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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16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12-13 15:5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16篇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量审核制度1.预计用血量在2000ml以内,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审签。  2.临床输血一次用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16篇,供大家参考。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16篇

篇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量审核制度1.预计用血量在2000ml以内,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审签。

  2.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主要是指全血或成分血而不是各种血液成分相加的量)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3.急诊用血由值班医生申请,事后应当由经治医师按照要求补办手续。

  (二)临床医师应大力推广节约用血、成分输血。上级医师应审查下级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对使用不合理的血液制剂及剂量应及时纠正。(三)为减少输感染及不良反应的发生,必须限制全血的使用。患者如果需要输全血,由经治医生填写临床输全血申请单,责任主治医师审核盖章,临床科室主任及输血科(血库)主任审批。

篇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定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制定本机构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实施细则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建立并完善临床用血组织体系建设、血液管理制度建设和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制度建设,确保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落到实处。医疗机构对特殊情况下的紧急输血有相关规定与批准流程。2.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并履行其职责。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科学用血、合理用血、安全用血、节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每季度组织专家进行输血病历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3.临床科室及医务人员在具体诊疗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相关制度,完善输血前评估工作,按照输血适应证申请与审核用血,注意节约血液资源,合理应用,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并保证患者临床用血全程记录无缺失。

  4.医疗机构应当配合血站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当血液库存紧张时,以合适方式提醒临床用血紧张,以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

  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明确,除急救用血外,应按照用血量不同分为三个层级对临床用血医嘱进行审核。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并与输血科沟通后,报医务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6.血液的发放与接收的审核:配血完成后,发血和取血过程需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和签发手续。血液交接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用血者基本信息、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完整性以及血液外观等,确保患者信息一致及血液质量符

  合要求,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血与取血。临床科室护士接收到血库送来的血液时须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

  期、有效期,血/血制品有无凝血块/溶血、变色、气泡,血袋有无破损及封口是否严密,并且要核对血袋上受血者和供血者的信息是否与交叉配血单上的信息相符。不符合以上任何情况之一,应立即将血液退回血库。

  7.临床输血要落实“双人核对制度”,即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检查血液制品和输血装置是否在有效期内,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门急诊号、病案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制品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8.输血全过程的血液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医疗机构有明确规定的流程,确保患者输血过程中的安全;(2)输血前医师对患者进行输血前评估。临床输血操作时,应在患者床旁由两名医务人员准确核对受血者和血液信息;(3)明确规定从发血到输血结束的最长时限;(4)制定使用输血器和辅助设备(如血液复温)的操作规范与流程。(5)在血液输注过程中不得添加任何药物;(6)输血中要监护输血过程,及时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及时处

  理;(7)输血全过程的信息应及时记录在病历中。9.做好患者输血前相关检测,包括ABO血型、Rh(D)血型、

  抗体筛查、交叉配血及感染筛查(肝功能、乙肝五项、HCV、HIV、梅毒螺旋体抗体等)。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二)

  基本要求1.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并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2.医疗机构应当完善急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急救治疗需要。实施细则1.输血前医师要向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充分说明使用血液成分的必要性、使用的风险和利弊及可选择的其他替代办法并记录在病历中。(1)取得患者或委托人知情同意后,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2)《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可选择信息;(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

  (4)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输血前的输血相容性检测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凡遇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应开展不规则抗体筛检;

  (2)按照要求规范开展输血前检验项目:ABO正反定型、RhD、交叉配血、输血感染性疾病免疫标志物等指标;

  (3)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于2℃-6℃保存至少7天;(5)输血相容性检测报告内容完整性100%;(6)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试剂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应标准。3.输血治疗病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输血治疗病程记录完整详细,至少包括输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血前评估(实验室指标+临床表现),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不良反应的处置,输血后评估(实验室指标+临床表现)等内容;(2)不同输血方式的选择与记录;(3)输血治疗后病程记录有输注效果评价的描述;(4)手术输血患者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术后记录

  中出血与输血量要完整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4.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和对输血治疗

  的反应,及时监测和处理并上报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流程的主要内容有:

  (1)监测输血的医务人员经过培训,能够识别潜在的输血不良反应的症状和体征。

  (2)有确定识别输血不良反应的标准和应急措施。(3)发生疑似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有章可循,并立即向输血科和患者的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报告。(4)疑似为速发型输血反应症状时(不包括风疹和循环超负荷),应立即停止输血,并调查其原因。(5)输血科应根据既定流程调查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确定是否发生了溶血性输血反应。立即查证以下几项:①患者和血袋标签确认输给患者的血是与患者进行过交叉配血的血;②查看床旁和实验室所有记录,是否可能将患者或血源弄错;③肉眼观察受血者发生输血反应后的血清或血浆是否溶血。如果可能,该标本应和受血者输血前的标本进行比较;④用受血者发生输血反应后的标本应考虑做抗人球蛋白试验、游离胆红素等试验;⑤实验室应制定加做其他相关试验的要求,做相关试验的标准;⑥输血科主任负责解释上述试验结果并永久记录到受血者的临

  床病历中;⑦当输血反应调查结果显示存在血液成分管理不当等系统问题

  时,输血科主任应积极参与解决;⑧输血后献血员和受血者标本应依法至少保存7天,以便出现输

  血反应时重新进行测试;⑨医疗管理部门会同输血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评价结果向临床科

  室的反馈率为100%;⑩相关部门应根据既定流程调查输血发生不良反应,有记录。5.输血完毕,医护人员要及时记录输血过程、输血结束时间、输

  血后效果评价;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式三份,一份入病历,一份送输血科保存,一份医疗管理部门保存;护士抽一管抗凝血,一管不抗凝血连同血袋剩余血液送输血科,输血科检测供、受者血型,直接、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交叉配血等,输血科根据实验结果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反馈调查报告》一式三份,科主任审核签字,医疗管理部门批示,一份入病历,一份输血科保存,一份医疗管理部门保存。

  6.临床医师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输血应当遵照安全、合理、科学的原则,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临床用血的原则是:能不输坚决不输,能少输决不多输,能用成分血不输全血,能用自体血不输异体血。

  7.临床输血申请应由主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于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不

  得在手术当日提交输血申请单(急诊用血除外)。输血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入病历,一份交输血科保存,一份交医疗管理部门留存。急救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要求补办手续。

  8.输血科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及标准操作程序,输血科工作人员做好标本接收和审核工作,并进行血型鉴定、抗体筛查、交叉配血等工作,做好血液入库、审核、储存、发血、出库等血液质量管理工作及做好各种记录,相关记录保存十年。

  9.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急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急救治疗需要。

篇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为明确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程序与规范,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1。医师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输血申请单的填写应项目齐全,内容准确无误。按规定时限和要求送交检验科,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单,检验科工作人员有权拒收,并要求临床科室重新填写完整、正确后方可接收.

  3。根据申请血液数量,由相应级别被授权的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按用血审批权限或经授权资格审签.申请输血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交检验科备血。同一病人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病人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或指定副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病人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填写《临床输血1600ml以上申请单》,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检验科审核后报医务科,方可备血。门诊病人

  如需输血,由办公室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急救用血由当班医师提出申请,检验科及时供血。(夜间及节假日申请单不能及时签字的,报请总值班同意,用血后由检验科通知当班医师于24小时内完善输血相关申请).

  4。办公室或院总值班负责紧急输血申请、大量输血申请、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申请、紧急情况下RHD阴性病人输注RHD阳性血液制品申请的核准.

  5。临床备血超过72h,仍需继续用血时,须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及送配血标本。

  6。择期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日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检验科,以便于检验科及时订购血液成分、完成输血相容性检测、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7。值班人员接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输血相容性检测标本采集与处理的相关要求,合格后签字接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或标本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篇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目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节约用血。二、定义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3号,1998年10月1日施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2012年8月1日施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2000年10月1日施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法令10号)、《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四、适用范围检验科及各临床科室及医务人员。五、条款(一)部门职责1、质控科、检验科负责制定和修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2、临床、检验科医务人员负责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3、质控科、检验科主任及临床各科室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执行。4、检验科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配血、发血等工作,推动临床合理用血。5、检验科负责监督检查全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执行,检查结果上报质控科。(二)基本要求

  1、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制订本机构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

  2、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症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过程观察和输血后管理得等环节,并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

  3、医疗机构应当完善急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急救治疗需要。

  (二)程序及流程1、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具体已另发文)(1)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医院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订本机构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3)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4)定期检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估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5)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6)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7)对医护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临床用血知识教育培训。(8)向医院提交年度业务工作报告,并提交合理性建议。(9)委员会副主任应做好工作记录、检查记录,并整理装订。(10)承担医院交办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2.临床用血申请(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

  内科输血指南:1)红细胞: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血红蛋白<60g/L或红细胞压积<0.2时可考虑输注。2)血小板: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血小板输注指征:血小板计数>50×109/L,一般不需输注;血小板计数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测CCI值。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11)×体表面积(m2)/输入血小板总数(1011)。

  注: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一小时测定值,CCI>10者为输注有效。(机器单采的血小板我国规定每个治疗量含血小板≥2.5×1011)

  3)新鲜冰冻血浆: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Ⅱ、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一般需输入10~15ml/kg新鲜冰冻血浆。4)普通冰冻血浆: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5)洗涤红细胞:用于避免引起同种异型白细胞抗体和避免输入血浆中某些成分(如补体、凝集素、蛋白质等),包括对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的患者。6)冷沉淀:

  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纤维蛋白原<0.8g/L或纤维蛋白原在0.8-1.0g/L,伴出血表现)及因子Ⅷ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

  7)全血:用于内科急性出血引起的血红蛋白和血容量的迅速下降并伴有缺氧症状。血红蛋白<70g/L或红细胞压积<0.22,或出现失血性休克时考虑输注,但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仍是治疗失血性休克的主要输血方案。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1)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A.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B.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C.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2)血小板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A.血小板计数>100x109/L,可以不输;B.血小板计数<50x109/L,应考虑输;C.血小板计数在50~100x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D.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3)新鲜冰冻血浆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A.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B.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悬浮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C.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D.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作用(FFP:5~8ml/kg)。4)全血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回输自体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据患者血容量决定。(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莆田协和医院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经治医生电话报告,班内时间报医教部,班外时间报总值班同意后,备案,并记入病历,签字可补签,并置入病历中。(3)用血申请任何情况的输血,均需填写《莆田协和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由经管主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检验科进行备血。(4)所有临床用血必须由莆田市中心血站供应,不准自采自供血。3.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教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4)急诊用血由值班医生审批,事后2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要求补签。

  4.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检验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5.输血前的检测管理(1)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3)择期手术备血者。(2)按照要求规范开展输血前检查项目:ABO正反定型、Rh血型系统、交叉配血、输血感染性疾病免疫标志物等指标。(3)交叉配血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6.交叉配血(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2)检验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3)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4)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7.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

  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

  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

  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

  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检验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

  资料需保存十年。

  (3)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

  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

  品种

  保存温度

  1.浓缩红细胞(CRC)

  4土2℃

  2.少白细胞红细胞(LPRC)4土2℃3.红细胞悬液(CRCS)4土2℃

  保存期

  ACD:21天CPD:28天CPDA:35天

  与受血者ABO血型相同

  同(CRC)

  4.洗涤红细胞(WRC)

  4土2℃24小时内输注

  5.冰冻红细胞(FTRC)4土2℃解冻后24小时内输注

  6.手工分高浓缩血小板

  22土2℃

  24小时(普通袋)或5天(轻振荡)(PC-l)(专用袋制备)

  7.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PC-2)

  (同PC-1)(同PC-1)

  8.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GRANS)

  22

  土

  2℃

  24小时内输注

  9.新鲜液体血浆(FLP)4土2℃24小时内输注

  10.新鲜冰冻血浆(FFP)-20℃以下

  11.普通冰冻血浆(FP)-20℃以下

  12.冷沉淀(Cryo)

  -20℃以下

  13.全血

  4土2℃

  14.其他制剂按相应规定执行

  -----

  一年四年一年同(CRC)

  -----

  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

  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5)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合格。

  8.血液发放与签收(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检验科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号/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3)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C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9.输血查对(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2)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对神志清醒的患者要唱名核对,对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儿童患者应得到家属证实确定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应在30分钟内及时输注,保证在4小时内输注完毕。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

  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10.输血过程观察与记录(1)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经治医生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并记载于病历中。(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总值班或报医教部,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液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3)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检验科,医师逐项填写患者《莆田协和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检验科保存。检验科每月统计上报医教部备案。(4)每次输血完后当天都要写输血记录,记录病程中,内容包括用血前评估,输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数量,输血过程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用血后评价。相应的输血过程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5)输血前要查血常规、输血前免疫检查,输血浆、冷沉淀前要查凝血功能,以便用血前评估,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输血后注意观察患者的临床转归,复查血常规、凝血功能等以评价输血后疗效。

  (6)输血后评价:输红细胞后评价患者贫血症状有无改善及血红蛋白情况;输血小板后评价患者出血症状有无改善及CCI值。【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板计数)(1011)×体表面积(M2)/输入血小板总数(1011)。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一小时测定值,CCI>10者为输注有效】输血浆、冷沉淀后评价患者出血症状有无改善及复查凝血功能。

  (7)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11.输血相容性检测(1)输血相容性检测报告内容完整性100%。(2)输血相容性检测的项目组合既能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又不过度检测。(3)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试剂符合相应标准。(4)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仪器设备符合相应要求。12.急救用血管理在ABO和RhD同型血液成分的储存量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时(患者因失血性休克致使病情急危重,且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时),应本着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实施配合性或非同型血液成分制品输注。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输血救治。(1)经治医师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通过该插管采集提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病毒筛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通知检验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主治医师负责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并注明实施配合性或非同型血液成分制品输注,说明临床输血紧急情况,所需血液品种及量,由科主任审核征得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后上报医教部批准备案。检验科在知道临床需要实施配合性或非同型血液成分制品输注后,在确认库存血液不足时,立即与采供血机构联系,说明哪种血液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在确定同型血液成分制品数量不能满足供应情况下,启动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和配合性输注的程序。如果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多名伤员,此时应指定1名医师负责血液申请并与检验科联络。(2)血源准备

  2.1紧急ABO非同型血液选择原则: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不能输注全血,只能输注红细胞。红细胞只要求主侧配血相合,次侧配血不作要求。输注前要与患者或其亲属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说明利弊。血浆和冷沉淀可以相容性输注。

  2.1.1检验科工作人员在接到《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应在10~15min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悬浮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发血单标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血液发出后,应尽快鉴定患者血型并根据临床输血需要,发出经交叉配血主侧相合的同型悬浮红细胞。并做相应记录。

  2.1.2O型红细胞可输注给AB、A、B受血者;2.1.3AB型血浆或冷沉淀可输注给O、A、B受血者;2.1.4注意:若已经输入大量O型红细胞成分后,理论上只有在停止输血2-3周后方可输入与患者同型的血液,但具体应视情况而定。当患者原ABO血型的红细胞与新采集的患者血标本血清相合时,可以输注与患者原血型同型的血液(在改输原同型的血液时,须更换输血器)。若交叉配血试验由于ABO抗体所致不合时,则应继续输注O型红细胞。2.2紧急Rh非同型血液输注: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受血者,可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交叉配血相合性输血。2.2.1在不输血可能导致患者死亡或患者处于严重状态而又无其他方法有效治疗时,RhD阴性受血者在无RhD阴性血液成分的情况下,如未能检出抗D,可一次性足量输注ABO同型、RhD阳性的血液成分。但必须征得患者或其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注明:若有抗体产生,以后输血只能输注RhD阴性血。2.2.2一旦有RhD阴性血液成分,应输注ABO同型、RhD阴性血液成分。2.2.3但对曾有输血史、未成年女性、育龄女性、有妊娠史或移植后受血者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时应特别慎重,避免因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成分导致严重输血反应(如不孕)。2.3特别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同型输血时,在《临床输血申请

  单》上标明血液需求的紧急程度,并统一特定用语表达的含义:“火急”:10~15min以内;“紧急”:30min以内。检验科要在规定时间内发血。(3)欠费情况下紧急用血,院部启动绿色通道,检验科不得以

  任何理由拒绝发血。(4)输血后管理1.临床用血小组及申请输血医师共同对配合性输注和非同型输

  血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应在输血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检验科按规定保留全血及血清样本备查,在出库记录单上注明“特殊输血”字样以示区别,并签名。所有原始记录保存10年。

  2.除规定的情形外,检验科不得以临床紧急用血的名义采用配合性输血及非同型输血发血给临床科室。如有违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3.在临床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密观察患者的输血情况,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予以相应治疗。

篇五: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定义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二、基本要求(一)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院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二)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并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落实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实施细则(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必须对血液资源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三)输血科在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的督导下,完成血液的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等日常工作。依据库存预警信息及时启动血液库存预警应急机制,每年根据实

  际情况对医院血液库存量进行科学、合理调整。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完成输血前各项检验及交叉配血试验,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四)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五)严格履行输血前告知义务。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告知输血的风险及相关事宜,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并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需要紧急输血时,应报医疗管理部门、总值班或主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紧急用血时,需按照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的紧急用血管理制度执行。

  (六)输血前,均应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七)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需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严格执行。

  (八)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取血与发血双方均执行查对制度。

  (九)输血前在患者床旁由2名医护人员按照“三查八对”制度进行核查。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十)输血时须注意观察,确保输血安全。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0血型、Rh(D)血型。用保

  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0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球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8.有输血反应的患者,医护人员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汇总报给医疗管理部门备案。(十一)输血完毕后医生、护士及时记录,填写医院输血记录单并附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十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检查和总结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护理部监管并考核全院护士输血全过程的执行情况。

篇六: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1.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2.对慢性患者血红蛋白<10克,可小量分次输血,应采用成份输血。(二)履行知情同意程序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经治医师将《输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部签字批准,并置入病历。(三)用血申请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一)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ml以内,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在《临床用血申请单》上审签;

  (二)单次用血量在800~2000ml的,由带组教授审签;(三)单次用血量超过2000ml,由科室主任审签后由输血科主任审批(急诊用血除外);申请单必须由输血科保存备案。(四)急诊用血由坐班医师审批。三、标本及血液取送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四、血液发放与签收(一)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二)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三)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

  五、输血前查对(一)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二)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对神志清醒的患者要核对姓名,对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儿童患者应得到家属证实确定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三)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六、输血过程观察与记录(一)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经治医师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并记载于病历中。(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总值班或报医务部,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

  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液游离血红蛋

  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三)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医师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部备案。(四)输血完毕后6小时,由护士(记录人)记录,医师(复核人)复核,填写医院"临床输血过程记录"单,存于病历中。

篇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医院临床用血审查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临床用血管理,推动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

  (二)定义

  临床用血审查制度是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有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查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三)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该严格落实国家对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

  定,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拟订本机构血液预定、接收、人库、储藏、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美临床用血申请、审查、监测、剖析、评估、改良等管理制度、体制和详细流程。

  2.临床用血审查包含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赞同、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察看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应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忆,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响监测和处理流程

  3.医疗机构应该完美抢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抢救治疗需要。

  (四)详细细则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方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国家对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2.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拟订医疗机构内部血液预定、接收、入库、储藏、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美临床用

  血申请、审查、监测、剖析、评估、改良等管理制度、体制和详细流程。

  3.设置输血科或许血库,并依据自己功能、任务、规模,装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备。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或许血库的医疗机构,应该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作。

  4.增强临床用血审查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赞同、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察看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应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忆,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响监测和处理流程。

  5.完美抢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抢救治疗需要。6.落实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篇八: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定义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二、基本要求(一)医院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制定本机构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二)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并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三)医疗机构应当完善急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急救治疗需要。三、制度(二)范围:输血科、各临床科室。(三)定义:1.临床用血:全血、红细胞、血浆、血小板和冷沉淀凝血因子的输注。2.输血不良反应:在输血过程中或结束后,因输入血液或其制品或所用输注用具而产生的不良反应。(四)权责:1.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临床用血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具体职责遵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与发放,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和管理的培训与指导。3.医务科:大量用血的审批,临床输血管理进行评价与考核,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效果。4.护理部:指导护理人员在用血及血液制品时标本采集、查对和执行,以及输血不良反应的监测。5.院感科:负责血液:储存环境的卫生学监测、考核与监督。6.临床科室: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合理、安全输血。严密监测、及时上报及处置输血不良反应。(五)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1.“输血申请单”的检查:(1)输血科(输血科)须检查“输血申请单”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无误;(2)检查是否符合输血适应症,必要时与申请医生联系,并作出必要建议;(3)检查输血量是否按照“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经逐级审批。2.血液标本的检查:(1)检查血液标本的标签是否正确标记;(2)核对血液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署名的受血者是否确实无误;(3)检查受血者的ABO血型(必须做正、反定型加以确认);(4)检查受血者的Rh血型;(5)检查受血者是否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抗体;(6)受血者应做的检查有:A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Anti-HBc、Anti-HCV、Anti-HIVl/2、梅毒。

  3.供体血的检查:(1)检查、确认供体全血和含红细胞的血液成分的ABO血型;(2)检查是否标有Rh(D)血型,无误后方可选用。4.交叉配血:(1)根据受血者的血型和抗体检测情况,选择ABO、Rh等血型适合的供体血液,按正确的操作规程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交叉配合试验。(2)含红细胞的血液成份(包括血小板和粒细胞)须同样进行交叉配合试验,新鲜冰冻血浆和冷沉淀等血浆成份制品,应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容。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6.以上各类项检查均需有完备的登记和实验结果记录,登记与记录本须保存十年。

篇九: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目的标准临床输血申请行为,保证输血平安二、范围输血科、用血科室三、内容1.临床用血申请单需要按照申请量进行分级审核,大量用血需要审批。(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或实际用血量到达或超过1600毫升〔全血+红细胞+血浆≥1600毫升〕要履行报批程序,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处门批准,方可备血。

  (4〕住院医师没有单独进行常规输血治疗的权限,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输血治疗。

  (5)前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急救用血时须征得上级医师同意,并记入病历,事后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6〕大量用血审批一般通过网上审批程序完成。应急时可以填写纸质版《临床用血审批表》,经医务处签字后,由输血科保存。

  2.输血科应对《临床用血申请单》进行严格审核。合格申请单根本标准:(1〕患者根本信息至少包括姓名、ID号、科室;(2〕血型检验工程齐全,包括ABO血型、RhD血型和抗体筛查。

  (3〕输血前感染性指标齐全。(4〕输血指征〔常规输血〕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5)血液制剂类型与指征符合。(6〕用血日期必须是申请日+1天〔抢救性输血除外)。(7〕有两级医师签字确认,且符合分级管理规定。

篇十: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XXXX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定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2.目的落实国家关于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3.内容

  3.1院长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技术指导,制定医院的《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之程序文件》。

  3.2临床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和禁忌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份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3.3全血、成份血入库前输血科应认真核对验收,按不同类型进行登记入库。应按保存温度和保存期的要求,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3.4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临床用血前,主治医师应向患方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输血途径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并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输血前检查)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

  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3.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明确,除急救用

  血外,应按照用血量不同进行分级审核。3.5.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

  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5.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5.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并与输血科沟通后,报医务部批准,方可备血。

  3.6确定输血后,由医务人员将输血申请单、受血者血样(一人抽血一人核对)送输血科,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做好血样的核对登记。

  3.7输血科应对临床医师申请血种类、用血量进行了解核实,并备好相应血源,对紧缺的血液及制品应及时与申请医师取得联系,由经治医师向患方说明。

  3.8输血科应认真做好输血申请单、血液出入库的核查和记录,便于查证。

  3.9配血合格后,由医务人员或经培训的专职人员到输

  血科取血。输血科发血时,应与取血者共同查对,准确无误时,双方签字后方可发出。输血科将血液发出后,应将受血者与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3.10科室领取的血液尽快输用。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再次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贮存血液和在其中添加其他药物,如要稀释或冲洗输血管道只能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

  3.11输血过程中应注意严密观察患者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并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通知医师和输血科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查找原因,做好输血及不良反应记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应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后报医务部。

  3.12输血完毕后,医务人员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入病历,认真规范地书写临床输血病程记录。

  3.13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血,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手术护士负责实施。

  3.14建立完善的急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急救

  治疗需要。3.15输血工作人员做好标本接收和审核工作,并进行

  血型鉴定、抗体筛查、交叉配血等工作,做好血液入库、审核、储存、发血、出库等血液质量管理工作及做好各种记录和相关记录保存工作。

  3.16医务部每季度对输血病历质量及输血合理性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4.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制度见市中心医院制定的《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之程序文件》。

篇十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P>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需要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平安。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防止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完善急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急救治疗需要。

  2、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院长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定医院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和具体流程。

  3、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需要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响监测和处置流程。

  4、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输全血、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5、输血科(检验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6、输血申请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审核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检验科)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申请填写《临床输血审批单》,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备血量到达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临床输血审批单》必须由输血科(检验科)留存备案。

  7、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ABO血型、Rh(D)血型、血常规、转氨酶、甲肝抗体、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检验工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8、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院长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9、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检验科)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门急诊号或者住院号)、科室、病区、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

  10、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门急诊号或者住院号)、科室、病区、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1、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防止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1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响,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2.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12.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那么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12.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别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12.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

  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12.5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响,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12.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12.7必要时,溶血反响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12.8输血不良反响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填写输血反响报告卡、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反响时,保存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重检并及时上报医务科。13、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响的应立即通知检验科,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响回报单,并返还检验科保存。检验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备案。1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检验科),至少保存一次。15、提高成分输血率:15.1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响及输血传染病。15.2成分输血的目的:15.2.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15.2.2提高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15.2.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

  15.2.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

  15.3成分输血的原那么:15.3.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忠者对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取决于病情需要,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禁止输抚慰血;15.3.2适合成分血的患者,决不给全血,临床9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分,而不适合输全血;15.3.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需要符合治疗标准剂量,一次需要给足才能到达预期疗效。16、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响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输血科报告,并做好观察和记录。17、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等随病历保存。18、建立临床用血培训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培训,将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新上岗医

篇十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P>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为保证输血安全和质量,进一步规范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安全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制订本制度。一、输血评估及分级申请审核管理(一)临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失血情况、既往史、代偿功能、实验室结果、输血风险、患者意愿等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输血治疗方案。(二)为保证合理安全用血,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的用血申请,应予审查,对不适合的血液品种、输血量、输血速度予以纠正。(三)输血申请的权限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备血。以上各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急救用血超过1600毫升,事后应于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输血科和医务科48小时内完成审批手续。(四)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输血前检查,输血指征,上级医师审核等内容予以审核,不合格的申请单退回。对输血指征不明确的病例对临床医师提出合理化建议,但临床医师有临床输血的最后决定权。(五)实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应履行告知义务,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记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理由,由患者或其亲属签名。医务科负责审批、备案。(六)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院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二、血液标本采集审核管理(一)采集用于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标本时,应当由医护人员到床旁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患者ID号等信息,应当至少使用患者姓名、住院号/门诊患者ID号两种核查方式,确保患者无误后方可采集。(二)原则上交叉配血的血样采集时每次只抽取一位患者的

  标本。需采集两人以上的血

  标本时,要严格查对,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标示清楚,明确区分。(三)交叉配血血样标本的采集时,前次输血在1-14天,本次交叉配血血标本应在输血前24h内采集;前次输血在15天以上,本次配血标本应在输血前72h内采集。(四)标本采集完毕后,在床边及时粘贴血样试管标签,在输血申请单上签署采样人和审核人姓名及采样时间。(五)血样采集后,由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临床输血申请单》在输血前一天(紧急输血除外)送交输血科,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登记并签名。(六)发现患者信息有误或血液标本不合格时,输血科应当拒收该血液标本并要求临床科室重新采集。三、输血相容性检测的审核管理(一)交叉配血前应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二)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4个月内婴儿参照正定型)和Rh(D)血型,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三)交叉配血试验的方法须能检查出有临床意义的不规则

  抗体,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完成交叉配血试验,观察有无溶血和凝集,并认真核对,做好记录。(四)交叉配血试验时,有两人值班时,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配血人和审核人双签名。四、血液的发放和领取审核管理(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核对申请单、发血单、血袋标签上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患者ID号、科别、床号、血型、交叉配血结果,以及血袋条形码编号、血型、血液成分和标示量、数量、有效期,物理外观等,核对无误,经双方签名并记录发血时间后,将血发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脱落、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三)为保证核对的有效性,发血和取血双方采取复述式核对方式。五、输血前核对和输注审核管理(一)输血前应当由两名医护人员到患者床边分别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患者ID号、腕带和血型等信息。确认患者身份信息与交叉配血结果和需要输注的血液

  成分、数量相符。为保证核对的有效性,应采取反问式核对方式。(二)如果输血执行者不能确定所接收的血液成分是否正确(如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不同但未予解释)或者是否符合特殊输血需求,应在开始输血前与输血科联系并核实。

  (三)输血过程严密观察,全程定时巡视患者。(四)输血过程中,应对患者严密监测,至少包括:输血开始时,输血开始后15分钟,输血完成时。检测项目包括:呼吸、体温、脉搏、血压。六、输血疗效评价审核管理(一)红细胞输注后24-48小时内,血小板输注治疗后24小时内,由主治医师依据相关规程进行输血后效果评价。其他成分血输血后也应进行输血疗效评价。(二)输血评估输血无效或疗效不佳的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输血后效果评价应记入病历。七、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和控制输血严重危害审核管理(一)医疗人员应严格执行输血核对制度,防止差错和减少输血严重危害的发生。(二)严格执行《控制输血严重危害方案》,对输血风险进行

  评估。对存在输血高风险因素的患者的输血申请,上级医师应予严格审核,对不合适的血液品种、剂量、输血速度予以纠正。(三)发生输血反应时立即暂停或停止输血,按《输血不良反应管理程序》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四)值班医师应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五)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不良反应等输血严重危害时,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和医院领导,医院组织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抢救小组进行抢救。(六)中重度输血反应,及时通知输血科协助处理。(七)输血科需根据相关程序进行核对患者身份、血袋标签,查看床旁和实验室所有记录,查证是否可能将患者或血源弄错,输给患者的血是否与患者血液进行过交叉配血试验。观察血袋外观是否有血液污染可能。观察受血者发生输血反应后的血浆是否溶血,受血者发生输血反应后的标本考虑做抗人球蛋白试验、游离胆红素、细菌培养等试验。输血科主任负责解释上述试验结果并永久记录到受血者的临床病历中。(八)当输血反应调查结果显示存在血液成分管理不当等系统问题时,输血科主任应积极参与解决。(九)临床科室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上报输血科和质量管理办公室。

篇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P>  。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为明确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程序与规范,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1.医师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输血申请单的填写应项目齐全,内容准确无误。按规定时限和要求送交检验科,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单,检验科工作人员有权拒收,并要求临床科室重新填写完整、正确后方可接收。

  3.根据申请血液数量,由相应级别被授权的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按用血审批权限或经授权资格审签。申请输血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交检验科备血。同一病人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病人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或指定副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病人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可编辑修改-

  。

  提出申请,填写《临床输血1600ml以上申请单》,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检验科审核后报医务科,方可备血。门诊病人如需输血,由办公室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急救用血由当班医师提出申请,检验科及时供血。(夜间及节假日申请单不能及时签字的,报请总值班同意,用血后由检验科通知当班医师于24小时内完善输血相关申请)。

  4.办公室或院总值班负责紧急输血申请、大量输血申请、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申请、紧急情况下RHD阴性病人输注RHD阳性血液制品申请的核准。

  5.临床备血超过72h,仍需继续用血时,须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及送配血标本。

  6.择期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日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检验科,以便于检验科及时订购血液成分、完成输血相容性检测、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7.值班人员接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输血相容性检测标本采集与处理的相关要求,合格后签字接收,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或标本及时通知临床科室。

  -可编辑修改-

篇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P>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需要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完善急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急救治疗需要。

  2、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院长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定医院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和具体流程。

  3、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需要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

  4、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输全血、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5、输血科(检验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6、输血申请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审核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检验科)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申请填写《临床输血审批单》,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临床输血审批单》必须由输血科(检验科)留存备案。

  7、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ABO血型、Rh(D)血型、血常规、转氨酶、甲肝抗体、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检验项目,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8、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院长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9、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检验科)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门急诊号或者住院号)、科室、病区、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10、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门急诊号或者住院号)、科室、病区、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1、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1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2.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12.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12.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12.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12.5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12.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12.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12.8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重检并及时上报医务科。13、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检验科,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检验科保存。检验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备案。1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检验科),至少保存一次。15、提高成分输血率:15.1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染病。15.2成分输血的目的:15.2.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15.2.2提高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

  15.2.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

  15.2.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

  15.3成分输血的原则:15.3.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忠者对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取决于病情需要,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禁止输安慰血;15.3.2适合成分血的患者,决不给全血,临床9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分,而不适合输全血;15.3.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需要符合治疗标准剂量,一次需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16、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输血科报告,并做好观察和记录。17、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等随病历保存。

篇十五: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P>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定义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二、基本要求(一)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定本院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二)临床用血申请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1)内科患者Hb<60g/L、外科患者Hb<70g/L,可以输注红细胞。(2)内科患者Hb在60-100g/L、外科患者Hb在70-100g/L之间,可以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决定是否输血。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经治医师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入病历。3、用血申请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三)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

  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毫升以内,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在《临床用血申请单》上审签;2、单次用血量在800毫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申请,上级医师签字,科室主任审批签字。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申请,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报医务科审批备案。4、急诊抢救用血由值班医生申请,在场最高职称医师审核签字,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四)标本及血液取送必须由医护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五)血液发放与签收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历号、床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编号、血液品种、采血日期、有效期,储存条件、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3、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

  (六)输血前查对1、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2、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科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对神志清醒的患者要核对姓名,对神志不清的患者或儿童患者应得到家属证实确定无误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七)患者在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并记载于病历中。同时,立即通知输血科,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将剩余血液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备案。(八)及时书写临床输血过程记录和输血后评价,存于病历中。

篇十六: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定义

P>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反应;能及时回报输血不良反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准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输血反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反应,输血反应处理与转归等。输血完毕,及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保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积极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8、医院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提供的血液、医疗机构之间不自行调剂血液。除自体输血外,无非法采集血液;科研用血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临床输血审核制度1.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对全院输血进行管理指导和制度制定,输血科负责血液质量管理和监控,指导临床用血,并定期对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和血液储存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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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和剂量,切实做到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滥用和浪费血液,大力推广成分输血,使成分输血的比例控制在98%以上。

  3.凡输任何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均须与患者或患者亲属签写“输血同意书”,输血同意书将归入病历保存。

  4.临床输血前须由主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用血申请应符合医院分级申请管理规定:4.1具有中级(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方可具有用血资质;4.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ml(不含800ml)的,由具有用血资质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4.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ml至1600ml(不含1600ml)的,由具有用血资质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正(副)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4.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由具有用血资质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正(副)主任核准签发后,送输血科主任签字并报医务部批准备案,方可备血;4.5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2000ml时,须请输血科会诊;4.6急救等紧急情况下用血须按规定补办审签手续。5.临床使用全血或特殊血液成份须由病区提出申请,院临床输血委员会或常设机构(医务部)审核同意并在输血申请单上盖章由输血科联系中心血站进行血液供应。6.因临床血液制品均来源于自愿无偿献血者,所以使用血小板、洗涤红细胞、冷沉淀、稀有血型血液或成分等需提前预约。7输血适应证应严格遵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7.1.大出血出血是输血的主要适应证,特别是严重创伤和手术中出血。一次失血量在500ml以内,可由组织间液进入循环而得到代偿,在生理上不会引起不良反应;失血500~800ml,首先考虑输入晶体液或血浆增量剂,而不是输全血或血浆;失血量超过1000ml,要及时输血;除上述制剂外,应输给适当全血,有时还需补充浓缩血小板或新鲜血浆。7.2.贫血或低蛋白血症手术前如有贫血或血浆蛋白过低,应予纠正。若条件许可,血容量正常和贫血;原则上应输给浓缩红细胞;低蛋白血症可补充血浆或白蛋白液。7.3.严重感染输血可提供抗体、补体等,以增强抗感染能力。输用浓缩粒细胞,同时采用针对性抗生素,对严重感染常可获得较好疗效。7.4.凝血异常对凝血功能障碍的病人,手术前应输给有关的血液成分,如血友病应输抗血友病球蛋白,纤维蛋白原缺少症应输冷沉淀或纤维蛋白原制剂。如无上述制品时,可输给新鲜血或血浆。8.临床选择输血方式时应优先选择自体输血,减少输血不良反应,提高治疗效果。9.临床申请用血前必须完成输血前相关检查(包括肝功能、乙肝、丙肝、梅毒、艾滋抗体检测、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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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临床输血申请单应填写完整,各环节工作人员签字并记录时间后连同患者标本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审核,双方核对无误后登记签名;因紧急用血申请单填写不完整时临床医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输血科补充填写并签字。。

  11.输血科根据国家规范及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对合理的用血申请,应结合血液库存,核准备血量;对于不合理的用血申请,应与申请科室进行沟通,沟通后视情况可更改用血申请或拒绝用血申请,更改或拒绝用血申请应由输血科医师或主任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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