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公文范文> 正文

党政廉风建设工作落实3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10-08 09:5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党政廉风建设工作落实3篇党政廉风建设工作落实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XX年,罗平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政廉风建设工作落实3篇,供大家参考。

党政廉风建设工作落实3篇

篇一:党政廉风建设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 XX 年,罗平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明确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一)分解任务目  标,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印发了《关于对县直机关 XX 年 动 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的意见》,将主要任务分解为 じ 64 项,明确 20 个牵头单位及 50 个协办单位。二是制  定了《罗平县 XX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责任牵头 膀 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人和县委、县政府责任领导 屣签署,各单位都层层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党政领 菇 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主体地位。三是印发了《罗平县党 龉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 侍 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 阄 安排部署。四是编制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事 均 手册》,发放到全县 570 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手中 箧 ,进一步强化了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 破 )加强检查落实,注重工作成效。一是优化考核办法。将 め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纳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 窒 合考核。在时间上实行季度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相 咒结合;在方法上实行纪委考廉、领导述廉、群众评廉、社 牯 会议廉相结合;在形式上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汇报、查看  资料、走访座谈、民主测评、组织评议、综合评估、即时 骛 反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二是细化考核内 宪 容。研究制定了每一项目标任务的具体评价标准和量分依 岩 据,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责任追究的形式,为责任制 眺 的统一考核提供依据。三是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被考  核单位的考核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考核成绩差 囝 的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令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 襻 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与 橘 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政绩及提拔使用挂钩,与经济奖惩 犸 挂钩,与责任追究挂钩。

 (三)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  任追究。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 蚴 突出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坚持有责必究原则。下级 λ 违纪的追究上级责任;集体违纪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工 け 作失职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抓责任不力的追究主要领导 叛 责任。视其承担责任的大小,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 限时整改、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追究。XX 年 墅 以来共对 3 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切实加强农 贾 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以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  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契机,积极开展农村基 疟 层反腐倡廉教育。XX 年全县共开展廉政培训64 次,培 棋 训农村基层干部 2056 人(次)。二是制定下发了《关 舆于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艿 ,明确了 6 个牵头单位、14 个配合单位,进一步明确目 圳 标任务。三是着力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全县 12 个 厌 乡(镇)、154个村(居)委会全部实行会计委托代理 巩 服务,切实规范全县“三资”管理工作。四是加强村级监  督机制建设。全县 154个村级组织都按要求建立了村级 ④ 纪检监督小组,配备了 462名纪检监督员,切实加强和  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五是不断健全完善对基层党员干 静 部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行村民询问质询、民主评  议、“四议两公开”和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等制度 就 。XX 年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 414人,村民评议 ㄇ 村干部 308 人。

 二、选准载体,丰富内容,积极构建 锅 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罗平县高度重视反腐倡廉 萆 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明确目标任务,创新 嗅 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构建了面向基层、符合县情的 红 “大宣教”工作格局,增强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针 黹 对性和实效性。

 (一)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机制 驵 。一是完善领导机

 制。把反腐倡廉教育放在全县“大宣教 髟 ”的总体框架中谋划,调整和充实了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小 / 组和工作机构,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完善协调机制。

 咱 充分发挥组织、宣传、教育、文化、广电、工青妇等部门 í 的职能作用,建立协调有力、优势互补的教育机制,整合  教育资源,进一步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大格局”作用。三 蓓 是完善责任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 蒸 的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安排、同部署、同 蕺 检查、同考核,从而形成了上下齐抓,层层落实的责任机  制。

 (二)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一是推进廉政  文化教育体系建设。完善县有中心、乡(镇)有学校、村 熵 有教育点的县乡村三级廉政文化教育平台;充实党风廉政 喈 建设宣教资料库和人才信息库,发挥人才库的资源优势,  创办了《花城春雨》廉政文化教育双月刊,印发全县副科 祭 级以上领导干部,旨在弘扬和传承廉政文化,以潜移默化 凇 、春风化雨的方式教育警示领导干部;发挥廉政文化宣讲 嫩 团、廉政文艺演出队、廉政文艺创作团、廉政文化教育联 威 络员作用,经常性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演出和创作活动; 韪 采取签廉状、听廉课、读廉文、建廉墙、看廉片、唱廉歌 滩 、演廉戏等形式,开展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建设,巩 驰 固长底乡“云南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成果,推进廉政 垤 文化建设。二是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继续深入 蝾 开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算

 账思廉”等警示 袍 教育活动的同时,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700 人 造 (次)到曲靖市警示教育基地现场参观;把党纪条规教育 徉 与“创先争优”、“四群”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活动相结 P 合,加强对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历次全会有关反腐倡廉建 便 设要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学习宣传,加强对《党章》  、两个《条例》、《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 助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廉洁从政。

 三、关口前移 辨 ,加强防范,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不断深化制  度执行力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作  风建设,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为先,规范领导干部从 ぱ 政行为。

 (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制定下发了《 鹗 关于从严执纪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县广 薛 大领导干部结合“创先争优”及“四群”教育活动,着力  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思想、工作 皿 、领导、生活作风和学风建设,身体力行“八个方面”的 Ь 良好风气,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成立 5 个督查组,采 嘹 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全县干部的作 还 风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整治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国 撵 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工作日饮酒和赌酒,工作时间到茶 嫱 室喝茶或打麻将,利用网络看影视、聊天、玩游戏、炒股 珧 、做手工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 痔 ,会风会纪等突出问题。通过督查,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 弊 干部 30 余人,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相关单位主要领导 宴 ,督促抓好整改。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 的通知》,重申纪律,明确要求,促进了干部作风建设, 祆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唪 。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 XX 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 糇 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将领导干部的住房、婚姻、收入、  配偶及子女出国和经商等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对不按规定 管 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采取批 芙 评教育、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 疳 。全县 1025 名科级干部按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掏 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三)认真落 蛲 实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曲靖市领导干部“五必谈一  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和“三谈两述”及函询、任前 飒 廉政谈话等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在组织宣布 蔼 就任新职务后,有针对性地根据新任岗位特点、工作表现 尿 等情况对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提出告诫,防微杜渐。对 黠 群众反映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 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既让本人说明情况,又强调正确 糯 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XX 年 黟 共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321 人(次),纪委负责人同 峤 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 52 人(次),实施诫勉谈话 4  5 人(次)。

 (四)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 ィ 作。印发了《罗平县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实施方案》, 韬 确定了 68 家实施单位,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及方法步骤。

  以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教育局等 嗲 单位作为试点,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各 圻 试点单位边探索实践、边总结深化。各部门认真宣传发动 骝 ,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  、制定防控措施等工作。全县各单位共查找出风险环节 2 泶 560 个,风险点 3400 个,制定防范措施 3612 条 飑 。

 四、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篇二:党政廉风建设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6 6 篇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

 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

 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建议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

 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

 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4、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二)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

 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主体责任的推动落实。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状,很少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党委龙头和带动作用。

 (二)履职尽责不深入。有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并没有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更没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日常监督不到位。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长效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较为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对分管单位和科室及其下属了解不到位。

 (四)考评结合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检查不深入,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群众参与途径不宽等问题。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联系不紧的现象。

 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党委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追责严历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开成通力协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

 (二)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从而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该谁负责的谁负责,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好转。为此要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

 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党员干部中生根发芽,就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教育、引导、强化落实上下功夫。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级巡察制度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问责制度。检查考核到位。检查考核必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和“两个责任”情况具体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实效,考核内容要具体全面,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级党委为主体成立考核组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评奖惩办法,对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保证整改到位,真正使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

 一、目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是认知上有“误区”。主要表现是∶个别单位、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同于一般的单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事关系统全局性问题,仅仅看成是某一个或者是几个主要领导人的事情,认为与本部门和本人无关,只要认认真真把业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

 二是责任上有“盲区”。个别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只满足...

篇三:党政廉风建设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3 篇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近日,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市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状,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遵循,吹响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

  《意见》以鲜明的态度强调,各级党委、纪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意见》清晰界定了“两个责任”的关系,指出党委主体责任是全方位的责任,既包括主体责任内容,也包括全方位的监督职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归口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查责问责,将责任压紧压牢。

  《意见》健全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责任链条,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责任,同时将“两个责任”延伸到各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

 责的工作格局,解决了“谁来干”的问题。

  《意见》从责任内涵、责任主体两条主线,梳理出党委主体责任 17 项内容、30条清单任务以及纪委监督责任16项内容、24条清单任务,通过刚性约束解决了“干什么”的问题。一是明确了主体责任内涵。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由党委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成员领导责任三个部分组成。二是厘清了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的具体责任。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从严正风肃纪、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和加强巡视巡查工作等 7 个方面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有 5个方面,即负总责,带头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管方向,增强政治定力,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督落实,强化组织推动;抓管带,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管;作表率,发挥示范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要有 5 个方面,即抓分管,落实分管职责;抓细化,加强工作指导;抓落实,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加强督促检查;抓管带,加强对分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作表率,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三是清晰了纪委监督责任内涵、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提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是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严肃执纪审查、推动源头治理、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等 7 个方面的责任;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是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强化监督效力、发挥表率作用;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主要是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监督实效、自觉接受监督。

  《意见》特别指出,巡视巡查机构和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设立的监督检查机构或监督检查组织,对开展的巡视巡查结果或监督检查结果负责,参与人员按照职责

 分工承担相应责任并长期追责。

  《意见》围绕解决“怎么干”问题,提出了硬性措施。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采取签订责任书(状)等形式,逐级明晰责任,并确保延伸覆盖到所有基层单位。二要实施清单管理。各级党委、纪委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层层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三要实行履责报告。各级党委每半年要听取一次同级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年年底前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情况书面报送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各级纪委每年年底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建立完善述责述廉制度,落实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四要加强检查考核。特别要广泛开展暗访暗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五要建立工作档案。分类建立健全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档案,对审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等事项,要详实、规范、严谨、细致记录。六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同时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于每年 2 月底前报上级党委、纪委。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职责,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一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厘清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关键,对于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委负主体责任的内涵就是党委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又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内涵就是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核心是执纪监督问责。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必须深刻领会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明晰责任内容,准确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着力点

  (一)总体要求

  1、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牢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的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

 同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工作。

  2、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定期研究机关工作。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等部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融入各自工作,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3、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能,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各级党委主体责任

  1、带队伍示范表率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负有对重大问题进行部署、统筹、检查、考核等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有传达学习、组织推动、教育监管、廉洁自律、示范表率等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既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纪律建设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担负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切实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教育,

 严格组织管理和组织程序,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求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

  3、正确选人用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完善更加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拔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4、维护群众利益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惠民政策、民生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利益。研究解决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规范权力运行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执行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权限,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健全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

  6、深化作风建设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标本兼治,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良性循环。已经采取的措施、形成的机制要扎根落地,已经取得的成效

 要巩固发展,关键是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要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破题,为作风建设形成长效化保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

  7、检查考核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机制,修订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听汇报、暗访抽查、专项检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对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发生腐败案件、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8、领导和支持办案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作为重要任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党委领导下纪检、法院、检察、监察、审计成员单位之间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和职责,整合反腐败力量。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执纪执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三)各级纪委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同时,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经常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1、执纪监督责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格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维护中央政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因主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加强组织纪律性,着力整治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2、惩治腐败责任。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

 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用人腐败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网络舆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加强案件审理,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加大督办案件力度,完善线索处置流程和规章制度,提高案件质量。

  3、作风督查责任。坚持不懈纠“四风”,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具体问题开展治...

推荐访问:党政廉风建设工作落实 党政 落实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