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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8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11-28 18:10:09 来源:网友投稿

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8篇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的异同工作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体系中,虽然都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8篇,供大家参考。

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8篇

篇一: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的异同工作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体系中,虽然都是属于人大系统的机构,但是却有着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内涵,其产生方式、组织机构、隶属关系、机构性质和工作职责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下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层人大工作工作实践,谈谈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的异同。“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的法律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各级人大系统“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关于“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宪法第七十条原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地方组织法》第三十条也明确规定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也可以设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且明确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在同级人大代表中提名,由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人大常委会在闭会期间只能进行个别任免;其职责是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另外,法律还另行规定了两个特殊的专门委员会。一是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可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人大及其常委会均可在本级人大代表中组织提名并表决通过,这是一个非常设的临时机构,随着特定问题调查的完结而终止;二是“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这是一个常设的特定的专门机构,其组成人员也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但有所不同的是:其组成人员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名,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特定的职责就是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上所指的“专门委员会”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专门机构”。

  关于“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原则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这里所指的“工作机构”即为“工作委员会”。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人大系统的“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两类机构的法律内涵截然不同,不能混淆。

  从机构类型和组织名称上来看,专门委员会属于专门机构,工作委员会属于工作机构;二者虽都冠名为“委员会”,但有“工作”一词用来区别工作机构与专门机构两类不同的机构。人大系统的机构,依据法律规定无外乎三种类型,即:专门机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之所以将专门机构、工作机构都冠名为“委员会”,主要是用来区别“厅、办、室”等办事机构。

  从产生方式和组织结构上来看,专门委员会由人大主席团提名,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工作委员会则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其组成人员在本级人大代表中提名产生,而工作委员会则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其组成人员可以在本级人大代表中产生,同时也可以在本级人大代表以外产生。

  从隶属关系上来看,专门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应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并对它负责,只是在闭会期间受它的常设机关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工作委员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工作部门,承办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具体工作,当然隶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时服务于人代会的相关工作。

  从机构性质上来看,专门委员会具有法定主体性质,可以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和建议等;而工作委员会没有法定主体性质,只有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业务,没有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权限,更没有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权限。

  从工作职责上来看,专门委员会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的专门性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同时,接受本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具体承办和组织实施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与本委员会相关的具体工作;工作委员会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常设的具体工作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具体承办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与本工作机构相关的具体事务,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服务。(滕修福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篇二: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

  什么是政协界别政协界别是具有特殊概念的专用名词,是政协组织按照各政党、团体、民族和社会各界等不同类别分配委员名额,进行协商,组织活动的基本组成单位,是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具有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最显著特色。政协界别具有三个主要功能,一是主体功能、二是纽带功能、是履职功能。其特征有三:一是具有广泛性与代表性、二是具有专业性和智力优势、三是具有话语权和参与性。

  什么是界别协商界别协商应具有六大要素,理论引导要素、组织保障要素、制度设计要素、工作流程要素、成果转化要素、信息反馈要素。界别协商是一种重要的协商民主形式,更是一种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渠道。界别协商的作用是广纳群言听取意见,沟通交流形践共识、建言献策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强界别协商理论体系建设,为界别协商提供理论指导保障。

  界别协商理论是政协理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并完善理论。界别协商在政协产生发展过程中相伴始终,认真总结政协界别协商的规律、经验和作法,为界别协商理论的研究发展提供依据和营养,是界别协商理论建设不断发展的前提条件和需要,通过理论研究

  为制度设计和工作实践提供科学的依据,要把界别协商的实践之花,培育为理论之果。通过从实践到理论,从理论到实践的不断发展过程。使界别协商之树根深叶茂,常青常新二、进一步完善界别协商的组织体系建设,为界别协商提供组织保障。界别协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是某个界别单独的行动、而是界别之间相互联系,通过沟通、交流、协商、听取意见建议,进而形成共识的活动。需要建立有序的有为的有效的组织体系为界别协商提供保障,比如制定了专委会联系界别的制度,比如建立政协界别小组召集人制度等等。建议一在原有的编织保障.基础上,仿效提案委专门负责提案办理协商的作法,或成立一个固定的界别协商工作委员会。作为界别协商的专门工作机构,或赋予现有的地方政协联络委员会联席界别的职能,并更名为界别与地方政协工作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建议二在界别召集人制度的基础上,设置界别召集人{可以扩大)界别协商会议制度,每年可举行四次,在主席会议召开之后,在常委会议召开之前,就政协的主要工作或其他工作举行界别召集人协商会议,或就主席会议认为事关全省大局的、需要协商的内容进行协商。

篇三: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

  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常委会“工

  作委员会”的异同

  “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体系中,虽然都是属于人大系统的机构,但是却有着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内涵,其产生方式、组织机构、隶属关系、机构性质和工作职责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关于“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宪法第七十条原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地方组织法第三十条也明确规定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也可以设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且明确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在同级人大代表中提名,由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只能进行个别任免。另外,法律还另行规定了两个特殊的专门委员会。一是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可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人大及其常委会均可在本级人大代表中组织提名并表决通过,这是一个非常设的临时机构,随着特定问题调查的完结而终止。二是“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这是一个常设的特定的专门机构,其组成人员也由主任委员、副主任

  委员和委员组成,但有所不同的是,其组成人员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特定的职责就是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上所指的“专门委员会”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专门机构”。

  关于“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原则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这里所指的“工作机构”即为“工作委员会”。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规定,各级人大系统的“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两类机构的法律内涵截然不同,不能混淆。

  从机构类型和组织名称上来看,专门委员会属于专门机构,工作委员会属于工作机构;二者虽都冠名为“委员会”,但有“工作”一词用来区别工作机构与专门机构两类不同的机构。人大系统的机构,依据法律规定无外乎三种类型,即:专门机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之所以将专门机构、工作机构都冠名为“委员会”,主要是用来区别“厅、办、室”等办事机构。

  从产生方式和组织结构上来看,专门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工作委员会则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其组成人员在本级人大代表中提名产生,而工作委员会则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其组成人员可以在本级人大代表中产生,同时也可以在本级人大代表以外产生。

  从隶属关系上来看,专门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产生,理应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并对它负责,只是在闭会期间受它的常设机关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工作委员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是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工作部门,当然隶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时服务于人代会的相关工作。

  从机构性质上来看,专门委员会具有法定主体性质,可以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和建议等;而工作委员会没有法定主体性质,只有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义务,没有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权限,更没有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权限。

  从工作职责上来看,专门委员会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的专门性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同时,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具体承办和组织实施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与本委员会相关的具体工作。工作委员会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常设的具体工作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具体承办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与本工作机构相关的具体事务,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服务。

篇四: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

  界别需要专委会搭建工作平台提供政策法律信息一方面界别需要专委会通过发挥政协组织智力密集信息源广上下渠道比较通畅的优势适时与其它专委会所联系的界别委员举行界别联谊会情况通报会专题议政会委员约谈会让界别委员了解全局把握政策既知本专业本领域本界别本专委会的内情又知其他专业其他领域其他界别其他专委会的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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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政协界别与专委会联系的必要性

  作者:其美次达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09期

  【摘要】界别是人民政协的基本组成单位,而政协专委会是在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按专门领域组织界别及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本文主要探讨加强政协界别与专委会联系的必要性。

  【关键词】人民政协;界别;专委会

  一、界别与专委会

  界别,作为我国人民政协组织的一个专用语,就其内涵而言,简单说主要是指政协组织为更好地联系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方面的人民群众,按照政党、团体、民族和职业等进行的划分。界别是人民政协的基本组成单位,是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是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最显著的特色。政协按界别组成,决定了人民政协在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

  政协专委会是在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按专门领域组织界别及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政协广泛联系界别、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协专委会工作是人民政协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主席会、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调研、对口协商、提案办理等都需要由专委会去具体实施。

  二、加强政协界别与专委会联系的必要性

  界别、专委会相对来说都是集合体。界别相当于小纽带,把本界别内的委员们联系起来,构成小的集合体,并通过整合,实现基于委员构成的界别与其他界别、专委会等之间的联系;专委会相当于大纽带,把同一个专委会里的众多不同的作为小纽带的界别联系起来,加强专委会内部各界别之间的联系,构成大的集合体,并通过整合,实现基于界别构成的专委会与其他专委会、政协常委会、主席会等之间的联系。

  (一)专委会需要界别

  1.专委会工作的活力在于发挥界别特点和委员专长

  在政协专委会里,每个专委会的委员都来自不同岗位,具有不同专长。发挥专委会的专业特长,主要强调的是发挥专委会界别的特点及界别委员的特长。只有充分发挥好每个界别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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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势、每位委员的专长,加之了解社情,收集民意,扩大信息来源调动起积极性,才能使专委会工作充满活力和富有特色,才能取得良好的工作实绩和效果。

  2.专委会需要界别委员搭桥引线

  专委会工作的开展需要对口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而这种联系更多地要靠发挥界别委员自身资源进行引荐,因为界别委员都是来自不同行业、岗位的精英,社会覆盖面广,能够为专委会提供对口合作的部门。而正是由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作者架起的合作,才真正能起到加强专委会与对口部门的长效联系与沟通,才真正能了解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情况,而专委会就此开展的视察调研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才更具有针对性,才更能给党政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专委会自身特色通过界别及界别委员来体现

  即针对某一给定课题,不同的专委会会从不同的视角给以解读,会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专题协商、调研等,而在这里,各专委会之所以视角不同,主要源于各专委会下辖的界别及委员特点不同,故而使专委会呈现的特色也不同。

  (二)界别需要专委会

  1.界别及界别委员的特色需要专委会来进行整合、体现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要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一方面,专委会通过开展调研、视察、考察、学习、走访、讲座、联谊、扶贫、咨询、慰问等灵活多样的有界别特色的经常性活动,了解界别及委员所关注的问题,充分发挥界别、委员术业专攻的优势,激发委员热情,彰显界别特色。另一方面,专委会指导界别、委员在政协全会期间发挥整体作用。全会期间,各界别委员齐聚协商议政,专委会通过组织、协调、指导,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委员的履职意识,把全会召开前分散的、零碎的意见系统地、综合地整合为界别的整体意见,把委员的个体优势转化为界别群体的整体优势。

  2.界别需要专委会为其履行职能创造便利条件,牵线搭桥

  政协开展的各项活动需要界别及委员的积极参与,政协的潜力在界别、在委员,活力也在界别、在委员。而委员的参与需要平台,而这个平台在很多时候只能由专委会提供。例如,需要专委会为委员营造知情问政环境,组织委员围绕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充分利用政协例会、调研视察、专题座谈、对口协商等活动载体,为委员履行职能提供广阔的空间。同时搭建服务平台、搞好服务,确保委员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从当前各级政协实践探索中创造的经验看,界别作用要发挥好,主要依靠专委会,专委会既是界别开展活动的“联络部”也是界别开展活动的“结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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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界别需要专委会搭建工作平台,提供政策、法律信息

  一方面,界别需要专委会通过发挥政协组织智力密集、信息源广、上下渠道比较通畅的优势,适时与其它专委会所联系的界别、委员举行界别联谊会、情况通报会、专题议政会、委员约谈会,让界别、委员了解全局,把握政策,既知本专业、本领域、本界别、本专委会的“内情”,又知其他专业、其他领域、其他界别、其他专委会的“外情”。另一方面,专委会充当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角色,起着联系常委会、主席会与界别、委员的桥梁和纽带,界别、委员也需要专委会发挥专委会与常委会、主席会之间的联系,争取政协常委会、主席会的支持,为本专委会界别提供政策服务。此外,界别需要专委会加强对委员的支持,密切与委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商、合作,争取委员所在单位的支持,为所联系界别的委员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综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界别与专委会联系的必要性,实现了专委会和界别工作良性互动的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篇五: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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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界别的基本定位与功能作用

  作者:金建明来源:《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年第03期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把注重发挥政协组织的界别特点和优势,作为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的特有内涵之一。界别是政协组织的“天然细胞”,是政协性质的集中反映,是政协工作的有效载体。政协界别具有:广泛性、包容性、平等性、专业性、拓展性和合法性的特点。目前政协界别的设置基本适应了形势的发展变化,但依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有:界别设置滞后,界别边界不清,界别的组织化程度不一,界别委员构成不尽合理,特邀界委员人数较多。政协界别的功能作用包括:团结功能、咨政功能、民意功能和监督功能。

  关键词:政协;界别;功能中图分类号:D6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政协界别的地位日益突出、作用不断增强。如何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已成为政协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把注重发挥政协组织的界别特点和优势,作为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的特有内涵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注重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优势,扩大人民政协团结面和包容性,切实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积极性。”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政协工作的界别特色,重视发挥政协界别的作用,推动政协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一、界别在政协中的定位

  政协的界别是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中的具体划分形式,也是政协会议的基本组织形式。要充分发挥政协界别的作用,首先必须充分认清政协界别的基本属性。

  首先,界别是政协组织的“天然细胞”。虽然在政协章程中,明确提出政协“设若干界别”是在2004年3月,但“由界别组成”是政协与生俱来的特征。也就是说,人民政协从成立之日起,就是以界别作为参加单位的。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联合政府”。中共中央这一号召,“迅速地得到了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响应。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都认为:必须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必须召集一个包含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代表人物的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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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共46个参加单位,主要包括了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国外华侨等各界代表662名。所以,界别是伴随着政协的产生而产生的。没有界别,政协也就失去了产生、存在的社会基础。

  其次,界别是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我国的政治组织大致包括四大类:一是政党组织,如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参政的八大民主党派;二是国家政权组织,如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行政机关的人民政府;三是人民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四是人民政协。其中,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和人民政协组成我国政治架构的基本格局。在这通常所说的“四套班子”中,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党委、人大、政府的显著特色。政协章程第二十条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政协地方委员会的组成可“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也就是说,各级政协组织的参加单位是界别,政协委员是以党派、团体和其他各方面代表的身份进入政协,并以界别代表的身份在其中活动。与人民政协比较,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委由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与人民政协相比,人民代表大会是按地区原则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虽然在各地区代表的产生上,也考虑到党派和界别的因素,如人民解放军是人民代表大会中唯一的职业代表,但总的来说,它不是以党派和界别为基础组成,更不是以职业为基础组成。与人民政协不同,人民政府是由层级制结构和职能制结构两大部分组成。从层级制结构看,人民政府由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从职能制结构看,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行政职能而设置相应的各种机构。

  再次,界别是政协性质的集中反映。由界别组成既是由政协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政协性质的重要表现形式。作为政协的基本参加单位,全国政协现在设置的34个界别,涉及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青联、侨联、科协、台联等主要人民团体,55个少数民族,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等各界代表人士,基本涵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在我国,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是以个人身份,只有在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以政党为参加单位,并以政党名义发表主张、开展活动。政协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重要场所,各民主党派在政协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提出意见是一种组织行为、政治行为,充分展示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强大生命力。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种民主主要是通过各界别的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来实现的,离开了各界别的委员,政协作用就无法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讲,界别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抓手和渠道。

篇六: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

  加强政协界别建设的几点思考

  政协的界别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个党派、人民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在人民政协组织中的具体划分形式,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进一步加强界别建设,发挥界别作用,既是推动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一、加强界别建设的重要作用(一)加强界别建设,是推动市民社会成熟的重要政治渠道。政协的界别包含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个界别。每个界别,都面对各自所联系的群众,针对本界别的问题、困难和利益,提炼共同的愿望和主张,挖掘群体潜能,形成社会参与声势。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经济结构、利益关系,人们的思维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各种利益群体及其愿望和诉求增多,界别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影响更加突出。因此,加强界别工作,有助于推动社会组织的完备和市民社会的成熟,有助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二)加强界别建设,是发挥社会各界积极力量的重要民主渠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政协的重要性质,也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充分履行政协职能,仅从委员个体的角度来考虑是不够的,必须突出界别特色。政协的一个界别就是一条民主渠道。保持这条渠道的畅通、有效,能够

  从一个重要方面,把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愿望的表达、诉求的提出,纳入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使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积极、有序地参与国事。政协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更重要的是从发挥界别的整体资源和优势出发,注重界别的集体智慧和群体力量,尽可能为各界别参政议政提供有效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协民主渠道的功能。(三)加强界别建设,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团结渠道。界别是协调关系、团结各方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政协的界别渠道,便于党和政府了解民情、把握民意、汇集民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政协委员在本界别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在各自界别范围内,通过多做沟通性、协调性的工作,可以包罗不同利益、不同信仰的各方面人士,广开言路,求同存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政协真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四)加强界别建设,是党政决策机关的重要咨询渠道。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汇集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通过政协的界别渠道,一方面,可以了解新时期各阶层、各利益群体的状况,吸纳各界别的意见和呼声,接受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另一方面,组织各界别政协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高层次、跨学科、多方面的咨询论证,可以有效地促进

  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当前界别建设中存在的现状与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和地方政协在界别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逐步调整和完善了界别设置,不断丰富界别活动开展的方式,逐步建立界别活动的运作机制。但总体而言,政协界别建设还是当前政协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存在不少问题。(一)界别的包容性、代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元化,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政协界别设置没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没有真正覆盖到整个社会的各个阶层,使得部分人群在政协没有“发言人”。如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等这些人数较多的新兴社会阶层中就缺乏相应界别设置,没有阶层的代表人物,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协组织的代表性和包容性。(二)界别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政协组织本身界别意识不强。政协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以界别为单位组织的较少,经常性工作多数不以界别为单位组织,对界别的整体优势发挥不够。原因在于,政协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按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进行分设的机构,而委员被编入专门委员会,基本上是根据自愿、协商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不同界别的委员被编入同一个专委会、同一界别的委员被编入不同专

  委会的情况非常普遍。专委会组织的经常性活动,也就难以体现界别的特点和优势。二是政协委员本身界别意识不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如参加会议、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与视察和调研等,多以个人名义出现,对界别代表的身份意识不够,有些界别委员一年都没有一件代表界别的提案和建议。同一界别的委员之间缺乏共同调研的途径和互相联系的平台,难以形成界别的整体合力。界别委员与界别群众的沟通联系也不够,还局限于个别的、随意的阶段。(三)界别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除了中共、民主党派和一些人民团体外,其他各界别都过于松散,既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也没有建立规范统一的工作制度。目前界别的划分界线,有的是以政党区分,有的是以团体区分,有的以社会职业区分,有的以民族区分,有的以区域划分,等等。把不同划分标准的社会阶层归并到一起,必然出现交叉重叠的情况。另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界别特色不明显的“特邀”界别设置不合理,且在委员总数中占较大比例。列入“特邀”界别的,基本上是因为比例或人数限制而无法放入其他界别的委员,这是一个没有界别特色的界别。三、加强界别建设的建议界别是政协发挥作用的特色所在、优势所在,加强界别建设,调动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委员的积极性,是推进政协工作的根本要求,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政协界别建设。(一)合理设置界别,发挥委员作用政协章

  程确定,全国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组成,设若干界别”。其中,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香港和澳门同胞都已有固定范围,唯有“各界的代表”没有界定范围。建议政协“各界的代表”的界别划分,应当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重点参照各个地区的人口结构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等进行划分。如外来务工人员多的地方,应当设置外来务工人员界别,经济发展主要以电子信息、贸易物流、装备制造为主的地区,应当根据这些产业发展情况,将其从业人员作为一个界别,充分发挥其作用。并适时将一些新兴社会阶层以新增界别的形式补充到政协组织中,增强政协的包容性、代表性。合理设置界别后,最重要的是要突出界别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由各个界别协商推选产生,是各界别有影响的代表人士,代表本界别及其联系的群体主张,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代表一个群体的界别行为。发挥界别作用,就是要使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界别这个渠道更好地发挥出来。突出界别委员主体作用,就是要着眼于在工作中探索如何使委员的界别意识更加强化,界别活动特点更加突出,界别意见建议特色更加鲜明。因此,政协委员要做到真正代表界别,应加强

  与所代表的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深入调查研究,在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时,既要有个人的独立思考和独到见解,又要密切与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联系,将他们的呼声和意见完整准确地反映出来;既要多就自己熟悉的情况建言献策,又要更加关注和掌握相关领域的工作情况,使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体现出本界别的集体智慧。(二)突出界别特色,彰显政协优势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现有方式,都要体现界别的特点和优势。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突破:一是在提案、反映社情民意、调研或视察等参政议政形式中,突出界别声音。鼓励和引导政协委员围绕本界别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同一界别委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加强对界别提案、社情民意的征集和收集,以界别名义提出的提案、社情民意等,要列入督办重点,明确办理要求,保证办理质量。二是在政协全会、专题议政会、座谈会、政情交流会等协商会议形式中,突出界别的整体性。政协全会时,要求政协委员以界别名义作大会发言、专题议政发言;以界别编组进行分组讨论和组织政情交流会、座谈会;把界别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较集中的意见和建议,以界别的名义或界别委员联名的方式提交提案。三是搭建委员与界别群众密切联系的平台。要把密切委员与界别群众的联系,作为发挥界别作用的基础性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要增强政协委员的界别意识、群众意识,自觉加强与所在界别群众的联系,

  积极反映界别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提出代表界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可以探索通过建立政协委员社区工作站、网上议政等方式,搭建有效的平台。另外,政协视察、调研等工作,也要尽可能地体现界别特点,发挥界别作用。(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界别活动一是建立界别群众推荐委员的选拔机制。政协委员作为界别的代言人,其最初推荐应逐步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尊重界别的意见,应尽可能扩大界别群众在协商产生政协委员过程中的参与权,由界别群众在充分酝酿、选举的基础上提名界别委员人选。拟任政协委员要通过一定方式在本界别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政协委员要定期向界别群众报告履职情况,并将此列为是否继续推荐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服务界别的专门机构。人民政协应尽快建立为界别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短期可由专门委员会承担界别活动的协调、联络、服务等工作。从长远来看,应该建立独立的界别工作服务机构,以联络界别召集人为基础,负责所有界别开展活动日常服务工作。三是要加强对界别活动的领导。政协领导班子根据分工,分别联系几个界别,及时了解相关界别的活动情况,指导和推动界别开展工作。主席会议要定期讨论界别工作,或召开界别专题工作会议,加强对界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四是建立界别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制度。与政协界别相对应的政府部门应采取向该界别委员通报情况、联合调研等方式,为

  界别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政府部门制订工作计划、规划和拟订出台重大措施等,事先向相关界别通报,听取界别意见;召开重要业务会议,邀请相关界别派人参加。各界别应及时向有关对口工作部门通报工作情况,相互支持配合开展工作。五是制订出台发挥界别作用的规章制度。界别工作既然作为政协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就应该细致研究规范统一的界别活动运作机制和方法,在总体要求、运作程序、主要方式和途径等方面制订统一的标准。(四)增添内在活力,提升界别素质活跃界别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在于调动各界别内在积极性,加强界别自身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注重选好配强界别召集人,并可将部分有专长、威信高、组织能力强的政协常委安排到相应界别担任骨干,优化界别召集队伍结构。二是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增设新界别,还可对一些原有界别的组织结构进行必要改进,在这类界别中划分专业小组,以利开展活动和提高参政议政质量。三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界别活动。界别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是通过活动来实现的,没有活动就谈不上活跃界别工作。政协机关应切实加大开展界别活动的组织、协调力度,认真探索活跃界别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增强活动的有效性。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高层运作界别的重大活动,专门委员会协调组织界别的专项活动,界别独立开展活动,界别与界别举行的联谊活动以及界别活动小组活动应互相补充、互相促进、

  相得益彰。四是抓好活动载体建设。近年来,部分地区政协探索建立的界别委员专家组、课题组、研究会、专业协会、联谊会等群体在发挥界别优势、活跃界别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值得借鉴和推广。

篇七: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

  全国政协界别

  中国共产党

  102人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65人

  中国民主同盟

  66人

  中国民主建国会

  66人

  中国民主促进会

  44人

  中国农工民主党

  44人

  中国致公党

  30人

  九三学社

  45人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21人

  无党派人士

  64

  科学技术

  113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2

  中华全国总工会

  62

  特邀

  175

  教育

  122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68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29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66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45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14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30

  文化艺术界

  145

  经济界

  159

  社会科学界

  72

  农业界

  67

  体育界

  22

  新闻出版界

  46

  医药卫生界

  90

  对外友好界

  39

  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

  36

  特邀香港人士

  112

  少数民族界

  103

  宗教界

  68

  特邀澳门人士

  29

篇八:政协界别和地区工作委员会区别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组成。

  七届全国政协原设有32个界别。八届全国政协增设了“经济界”,又将原来的“港澳同胞界”分为“香港同胞界”和“澳门同胞界”,故八届全国政协共有34个界别。九届全国政协的界别虽然还是34个,但个别界别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如“香港同胞”界改为“特邀香港人士”界,“澳门同胞”界改为“特邀澳门人士”界,反映出已经和将要变化的香港和澳门的历史地位;农林界改为农业界,一字之差显示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天地更加广阔。

  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十届全国政协共有34个界别,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人士、中国共青团、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青联、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全国台联、全国侨联、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以及特别邀请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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