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公文范文> 正文

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10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12-13 17:50:06 来源:网友投稿

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10篇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组织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  一、试点条件(一)服务组织概况:基本情况、组织类型、业务范围、营业收入等。(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10篇

篇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组织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

  一、试点条件(一)服务组织概况:基本情况、组织类型、业务范围、营业收入等。(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服务领域、技术装备、专业服务人员、服务小农户等情况,以及服务典型模式等。(三)单位诚信与资信状况:近3年内无失信行为,无欠税、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无坑农害农现象,无银行资信问题等。二、试点思路阐述开展试点的总体思路和方向,提出试点所要达到的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三、试点任务试点任务可选择以下部分或全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任务。(一)探索完善管理制度;(二)探索创新服务机制;(三)探索联合合作方式;(四)探索科技应用路径。四、试点进度安排

  分年度的具体工作进度及安排。五、试点预期效果围绕试点任务,阐述所能达到的预期成效,可从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规范化建设、服务模式创新、服务品牌创建、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推广绿色高效生产方式、服务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进行分析。六、试点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如明确试点工作负责人、建立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等;(二)服务技术及设施装备、专业服务人员等投入;(三)开展试点的资金保障等。

篇二: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推进规模化生产。

  (三)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要把提升粮食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粮食供给保障能力,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一)项目任务。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组织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xx〕62号、苏农计〔20xx〕33号)的任务清单,我县20xx年承担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万亩。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服务面积计算公式为:

  A=0.36A1+0.27A2+0.1A3+0.27A4。其中,A为农业生产服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含烘干)各环节服务面积。

  (二)补助环节。按照围绕粮食产业、突出重点环节、先试点、后扩大覆盖范围原则,选择我县水稻和小麦的耕、种、防、收(含烘干)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予以补助。其他农作物普通耕种收等环节,暂不列入财政支持范围。

  (三)补助对象。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未流转、自身实际经营的小农户,项目试点所在村(居)集体。

  (四)补助标准

  (1)小农户: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2)项目试点所在村(居)集体:按1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用于村集体组织宣传发动、服务组织筛选、辅助合同签订、作业协调、协助满意度调查、矛盾处置等方面。

  (五)资金预算。根据小农户自愿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的服务内容,以小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确权证书》上的实测面积为依据(新复垦等未确权土地以村委会、服务组织、小农户实际测量后共同认定的数字为依据)。小农户补助、村(居)集体补助以及宣传引导、实

  施主体确定、组织验收等的总金额不高于200万元。

  (六)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按照服务合同实际服务面积对小农户和村集体进行补助,资金分别直接打入小农户一折通和村(居)集体账户。

  三、实施步骤(一)确定试点村(居)。(2021年5月14日前)深入调研了解全县小农户分布情况,组织镇(街)积极申报试点村(居),评审确定试点村(居)。原则上试点村(居)小农户经营面积不低于1500亩。

  (二)确定服务组织。(2021年5月17日前)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开展社会化服务,各镇(街)指导试点村(居)评审确定服务组织。服务组织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工商注册1年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1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6.纳入国家社会化服务平台的服务组织优先。

  鼓励以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集聚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承担主体。

  (三)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5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具体项目试点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审定后启动实施。

  (四)签订服务合同。(2021年6月1日前)试点镇(街)指导,村(居)协助服务组织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服务合同须在所服务区域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提供作业服务。(2021年10月31日前)服务组织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对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留存相关作业图片或影像资料。试点镇(街)指导,村(居)监督服务质量,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

  (六)作业补助确认。(2021年11月30日前)服务组织在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填报《金湖县20xx年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确认表》,经试点项目所在村(居)签字确认后,报镇(街)核查并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组织第三方验收。(2021年11月30日前)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对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查验收并开展满意度调查。原则上小农户满意率不低于90%为合格。具体第三方核查验收办法由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八)拨付补助资金。(2021年12月31日前)凭第三方验收合格报告,县财政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九)及时总结经验。(2022年1月15日前)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充分收集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工作,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按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供销社、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和各镇(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审核、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篇三: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本文为word版,可自由编辑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_建设方案

  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掩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力量,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供应有力服务保障。

  为深化实行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进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

  二、指导原则

  快构建现代农业进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进展农业社会

  一、指导思想

  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实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进

  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主动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展理念,以进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

  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

  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

  本文为word版,可自由编辑

  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

  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

  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进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农村土地流转,推动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

  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展到2300个,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进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进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

  以社会性服务进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

  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进展,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

  协调进展。

  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进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敬重实际和创新进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进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

  到20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掩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

  四、建设重点

  (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立足于“推一扇门,办百家事”服务理念,启动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区级建设一个现代农业进展服务中心,以政府为建设主体。27个街道(乡镇)各建设一个服务站,以规模化、规范化的合作社为建设主体。246个行政村各建设一个服务点,以合作社、农资商店或农村超市为建设主体。形成区、乡、

  本文为word版,可自由编辑

  村三级联动,一体化建设的网络格局。

  (二)实现公益性和社会性二大服务功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要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两项功能相结合。区级服务中心下设八个服务窗口,包括:

  公益性服务窗口:

  1、涉农政策法规询问窗口。担当政策法规询问服务职能,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政策法规询问、农民合作社指导、政策性保险等询问服务,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政策引导、解答。

  2、“三资”代理窗口。由区农经站担当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服务职能,以村财乡管、土地流转合同由区农经站负责监督和审核为原则,健全制度、强化

  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进展制造良好的环境。

  3、合作社建设与指导窗口。由农业产业化协会担当合作社推举服务职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举合作社示范典型、项目申报等,规范审查合作社财务、决策、利益安排模式,并与会计事务所

  本文为word版,可自由编辑

  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爱护各街道(乡镇)独特的产地环境,

  行租赁、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吸引工商资本,

  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加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进展。

  实行承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5、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由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担当检测服务职能,配套农产品检测设备,增加速检功能服务,并与省市检测中心进行服务对接,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平安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农产品质量平安技术推广、宣扬培训。推行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指导农业质量校准体系认证管理。

  7、金融保险窗口。担当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服务职能,对接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流转土地抵押业务,土地经营权证明由区农经站审核开具。开展农业保险和特种种植业险业务,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合作供应保险服务支持,符合参保的合作社、农户可自行提出申请。

  社会性服务窗口:

  6、土地流转窗口。担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职能,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利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与东北网合作和运用微信平台等方式,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宣扬平台,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产权交易平台鼓舞和引导农户,实

  8、生产服务中介窗口。担当全区各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集成、发布职能,对信息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增加为农服务的准时性、有用性和精确性,为农民供应农业生产生活过程中各类供求信息服务。同时,设置乡级分支机构,严格筛选指定农资企业,通过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对接,供应“平安农资、放心农资、质优价廉农资”下摆服务。主动进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一批跨区域、专业化的农业特色商务网站和交易平台,形成以批发市

  本文为word版,可自由编辑

  场、商贸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掩盖全区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固化、可复制推广模式,实现“一个中心、

  推动农产品网上销售。

  两项功能、三方建设、四方受益、五个统一”。“一个中心”,即现代农业社

  会化服务中心;“两项功能”,即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三方建设”,

  (三)选强配齐专业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人员业务

  即由政府引导、引进涉农企业参加、合作社具体承接,形成“政府+企业+合作

  力量水平,定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涉农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等,定期

  社”三方建设模式;“四方满足”,即实现政府满足,企业满足,合作社满足,

  进行业务考核,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高标准、高素养的专业化团队。

  农民满足。“五个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评

  价标准、统一运行机制”。先行启动区级服务中心和7个街道(乡镇)分中心

  (四)加强资金综合管理。遵循科学论证、合理支配、专款专用和追踪问效等原

  建设,以点扩面,逐步完成服务中心全区掩盖。

  则,合理利用政府投资成本,明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

  务涉及资金的实施目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用途等,加强成本和利润预算管

  (六)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指南、服

  理,将资金实现最优配置和转化,保障服务中心持续健康进展。

  务流程图、宣扬手册。明确规范服务目的、意义、目标、内容、功能职责和工

  作流程等,进一步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调动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

  (五)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根据“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的原

  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主动性,扩大服务工作的影

  则,打破原有的服务组织机构框架,整合服务资源,以创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

  响力和辐射范围,全面提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质量。

  本文为word版,可自由编辑

  (七)稳步推动业务开展。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利用农业产业化协会和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对外宣扬,对内形成内业档案。组织召开农业服务组织对接会,确定服务体系承接主体。沟通协调农经、银行和保险等部门,逐步整合畜牧、林业等部门,扩大服务范畴,发挥各自优势,亲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足度。

  (十)提高网络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区、乡、村三级服务平台软硬件网络基础建设,农业物联网系统接入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数据库,快速、精准、全面整合涉农信息,实现全国联网,数据共享,保障服务中心业务开展,主动探究“互联网+社会化服务体系”新模式。

  (八)规范社会性服务财务管理。成立现代农业服务进展有限公司,社会性服务

  五、保障措施

  以公司为经营主体,对土地流转订单、金融保险代理、生产农资、技术服务中介

  对接供应有偿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建设,实现服务中心持续健康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

  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里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

  (九)树立窗口单位服务新形象。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

  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

  量为目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学习引导,提高服务人员素养,

  作领导小组,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农业开发区。

  强化人文关怀,延长服务触角,坚持纠建并举,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窗口服务满

  建立区政府组织协调、部门指导参加、街道(乡镇)管理督导、村服务站运行

  本文为word版,可自由编辑

  服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指导、协调、扶持和服务,确保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

  (四)创新工作措施。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和管理方法,形成工作指导看法方

  运转正常。各试点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的确施方案,

  案,对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各街道(乡镇)加强调研,

  全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依据当地进展现状和农村现有经营服务网点分布状况,坚持整体推动、重点突

  破,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站)进展规划。可实行召开培训会、观摩会等

  (二)强化责任落实。生态农业开发区要切实担当起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

  形式,尽快启动,加速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搞好试点示范。

  任,明确各级部门领导干部具体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细心部署,周密支配,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方式,亲密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全力

  (五)落实服务体系主体构架。加快落实服务组织主体,明确参建合作社、企

  推动,并仔细总结工作推动阶段性成果、阅历,建立长效的跟踪问效机制。

  业和技术服务组织名单,强化服务组织服务意识,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服务

  行为,形成规范、有序的服务模式,鼓舞、支持和引导服务组织与经营主体、

  (三)加强资金保障。坚持惠农、支农、补农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基

  广阔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层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公益性服务功能。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康运行。

  加大对区、乡、村三级基层综合服务站扶持力度,加大财政的投入,主动寻求社

  会服务组织参加,最终实现社会化有偿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

篇四: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将审核无误签字盖章的服务情况表汇总表在服务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负责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服务情况表汇总表连同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村公示图片等由服务主体负责装订成册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我县20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50万元,服务面积1.5万亩。项目支持小农户通过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全面提升机械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带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二、服务主体条件本项目所称的服务主体是指,能够为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各项目服务将采取公开择优选择县域内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选定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五是开展水稻、其他粮食及经济作物(不包括茶叶、特色水果)服务的农机具,必须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以北斗终端确认服务面积;开展机防的,以无人机作业轨迹图确认面积;六是开展食用菌菌包委托加工,要有县农业农村局食用菌站认定的菌包生产线等设备。三、补助环节、标准

  1.补助环节。水稻、茶叶、特色水果、食用菌、其他粮食及经济作物等关键薄弱环节纳入补助范围;鼓励开展全程托管服务,对水稻机插等薄弱环节适当提高补助比例。服务主体流转土地且自行经营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2.补助标准。服务对象以小农户为主,安排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对接受服务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确定享受补助资金的总额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当地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具体为:①水稻、其它粮食及经济作物种植30亩以下的认定为小农户,种植30亩以上的认定为规模经营主体;②茶叶、特色水果种植50亩以下的认定为小农户,种植50亩以上的认定为规模经营主体;③食用菌种植5万袋以下的认定为小农户,种植5万袋以上的认定为规模经营主体;④规模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补助资金上限为2万元,超过2万元的,按2万元给予补助;⑤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总额控制在60万元以内;⑥全县统一各环节补助标准,且将不低于60%的补助款通过银行“一卡通”方式补给被服务农户。具体补助环节、标准、比例见明细表(附件3)。

  四、补助程序3.服务申请。服务主体必须向农业农村局申请,填制申请表(附件1、2),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审核,经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社会化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根据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4.审核确认。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县农业农村局应做好服务主体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申请的服务环节、服务面积等信息,由乡镇分管领导组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农技站)人员进行核实,并填制服务信息确认表(附件4)。

  5.签订合同。服务主体开展服务前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附件5),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价格由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同签订后报服务对象所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备案。

  6.现场确认。服务主体根据农时季节和实际实施服务情况,在服务开展前5天,根据服务合同约定,将拟开展作业服务的地点、面积、内容等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报告,由乡镇组织人员随机抽查服务开展情况,并做好相关现场抽查记录。

  7.验收核实。当季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如实填写服务情况表(附件6),并附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7),面积确认或者菌包加工数量记录单等材料,及时提交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申请验收。乡镇收到验收材料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作业服务地点对服务环节、面积、数量质量等进行实地验收核实,现场确认作业完成情况,确定补助金额,并以乡镇为单位按村进行统计汇总(附件8)。服务主体须对服务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8.公示上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将审核无误、签字盖章的服务情况表、汇总表在服务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负责将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服务情况表、汇总表,连同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村公示图片等由服务主体负责装订成册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9.复核抽查。县农业农村局应做好对上报材料的复核,统计汇总当季服务面积、数量,并分类进行抽查、填制抽查结果情况表,对有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抽查比例控制在3%-5%,其他则按15%-20%进行,抽查环节可购买第三方服务。核查后的补助面积及金额,经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形成补助资金结算表(附件10)。

  10.资金补助。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将补助给被服务农户的资

  金转入服务主体的基本账户,服务主体通过“一卡通”补助给被服务农户后,做好当年的财务核算,凭会计记账情况申请拨付剩余的补助资金。

  11.绩效考评。引进创新竞争激励机制,推动示范社建设。从2020年开始,按照理念有创新、服务质量好、财务管理规范、农户满意率高为标准,每年评出1--3家服务优质服务主体,列入第二年县、市、省级示范社推荐名单。

  五、工作要求12.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是落实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要主动作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抽调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项目内容、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运行机制等政策内容。13.强化服务指导。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加强与财政、农机、农技、植保等部门的对接协作,切实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制定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指导服务主体分类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14.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的良好氛围,通过手机短信、宣传栏、标语、横幅、农村广播、微信群等渠道,结合各类培训,大力宣传解读政策,使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现场会议,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15.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

  强化对服务主体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要依法依规严以查处,严肃处理,一律清出名录库,三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篇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20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支持政策,强化行业管理,推进各类生产要素资源聚合,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新发展理念。促进农业经营方式的改革创新、生产要素的共建共享、农业生产的绿色协调,通过服务社会化扩大农业经营空间,通过生产专业化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度,通过经营产业化延长农业产业链。——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带动小农户、服务小农户,让小农户能分享到农业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利益,激发广大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坚持推进服务带动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户把一家一户的生产环节或生产需求托管出来,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集中连片地统一接受从种到收到储的各类生产托管服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推动社会化服务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尊重托管服务市场供需双方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农户、村集体、合作社、服务企业等各类微型市场主体活力。发挥政府在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的作用,建立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体系。

  二、主要内容利用202*年下达和202A年结余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在全县12个镇街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面积不低于14万亩,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开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

  (-)主导产业。确定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导产业为玉米、小麦作物,实行连片作业,整村推进。坚持因村而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针对玉米、小麦的耕、种、管、防、收实施全程化托管、多环节托管。

  (二)补助标准。各环节托管的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服务小农户的生产托管服务的补助资金和面积占比应高于60%o接受服务的单个经营主体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三)服务主体。建立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采取服务主体自愿申报、镇街初审、县级审核录入的方式,服务主体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对服务质量不达标、投诉率高、满意度偏低、弄虚作假、套取补助及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的,一律清除出名录库,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纳入名录库及承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类项目。

  (四)补助方式。项目补助实行先服务后补助,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资金按照服务合同实际服务量拨付补助资金。

  三、实施流程(一)确定试点单位。托管服务试点村由镇街择优推荐,选择主导产

  业突出、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村作为试点村。(二)确定服务主体。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中,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服务企业等服务主体开展项目。

  (三)监督项目实施1、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要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作业地块、面积、内容、时间等,同时要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台账,由服务主体留存并报镇街,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查。2、开展作业服务。项目由镇街统筹负责,村委会组织实施。各镇街负责组织村委会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作业面积,村委会要协调农户做好配合,监督服务主体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并认真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3、加强动态监测。利用智能化监管平台,对从事生产托管的各类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主体,要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名录库黑名单。

  (四)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要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和验收的重要标准。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申报补助资金,县财政局应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五)整理档案和总结经验。注意及时收集会议培训、服务合同、资金发放台账、工作总结等文档影像资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各镇街要制定辖区试点方案和具体措施,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任务落实,保质保量完成社会化服务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加大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防止资金“跑、冒、滴、漏",对于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政策,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四)加强风险控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有效规避农业生产托管服

  务的风险,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风险、市场变化风险、违约风险、托管方经营风险等要制定详细预案。

  (五)加强督查考核。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力量对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扬,对试点工作完成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篇六: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2022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二)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推进规模化生产。(三)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要把提升粮食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粮食供给保障能力,防止耕地“非粮化”。(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一)项目任务。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xx〕62号、苏农计〔20xx〕33号)的任务清单,我县20xx年承担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万亩。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服务面积计算公式为:A=0.36A1+0.27A2+0.1A3+0.27A4。其中,A为农业生产服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含烘干)各环节服务面积。(二)补助环节。按照“围绕粮食产业、突出重点环节、先试点、后扩大覆盖范围”原则,选择我县水稻和小麦的耕、种、防、收(含烘干)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予以补助。其他农作物普通耕种收等环节,暂不列入财政支持范围。(三)补助对象。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未流转、自身实际经营的“小农户”,项目试点所在村(居)集体。(四)补助标准(1)“小农户”: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2)项目试点所在村(居)集体:按1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用于村集体组织宣传发动、服务组织筛选、辅助合同签订、作业协调、协助满意度调查、矛盾处置等方面。

  (五)资金预算。根据“小农户”自愿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的服务内容,以“小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确权证书》上的实测面积为依据(新复垦等未确权土地以村委会、服务组织、“小农户”实际测量后共同认定的数字为依据)。“小农户”补助、村(居)集体补助以及宣传引导、实施主体确定、组织验收等的总金额不高于200万元。

  (六)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

  2.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1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6.纳入国家社会化服务平台的服务组织优先。鼓励以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集聚区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承担主体。(三)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5月2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具体项目试点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审定后启动实施。(四)签订服务合同。(2021年6月1日前)试点镇(街)指导,村(居)协助服务组织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服务合同须在所服务区域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提供作业服务。(2021年10月31日前)服务组织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对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留存相关作业图片或影像。试点镇(街)指导,村(居)监督服务质量,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

  (六)作业补助确认。(2021年11月30日前)服务组织在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填报《金湖县20xx年社会化服务作业补助确认表》,经试点项目所在村(居)签字确认后,报镇(街)核查并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县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组织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供销社、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和各镇(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审核、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二)强化协同推进。试点镇(街)为项目实施的

篇七: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县2020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XX县2020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完成农作物托管面积XXXXX亩,服务组织数量大于或等于X家,作业内容完成率大于或等于100%,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或等于70%,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绿色发展。二、扶持环节支持我县服务主体为农业生产耕、种(育、插)、管、防等环节提供专业化、规模化全程或单项托管服务,重点支持机耕、农作物田间管护和虫害防治等环节。三、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一)补助对象及条件。主要补助对象为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益农信息社等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在农民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1

  (二)补助标准。重点在农业生产机耕、农作物田间管护、农作物植保环节进行补助。其中:机耕每亩补助40元;玛瑙红樱桃、弥猴桃等水果类管护每亩补助50元;茶园管护每亩补助100元;马铃薯和辣椒等经济作物病虫害防治每亩补助70元;其他特色经济作物管护每亩补助40元,补助产业规模相对连片200亩以上。植保可用现金或药品实物折价补助。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具体补助标准详见下表(单位:元/亩)补助环节机耕樱桃、弥猴桃管护马铃薯和辣椒植保茶园管护中药材等管护备注服务价格100140180300100补助标准40507010040备注:补助金额不超过服务价格的40%。(三)补助方式:根据服务主体给农户等经营主体服务的面积(或作业量)进行补助。四、补助程序(一)服务主体申请。服务主体必须经乡(镇、街道)推荐,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托管服务。(二)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厘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三)申请补助。服务主体当季服务完成后,根据实际实施服务情况,提出资金补贴申请表、服务对象承诺书(。(四)核实作业量。乡(镇、街道)对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合同、农户承诺书、服务情况登记表等进行审核确认后,与资金补贴申请表、

  2

  补助资金结算表等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材料和服务情况予以复核。(五)兑现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局统计汇总当季服务主体服务面积、补助金额,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进行资金补助结算。五、工作要求(一)建立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项目内容,切实落实责任。(二)强化工作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制定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指导服务主体分类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三)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的良好氛围,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形式,结合各类培训,大力宣传解读社会化服务政策,使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四)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

  3

  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肃处理。(五)抓好绩效考评。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农村农村厅文件要求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逐级上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

  4

篇八: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闽农财指〔2019〕1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并以此扶持一批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扶持环节为解决我县农业生产中机插秧重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机械化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在水稻“机插+机耕+机收”全程机械化模式、水稻“机插+育秧”模式、水稻“机插”单环节及马铃薯“机种+机收”等4种模式的各环节进行补助。三、补助对象、标准、方式(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在我县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

  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以及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小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类)等对象。要明确给予托管服务对象即小农户价格优惠,即上级服务补助金额按照服务对象占60%、服务主体占40%比例分配,特别在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服务时,服务补助金额的80%给予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根据“上级财政资金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的规定,结合我县当地实际服务价格,确定我县水稻和马铃薯在机插秧前提下进行补助。具体标准:1.县域内水稻完成“机插+机耕+机收”全程机械化服务,单季作物补助为105元/亩。2.县域内水稻完成“机插+育秧”服务的,单季作物补助75元/亩。3.县域内水稻完成“机插+育秧”服务的,单季作物补助45元/亩。4.县域内马铃薯完成“机种+机收”环节机械化服务,单季作物补助为120元/亩。(三)补助方式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样本见附件1),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县乡经管、农机、农技等业务部门核查准确后,由县财政局按照服务合同当年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进行资金补助。(四)配套政策

  继续巩固水稻无人机植保统防统治,对已开展机插地块,鼓励开展飞防服务,按照每季作物5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统一拨付服务对象(即小农户),不予分成,全额由服务对象享受。

  四、补助程序(一)主体备案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三是具备相对社会化服务经验并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的;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的。服务主体农机设备具体标准为:1.机耕。服务组织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10台,其中大中型机耕设备不低于1台,具备日作业100亩以上能力。2.机插。服务组织拥有机插农业机械不低于10台,其中高速插秧机不低于3台,具备日作业100亩以上能力。3.机收。服务组织拥有机收农业机械不低于5台,具备日作业100亩以上能力。并且有5名以上具备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的机手。4.开展马铃薯机种、机收服务应具备相应的农机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必须向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样表见附件2),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农机管理中心业务部门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

  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托管服务。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业机械汇总表(含出厂编号、作业证书等),2018年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加盖银行章的银行帐户收支流水单,及机械设备照片等有关材料。

  (二)申请补助验收1.提出申请。服务主体农时季节和实际实施服务情况,在机插秧前10天内将作业服务地点、秧地面积向县农业经管部门报备申请验收(样表见附件3)。2.验收核查。县经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县经管、农机、农技等部门或委托乡镇经管、农机、农技等部门抽调人员对水稻秧地进行实地测量折算面积验收。验收标准:9寸秧盘18个折合一亩、7寸秧盘24个折合一亩、5寸秧盘40个折合一亩。4.资金核拨。当季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将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样表见附件4),连同托管服务合同(复印件)、经村级公示后的服务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件5)和农户承诺书(样本见6)等上报县农业局经管站;上报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县财政局按季与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进行补助结算,补助资金分两笔拨付,其中农户享受的总补助款60%资金先行拨付到服务主体,由服务主体通过银行转帐发放到农户“一卡通”帐号,服务主体附银行转帐完成凭证后拨付剩余补助款。要注重服务主体的信用制度,对服务面积弄虚作假、服

  务质量不达标、农户服务投诉较多的服务主体,农户满意率低于70%的,严肃处理,五年内取消其承担服务项目资格。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抽调专人负责,切实落实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二)强化工作指导。县、乡经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加强与财政、农机、农技、植保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好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指导服务主体按照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分类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三)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有关部门、服务主体要积极营造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惠农政策良好氛围,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明白纸等渠道,结合各类培训,大力宣传解读政策,使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要积极组织现场观摩、现场会议,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的作用。(四)严格资金管理。县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强化对服务主体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县农业局经管站:3955833县财政局农业股:3981945),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

篇九: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二、指导原则(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

  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

  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到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

  农民增收。四、建设重点(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

  络,立足于“推一扇门,办百家事”服务理念,启动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区级建设一个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以政府为建设主体。27个街道(乡镇)各建设一个服务站,以规模化、规范化的合作社为建设主体。246个行政村各建设一个服务点,以合作社、农资商店或农村超市为建设主体。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建设的网络格局。

  (二)实现公益性和社会性二大服务功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要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两项功能相结合。区级服务中心下设八个服务窗口,包括:

  公益性服务窗口:1、涉农政策法规咨询窗口。承担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职能,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政策法规咨询、农民合作社指导、政策性保险等咨询服务,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政策引导、解答。2、“三资”代理窗口。由区农经站承担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服务职能,以村财乡管、土地流转合同由区农经站负责监督和审核为原则,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

  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3、合作社建设与指导窗口。由农业产业化协会承担合作社推荐

  服务职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荐合作社示范典型、项目申报等,规范审查合作社财务、决策、利益分配模式,并与会计事务所第三方审计部门联合,确保申请项目的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和标准。

  4、“四品一标”办理窗口。由绿色食品办公室承担“四品一标”认证申请服务职能,“四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娃品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区凡是符合认证标准的农产品,经过审核,按照申报流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认证工作,深度挖掘、培育和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保护各街道(乡镇)独特的产地环境,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5、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由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承担检测服务职能,配套农产品检测设备,增加速检功能服务,并与省市检测中心进行服务对接,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推行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指导农业质量校准体系认证管理。

  社会性服务窗口:6、土地流转窗口。承担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职能,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利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与东北网合作和运用微信平台等方式,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宣传平台,按照依法自愿

  有偿原则,通过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租赁、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吸引工商资本,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7、金融保险窗口。承担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服务职能,对接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流转土地抵押业务,土地经营权证明由区农经站审核开具。开展农业保险和特种种植业险业务,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支持,符合参保的合作社、农户可自行提出申请。

  8、生产服务中介窗口。承担全区各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集成、发布职能,对信息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增强为农服务的及时性、实用性和准确性,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生活过程中各类供求信息服务。同时,设置乡级分支机构,严格筛选指定农资企业,通过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对接,提供“安全农资、放心农资、质优价廉农资”下摆服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一批跨区域、专业化的农业特色商务网站和交易平台,形成以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覆盖全区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网上销售。

  (三)选强配齐专业服务人员。加强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定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涉农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等,定期进行业务考核,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高标准、高素质的专业化团队。

  (四)加强资金综合管理。遵循科学论证、合理安排、专款专用

  和追踪问效等原则,合理利用政府投资成本,明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涉及资金的实施目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用途等,加强成本和利润预算管理,将资金实现最优配置和转化,保障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五)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按照“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渠道共用”的原则,打破原有的服务组织机构框架,整合服务资源,以创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固化、可复制推广模式,实现“一个中心、两项功能、三方建设、四方受益、五个统一”。“一个中心”,即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两项功能”,即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三方建设”,即由政府引导、引进涉农企业参与、合作社具体承接,形成“政府+企业+合作社”三方建设模式;“四方满意”,即实现政府满意,企业满意,合作社满意,农民满意。“五个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运行机制”。先行启动区级服务中心和7个街道(乡镇)分中心建设,以点扩面,逐步完成服务中心全区覆盖。

  (六)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指南、服务流程图、宣传手册。明确规范服务目的、意义、目标、内容、功能职责和工作流程等,进一步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调动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范围,全面提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质量。

  (七)稳步推进业务开展。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利用农业产

  业化协会和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对外宣传,对内形成内业档案。组织召开农业服务组织对接会,确定服务体系承接主体。沟通协调农经、银行和保险等部门,逐步整合畜牧、林业等部门,扩大服务范畴,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规范社会性服务财务管理。成立现代农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社会性服务以公司为经营主体,对土地流转订单、金融保险代理、生产农资、技术服务中介对接提供有偿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建设,实现服务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九)树立窗口单位服务新形象。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学习引导,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强化人文关怀,延伸服务触角,坚持纠建并举,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

  (十)提高网络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区、乡、村三级服务平台软硬件网络基础建设,农业物联网系统接入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数据库,快速、精准、全面整合涉农信息,实现全国联网,数据共享,保障服务中心业务开展,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化服务体系”新模式。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里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生态农业开发区。建立区政府组织协调、部门指导参与、街道(乡镇)管理督导、村服务站运行服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指导、协调、扶持和服务,确保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运转正常。各试点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实施计划,全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xx生态农业开发区要切实承担起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级部门领导干部具体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方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并认真总结工作推进阶段性成果、经验,建立长效的跟踪问效机制。

  (三)加强资金保障。坚持惠农、支农、补农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公益性服务功能。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康运行。加大对区、乡、村三级基层综合服务站扶持力度,加大财政的投入,积极寻求社会服务组织参与,最终实现社会化有偿服务支撑公益性服务。

  (四)创新工作措施。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办法,形成工作指导意见方案,对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各街道(乡镇)加强调研,根据当地发展现状和农村现有经营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站)发展规划。可采取召开培训会、观摩会等形式,尽快启动,加速实施。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搞好试点示范。

  (五)落实服务体系主体构架。加快落实服务组织主体,明确参建合作社、企业和技术服务组织名单,强化服务组织服务意识,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服务行为,形成规范、有序的服务模式,鼓励、支持和引导服务组织与经营主体、广大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篇十: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到20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建设重点(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台。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立足于“推一扇门,办百家事”服务理念,启动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区级建设一个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以政府为建设主体。27个街道(乡镇)各建设一个服务站,以规模化、规范化的合作社为建设主体。246个行政村各建设一个服务点,以合作社、农资商店或农村超市为建设主体。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建设的网络格局。(二)实现公益性和社会性二大服务功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心要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两项功能相结合。区级服务中心下设八个服务窗口,包括:公益性服务窗口:1、涉农政策法规咨询窗口。承担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职能,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政策法规咨询、农民合作社指导、政策性保险等咨询服务,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进行政策引导、解答。2、“三资”代理窗口。由区农经站承担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监管服务职能,以村财乡管、土地流转合同由区农经站负责监督和审核为原则,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

  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合作社建设与指导窗口。由农业产业化协会承担合作社推荐服务职能,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推荐合作社示范典型、项目申报等,规范审查合作社财务、决策、利益分配模式,并与会计事务所第三方审计部门联合,确保申请项目的合作社达到规范社要求和标准。

  4、“四品一标”办理窗口。由绿色食品办公室承担“四品一标”认证申请服务职能,“四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娃品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区凡是符合认证标准的农产品,经过审核,按照申报流程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我区农产品认证工作,深度挖掘、培育和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保护各街道(乡镇)独特的产地环境,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5、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窗口。由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承担检测服务职能,配套农产品检测设备,增加速检功能服务,并与省市检测中心进行服务对接,开展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推行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指导农业质量校准体系认证管理。

  社会性服务窗口:6、土地流转窗口。承担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职能,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机制,利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与东北网合作和运用微信平台等方式,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宣传平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租赁、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吸引工商资本,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7、金融保险窗口。承担办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服务职能,对接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流转土地抵押业务,土地经营权证明由区农经站审核开具。开展农业保险和特种种植业险业务,择优选择保险公司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支持,符合参保的合作社、农户可自行提出申请。

推荐访问: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社会化 实施方案 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