是县妇计中心负责乐素河镇、白雀寺镇、硖口驿镇、接官亭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1.43万例的混检任务。上述3家县级医疗机构要立即联系第三方机构,于10月24日前完成购买服务协议的签订。

(二)提升采样能力。县级三家牵头医疗机构要根据责任片区提前对辖区内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所有临床医生、护士、检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采样以及个人防护理论和技术培训,做好全员技术储备,成立满足检测工作的多支应急机动采样队伍,确保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各医疗卫生单位可迅速根据检测需要和任务分配,按照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统一调配,在县域内各指定采样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采样工作。按照每支采样机动队3人(信息登记、采样、储存转运)每小时采样50人,每8小时轮换一次,每天工作3个班次预算,全县共需建立不少于168支应急机动队采样队伍,采样人员不少于504人。采样所需耗材及防护服等物资,由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根据需要统一管理调配。

(三)明确采样检测流程

1、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检测响应,确定采样对象范围,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时间、方式(上门采样或集中点采样)和采样地点。

2、设置临时集中采样点,镇办、单位、村(社区)、村民小组负责通知检测对象采样时间、地点,并做好现场采样的组织和配合工作。县指挥部调度应急采样队伍赴各采样点进行采样,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安全秩序和安保工作。

3、各应急采样队按生物安全要求及时将检测标本送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各检测机构迅速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报告检测结果,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做好物资储备。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县内检测机构和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的检测试剂由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根据需要统一调配。按照集中物资统筹调度的原则,确保检测设备不空转、不停运。各核酸检测机构要按照每日常规检测量试剂需求,保证30天正常运行的储备量,做好核酸检测用相关试剂的储备工作。局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负责储备采购一定数量的核酸采样帐篷、采样人员防护装备、采样管、生物安全转运箱等核酸应急采样、送检所需相关设施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按照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疫情精准防控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继续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尽快谋划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已建成的单位要在现有检测能力基础上进行扩容,不断提升自身应对突发聚集性疫情或爆发疫情的防控工作能力。全县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3家县级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片区任务分配,迅速和责任片区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沟通协商组建应急机动队采样队伍,开展人员培训,原则上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每个单位抽调人数不得少于10人,于10月24日前将各自责任片区的核酸应急采样队伍人员花名册报县卫健局医政医改股。各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要配合好3家县级牵头单位,积极选派人员,组建队伍,开展培训。

(二)强化措施,落实储备。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提前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因核酸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强管理,提高实效。各核酸检测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对相关检测人员加强标本采集、保存、运输、接收、检测、报告等全流程培训。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和生物安全管理,确保核酸检测实验室的规范运行,杜绝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预案篇2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优化提升全县核酸检测能力,科学高效应对突发疫情情况,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新冠肺炎防控办函〔20xx〕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目的

按照“统一领导、县级为主、精准快速、全员覆盖”的原则,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工作预案,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整合调度县内和第三方核酸检测资源,寻求省州力量,确保2天内能够完成重点区域全员检测和全县全员核酸检测任务。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下发的《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号)和《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新冠肺炎防控办函〔20xx〕9号)等制定。

三、组织体系

在册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体系不变的情况下,增设册亨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设在县政府办,由罗佳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丽梅、王永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县全员核酸检测的协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采样点、人员分工、业务培训、召开会议、物资筹备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排查引导组、采样工作组、核酸检测工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工作组,具体人员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罗佳梅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丽梅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永奎县卫健局局长

成员:

(联络员:罗丽梅,联系电话:)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统筹调度各核酸采样点及核酸检测机构工作落实情况,做好相关协调联络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安排事项;二是负责及时收集核酸检测工作开展信息,及时形成信息专报按程序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的相关会务服务;三是负责开展全县全员核酸采集期间,争取省州力量支持,并落实援册人员岗位,及时核酸检测补齐短板;四是负责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五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排查引导组

组长:李尚成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桂腾江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

(联络员:罗丽梅,联系电话:)

工作职责:一是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的检测范围,统计确定检测人数,通知到户到人,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二是提前制作检测对象花名册,录入个人信息电子版,组织对象采样前将个人信息电子版移交采样工作组,减少现场登记环节,避免人群拥挤,便于快速采样。三是组织人员按片区进行宣传、组织、引导检测对象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到指定采集点完成采集。四是按照“四逐四准”对所有村寨、城镇小区、安置区和机关企业事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五是强化社会面的巡逻管控,妥善处置与应急核酸检测有关的各类突发治安事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采样工作组

组长:罗佳梅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永奎县卫健局局长

成员:

通过培训考核合格采样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联络员:李洪克,联系电话:)

工作职责:一是组建145人的核酸检测队伍,负责在划定全员核酸检测区域设置临时采样点,负责划定区域的全员核酸采样工作;二是负责组建至少10支应急采样队,对混采阳性结果及时进行复采复检。三是负责各采样点质量控制和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指导采样点通道设置、功能分区、采样流程、标本运输,确保所有采样点按规范设置、安全有序采样;四是负责收集最新国家新冠肺炎采样和标本运送技术指南,并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召开培训会议。

(四)核酸检测工作组

组长:罗佳梅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永奎县卫健局局长

成员:

各医疗卫生机构取得核酸检测上岗证资质人员

(联络员:周斌,联系电话:)

职责:负责各采样点所采样本检测工作,制定检测方案、合理调配人员,24小时轮班,县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疾控核酸检测实验室24小时开展检测工作,确保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日检测量15000人份(10混1)、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日检测量5000人份(10混1)。

(六)物资保障组

组长:李尚成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韦万江县工科局局长

成员:

(联络员:杨建,联系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对医用应急物资等供应储备情况进行调度和保障;负责对检测试剂、防护器具等物资需求进行统计,合理调集、配备和使用。

(七)交通运输协调组

组长:朱明琳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学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

(联络员:杨鑫,联系电话:)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统筹做好全县核酸检测医护人员、防控物资、采样标本的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在应急状态下优先免费通行;二是根据各采样点采样情况,及时收集样本,按照样本运输要求,将样本送至指定核酸检测机构(县内、州内、省内)进行检测;三是组建运输应急队伍,确保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样本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的保障。

(八)宣传报道组

组长:蔡洪斌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易化锐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常务工作)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核酸应急检测样本采集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舆情收集管理、正面引导舆论,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采样点、采样时间等信息。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时,规范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五、实施程序

县内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根据流调溯源信息,对疫情发展趋势和风险进行科学研判后,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确需启动全员核酸检测,第一时间报请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全员核酸检测相关工作。

(一)精准划定全员核酸检测范围。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启动全员核酸检测的指令后,迅速组织专家组对疫情可能波及的区域范围进行深入研判,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及时科学精准确定全员核酸检测的范围,并根据疫情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精准测算和调度检测力量。一旦发生疫情,根据我县划定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人数量,确定防控需要和网格化全员核酸检测任务,按全县2家核酸检测机构单日最大检测能力总计为2万人份/天(按10混1)和核酸采样人员155人(详见附件1)计算,优先使用我县现有医务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对无法完成的,及时向州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需要支援的检测力量(支援力量详见附件3),并明确支援检测能力量需求、支援地点、报到时限等,确保满足全员核酸检测实际需要。

(三)科学制定采样方式。

一是按照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第一轮检测可以全部采用10混1检测技术,尽可能快速筛出感染人员;之后的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可以按照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人群1:1、中风险地区5合1、低风险地区10合1采用科学混检方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筛查结果综合研判,确定筛查检测轮次,必要时可对局部地区和重点人群采取多轮次筛查检测。

二是按照先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后检测低风险地区,及时规划检测区域;

三是按照先检测疑似病例、密集接触者、密集接触者的密集接触者等重点人群及其所在村(社区)、单位和行动轨迹覆盖区域人群,后检测一般人群的原则迅速确定检测人群顺序。确保第1天内完成所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四)规范设置核酸检测采样点。根据检测量、人员分布密度、交通便捷程度和采样保障能力等因素,以村级(社区)、单位、公司、小区、楼宇、宾馆等为最小网格单元设置采样点,采样点要设置在室外手机信号良好的空旷场地(如广场、小区等)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人员进出通道分开,每个采样点划分为六个区域:入口测温区、信息登记区、分流等候区、核酸采样区、临时隔离点、工作人员休息区,其中核酸采样区与其他区域至少间隔5米。

(五)合理规划采样计划。根据每日需要完成的检测量,合理规划布局采样点数量和位置(具体采样设置详见附件2),每个采样点覆盖人数不超过2000-2500人,排队待检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20人,并在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采样点发生人员晕厥或其他突发情况时,现场医护和工作人员要及时查看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

(六)配备充足样人员和物资。每个采样单元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根据所需承担的日采样量,按照采样人员不少于2人、服务保障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的要求,从本地医护人员、公安民警、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居委会干部、网格管理员、志愿者中抽调足额人员提前划分到采样点,负责做好采样和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要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原则上每2-4小时轮岗休息1次。每个采样点都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雷雨、低温、高热等特殊天气情况的基础上,以就近就便保管的方式储备足够物资

(七)迅速组织发动群众进行采样。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参考模板见附件4),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张贴公告,以及微博、微信等方式,告知群众核酸采样点位置和采样流程、时间、注意事项等信息。由村(社区)居委会具体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辖区民警、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公安户籍、人口普查数据和走访调查等方式提前对全员核酸检测区域范围内人员信息进行收集和预登记(信息收集模版详见附件5),切实摸清情况,迅速分区域、分时段、分批次组织发动相关人员前往采样点进行采样。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要提供上门采样服务;对其他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采样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补采,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全覆盖、不遗漏。

(八)严格规范开展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前,由工作人员在采样管上打印粘贴唯一条形识别码。现场采样时,被采样人登录“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注册信息,并扫描采样管条形识别码进行采样;对于无手机或不会使用手机人员,由负责登记人员给予现场代录入。同时,由登记人员全面填写核酸检测采样登记表;采样期间要严控人员密度,引导好人员分组,有序安排进出场,严格落实待检排队人员“1米线”间隔要求。

(九)全面做好个人防护。现场采样人员采取二级防护标准进行防护,一旦接触被检者体液,应及时更换外层乳胶手套;其他工作人员应科学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乳胶手套;被检人员除在采样区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十)严格做好样本储存、运送和消杀。

一是样本的储存。采样后,样本原则上应当低温(2-8℃)保存,如不具备低温保存条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按批转运,6小时内上机检测。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样本,应当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并按照WHO《感染性物质运输规章指导》中UN2814的A类感染性物质以PI602进行规范包装。样本转运箱封闭前,须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面。

二是样本的运送。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办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准运证书。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取样、送样时应详细完整填写样本交接单(一式三份,附件6),由采样点负责人、转运接收人、定点检测实验室负责人分别留存。运送期间,转运接收人和驾驶员应科学规范穿戴隔离衣、医用外科口罩和乳胶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三是环境消杀。采样点、样本转运箱和转运车每天至少开展1次预防性消毒,采样和转运结束后进行1次终末消毒,遇污染物时随遇随消,并规范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杜绝环境污染。

(十一)快速安全开展实验室检测。

一是安全开展检测。各定点检测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按照每个实验室6名检测人员和10名采样人员的标准做好人员配备工作,并统筹安排好实验室工作人员休息时间,确保实验室24小时正常运转。

二是按时出具检测结果。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定性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其检测限、检测时间等内容。检测结果应当按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6小时、其他人群12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的时限要求及时上报。

三是统计掌握支援检测结果。对州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指定外送其他县市检测的结果进行全面收集汇总,由综合组及时汇总全员核酸检测相关数据,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进度统计表》(见附件7),逐级汇总上报至州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核酸采样检测专班。

(十二)规范阳性病例报告处置程序。

一是单采检测样本结果阳性。检测机构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由县卫健健康局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由法定报告机构在2小时内将相关信息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时间派出负压救护车将阳性病例转运至省将军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同时,组织开展流调、环境消杀和密接追踪。

二是混采检测样本结果为阳性、灰区或单个靶标阳性。由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混采数量第一时间派出相应数量应急采样队(如5混1同时派出5支应急采样队,10混1同时派出10支应急采样队),对样本涉及人员进行复采,所采样本送原检测机构检测;同时,通知社会防控组对该采样管所涉人员暂时单独隔离。经复核单管核酸检测如均为阴性,则按照阴性结果反馈,暂时隔离人员即解除隔离;如检测结果阳性,锁定阳性人员,其余人员解除隔离。同时,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派出负压救护车将阳性病例转运至省将军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组织开展流调、环境消杀和密接追踪。严禁医疗机构和核酸检测机构擅自发布和对外通报核酸检测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乡(镇、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做好部门协调,落实各项核酸检测措施,履行属地、部门责任,切实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病例或疑似病例,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对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能力建设,措施保障到位。进一步补充完善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完成采样和检测人员储备,抽调政治站位高、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专班队伍,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应急采样检测能力。根据省州全员核酸检测能力支援调度安排,精准计算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对不能满足检测需求,跟省州做好勾通对接,做好力量支援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意识。要密切关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全力营造全员核酸检测的良好氛围。

医院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充分发挥检测机构的作用,建立全县核酸采样检测资源调集机制,做好我县如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的准备,全面落实“四早”措施,做到精准防控。

1.2编制依据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有关预案、指导意见、工作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夹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发生新冠肺炎疫情需要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指导和规范核酸检测工作。

二、职责分工

2.1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在本县如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及时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实施本地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物资、核酸试剂等,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本地核酸检测应急资源。制定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急预案,依托已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驻夹江县部队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充实检测能力;做好辖区内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的人员组织、采样检测物资储备和调配等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资源调配和物资保障申请。

2.2检测机构

负责具体实施大规模人群的标本检测工作,合理分配检测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标本检测工作。

三、应急检测准备和响应

3.1应急检测准备

3.1.1检测机构

目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已具备核酸检测能力。与市、陆军77集团军医院建立核酸检测协作机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意向性协议等措施确保疫情发生后一周内完成全县全员检测目标。

3.1.2采样场所准备。

从青岛等地实际情况看,县负责落实社区等位点采样是特殊时期的必定做法。各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等作为核酸应急采样点。

3.1.3采样人员准备。

全县现有核酸采集人员137人,共储备221名采样人员(见附件),由全县统一调配。贮备的采样人员和流调人员可由经过培训的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组成。

3.1.4检测物资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采样和设备等准备工作,组织核酸检测的检测试剂和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3.2应急响应

3.2.1场景描述

区域内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或发现来源不明病例需通过开展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查明传染源。

3.2.2启动响应

县指挥部(或政府)安排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分析评估本地疫情风险,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指挥部(或市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3.2.3响应措施

疫情发生地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为确保落实“四早”措施,做到精准防控,一周内对发生暴发疫情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早有效发现并管理传染源,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

(1)资源调配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人群核酸检测计划,明确采样人员、检测人员、设备物资等方面需求,需市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提出申请。

(2)人员组织

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辖区内人员核酸采样组织工作,分区域、分时段、分类别做好辖区内人员核酸采样计划。压紧压实镇(街道)和村(社区)主体职责,按照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有序组织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应急采样点,同时做好舆情管控和舆论引导,避免社会恐慌。

(3)采样检测策略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精准识别人员风险等级,做好人员分类,将辖区内应急采样点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人群采样点,或同一采样点规划不同风险等级人群采样区域,避免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员按照1:1的方式实行单人单采和单样检测,中风险地区按照5:1、低风险地区按照10:1的方式进行混合采样和检测。

(4)标本运输和接收

县卫健局加强与交通部门对接,统筹利用部门资源,加强与检测机构对接和信息互通,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标本运输工作。检测机构做好标本接收和检测任务分配工作,确保标本及时流转到实验室进行检测。

(5)核酸检测

检测机构严格按照不同人群检测时限要求,及时进行检测并反馈结果。对单样检测阳性的,及时复核确认,并按规定报告;对混样检测阳性的,及时将结果反馈至县卫生健康局指定部门或单位,由属地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单人采样和送检。

四、总结与评估

县卫健局、检测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检测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必要时由县卫健局经报告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后邀请专业机构对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有关工作进行独立评估。

五、附则

5.1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牵头组织修订本预案。

5.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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