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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方案4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10-01 11:20:03 来源:网友投稿

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方案4篇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方案 XX县查控涉毒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方案 为净化公职人员队伍,维护公职人员良好形象,有效杜绝公职人员涉毒情况再发生,进一步提高禁毒、防毒、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方案4篇

篇一: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方案

县查控涉毒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方案

  为净化公职人员队伍,维护公职人员良好形象,有效杜绝公职人员涉毒情况再发生,进一步提高禁毒、防毒、拒毒意识,经县禁毒委研究决定,对全县有吸毒史公职人员特制定如下管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对有吸毒史和有涉毒嫌疑的国家公职人员采取有效管控,最大限度的压缩公职人员涉毒的空间,提升国家公职人员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理念,为打赢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有吸毒史及有涉毒嫌疑的国家公职人员管控到位,阻断其再次涉毒的可能性。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管控措施取得实效,成立 XX 县国家公职人员涉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副主任 XX 同志负总责,副县长、县禁毒委常务副主任、县公安局长 XX 同志任组长,由县政法委副书记 XX,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县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主任 XX 任副组长。

 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巡察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监督协助管控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禁毒大队长 XX 同志兼任。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相关人员检测工作,检测对象所在单位落实人员日常管控工作。

 四、管控对象 1、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市驻 XX 县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在 2020 年公职人员毛发检测中初筛结果为阳性人员; 2、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市驻 XX 县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因吸食毒品曾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人员。

 五、职责分工 1、县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负责核对、收集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市驻 XX 县单

 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中,因吸食毒品曾被公安机关查处和2020 年公职人员毛发检测中初筛结果为阳性的人员名册。

 2、公务员身份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安排专人负责通知到位,其他人员由人社局专人负责通知到位,具体时间由公安局禁毒大队确定。

 3、检测工作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落实,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4、对不配合检测管控的由人员所在单位纪检、人事部门负责处理,公安机关可视情进行传唤。

 六、工作要求 1、要建立人员管控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及建立工作台账; 2、对管控对象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测,定期检测周期为:每个月一次尿液抽检,每季度一次毛发检测。此外,公安机关每年度不定期抽检不得少于三次。

 3、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交由公安局依法查处,并移交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检测地点: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5、检测管控措施从 2021 年 4 月 1 日开始; 6、检测经费由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数拟定预算经费,在全县 2021 年禁毒工作预算经费中列支。

篇二: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方案

德宏州对吸毒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处理办法》 ------------------------------------------------------------------------------ 作者:

 日期:2014-07-26

  第一条

 为严肃党纪、政纪,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惩处吸毒行为,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德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吸毒行为是指吸食或注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

 第三条

 吸毒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认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

 (一)中共党员。指组织关系在德宏州辖区内的中共党员及中央、省驻德宏单位的中共党员。

 (二)国家公职人员。指德宏州财政供养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吸毒行为的处理

 (一)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中共党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国家公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按照干管权限,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先免职再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三)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退休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予以罢免。

 第六条

 对吸毒的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处理按照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归口分级处理。

 (一)组织关系在德宏州辖区内的中共党员、监察对象,由公安机关认定后,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组织关系不在德宏州辖区内的中共党员,由同级纪委移交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处理。

 (二)在德宏州辖区内国家公职人员中的非中共党员、非监察对象,由公安机关认定后,移交所属单位或主管机关处理。

 (三)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工作人员,由公安机关认定后,移交所属单位或主管机关处理。

 (四)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公安机关认定后,移交所属乡(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凡报考、安置、调入德宏的国家公职人员,体检时必须做毒品(www.57law.com)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录用、聘用资格;拟任用、提拔的干部及拟吸收的中共党员对象,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八条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清理吸毒人员,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毒品尿样检测,准确统计上报实有吸毒人员数据。全州吸毒人员的清理结果和处理结果必须报州纪委和州禁毒委。

 第九条

 对在清理、查处吸毒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追究县(市)、单位及辖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持应付、观望态度,不作为的;

 (二)虚报、瞒报吸毒人员数据、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

 (三)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教育监管不严,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吸毒问题反弹、吸毒人员管理失控的。

 第十条

 为吸毒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说情或干扰对吸毒人员的调查处理,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三: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方案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方案

 为深入开展吸毒人员清隐行动,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毒违法问题,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局公职人员集中开展毛发毒品检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开展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工作,净化公职人员队伍,维护公职人员良好形象,提升公职人员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理念,为打赢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年内完成全局公职人员的集中毛发毒品检测。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毛发毒品检测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局毛发毒品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派驻纪检组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所、队、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XX。

 四、检测对象及检测流程 检测对象: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坚定禁毒信念,践诺无毒誓言,坚持对公职人员涉毒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清理核查本部门公职人员涉毒问题,建立干部和公职人员队伍最严格的管理制度。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联络,精心组织部署,按照确定的职责分工,突出抓好人员核实、样本采集、毛发检测等重点环节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要按照全程监督、闭环管理的原则,严格依据公安部《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规定的提取、保存、送检和检测程序组织实施。一是名册收集要全。对上报的公职人员花名册要认真把关,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核实,不漏一人。二是人员检测要齐。严格按照核实后的花名册逐一采样,对逃避或拒绝毛发毒品样本采集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强制检测。三是查处要严。凡经认定的吸毒公职人员,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要履行责任。局人事股造好参检人员名册一式四份,

 按照管理权限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禁毒事务中心各 1 份,确保检测工作准确、有序、快捷,防止错检、漏检、替检,适时召开会议,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公职人员进行毛发毒品检测的相关要求,讲清毒品危害、讲明县委县政府的态度和决心,讲清毛发毒品检测的步骤和程序,提高大家对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的认识。样本采集以集中提取的方式进行,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填写,同时要提供身份证,做到人证一致,确保检测样本准确真实。局人事股联系由县公安局、县卫健局认定的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向县毛发毒品检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后开展检测工作。毛发采集分 A、B 两份,B 份由局纪检部门负责保管,A 份经单位纪检组二次编码后,交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县派驻纪检组、单位政工人事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核实身份信息,并全程录音录像做好人员认定和监督工作。

 (四)要严肃纪律。接受检测的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如实提供检测样本,逃避或拒不接受检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程序对其进行强制检测。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或违规泄露相关检测信息,一经査实,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四: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方案

县国家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方案

  为净化公职人员队伍,维护公职人员良好形象,有效杜绝公职人员涉毒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禁毒、防毒、拒毒意识,为全县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奠基良好基础。经县禁毒委研究决议,对全县公职人员集中开展毛发毒品检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开展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工作,提升国家公职人员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理念,为打赢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年内分批完成全县国家公职人员的集中毛发毒品检测。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毛发毒品检测工作取得实效,成立 XX 县毛发毒品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县委书记、县禁毒委主任 第一副组长:XX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禁毒委第一副主任 副

 组

 长:

 XX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副主任 XX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XX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XX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禁毒委副主任 XX

 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县禁毒委常务副主任 成

 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巡察办、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禁毒办中抽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毛发采集检测工作。

 四、检测对象 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市驻 XX 县单位)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五、工作要求 1、毛发毒品检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全县参与检测的乡镇或单位,按 12 月 31 日前完成的要求,编排好检测顺序。

 2、毛发毒品检测费用由各乡镇或单位负责保障。

 3、根据县毛发毒品检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安排,在接到日程安排后,各乡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

 排,分管禁毒或人事政工的领导具体牵头组织,造好参检人员名册,县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核实身份信息并全程录音录像。参检人员按照要求规范采集毛发及填写表格。毛发采集分 A、B 两份,B 份由各乡镇和单位负责保管,A 份经单位纪检组二次编码后,交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各单位二级机构人员的检测组织工作,由乡镇或上级主管机构按上述要求统筹安排。

 4、毛发毒品检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第三方检测公司和乡镇单位,对检出结果异常情形的,将 B 份样品送 XX 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所在乡镇或单位负责。复检后确认结果异常的,由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予以处置。

 5、毛发毒品检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人员要严格保密纪律,经二次检测确认结果为异常的人员信息,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由办公室直接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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