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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10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12-26 17:1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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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10篇)

篇一: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关于临沂素质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临沂素质教育政策失真现象4篇素质教育篇一:素质教育的概念、内涵、目的、任务、意义和实施措施素质教育概念: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内涵:(1)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2)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4)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目的: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全面地提高学生的素质。任务:三大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任务。意义:(1)素质教育有助于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提高综合国力。(2)素质教育是克服应试教育弊端、深化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3)素质教育有助于受教育者全面发展的落实。实施措施:(1)改变教育观念(2)转变学生观(3)加大教育改革的力度(4)建立素质教育的保障机制(5)建立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6)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篇二:素质教育之我见

  素质教育之我见

  素质教育是一种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素质的教育,注重人的个性发展,注重人的潜能的开发,与单纯的只看分数的应试教育相对应,与高考录取的精英教育相对应。不单看学生考试分数,还要看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素养。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是教育评价机制的改革,高考录取制度的改革。

  目前,社会对教育评价的依据是高考考生人数的上线率,上线率高则说明教育质量高,反之则会对教育形成巨大的压力。教育主管部门也多以学生考试成绩评价学校质量高低,学校也以分数论教师,教师在有意或无意的重点关注学生分数,对学生也是以分数论聪明,不管学生的其它方面是否突出,也不管“好学生”的其它方面是否有问题。

  家长对学生在学校表现不闻不问,只看成绩单,如果成绩高有奖励,反过来,如果考不好,轻则批评教育,有甚者棍棒加身。

  素质教育政策的历史与发展

  素质教育在我国已实行多年,特别是从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发表以来,素质教育已经提升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2022年6月29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公布,首次将素质教育写进法律,成为教育部门乃至全社会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素质教育在全面推进过程中,各地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成绩巨大。但是正如教育部领导所指出的:素质教育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从区域来看,既有一些地区。例如南通、深圳、潍坊、铜陵、大连等地,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也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课业和心理负担沉重;重视智育,忽视德育、体育、美育的倾向明显,学生得不到全面发展;即使智育也不是全面科学的智育,往往以扼杀学生兴趣和创造精神以及实践能力为代价。这些问题愈演愈烈,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决心解决的时候了。1

  素质教育在实践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解决这些难题,也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的工作过程。其中如何充分发挥素质教育政策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可以说,政策和策略是素质教育成败的关键。可见素质教育政策的极端重要性。

  素质教育政策既包括党和国家制定的总政策、总法规,也包括各级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应的区域性政策和法规,甚至包括一些有关的行政决定。素质教育政策也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发展过程。为了更好地运用素质教育政策解决实践中的难题,应该对素质教育及其政策的历史与现状有所了解,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对今后的发展趋势予以研究,以便制定出更加科学和有效的素质教育政策,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地发展。

  一、素质教育及其政策的历史与现状

  1.素质教育思想的历史回顾

  素质教育是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一场教育改革运动。但素质教育思想的产生却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基础和深刻的现实背景。素质教育的定义或概念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说法,仍在争议中。其实,素质教育是一个发展着的、实践着的过程,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因此,素质教育的概念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狭义的素质概念是指“个人先天具有的解剖生理特点,包括精神系统、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的特点,其中脑的特性尤为重要。它们通过遗传获得,故又称遗传素质,亦称禀赋。”而广义的素质概念则是:“公民或者专门人才的基本品质。如国民素质、民族素质、干部素质、教师素质、作家素质等。都是个体在后天环境、教育下形成的。”2从广泛的、一般的意义上说,素质教育就是利用一切条件,提高人的素质,发展人的潜能,促使学生主动、全面发展的教育实践活动。

  因此,从上述广义的角度来看,素质教育并不是当代突然产生的“新创造”,在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素质教育思想火花屡屡闪现。早在2000多年前,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提出不少和素质教育相关的教育思想。例如教育民主和平等的思想:“富而后教”、“有教无类”;依据学生特点实行个性教育:“因材施教”、“听其言而观其行”;反对压制灌输,提倡启发教育:“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注重全面素质培养,为学生开设“六艺”课程等等。随后,孟子、荀况、韩愈、朱熹、王守任、顾炎武、龚自珍等历代文化名人或教育家都提出过很多与素质教育相当的思想和观念。只是由于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这些光辉的思想火花被压制,被歪曲。到了近代,素质教育思想又在我国形成了一个高潮。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孙中山提出“四万万之人,皆应受教育。”3

  又提出“量智施教”和对残疾儿童实施特殊教育等观点。近代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在1917年担任北大校长,进行了教育改革,提出一系列教育思想。他认为文科和理科根本上是相通的。他说:“文科的哲学,必植基于自然科学;而理科学者最后的假定,亦往往牵涉哲学。从前心理学附属于哲学,而现在用实验法应列入理科;教育学与美学也渐用实验法,有同一趋势。地理学的人文方面应属于文科,而地质地文方面应属理科。历史学自有史以来,属文科,而地质学的冰期与宇宙生成论,则属理科。4实际上这就是当今的“通才教育”思想。蔡元培十分推崇个性化教育,采取各种宽容的措施,让学生自然地发展个性。他尤其重视美育对人的发展作用。他提出的“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办学方针,创造了相对宽松、民主的环境,为北大的学生和老师自主、个性、创新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他的教育改革是一次真正的素质教育实践。另一位近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更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提出很多教育思想,并且亲自实践,对素质教育有极大的启发。例如,他提出生活即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而教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另外,他还提出大众普及教育、创造教育、全面发展等思想。陶行知强调:“我们普及的教育,不是少爷教育,不是小姐教育,不是政客教育。”而是“平民教育”、“劳苦大众的教育”。5他认为要真正实现创造教育,应该使学生能做到“六大解放”:解放头脑,能思想;解放手,能干;解放眼睛,能看;解放嘴,能说;解放空间,能进入大自然、大社会;解放时间,不用功课表填,使学生有自由支配时间的可能。陶行知还提出相当于现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观点。此外,近现代还有梁启超、鲁迅、梅贻琦、胡适等人提出很有价值的素质教育思想。

  由此可见,虽然素质教育的概念是近20年才出现的,但其思想是源远流长的。由于种种原因,历史上素质教育思想资源没有得到开发和利用,然而回顾素质教育思想的历史源流,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素质教育的概念,并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有很多借鉴和启发。

  1949年,新中国成立了,中国的教育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可讳言,由于教条主义和“极左”思想泛滥,过分片面强调阶级斗争,不能正确对待中外文化遗产,包括我国历史上素质教育的思想资源,使我国的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几经波折,陷入困境。改革开放以后,教育焕发了生机,形势越来越好。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全球化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的变革,我国教育领域种种弊端尤其是应试教育的问题,引起人们高度重视和尖锐批评。

  在这种背景下,素质教育应运而生。虽然在素质教育发展的道路上还有很多困难,但毕竟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成为不可逆转的前进方向。

  2.素质教育政策的历史与现状素质教育作为一个概念,一个完整提法是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它主要是为了适应我国推进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行的教育改革,是针对传统教育的弊端,特别是“应试教育”而提出的概念。它的形成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1)20世纪80年代至1994年,素质教育思想和政策的初步形成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改革开放,带来了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巨大变化,急需具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从而向基础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1985年5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并决定在全国“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为普及小学和中学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逐步减弱“应试教育”的影响打下了基础。1988年,原国家教委制定了《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小学必须认真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育人,使儿童能生动活泼健康发展,并严禁为了“应试教育”而举行的一切活动。在80年代进行的教育改革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工作中,国家的各种政策都明确要求消除“应试教育”的效应,可以说,这其中已经包含了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但最早在正式场合提出“素质教育”的是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在1987年4月全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各科教学大纲通告会上讲话中,他指出:“一个时期以来,不少地方把基础教育办成了单纯的升学教育,这就导致了重视智育,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偏向。基础教育不能办成单纯的升学教育,而应当是社会主义的公民教育,是社会主义的公民的素质教育”。而最早在公开报刊上对素质教育概念的内

  涵作出阐释的,是1998年《上海教育(中学版)》第十一期上的文章《素质教育是初中教育的新目标》,文章提出:初中学生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劳动技术、科学文化、心理健康等四方面素质。从而,素质教育做为一种教育思想观念受到教育界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在我国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开始以多种方式进行着,教育理论界和一些中小学教育者写出了大量的讨论争辩和理论分析的文章。主要对素质、素质教育的概念辨析,对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对素质教育的理论基础,对素质教育的实行过程和评价标准等进行议论。当时,素质教育的实践和议论虽然十分激烈,但主要还是在民间进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仍未在正式文件中对素质教育进行引述和评论。做为省一级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江苏省率先在正式文件中明确提出推行素质教育。1990年12月在《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当前小学教育改革的意见(试行)》中指出:“当前,我省小学教育改革必须着力于把以升学为中心的应试教育转到以提高素质为核心的公民基础教育的轨道上来。”“实施以提高素质为核心的教育,关键是转变教育思想,树立国民素质教育的观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和教师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开展素质教育的研究和讨论,并扩展到家庭和社会,唤起为中华民族的未来而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公众教育意识,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和良好的改革环境,推进小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当时,做为分管基础教育的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大力提倡素质教育,对素质教育的普及和深入起了较大的作用。

  199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虽然文件中没有直接用“素质教育”一词,但明确提出中小学教育要转轨改革,要摒弃“应试教育”。并肯定了素质教育主要内涵的“两全”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这表明,素质教育由中小学和基层产生的一种教育理念开始进入作为国家层面的基础教育的指导思想。

  1994年6月,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李岚清副总理指出:“基础教育必须从‘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是国家领导

  人首次在正式会议明确提到素质教育概念。紧接着,1994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颁布。《意见》指出:“增强适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这是第一次在国家层面的正式文件中使用“素质教育”概念。这标志着素质教育开始成为我国教育政策的一个重要的明确的指导思想。

  (2)1994年——1999年,素质教育政策的实施和素质教育逐步成为国家教育政策

  1995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当时的国家教委政策法规司在编写的《﹙教育法﹚条文说明》中,首次对“素质教育”、“素质”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素质教育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的培养”、“科学文化素质教育”、“身体素质教育”、“心理素质教育”等四个方面;“所谓素质,是指人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大方面的一系列基本的品质、素养的总和”。

  在此期间,全国各地掀起了素质教育实践的热潮,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产生不少好经验,各地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支持鼓励素质教育的政策。1996年2月的《人民教育》以5万多字的长篇报导介绍了湖南省汨罗市大面积推行素质教育的经验。这是首次在国家级教育刊物上介绍素质教育的典型,表明国家教育领导层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心。与此同时,国家教委在湖南省汨罗市召开了全国素质教育现场会,总结、介绍、推广各地进行素质教育改革的经验。随后,国家教委在全国批准建立10个素质教育试验区,各省市也先后建立了不少省级素质教育试验区。从而,我国的素质教育,由过去分散的、半自发性和地方政府指导下的实践,向由全国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指导下的区域性教育改革方向迈进。

  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22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这是首次用法规政策文件的方式肯定了素质教育的政策方向。

  1997年9月,国家教委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全国中小学素质教育交流会,认真总结了各地区推进素质教育的经验,同时对全国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作了部署。会后不久,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从此,素质教育由区

  域性实验阶段进入了全国性推进实施的阶段。《若干意见》,明确了实施素质教育的意义,解释了素质教育的内涵和特征,并就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薄弱学校建设、课程、督导评估、考试评价、德育、校长教师队伍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这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第一个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系统化意见。1998年12月,教育部颁布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国务院于1999年1月正式批准实施。《行动计划》提出要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使素质教育从典型示范为主转向整体推进与制度创新为主,并且要通过课程改革、评价制度改革、督导制度的完善,以及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等措施,整体推进素质教育改革。

  1999年6月,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这个《决定》标志着素质教育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已成为国家的教育政策,成为制定我国21世纪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还第一次确定了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国家素质教育政策的主要目标。第一次提出素质教育的重点,即“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此外,还要加快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的改革,实行小学毕业生面试就近升初中的改革,等等。《决定》郑重宣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过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定上来,认真贯彻落实”。

  (3)1999年——2022年,素质教育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级为主的体制。”这是为了更好地整体推进素质教育而进行的重大教育管理制度的变革。《决定》对素质教育的内涵也进一步明确,使之更丰富:“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质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情趣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001年6月教育部决定启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并公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纲要指出:“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决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2003年,教育部又颁布了《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以及15个学科的课程标准。目前,全国绝大多数中小学都在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到明年(2022年),全国所有的中小学校全部进入新课程。这是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最有力最积极的举措之一。

  2003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颁布。《决定》表明国家素质教育政策更加关注农村,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其中突出了两个转变,一是由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向农村教育工作是重中之重转变;;二是由“两基”目标向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两全”目标转变。

  2004年3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2003——2022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计划》再次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继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并提出具体要求,如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等等。

  2022年5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这是在新形势条件下素质教育的又一有力措施。《意见》提出“今后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022年11月,教育部正式公布《中国全民教育国家》,宣布:争取到2022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免费教科书和住宿生活补助,力争到2022年在全国农村地区全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2022年在全国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这对于在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真正实施素质教育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从1999年至2022年,素质教育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素质教育的实施也取得巨大成绩,但是前进的道路是不平坦的。在此期间,素质教育的发展依然存在很多问题。2022年6月原教育部部长何东昌给中央领导人写信,反映当前基础教育的严重问题。何东昌在信中认为,基础教育普遍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或者应试教育的倾向,使基础教育偏离了党的教育方针,重智而轻德体美,不重视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小学大多受到扭曲甚至是严重的扭曲。解决这一涉及面很大的问题,只靠教育部门的努力很难奏效,建议党中央加以关注。要使各级党政领导都能对问题的严重性有充分的比较统一的认识,并采取一致的措施,这是对党执行能力的考验。6围绕何东昌提出的问题,教育部与中宣部、国家人事部,中国社科院、共青团中央等部门一起,进行了素质教育情况的大调研,同时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主流媒体上对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问题开展了大讨论。这次大讨论大调研,高层领导之重视,参加部门和人数之多,社会影响之大,在20多年素质教育发展历史上是空前的。

  (4)2022年,素质教育写进《义务教育法》,表明了实施素质教育的法定性和长远性

  二、对素质教育政策的反思和建议

  1、对素质教育政策的反思

  (1)素质教育政策对新时期教育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

  首先,素质教育政策强化了素质教育理念,促进了教育思想的变革。20世纪80年代是世界科学技术大发展的时代,是我国社会经济大变革的时代,教育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时我国盛行的应试教育已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素质教育应运而生。在多年的素质教育实践中,素质教育政策发挥了巨大而积极的作用,使素质教育的观念大普及并逐渐深入人心,使素质教育成为教育改革最核心的观念之一。素质教育理念,本质上是开放的、民主的、创新的,它的主要内涵,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四有”新人等等都是与世界教育改革思潮相一致的,都是为了提高人的素质适应社会和科技的变革。素质教育政策强化了素质教育理念,引来了人们学习、借鉴学习最新的世界教育思想的热潮。终身教育思想,学习型学校(社会)、全民教育、合作教育、环境教育、教师专业化、多元智力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等等教育思想和理念被大量引进、学习和运用,并且结合中国实际,创造了许多素质教育成功范例,如“愉快教育”、“成功教育”、“和谐教育”等等。可以说,正是素质教育思想的普及,带来了教育思想的大变革、大发展,而党和政府的一系列素质教育政策起了关键的、巨大的促进作用。

  第三,素质教育政策促进和深化了教育体制改革。素质教育的实施必然要引起教育体制的变革。教育体制改革既是素质教育实践的结果,也是实施素质教育必需的保障条件之一。例如素质教育的一系列政策促进了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要“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还有《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了基础教育办学多元化。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教育评价和考试制度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为此,2002年12月,教育部下达了《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强调了改革教育评价和考试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推动了素质教育不断发展。另外,素质教育政策也鼓励中小学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总之,素质教育政策大大促进和深化教育体制的改革,确保了素质教育的持续深入发展。

  (2)素质教育政策的不足之处与简要分析

  第一,素质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系统性有些不足。素质教育的产生具有相当的自发因素,相应的素质教育政策也是随着实践中不断产生的要求,在学术圈内引起议论,逐渐被政府重视,并

  在社会上初步形成共识,然后党和政府制定政策予以支持引导。这样的过程,好处是有群众基础和实践基础。但由于素质教育政策产生时期,正是我国社会改革开放的巨变时期,形势错综复杂,变化迅速,各种阶层的利益博弈激烈尖锐。教育政策的制定难度加大。纵观20年来素质教育,大方向是对的,效果是好的。但其制定过程缺乏深入研究,缺乏专家指导,缺乏权威的理论支撑。素质教育政策(包括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的)缺少一定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主要原因是时代、社会变化巨大和迅速,而相应的教育政策研究滞后,其次是教育政策的制定机制有些缺陷。

  第二,素质教育政策内容有些模糊、泛化与单薄。虽然素质教育政策的内容是具体的,但是它与素质教育的概念密切相关。多年来,对素质教育的概念众说纷纭,争论不休。素质教育作为学术问题,是可以也是应该探讨与争论的。然而作为素质教育政策是要推进与执行的。素质教育的概念,无论作为规定性定义或是描述性定义来理解都是历史的、动态的、与时俱进的。可是作为一定的时期,它又是相对确定的。素质教育应该依托相对确定的素质教育定义或界定,制定出明确可执行的内容。由于种种原因,素质教育政策的内容有些模糊,使基层学校执行上有不少困难,也许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素质教育概念定义没有作政策性取舍和确定。

  素质教育政策起初主要是针对“应试教育”的弊病而言的,随之扩大到德智体美等教育的一切方面。素质教育政策的对象起初是中小学生,后来慢慢扩大到幼儿园、大学生、研究生等等,几乎一切教育对象。应该说,这种扩大或者泛化是有必要的,然而作为素质教育政策的配套问题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教育对象量广面大,各个年龄阶段各有特点,各种类型的学校也各有不同情况。素质教育政策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受到挑战。有人戏称泛化的素质教育是个筐,有了问题往里装。如果素质教育政策太泛化,往往执行和检查监督就很困难。另一方面,素质教育政策的内容又有些单薄。素质教育的推进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如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用人机制、阶层利益等等。这些决不仅仅是教育内部的事。教育政策的内容不能仅限于教育本身,应该各方面政策都配套,形成合力。

  第三,素质教育政策的执行的力度和效率有待提高。素质教育成功的关键在于政策的执行到位。实事求是地说,素质教育的推进现在遇到很大困难,正如教育部领导所说,现在“素质教育是个老

  问题、大问题、难问题。”其中难点之一就是执行力不够。虽然,从国家层面上看,素质教育政策本身有些不足,有些不配套,但一个地区的政府和教育行政领导在推进教育政策上还是有作为的,例如南通市、深圳市、潍坊市、铜陵市、大连市等等地区的素质教育还是成效明显的。因此,领导的重视和力行是重要因素之一。还有素质教育政策的推进策略也应考虑。不少地区把素质教育和过去的教育政策完全对立起来,采取先破后立的方式,结果难度加大,推进困难。教育政策的执行,看起来是推行一个文本规定,本质则是深层社会文化的转变。然而社会文化有相当传承性,转变也是渐进的。因此,素质教育政策的推进策略最好是先立后破,破中有立、立中有破,扬弃渐进,增量快改,减少阻力和成本,使素质教育政策的执行更有力有效。最后要加大监督和奖惩力度。任何一个素质教育政策,如果没有切实可行、有力到位的监督和奖惩,都是难以奏效的。这一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可挖。

  2、对素质教育政策的建议(1)进一步更新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和良好氛围素质教育经过20年的实践,已经取得了巨大成绩,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文件都强调了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2022年6月,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公布了。新法把素质教育写进法律,纳入了国家重要的法律体系。对此,不仅教育界同志,而且是全社会成员,包括各级领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人员都应该进一步更新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并且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2)政府牵头,科学决策,尽快出台地方的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法规和配套政策各地应该依据中央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认真调研本地实施素质教育的状况,认真清理过去与素质教育相关的政策,组织有关教育专家充分研究论证,尽可能规范教育政策制定的方法和程序,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法规和配套政策。例如,制定符合素质教育的高考、中考政策。特别是高考改革既要稳妥又要积极,否则这个制约素质教育的瓶颈不打破,素质教育难以落实和发展。全国不少省市都在制定高考改革方案,江苏

  最近推出了配合2022年新高考方案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为推进素质教育提供用力保障。

  改革对学校工作的评价政策,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真正改变“抓经济看GDP,抓教育看升学率”的教育政绩观和教育工作评价机制。有教育专家指出,在今天,素质教育要成功实施,必须把重心下降到以学校为单位的综合、整体改革。10学校自主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得到政策支持才行。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评价体系就是重要内容。此外还应配套建立相应的学校人事权、财务权等政策。

  完善对素质教育政策执行的检查督导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教育督导法,增强督导的权威性。教育督导室不宜设在教育行政部门,而应直属政府管理,应逐步建立学区或学校督导员制度,使对素质教育的督导检查落实到位。

  大力加强素质教育专家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素质教育专家包括教育政策理论专家和校长等管理专家。实践证明,素质教育要健康快速发展,就须有高素质的教育政策理论专家参与,培养这类人才是当务之急。一个好校长往往就是一个好学校,这种说法虽然有待进一步提升,但在中国现实条件下,校长等管理专家的作用是巨大的,他们往往能影响一个学校的素质教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一切素质教育及其政策的落实,主要在课堂在教师。因此,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素质教育教师队伍,是素质教育成败的关键。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一是教师培训和激励政策制定要务实,不要搞花架子;二是加快师范院校和相关大学的改革,使教师培养真正走向素质教育的道路。

  加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真正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高校实施素质教育,一方面能和中小学素质教育接轨,另一方面,实施素质教育后,高质量的高校多了,也能缓冲中小学的升学压力。

  改革用人制度,包括劳动人事政策和分配就业政策。在全社会逐步真正形成“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以人的能力、素质、绩效为主要标准的人才观。只有这样,素质教育政策才能得到全社会真正的支持。

  (3)倡导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

  终身教育是20世纪最伟大的教育理念之一。终身教育的本质就是素质教育。政府应加快出台终身教育政策,大力加强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这就是直接和间接地推进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政策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终身教育搞好了,学习型社会建成了,一定会大大支撑和推进素质教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从某种角度说,素质教育及其政策的成功实现,最终必须依靠全社会的终身教育的推行,依靠良好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篇二: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

  第一章小学教育政策概论第一节为什么要有教育政策

  一政策与政策主体教育政策是公共政策的一部分。或者说,教育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教育政策属于一种公共政策的范畴。教育政策是国家为完成一定的教育任务,由政府及其机构和官员制定并组织实施的,旨在调节教育领域及其与外部的公共利益和关系,解决教育事业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和矛盾的政策过程。二教育政策的本质与特点本质:1.教育政策是政策主体对教育领域活动所制定的政治措施文本。2.教育政策是根据一定价值标准对教育相关的利益进行一种分配和协调。3.教育政策是政策主体进行政策制定、实施与评价的动态实践过程。特点:1.教育政策活动影响的广泛性。2.教育政策活动对象的主体性。3.教育政策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三教育政策的功能:(一)导向功能(二)控制功能(三)协调功能第二节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一教育政策的价值关系(一)教育政策的价值主体:1决策主体2实施主体3利益主体(二)教育政策的价值客体:教育资源,教育机会等(三)教育政策的价值关系二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一)教育政策价值取向及其影响因素(二)小学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1民主取向2平等取向3人本取向4优先取向第三节教育政策的合法性一合法性来源:(一)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路线、原则(二)教育法律法规(三)上位的教育政策(四)小学教育自身的法律性质和地位二合法化途径:1立法机关根据一定的立法权和立法程序,有关教育政策法律化,成为教育法律。2党和国家行政机关教育政策的合法化。

  第二章小学教育政策过程第一节教育政策如何制定

  一小学教育政策问题的认定(一)教育问题和教育政策问题:特指社会变迁过程中出现的、已经引起人们关注、不利于人的培养和发展、不利于社会发展和稳定,并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解决的教育中的不协调现象。(二)教育政策问题的构成:1牵动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通过制定一定的教育政策进行协调和解决。2反映出不同人群或利益群体的价值观或利益的冲突。3这些问题都是明确的、外显的。4这些问题既有必要也有解决问题的条件和基础。(三)教育政策问题的认定:及时、准确、有效二教育政策制定的模式(一)构成模式:1团体模式2精英模式3制度模式4系统模式(二)目标模式:1理性模式2渐进模式3综合审视模式三教育政策的程序(一)教育政策问题分析与政策目标确立(二)教育论证方案设计与论证:1教育政策方案要适度的多样与创新2对政策结果要有一定的预测和估计3设计出政策方案实施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措施4教育政策方案要进行全面的可行性论证(三)教育政策方案选择与公布:1最优策略2次优策略第二节有效的实施教育政策一教学政策实施的基本程序(一)明确教育政策实施主体与对象(二)教育政策的宣传与理解(三)教育政策实施的组织与计划(四)教育政策

  执行、督查与调整(五)教育政策的总结、巩固与提高二教育政策实施的理论模式(一)调试模式(二)互动模式(三)赛局模式(四)循环模式三小学教育政策失真与对策(一)失真现象:1政策偏离2政策表面化3政策扩大化4政策缺损5政策替换(二)克服对策:1增强教育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权威性2加强对政策实施主体的培训和实施过程的规范3建立和完善教育政策督查制度和机制4进行教育政策执行过程的反思与调整第三节教育政策的评价标准和方法一评价内涵:(一)政策评价与教育政策评价:1教育政策评价是在事实判断基础上进行的价值判断2----对象和阈限的特定性3---总是遵循一定的价值准则(二)教育政策评价与教育政策分析:1其评价既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2其评价包括预测评价、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3教育政策评价与政策分析所使用的方法有所区别4其评价标准语教育政策分析有所不同二评价类型与价值准则:预测性评价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评价

  第三章小学教育政策体系第一节体系形成

  一产生和初步发展:1902年建立单轨制为基础的现代学制;1911年提出4年小学为义务教育;1912-1913年壬子葵丑学制;1922年壬戌学制二新中国小学教育政策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一)重建与初步发展时期(1949-1966)(二)十年动乱时期(三)拨乱反正时期(1977-1984)(四)数量和规模化发展时期(1985-2000):1基础教育地方负责与均衡发展之间的矛盾与调节2扩大义务教育机会与片面追求升学率之间的矛盾与调节3培养选拔人才与提高民族素质之间的矛盾与调节4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与促进人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与调节(五)质量与均衡化发展时期(2000----):1基于小康社会的教育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小学教育的普及水平2促进小学教育的均衡化,并与整个教育体系和谐发展第二节如何理解一教育政策的层次结构:(一)教育纲领性政策:1教育性质2教育方针3受教育权4教育地位5教育基本制度6教育基本内容和公民素质要求(二)教育基本政策:1教育质量政策2教育体制政策3教育经费政策4教师政策(三)教育具体政策二教育政策的类型结构:(一)鼓励性教育政策(二)规范性教育政策(三)限制性教育政策三教育政策的形式结构:党的政策文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批准的教育政策性文件,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政府机关联合发布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下发的教育政策四小学教育政策在教育政策体系中的定位(一)小学教育政策体系的政策依据与基础:1教育纲领性政策和基本政策2与小学教育关联的上位教育政策(二)小学教育政策的自身体系第三节小学教育的基本政策一小学教育质量政策(一)小学教育任务和目标:是小学教育质量政策的核心和出发点,它是上位教育政策的统一精神要求与小学教育自身特点和规律的集中体现。(二)小学德育政策:德育地位,德育方向和指导思想,德育的培养目标,德育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德育的实施途径,德育的基本原则,小学生品德评定,德育管理与队伍建设,德育的物质保证和社会支持(三)小学课程政策:1新课程实行“积极进取、稳妥推进、先立后破、先试验后推广”的课程改革方针2新课程

  确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主体和管理体制,课程决策和课程开发走向决策分享和民主化3新课程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分段形成适应儿童少年发展特点的课程4新课程突出了教师、学生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发展权利(四)小学教学政策(五)小学教育评价与升学政策二小学教育体制政策:小学教育行政体制政策,小学教育办学体制,小学管理体制政策三小学教育经费政策四小学教师政策:小学教师培养与培训政策,小学教师任用与管理政策,小学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政策

  第四章小学教育法规概论第一节小学教育法规

  一教育法律,法规与法制:(一)教育法律:国家立法机关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教育法规:国家立法机关及依法授权的政府机关制定的,调整和规定教育活动、教育关系的发、法令、条例、规则等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三)教育法制:1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2有关教育立法、守法、执法和法律等运行机制3可理解为“法治”。依法治教:完善教育法制,按照教育法规所确立的行为准则对教育活动和教育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二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教育道德(一)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共性:指导思想,体现党和人民共同的利益,都是上层建筑区别:主体,制定程序,表现形式,基本原则和实施方式,稳定性和调整范围(二)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联系:本质一致,属于上层建筑,都对教育关系其调节作用,区别:表现形式不同,调整的范围不同,实现的方式不同三教育法规的本质与特点:1教育法规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之一,具有国家意志性。2教育法规在一定程序上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具有全社会性四教育法规的作用与功能:(一)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二)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三)保障人民的教育权利和义务(四)为教育改革提供实践保障(五)规范组织和个体的教育行为:1指引作用2教育作用3评价作用4强制作用第二节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法律关系的含义:只有当某一种社会关系受到法律规范调节时,当事人之间才构成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征:1法律关系必须以现行法律的存在为前提2法律关系式确认和调整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4法律关系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二)小学教育法律关系:1学校与政府2学校与教师3学校与学生二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一)主体:教育关系中享有教育权利和承担教育义务的个人或组织(二)客体:教育关系主体享有的教育权利和承担的教育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或对象(三)内容:小学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教育权利和承担的教育义务(四)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三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类型(一)内部法律关系和外部法律关系(二)教育管理法律关系和教育活动法律关系(三)调整型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加油法律关系(四)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性教育法律关系第三节承担法律责任一小学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P125

  第五章小学教育法制建设

  第一节教育立法

  一国内外小学立法进程(一)国外小学立法进程:初始阶段普及阶段完善阶段(二)我国小学立法进程:清末小学教育立法: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学校系统:民国时期小学教育立法:1912年《普通教育暂行方法》变革清末体制6年学制;建国后小学教育立法:1开端2跌入低谷3发展阶段:1982年《宪法》1986年《义务教育法》二教育立法体制:一元、两级、多层三教育立法程序:(一)准备阶段(二)形成阶段:1教育法规议案的提出2教育法规草案的提出3教育法规草案的通过4教育法规的公布(三)完备阶段第二节法规如何实施一教育法规的效力:教育法规的生效范围(一)时间上的效力:生效1颁布之日起2法律文件规定生效日期终止1新法取代原有法律2明确法律规定的特定生效期3立法机关发布专门的决定,明确宣布废止某些教育法规(二)空间上的效力:1地域2行业(三)对人的效力:中国人:1所有人普遍效力2部分人;外国人:1在中国领域内2中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和公民违法侵权二教育执法(一)教育执法的概念:是国家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授权的单位,以国家的名义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管理,通常带有强制性、主动性和单方性。(二)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权责统一原则5不停止执行原则(三)形式: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三教育司法(一)教育司法的概念:(二)原则:1法治原则2平等公正原则3独立司法原则4公开原则5司法责任原则(三)教育司法的形式:1教育行政诉讼2教育民事诉讼3教育刑事诉讼四教育守法与违法(一)教育守法: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在教育活动中依照教育法的规定行驶权力,履行义务。(二)教育违法:不依法办事,不正确行使权力,不履行法定的义务,不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规定的行为。五教育法律救济(一)概念:在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者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益得以恢复,利益得以补救的法律制度。(二)特征:以纠纷存在为前提;以损害为前提;以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三)教育法律救济的主要途径:1诉讼救济2行政救济第三节小学教育法律监督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教育法律监督:立法监督;教育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二国家行政机关的教育法制监督三国家司法机关的教育法制监督四社会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公民的监督第六章第七章略

  第七章依法治教第一节小学教育的国家权利和义务

  一小学教育的法律地位和性质(一)小学教育的基础地位

  (二)小学教育的法律性质: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二小学教育的学制:六三三九年一贯三小学教育的基本原则:1重视思想道德建设的原则2继承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3教育公共性原则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5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6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的原则7鼓励教育科学研究的原则8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9奖励突出贡献的原则五小学教育的社会责任与参与(一)小学教育的社会责任(二)社会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第二节小学教育行政的管理教育行政机关的权力:1教育行政立法权2教育行政决定权3教育行政命令权4教育行政处罚权5教育行政强制权6教育行政监督权教育行政行为:1通知2批准3许可4注册5免除教育行政执法原则:1合法性原则2公开性原则3公正性原则4职权与职责统一性原则教育行政执法的分类:1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2羁束裁量的执法和自由裁量的执法3内部的教育行政执法和外部的教育行政执法4要式的教育行政执法和非要式的教育行政执法5管理性执法、监督性执法和制裁性执法第三节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侵权和赔偿责任:(一)侵权行为:1对学校2对教师3对学生(二)赔偿责任:P199

  第八章依法治校

  学校举办的条件:1组织机构和章程2合格的教师3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4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学校举办的程序:审核、批准、备案学校法人:学校校长学校的基本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权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3招生权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权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权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权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非法干涉的权利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学校的基本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第二节如何实行依法治校小学行政机构设置:1教导处2总务处3教研组4年级组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P213-217小学的制度建设:(一)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1有明确的目的2从实际出发3有相对的稳定性4完整、简约5群众参与(二)规章制度的贯彻:1广泛宣传教育2坚持反复训练3严格地检查督促4领导和教师以身作则学校的法律责任:1关于校舍与设施的法律责任2关于违法向学生收费的法律责任3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4关于学校保护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依法执教第一节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一)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1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是成为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最基本的必要条件2教师是从事专门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从教资格,并符合特定的要求(二)教师的法律地位主要是通过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集中体现出来的。第二节如何获得教师资格教师分类:幼师,小学教育,初中教师,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教师,大学教师

  小学教师的基本权利:(一)教育教学权(二)科研权及学术交流权(三)指导评价权(四)按时获取报酬权(五)参与学校参与权(六)培训进修权小学教师的基本义务:(一)遵纪守法的义务(二)教育教学的义务(三)思想教育的义务(四)尊重、爱护学生的义务(五)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义务(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小学教师聘任的主要形式:招聘,续聘,解聘,辞聘教师考核的内容:1政治思想2业务水平3工作态度4工作实绩教师考核的原则:1公正性原则2准确性原则3客观性原则教师奖励制度:1学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的教师奖励2社会对教师的奖励小学教师的法律责任:(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1主观上是“故意”2客观上要有“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后果(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申诉程序:1申诉提出2申诉受理3申诉处理

  第十章教育管理与权益保护第一节小学生的法律地位

  学生的法律概念:学生是公民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学习及其他教育机构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人。法律地位:(一)作为公民的学生:1我国法律对受教育权的规定2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二)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小学生:1学校与小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2学校与小学生之间的平等关系3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的受保护地位

  第二节小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1参加各种课程学习,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2依据有关规定获得奖学贷学金或助学金的权利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和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5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提起诉讼的权利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3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制度规定的义务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原则:1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原则2公平原则3全面保护原则保护方式: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学籍管理:1注册2升级与留级3转学、休学、复学4借读5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6毕业、结业、肄业7学业成绩管理8档案管理小学生教育活动管理:1编班、分组和排座位,建立班级秩序2组建班委会,选拔培养班干部3建立班级规章制度4举行班会5评选优秀学生和各种先进6做好个别学生的管理工作7组织活动管理受教育者的申诉程序:1申诉允许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2对学生申诉的受理应认真对待,不可采取应付的态度,更不能阻碍、压制甚至剥夺学生的申诉权利3对学生申诉的处理要合法、公正、合理、权责统一

篇三: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小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关于学术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下面为大家分享小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世界的开展和进步需要科学技术,中国的开展和进步也需要科学技术。让科学技术效劳于社会的前提是做好教育事业。教育是开展之基,教育是兴邦之本。教育的根底是根底教育,所谓根底教育指的就是九年义务教育。而在九年义务教育中拥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并发挥着关键力量的是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处于教育事业的根底位置,小学教育的好与坏,对教育事业有着重大的影响。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孩子基数很大,因此小学教育的工作量很大。要让我国的教育攀登到更高的位置,一定要改善和开展小学教育。我国小学教育历经了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及本世纪前十年的快速开展,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这些成就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我国小学教育改变了以前的面貌,有了很好的起步,一步一步朝现代化教育的方向迈进。例如,我国小学教育的教学设施有了一定的改进,校舍得到了修葺或重建,教学器材数量和质量得到提高;拥有了比较完备的师资力量,大部分小学教师都受过一定的教学有关的专业培训,根本上取消了民办教师这种团体,教学质量得到相应改善。但是小学教育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与兴旺国家相比,还差很远,因此还要我们继续努力。

  尽管我国省、市等政府对小学教育的投资不断增加,但间隔满足小学教育全面开展的需求还有很有很大的间隔,并且监视机制缺乏有效的投资。由于区、乡财政薄弱,农村中的小学教育更是。现

  今,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县级财政大部分属于吃饭财政,县级政府负责筹集和分配小学教育所需的资金,因此小学教育的开展情况被各地区的经济水平所限制,与地方政府财政的收入情况密切相关。如此,只凭借地方政府的能力,勉强满足发放教师根本工资的要求,对于改观小学教育的教学环境、撤除或改建学校危房、优化教育构造和布局,只能有心无力了。这种状况在农村小学教育更是严峻,和城市小学教育所投入的资金相差甚远,拿生均预算内事业经费来说,就可以看出两者的差距。

  现在,小学教师的学业水平较低,他们缺乏较高的修养素质和知识水平,还不能与现今课程和素质教育相适应。主要表达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理念跟不上时代。这就造成了教育观和学生观比较。二是专业知识不完备。老师自己在上学的时候,就不属于学业优等的学生的行列,之后又在社会中耽误了几年,知识较、狭隘,没能及时更新,很是缺乏教育科学等条件性知识;教育教学的手段和方法比较单一,也没能养成完善的教师行为标准,师德和素质更是缺乏。三是没有高尚的职业操守和教学素质。比方,常常发生酒后上课、体罚学生等事件。导致小学教师教学水平低下和素质不高的根源有很多种,但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因为小学教师存在编制问题,个人待遇不是很好,没能得到较好的社会保障。如有的地区农村小学,教师每月的薪水低于1000元,除工资外,大部分学校缺少奖金和福利,这导致教师不能一心教学,敷衍了事,还引起社会和家长的负面情绪,但学校又缺少相关解决方法。二是教师缺乏继续教育培训,水平不能得到提高。而农村小学的老师得到继续教育的时机更是少的可怜。这里有两个因素:一是教师数量少、教学任务重,教师少有时间出来学习;二是教师缺乏学习相关经费,大多

  数教师负担不起这些费用。长期地没有进修时机,学校也就失去了进修相关途径和机制。

  小学教育经费的缺乏,究其根本原因,关键是缺少一个科学的、可行的保障机制。小学教育要得到开展,归根结底要依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法》明确指出,各地区政府分配的教育拨款的增长要比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高,而且平均到在校每个学生的教育经费要稳步增长,保证教师薪水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稳步增加,但大部分地区并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做好。

  小学教育经费严重缺乏,这是两个方面原因作用的结果。第一,各地区政府没有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教育方针政策,而这与国家政策没有明确教育经费支出的数量有着根本关系。而且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如假设不能遵守《教育法》所规定的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要求,会得到什么惩罚,这就让一些地方政府钻了法律的漏洞,他们在详细实施过程中,多或少,甚至给不给都由他们一手掌握。第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该保障的教育经费所涉及的领域和工程,比方是教师工资经费,还是购置新设施的经费,而且也没有将任务详细是哪一个部门。因此,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监视政府的行为,对小学教育的开展很有必要。

  针对我国小学教师缺乏教育责任感、教学技能低下的状况,小学教师要随时学习教学技能、培养教育责任感,参考学生的个性和素质教育的相关需求,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着重培养小学孩子优秀的思维模式和创新意识,让其在小学中获得满足感和快乐感,从而与当下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相适应。尤其是在我国的大环境下,小学生被生活水平和学习条件所束缚,小孩子缺少接触新鲜事物的时机,生活水平低,对学习成绩也不是很重视,更严重的是缺乏理

  想,没有追求新生活的意愿。要解决这一问题,小学教师就更应该学会关心、鼓励和帮助学生。竭尽全力地去多多关心其心理状况,经常与他们沟通和交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要多多鼓励小学生,让老师的鼓励成为孩子学习的动力源泉。

  做好小学教育,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开展至关重要,对社会的开展也至关重要。解决好小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是必要的。做好小学教育经费的保障,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教育责任感,这是当下做好小学教育的重要途径。

篇四: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制度环境分析

  [摘要]素质教育政策执行的有效与否直接关系着素质教育政策制定的成败。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策执行失真的现象屡有发生,文章从制度环境分析的角度对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原因进行分析,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探究素质教育政策失真的制度环境因素。[关键词]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制度环境分析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策略,形成了我国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体系。然而,在素质教育政策执行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素质教育的实验活动基本上没有摆脱原有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自发性的素质教育改革实践缺乏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和方案设计的指导,基层执行层面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程度的困惑和盲目性,从而导致了素质教育政策一定程度的执行失真,增加了教育改革的成本和代价。本文从制度环境分析的角度对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论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探究素质教育政策失真的制度环境因素。

  一、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表现形式

  (一)政策架空执行政策架空执行是指政策执行机关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仅仅宣传政策内容,并没有制定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从而造成公共政策无法落到实处。素质教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只是进行宣传,做表面文章,未被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一方面,有关素质教育的宣传轰轰烈烈,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必谈素质教育;另一方面,学校却以素质教育的名义实施新的应试教育,出现了所谓的“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扎扎实实”的现象。(二)政策替换执行政策替换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偷梁换柱”,使政策执行从表面上看与原政策相一致,而事实上却背离了原政策的精神内容。即在素质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用地方的教育政策取代国家的素质教育政策,使执行的内容完全背离了原政策的要求。例如,用素质教育的名义简单更换传统教育措施的

  行为;将素质教育理解为简单的技术教育、简单的生活教育和简单的社会适应教育。这些从自身利益出发,将素质教育单纯理解为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身体素质和艺术修养提高等,都是为了满足地方利益的需要。(三)政策截留执行政策截留执行是指公共政策在自上而下的传递过程中,执行主体将政策中途截留,使政策的精神和内容不能传达到目标群体和利益相关人的一种政策执行失真行为。素质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执行部门无视政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现象,执行部门断章取义,为我所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或与自己利益价值相矛盾的就放弃执行,只强调政策赋予的权利,而放弃义务,无视政策责任,使政策成为自己谋取权力或利益的工具。(四)政策附加执行政策附加执行,即执行者在原政策目标的基础上,自行增添若干个新目标,附加不恰当的内容,盲目扩大政策外延,使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力度、目标超越政策原定的要求。例如,将改善教育工作的物质条件说成是实施素质教育,这种现象导致素质教育外延无限扩大,实质上淡化了素质教育的中心内容;借着素质教育的由头,超越收费的范围和力度,出现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必然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影响党和国家政策的正确贯彻和有效实施,极大地损害公共政策的严肃性,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首先,将直接导致政策执行成本扩大。决策机构可能会误认为政策制定得不科学,进而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重新对政策问题进行论证和调查研究,以期制定出更科学的政策。其次,将造成行为和价值导向偏离。政策失真很容易使人们对公共政策产生错觉,以为政策可以随意更改、任意取舍,从而转变对公共政策应有的态度。

  二、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制度环境分析

  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离不开特定的制度环境,每一项政策都植根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一定的制度环境可以为政策执行提供机会,同样也会为政策执行提供障碍。(一)政治环境公共政策本身就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行为,其执行子系统的输入与输出都离不开政治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决策制度。政策的有效执行以高质量的决策为前提,高质量的决策是以高质量的决策制度为保障的。目前,我国教育决策体制仍然是一种“单中心主体”的决策体制,决策组织与执行组织合一,信息咨询、反馈、评估和监督等组织很不健全,信息子系统与咨询参谋子系统的制度化、科学化程度不高,影响政策的合理制定与有效执行。同时,决策过程还存在非民主化、非程序化倾向。一些部门制定教育政策没有严格遵守决策的基本规则和基本程序,最终影响政策的有效执行。2.环节不明确。在纵向上,教育的决策权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转移,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既可以是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也可以是教育政策的执行机构;在横向上,教育的决策权由体制内部向体制外部转移。一项政策出台以后往往是通过政府指令性行为贯彻实施的,但由于实际情况的不确定性、多样性与复杂性和执行操作中的各种因素的多重影响,政策的某种规定性可能会变成抑制地方行为的强制性,统一性变为指令性,由此出现淡化政策的基本要求、扭曲政策的基本方向的政策失真现象。政策失真直接导致政策性疲软,最终产生“领导实行素质教育,教师实行应试教育”的怪圈。3.政策评估机制缺位。根据控制论的原理,良好的控制应是包括计划、执行、控制、反馈的一个封闭的链环。因此,有效的政策过程应是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调整与终结等环节的一个封闭的回路。但目前教育政策没有评估机制或机制还不健全,对政策执行结果缺乏有效的评定,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敷衍政策的行为。4.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少政策设立的政策执行监督主体较多,形成“多头”监督,结果谁也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而正确执行教育政策的前提是政策本身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否则政策执行权力无法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政策执行权就可能被执行主体滥用,出现政策执行异化现象。(二)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教育政策执行最深层次的环境,是教育政策执行的物质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了政策执行的性质和功能发挥,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效率和运行模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传统的成才机制和就业机制。造成执行机构对素质教育政策扭曲、架空现象是有其深刻社会原因的。目前,在我国劳动人才市场上,学历依然是进入理想职业最主要的指标。而获取文凭又只能通过高考这传统而又唯一的教育评价手段。这种评价手段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重视终极性评价。这就直接促使学生及家长奋力拼搏去挤这座“独木桥”,而学校领导者和教师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实施一种冠以“素质教育”名义下的新的“应试教育”,从而导致了这种政策弱化、政策扭曲的现象。因此,传统的劳动就业制度是素质教育政策失真的关键因素。2.有限的资源分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利益主体呈现出多元

篇五: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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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教师轮岗制政策失真现象的反思

  作者:朱敏吴新刚来源:《教学与管理(中学版)》2011年第08期

  在全国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周洪宇代表提交了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的议案,使教师轮岗制成为关注的热点。所谓教师轮岗制,又称教师交流制,或教师轮换制,其全称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轮岗制度。它指由县(市区)级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区域内的教师有计划地在不同学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任教,目标是促进区域内校际师资力量的均衡配置,通过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种制度设计[1]。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一直是我们的教育追求和教育理想,然而事实上,受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们的现实教育却和教育理想渐行渐远,出现了教育资源不合理配置,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等等弊端,愈演愈烈的“择校热”现象正反映了这个问题。众所周知,择校费是一笔高昂的费用,是金钱和权力的较量,以购买学区房曲线择校为例,南京市最火爆的琅琊路小学、北京东路小学、力学小学和拉萨路小学附近成交的学区房,均价在1.9万到2万/平方米,而周边非学区房的房源成交价则在1.3万到1.5万/平方米,差价非常明显。这样的房价使得择校成为富人的金钱游戏,名校成为富人的天堂,教育也呈现一种马太效应式的发展。这种情况下,一些孩子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诉求谁来满足?教育公平谁来保证?择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择师,教师轮岗制就是在上述背景下产生的。

  一、政策失真的表现

  不久前,《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出:“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应当流动”。针对江苏省率先实行全省教师轮岗的举措,有评价认为:“江苏人第一个吃螃蟹——有条件、没把握”[2]。有条件是因为江苏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比较高,城乡差别相对较小;没把握,是因为这个方面确实全国没有成功的先例,很多城市目前只是以试点形式进行了少数尝试。虽然教师轮岗制在缩小校际差距,改善师资等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还不足以说明成败,因为教师轮岗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政策失真现象尤为突出。

  教育政策失真是指一项教育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执行活动及结果偏离政策目标的不良现象。政策失真主要有5种表现:一是重新定义政策概念边界;二是调整政策安排的组合结构;三是政策架空;四是政策浮夸;五是政策缺损[3]。具体到教师轮岗制政策来说,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形式化执行,政策未能深入

  形式化执行是政策架空的问题,即教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仅仅是发发文件喊喊口号,不宣传不动员,不制定切实方案,只做表面文章,导致政策流于形式。一些学校领导担心自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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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的教学质量会因为教师轮岗而受到影响,便只走过场,不加落实。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市教委早在2000年就计划在五县及市区部分重点学校、实验学校试行教师轮岗制度,但到2006年9月,鼓楼区真正到位的只有一人。

  2.替代性执行,背离政策精神

  所谓替代执行,是指从表面看与原政策相一致,而实际上背离了原政策精神,表面按章办事,实则另有一套应对办法[4]。一些优质学校的领导对于哪些老师符合轮岗要求,不作切实的分析和考量,不交流弱势学校真正需要的骨干教师,而将多余的可有可无的教师交流出去,来应付政策指标的要求;甚至有学校采用抓阄等低级办法来选择轮岗教师。如此一来,在源头上的敷衍了事势必会对教师轮岗工作的正式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加大教师轮岗制的执行难度。

  3.选择性执行,政策缺损缩水

  政策缺损是指政策执行过程中有所取舍,执行者有选择性地执行一部分内容,造成政策效果大打折扣。这种现象也称为政策缩水。从目前各试点的实际情况来看,政策最大的缺损是轮岗教师的福利待遇得不到有效保证,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轮岗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另外,教师轮岗以后相应的人事管理体制跟不上,致使轮岗教师的归属问题得不到落实,部分教师也因此产生了忧虑和抵触心理。

  4.功利性执行,扭曲政策初衷

  实行教师轮岗制的初衷是为了均衡各个学校之间的师资力量,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然而部分地区制定的一些和教师轮岗挂钩的政策,使教师轮岗变了味。这些政策集中反映在职称评定方面,导致一些选派的轮岗教师对轮岗的认识出现偏差,只是将这一机会作为获取名利的手段,为以后晋升职称铺路,而不是真心想帮助弱势学校。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教师轮岗已经成为一种功利的制度,轮岗的初衷已经扭曲。此外,这种和轮岗硬性挂钩的晋升制度是不是合理也有待商榷。

  二、原因探究

  上述教师轮岗制政策失真的状况导致教师轮岗偏离轨道。要使教师轮岗制驶入正轨,就需要对政策失真的原因详加分析。

  1.政策期望值过高,政策能力超载运行

  政策能力指一项政策能解决多少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程度[5]。这种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如果对政策期望值过高,超出了政策能力限度,便会像超载的卡车一样,不仅行使速度会下降,还会有翻车的危险。政策超载也会使政策难以有效执行。现如今教师轮岗制的政策期望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这样的期望对教师轮岗政策来说已经超出了政策能力范围。师资力量不均衡只是教育不均衡的一个方面,试图通过平衡师资力量来解决这个问题是不切实际的。公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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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投入不均衡和教育产业化造成了学校之间各方面的差距,因而要使教育均衡发展,就要多管齐下。在实施教师轮岗制政策的同时,也要实行一些配套的措施来增强政策能力。

  2.双重角色难定位,多方利益难协调

  政策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政策难以有效执行的原因之一。政策相关者主要包括目标群体和政策执行者。目标群体对政策的接受程度与他们所认同的政策利益有关,政策执行者对政策的贯彻落实程度也与他们的自身利益有关。而矛盾在于政策执行者往往也是目标群体,双重角色的利益冲突使得他们在做出政策行为时有所取舍。出现政策失真状况往往是因为他们在利益冲突面前更多地偏重目标群体的角色,政策执行者的责任意识淡薄[6]。另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教师和家长等目标群体的利益出发点都各不相同,各种利益冲突交织在一起,使得教师轮岗制始终不能深入执行,并且出现各种政策失真现象。

篇六: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中文名称:教育政策与法规英文名称:EducationPolicyandRegulation课程编码:

  14112D课程类别:选修课总学时:32总学分:2适用专业:小学教育先修专业:教育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管理开课系部:教育与心理科学系

  二、课程的性质和任务作为小学教育专业的必修教材,本课程以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方面的基本概念、原

  理和范畴为知识基础,建立起以小学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为主线的理论体系。试图寻找小学教育政策和法规的自身体系和其质的规定性。它立足于研究型、反思型小学教师专业实践发展的需要,兼及小学教育管理者;在教育政策学和教育法学的基础上凸显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特定内涵;以党的十六大所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教育发展目标和改革思路为时代背景,以新时期小学教育的现实问题为焦点,以典型案例为其切入点,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与互相转化;遵循认知规律,原理、资料、案例、问题反思有机结合,增强了体例的科学性和文字的可读性。

  该课程设置的总体目标和总任务是: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比较全面和系统地掌握有关小学教育政策和法规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法律观提供知识和材料;培养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小学教育政策法规意识,促进小学教育政策法规实践;引导小学教育政策法规的反思,不断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合法化水平;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动小学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一学期完成,教学时数合计为32学时,其中讲授时数为28学时,余4学时供见习、课堂讨论及自由伸缩之用。

  在每章内容提要之前,对本章的教学目的要求作简要的说明,以帮助师生理解和掌握教材,抓住重点,突出关键,突破难点,提高教学质量。

  本课程采取理论讲授与讨论等课内教学方式,辅以自学训练、案例教学等教学方式。

  1、课堂教学:力求通过教师深入透彻的讲解,使学生获得关于教育政策法规基本理论问题的深刻理解,并结合当今教育领域的矛盾与现实问题,使学生形成哲学思辨和批判性思维能力。教师在讲解的过程中,打开思路、拓展视野,依据教材又不拘泥于教材,注重抽象的理论与丰富的教育实际问题的结合。

  2、课堂讨论:本课程初步制定了定期进行学术沙龙的计划,通过对一些热点和敏感点问题的讨论,旨在拓展学生在本学术领域的视野,激发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能力,培养其问题意识,为学术研究作基础。

  3、课外实践训练:本课程构建了“自学指导、课外训练、实践实验技能训练”三大课外自主学习体系,为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供了平台,形成了课内学习与课外运用相结合的体系。通过课外实践训练,使学生关注当今教育改革潮流和现实教育问题,使学生能以理论的视角看待现实问题,又能以现实的视角分析理论问题。

  四、有关教学环节的要求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教学大纲为指针,对教育政策法

  1

  规相关理论做出正确的阐释和分析。

  2、在教学中既要保证所述观点、所引资料的科学性,又要注意其高度的思想性,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教

  书与育人融为一体。

  3、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从我国小学教育现状出发,密切联系我国小学教育政策法规发展的现实问题和理论

  问题,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采取多种教学形式综合运用,强调学生的积极参与。

  5、集多方式、多主体、多环节实施评价。

  6、教学方法要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采取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

  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

  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建议在教学过程中突出使用案例教学法、小组合作学习

  教学法和探究式教学法。

  7、教学手段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借助教育学网络课程和教学资源库开展教学,发挥多媒体教学手段的

  影响作用。

  8、实践(实验)技能训练的目的要求实践技能训练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中心环节,也是一个印证原理,评价、检验

  其有效性的关键。学会运用教育政策和法规来解释和解决小学教育实践和自身专业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形成依法

  治校与依法执教的思想观念和实践智慧。

  在实践技能训练过程中,要树立教育政策法规意识,保持对各种教育政策法规实践的“反思”和“批判”,达到

  一种理性的自觉,从而确保教育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要追问和求证各种教育活动和现象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以求得教

  育实践的改革和创新。9、实践(实验)技能训练的内容方法

  (1)在业余时间开展小型的教育调查,了解当地小学教育政策在体现民主、平等、人本、有限

  的价值取向方面取得的成就或存在的问题。

  (2)搜集本地区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失真现象,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3)调查当地小学教育体制政策、质量政策、经费政策、教师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写出调

  查报告。

  (4)试举一例发生在你周边的学生伤害事故,并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分析。

  (5)调查一所小学,系统了解教育行政部门是如何对学校进行管理的。了解该校的依法治校的

  情况,并进行分析。

  (6)调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小学校长和教师以及学生家庭,了解他们依法保护小学生权益的

  典型事例,并写出调查报告。

  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成绩评定包括两个部分,平时成绩占

  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

  时成绩通过课堂讨论、教学实践和作业来评定。期末考试成绩通过开卷考试来评定。

  2

  五、学时分配

  早节

  主要内容

  第一章

  小学教育政策概论

  讲授

  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习题讨论课外

  小计

  作业题量

  备注

  V

  V

  4

  1

  第二章

  小学教育政策过程

  V

  V

  第三章

  小学教育政策体系

  V

  第四章

  小学教育法规概论

  V

  V

  第五章

  小学教育法制建设

  V

  3

  1

  3

  1

  4

  1

  3

  1

  第八章

  小学教育法规体系

  V

  第七章

  国家:依法治国

  V

  3

  1

  3

  1

  第八章

  学校:依法治校

  V

  第九章

  小学教师:依法执教

  V

  V

  第十章小学生:教育管理与权益保护

  V

  3

  1

  3

  1

  3

  1

  合计

  32

  10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2个大的模块(共32个学时):

篇七: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教育政策法规

  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基础知识

  (一)识记:1、教育政策、教育法规的概念2、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类型、结构及特征3、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适用、教育行政执法、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等教育法学基本概念

  (二)理解:1、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政策、法规中的地位,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2、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价、调控与教育法规的制定、执行(适用)、监督等过程程序3、有关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适用、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司法、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等教育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和基本理论

  (三)运用:1、能够辨析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2、能够运用教育政策、教育法规(或教育法学)基本理论分析小学教育中的政策、法律问题案例

  一、教育政策(一)概念:教育政策是政党和国家为实现教育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

  针、政策的统称。(主要内容有教育体制政策、教育质量政策、教育经费政策、教育人事政策、国家学制政策、课程与教学政策、学历与学位政策、教师教育政策、考试与评价政策、招生与就业指导政策、学校语言文字政策)(二)类型:1、依据制定政策主体的不同,可划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团体的教育政策;2、依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可划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3、依据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划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4、依据政策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划分为鼓励性政策与限制性政策(填空)(三)基本特征:1、政治性与原则性;2、目的性与可行性;3、稳定性与阶段性;4、合法性与权威性;5、系统性与多功能性(简答)(四)体系结构(1)概念:教育(2)文件(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党中央制定和批准的文件、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的决议、决定、党中央各部门和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所属部分制定或批准的文件);2、国家的政策性文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有立法权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各部委制定或批准的文件、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3、党和国家机关联合制定发布的文件(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制定发布的决议和指示、党中央各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联合制定的文件、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联合制定的文件);4、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问题的讲话和指示)(3)教育政策的纵横结构:纵向结构(从不同角度出发就有不同的排列方式):如依据政策阶段性过程划分的长期教育政策、中期教育政策、短期教育政策和即时教育政策,依据政策空间系列划分的教育总政策、基本教育政策和一般教育政策横向结构:高等教育政策、普通教育政策、职业和成人教育政策,以及少数民族教育政策、残疾人教育政策等一、教育法规(一)概念: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与和基本依据。(名词解

  释)(二)类型: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或制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我国现行的教育法规基本

  上都属于制定法、成文法之列;2、根本法和普通法或称之为基本法与单行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基本法、根本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普通法、单行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通常两者同时出现在一部教育法规中)4、一般法和特殊法(三)基本特征:1、遵循教育规律与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结合;2、系统性与独立性相结合;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3、针对性与可行性相结合;4、体现教育民主性与保障教育公共性;(简答)(四)体系结构:(1)教育法规的主要形式: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2、教育基本法律,如《中2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教育单行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对教育的相关规定;4、教育行政法规(其名称一般有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5、地方性教育法规(其名称一般有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等),如《上海市学生伤害事故条例》《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6、教育规章,如属于部门教育规章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2)横向结构:1、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基础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4、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5、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6、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7、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8、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二、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一)教育政策的制定1、过程:包括确定教育政策议题、明确教育政策目标、设计教育政策方案、选择教育政策方案2、制定机关:(1)党的机关,包括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和当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2、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3、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二)教育政策的实施1、实施渠道: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2、实施途径:(1)通过党的报刊及其他宣传工具;(2)通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在学校还包括教育工会、学生会、少先队等群众组织;(3)通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4)通过各级各类学校额校长、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选择)3、实施中影注意的问题:(1)着力增强执行者的政策意识,把政策偏差和政策失真现象控制在最低限度;(2)创造性地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政策(3)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统筹协调;(4)加强对教育政策执行中的督导检查;(5)加强教育政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和跟踪研究三、教育政策的评价与调控(一)教育政策的评价1、教育政策评价的涵义与意义涵义;教育政策指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教育政策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与判断,

  总结政策运行的成绩与经验,揭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而为修订和完善教育政策,并和思想教育政策的良性运行服务。(名词解释)意义:教育政策评价是衡量和检验教育政策效果的基本手段与途径,是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实现资源配置优化的基础,是决定政策命运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实现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2、教育政策评价的标准(填空)

  (1)发展性标准(首要标准)(2)效益标准(3)效率标准(4)教育政策回应度3、教育评价标准的实行(填空)(1)构成要素:评价对象、评价方案、评价人员、评价实施和评价总结(2)基本方法:对比评价、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综合评价等(二)教育政策的调控1、过程:(1)制定调控计划(包括明确调控的对象、调控的标准、调控的方式以及目的等);

  (2)进行政策观察(根据最重要的信息等作出政策性分析);开展政策评价;(3)纠正政策偏差;(4)用好调控成果(在纠正的同时进行通报以期引起关注和和重视并运用对教育政策效果的评价想政策制定者反馈信息)2、功能:反馈性功能、促进性功能、坚定性功能、导向性功能、完善性功能和沟通性功能四、教育法规额制定与实行(一)教育立法1、概念:教育立法即教育法的制定,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活动(名词解释)2、基本程序(简答):法律制定的程序有称立法程序,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即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1)教育法律草案的提出:根据宪法和有关将法律规定,具有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

  会提出法律议案的机关各人员有各级人大代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主席团、常设机关和各种委员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2)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审议教育法律草案是指立法机关对列入议程的法律草案进行正式的审查和讨论。(3)教育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其是指法律制定机关对法律草案经过讨论并进行表决,表示正式同意。通过表决就意味着法律草案变为了正式的法律,这一个步骤是整个立法程序中最重要和最有决定意义的阶段。(4)教育法律的公布:表决和通过之后就要就要以书面形式在法定刊物上发表,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要由国家主席公布并刊登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人民日报》上3、原则和要求:(1)坚持子法从属于母法的原则;(2)必须反映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3)必须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4)教育法规的制定,需要参照其他相关法规的精神与原则,以协调好教育法规与其他法规的关系;(5)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遵循民主化与科学化的原则;(6)借鉴外国教育立法的有益经验(二)教育执法1、特点:教育执法主体的确定性、教育执法更强调规范性、教育执法手段的强制性(填空)2、原则: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公开性原则、权责统一原则、不停止执行原则和应急原则(填空)3、形式:教育行政许可、教育行政处罚、教育行政强制措施、教育行政强制执行和教育行政奖励。(三)教育法适用(教育司法)

  1、特点:主体是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被动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法定性、态度中立性、裁决权威性

  2、基础:教育法律、法规是教育法适用的基础,我国有《学位条例》《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适用的目的是运用教育法律、法规处理各种教育权利的纠纷,将教育法的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具体化、现实化。

  3、要求:(1)公正准确(教育司法活动的灵魂和生命);(2)合理合法;(3)及时高效(填空)

  4、基本原则:(1)尊重事实,依法办案原则(2)司法平等原则(3)司法独立原则(填空)五、教育法规的监督教育法律的监督是指具有教育法规监督权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作为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管理教育果冻搞得合法性做进行的监督与督导。它包括合宪性监督、合法性监督和合理性监督六、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简答)(一)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联系1、二者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共同目的2、教育法规以教育政策为指导,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受教育法规的规范和制约3、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4、教育法规是实施教育政策的保证(二)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区别1、制定主体和约束力不同教育法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一起层级不同,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教育政策由党的领导机关制定,只对党组织和党员具有约束力,对党外群众一般不具有约束力。2、基本属性和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规是通过国家的政权表现出来的国家意志,教育政策是通过政党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不具国家意志。教育法规以条文形式体现,一般比较具体、明确、便于操作、规范性强,而教育政策以党组织机关的决议、指示、意见、通知等文件形式表现出来,内容比较概括。3、制定程序与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其实施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保证的,而教育政策是通过党的领导机关会议等形式,其实施主要依靠行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式贯彻落实,强制力有限。4、稳定程度和调整范围不同教育法规具有稳定性,而教育政策具有灵活性,法规调整的主要是教育制度、教育权利与义务等基本问题,很多它无法调整的教育关系教育政策可以调整5、公布的范围不同教育法规一经审议通过须在全社会公布,而政策不完全在全体公民中公布,有的只在一定时期或一定范围内公布七、教育政策、法规的功能(填空)保障功能、规范功能、制约功能、管理功能和激励功能八、教育政策在国家政策、法规的地位1、教育政策是国家政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2、在现代国家的政策体系中,教育政策具

  有独特的重要地位

  十、教育政策法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名词解释)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1)法定条件——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2)行为准则——法律规范中规定的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3)法律后果——违反时应该承担的责任: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简答)(1)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规定的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授权性规范: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某一行为(分为禁止性和义务性两种形式);任意性规范:可以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3)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制裁性规范:对有过错的行为进行制裁;奖励性行为:对有益于社会的行为给以奖励。十一、教育法律关系概念: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名词解释)分类:(简答)(1)依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角色不同,可以分为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

  的法律关系。(2)依据主体之间关系的类型,可分为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3)依据教育法律规范的职能,可以分为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a.公民(自然人)——我国公民和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外活动的

  外国公民或者无国籍人;b.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c.国家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a.物质财富(动产与不动产);b.非物质财富;c.行为(实现权利义务的作为和不作为)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依法律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十二、教育法律责任概念:教育关系主体违反了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填空)十三、教育法律救济概念: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教育法律救济的渠道(途径):诉讼救济、行政救济和其他救济。(填空)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填空)

  第二章依法执教与教师违法行为预防

  一、选择题1.依法治教的标准(或要求):⑴知法、懂法⑵模范地遵守教育法律法规⑶依法进行教育

  教学活动,履行教师职责⑷不得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坚决同违法行为做斗争。二、名词解释

  依法执教: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在教师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也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三、简答题1.依法执教的意义

  ⑴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教师从事教育工作,只有做到了依法执教,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培养依法治国的人才,才能迅速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

  ⑵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因为依法执教要求教师认真地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使教书育人的权利,履行法定的教育以符合教育责任,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对学生进行教育。

  ⑶依法执教是人民教师之必需。作为依法执教的主体,教师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依法执教能否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教育质量和效果的优劣。2.教师违法(侵犯)行为的主要类型及其表现特征

  ⑴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学生最基本的权利):第一,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第二,侵犯学生的入学权。第三,侵犯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第四,随意开除学生。

  ⑵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第一,侵犯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二,侵犯学生的姓名肖像权、名誉荣誉权。第三,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第四,侵犯学生的人身自由权。第五,侵犯学生的隐私权。第六,性侵害。

  ⑶侵犯学生的财产权⑷侵犯学生的著作权⑸不作为违法侵权3.教师违法(侵犯)行为的主要法律责任(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反教育法规主要有:一是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造成损失的行为;二是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违法行为;三是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第一,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它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第二,教师有上述违法行为中的后两种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对学校、其它教育机构和学生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4.预防教师违法(侵犯)行为的必要措施第一,建立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第二,建立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第三,建立全面的教育法律监督体系;第四,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普及教育法规;第五,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第六,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第七,加强学生对自己的法定权利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第八,加大安全教育力度。

  第三章现行主要的教育政策及重要规定

  一、填空选择

  1、《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于1985年05月27日发布。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2、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改革我国教育体制的基础一环。3、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93年2月13日印发。5、《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规定:2000年如期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是全国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6、《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于2001年5月29日发布。7、《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由教育部在2001年6月8号印发。8、为保障和促进课程对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9、《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于1994年8月23日发布,爱国主义教育的教育对象重点是青少年。10、“两基”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它包括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11、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免试就近升学的方法。12、对学生品德进行评定时,评语要指出其优缺点、努力方向,以表扬为主。二、名词解释1、义务教育:即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

  证的国民教育,为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三、简答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主要原则:(1)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必须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3)必须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自觉地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4)必须坚持教育的改革开放。(5)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6)必须依靠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7)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8)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办学。2、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六方面决定:(1)确定基础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2)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4)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5)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6)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保障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3、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1)爱国主义教育的素材非常广泛。(2)要进行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教育。(3)要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4)要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教育。(5)要进行中国国情的教育。(6)要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7)要进行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8)要进行民族团结教育。(9)要进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教育。4、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要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共同理想团结奋斗。四、论述题试述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1)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2)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等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3)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

  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4)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5)改变课程评价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6)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试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制。

篇八: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本文拟从政策分析的角度试图对现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重新进行审阅并提出完善与改造校长负责制的一些政策建一校长负责制政策的失真从政策分析视野看现行校长负责制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出现了政策执行及其结果与政策既定目标政策内容不相符合的社会现象即政策失真现象这种失真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校长负责制政策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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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政策分析

  [摘要]现行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在对多种学校领导体系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和反复的对比研究后所得出的一种必然选择。从政策分析视角看,校长负责制在政策制订和实施过程中,存在政策失真现象,必须从教育政策的角度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现行校长负责制。

  [关键词]校长负责制;政策失真;政策建议

  现行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试点,并在90年代逐步推广,最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加以明确规定。它是基于数十年来学校领导体制变革的经验教训基础之上的一种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它也是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同时又是需要不断完善的一种学校领导体制。可以说,它是基于现实国情做出的一种政策选择。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在大多数情况下,政策不过是人们在比较、鉴别、协调、平衡的基础上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然而,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及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校长负责制在实施过程中付出了较高的代价,以至于有学者尖锐指出:“现行校长负责制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我国中小学深化改革和追求卓越的阻碍,对现行校长负责制的重构和再造不可避免”。本文拟从政策分析的角度试图对现行中小学校长负责制重新进行审视,并提出完善与改造校长负责制的一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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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校长负责制政策的失真

  从政策分析视野看,现行校长负责制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出现了政策执行及其结果与政策既定目标、政策内容不相符合的社会现象,即“政策失真”现象,这种失真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校长负责制政策残缺。所谓“政策残缺”是指,一个完整的政策在执行时,只挑选其中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贯彻执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则抛之脑后,置之不理,使政策的内容残缺下全。比如,在执行校长负责制时,仅仅强调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全面负责,拥有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经权,却忘记了贯彻落实“支部保证监督,教工民主管理”等。这是由于部分校长从自身利益出发,片面执行政策,导致校长权力无限扩大,出现家长作风,蔑视教师的民主权利等不良现象。

  校长负责制政策表面化。所谓“政策表面化”是指,政策在执行中,只是被宣传一通,做表面文章,而未被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政策并未真正落到实处,成了空架子。譬如,民主监督是校长负责制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虽然我们当前一再强调要重视党支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但由于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监督的范围、内容、程序与方式,没有任何的实施细则,致使党支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形同虚设,始终不能到位。

  校长负责制政策扩大化。所谓“政策扩大化”是指,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附加了不恰当的内容,盲目扩大政策的外延,使政策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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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对象、范围、力度、目标超越原定政策要求。比如校长负责制在执行过程中只是片面扩大校长的权力,把校长与教师关系看作私营老板与雇工的关系,导致校长随便解聘教师,任意处罚教师,按照自己的意志制订学校的规章制度,使校长高高凌驾于教师之上,学校管理缺少民主气氛。

  校长负责制政策为何失真?笔笔者认为,从大的方面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它本身所具有的缺陷。校长负责制政策本身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缺少配套的规范制度或法律制度。比如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的待遇怎么规定?校长怎样产生校长的任职期限怎么定?校长与党支部、教代会、校务委员会是什么关系?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无规可循,无法可依。结果导致在实施过程中,随各地经济环境的不同而不同,随领导者素质的变化而变化,缺少规范性、统一性,严重偏离政策既定的目标。二是政策目标笼统,表述不具体。巴德克曾指出:在执行过程中,政策目标会遭到某种程度的改变,是因为政策内涵出现意义不清的情境,需要重新界定,或是因为政策在形成之时共识的基础不够坚定,需要在执行之时加以调整。因此,为避免或减少这种缺陷引起的失真,政策制订者在制订政策时,应更加具体明确地界定政策目标、标准。例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到的“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其中的“条件”指什么?“人数不多”,大中小学有无区别?大体上是多少?“有威信”是什么含义?等等表述不够具体准确,结果导致由于各个学校的不同理解,而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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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政,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统一规范,致使政策在执行过程可能与政策目标完全背道而驰。

  另一方面是由于校长负责制政策执行者自身的素质差异。有的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和校长缺少创新精神和决断的魄力;缺少民主作风,独裁专横,不能接纳别人的意见;缺少全局的观念,不能立足全局,着眼整体,缺少高度的原则性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也会导致校长负责制政策失真现象的出现。例如实践中,校长的学校管理权往往受到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和地方政府的干涉和限制,却又无可奈何。由于对校长的日常工作限制过多,致使相当一部分校长不思进取,不愿改革,一切听从上级部门安排,只对上负责,而不对学校师生员工负责。此外,有的教师缺乏法制意识,不敢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任凭校长在学校中滥用权力,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校长负责制政策的实施偏离既定的路线,无法达到既定的目标。

  二、完善与改造校长负责制的政策建议

  (一)明确校长自主权明确校长自主权包括上级对校长自主权的下放和控制两个方面。一方面,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下放权力,给校长松绑。教育行政部门只通过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等方式进行宏观管理。给校长下放的权力应包括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经费权、教育教学管理权和校产管理权五个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对这些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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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下放还须进一步到位、比如进—步下放教改权,使校长能按自己的思路、自己的教育思想进行真正特色化办学;再比如适当下放招生权,促进学校之间的竞争等。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已下放了的权力要有控制。放权不等于放任,要能放能收。党支部、教代会和决策委员会的制约只是系统内的制约,教育行政部门还要从系统外进行制约,一方面通过政策法规(尤其是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另一方面通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督导进行制约。不过,值得重视的

  是,在制度安排上,当前完善校长自主权的重点是放权,而不是强调学校的“法人制度”。因为,学校从“法人制度”那里得不到办学自主权,只有政府把手中的权力下故给学校,学校才会真正享有自主权。

  (二)明确校长的权力及其违法行使极力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项政策说到底都是关于权利的分配或再分配,不管是在地区间、民族间或阶层间,政策实施的结果总是反映了不同人、不同集团、不同社会力量的利益”。现行的校长负责制下,校长拥有大量的自主权,权力比较集中,一些校长滋生了家长制作风,按个人好恶行事,形成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做法,滥用权力,为所欲为,甚至于腐败。因此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刻不容缓。从作为广义政策的法律来看,首先,在法律上明确地规定校长权力具体范围及其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其次,明确违法行使权力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再次,建立有效的司法介入机制和完善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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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救济途径。因为在司法救济方面,我国行政和民事诉讼都很难正常受理学校一般权力滥用问题的相关诉讼。虽然在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中规定了申诉制度、听证制度等,但受理机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尚不足以保障公民和其他利益关系群体监督校长权力、参与学校管理。

  (三)设立决策委员会现行校长负责制下,校长拥有最终决策权,校长个人作为决策主体有很大局限性,难免决策有误,如果是重大决策的失捷将给学校带来重大损失。克服这些局限性除了发挥党支部、民主机构的制约作用外,在规模较大的学校,还应该专门设立一个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校长、有关专家、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有条件地区还可以赋予决策委员会一定的权力,比如对校长的选聘、监督评价权,学校的预决算、重大事项审议权等等。设立决策委员会,一方面可以使校长权力置于社会力量的监督之下,更重要的是,各个社会主要利益群体参与中小学教育管理是维护中小学教育“公平正义”不可缺少的力量。(四)完善校长任用和培训制度现行的有关校长的任用、培训等制度主要是1991年教育部颁布的《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1992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1997年教育部颁布的《实行全国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和1999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我们认为,根据新的形势,完善校长任用和培训制度重点是加强中小学校长职业化建设。在政策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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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要明确中小学校长职业化的主旨是“提高校长的专业化程度,改善校长的知识结构,增进校长办学管理的领导能力。”目的在于“把校长职业化纳入校长负责制中予以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校长负责制”。

  (五)加强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内外部监督在内部监督与制约方面,应明确党支部保证监督职能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赋予党支部以明确的权力。这些权力包括,对学校行政工作的评议权和批评权,向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工作的汇报权,对校长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任免的建议权。将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的范围,事项、程序与方式等进一步细化,避免其监督的落空。在制度设计上,纵观我国几十年来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监督,我们重视的住往是系统内的监督,而对校长负责制外部监督相对忽视,没有形成一套规范的制度,这很可能会导致外部监督的失序,从而达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有的甚至会损害学校的形象,不利于教育的健康发展。诚如一位学者指出的那样:“在外部制度环境上,传媒的介入、司法救济途径的畅通、中介组织的广泛参与等等外部制度因素,都可能极大带动我国校长负责制的完善”。总之,从政策学视野看,任何一项政策在制订与实施过程中,都没有最好,而只能是更好。任何一项政策只有在多次与反复的博弈中才能逐渐臻完善与成熟。就这个意义而言,我们对现行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完善与改造,宜采取一种“渐进式”的策略。某些“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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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的提法或建议,如学校领导体制的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形式,重构和再造“第二代校长负责制”等等,虽颇有新意,却可能疏于空泛。现行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弊端与政策疏漏,并没有超出人们的认识与控制能力范围,我们完全可以借助于政策调整与技术改进,使校长负责制生机盎然,在教育体制改革中发挥它应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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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然而在素质教育政策执行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素质教育的实验活动基本上没有摆脱原有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自发性的素质教育改革实践缺乏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和方案设计的指导基层执行层面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程度的困惑和盲目性从而导致了素质教育政策一定程度的执行失真增加了教育改革的成本和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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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制度环境分析

  作者:张爱阳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08年第01期

  [摘要]素质教育政策执行的有效与否直接关系着素质教育政策制定的成败。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策执行失真的现象屡有发生,文章从制度环境分析的角度对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原因进行分析,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探究素质教育政策失真的制度环境因素。[关键词]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制度环境分析[作者简介]张爱阳(1973-),女,河北唐山人,上海理工大学学生处,硕士,研究方向为管理科学。(上海200438)[中图分类号]G640-01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02-0042-02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策略,形成了我国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体系。然而,在素质教育政策执行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素质教育的实验活动基本上没有摆脱原有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自发性的素质教育改革实践缺乏前瞻性的理论研究和方案设计的指导,基层执行层面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程度的困惑和盲目性,从而导致了素质教育政策一定程度的执行失真,增加了教育改革的成本和代价。本文从制度环境分析的角度对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论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探究素质教育政策失真的制度环境因素。一、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表现形式(一)政策架空执行政策架空执行是指政策执行机关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仅仅宣传政策内容,并没有制定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从而造成公共政策无法落到实处。素质教育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只是进行宣传,做表面文章,未被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一方面,有关素质教育的宣传轰轰烈烈,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必谈素质教育;另一方面,学校却以素质教育的名义实施新的应试教育,出现了所谓的“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扎扎实实”的现象。(二)政策替换执行政策替换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偷梁换柱”,使政策执行从表面上看与原政策相一致,而事实上却背离了原政策的精神内容。即在素质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用地方的教育政策取代国家的素质教育政策,使执行的内容完全背离了原政策的要求。例如,用素质教育的名义简单更换传统教育措施的行为;将素质教育理解为简单的技术教育、简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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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和简单的社会适应教育。这些从自身利益出发,将素质教育单纯理解为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身体素质和艺术修养提高等,都是为了满足地方利益的需要。(三)政策截留执行政策截留执行是指公共政策在自上而下的传递过程中,执行主体将政策中途截留,使政策的精神和内容不能传达到目标群体和利益相关人的一种政策执行失真行为。素质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执行部门无视政策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现象,执行部门断章取义,为我所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或与自己利益价值相矛盾的就放弃执行,只强调政策赋予的权利,而放弃义务,无视政策责任,使政策成为自己谋取权力或利益的工具。(四)政策附加执行政策附加执行,即执行者在原政策目标的基础上,自行增添若干个新目标,附加不恰当的内容,盲目扩大政策外延,使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力度、目标超越政策原定的要求。例如,将改善教育工作的物质条件说成是实施素质教育,这种现象导致素质教育外延无限扩大,实质上淡化了素质教育的中心内容;借着素质教育的由头,超越收费的范围和力度,出现乱收费、多收费的现象。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必然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影响党和国家政策的正确贯彻和有效实施,极大地损害公共政策的严肃性,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首先,将直接导致政策执行成本扩大。决策机构可能会误认为政策制定得不科学,进而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重新对政策问题进行论证和调查研究,以期制定出更科学的政策。其次,将造成行为和价值导向偏离。政策失真很容易使人们对公共政策产生错觉,以为政策可以随意更改、任意取舍,从而转变对公共政策应有的态度。二、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制度环境分析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离不开特定的制度环境,每一项政策都植根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一定的制度环境可以为政策执行提供机会,同样也会为政策执行提供障碍。(一)政治环境公共政策本身就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行为,其执行子系统的输入与输出都离不开政治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决策制度。政策的有效执行以高质量的决策为前提,高质量的决策是以高质量的决策制度为保障的。目前,我国教育决策体制仍然是一种“单中心主体”的决策体制,决策组织与执行组织合一,信息咨询、反馈、评估和监督等组织很不健全,信息子系统与咨询参谋子系统的制度化、科学化程度不高,影响政策的合理制定与有效执行。同时,决策过程还存在非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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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程序化倾向。一些部门制定教育政策没有严格遵守决策的基本规则和基本程序,最终影响政策的有效执行。2.环节不明确。在纵向上,教育的决策权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转移,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既可以是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也可以是教育政策的执行机构;在横向上,教育的决策权由体制内部向体制外部转移。一项政策出台以后往往是通过政府指令性行为贯彻实施的,但由于实际情况的不确定性、多样性与复杂性和执行操作中的各种因素的多重影响,政策的某种规定性可能会变成抑制地方行为的强制性,统一性变为指令性,由此出现淡化政策的基本要求、扭曲政策的基本方向的政策失真现象。政策失真直接导致政策性疲软,最终产生“领导实行素质教育,教师实行应试教育”的怪圈。3.政策评估机制缺位。根据控制论的原理,良好的控制应是包括计划、执行、控制、反馈的一个封闭的链环。因此,有效的政策过程应是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调整与终结等环节的一个封闭的回路。但目前教育政策没有评估机制或机制还不健全,对政策执行结果缺乏有效的评定,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敷衍政策的行为。4.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少政策设立的政策执行监督主体较多,形成“多头”监督,结果谁也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责任追究制度不明确。而正确执行教育政策的前提是政策本身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否则政策执行权力无法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政策执行权就可能被执行主体滥用,出现政策执行异化现象。(二)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教育政策执行最深层次的环境,是教育政策执行的物质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了政策执行的性质和功能发挥,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效率和运行模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传统的成才机制和就业机制。造成执行机构对素质教育政策扭曲、架空现象是有其深刻社会原因的。目前,在我国劳动人才市场上,学历依然是进入理想职业最主要的指标。而获取文凭又只能通过高考这传统而又唯一的教育评价手段。这种评价手段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重视终极性评价。这就直接促使学生及家长奋力拼搏去挤这座“独木桥”,而学校领导者和教师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实施一种冠以“素质教育”名义下的新的“应试教育”,从而导致了这种政策弱化、政策扭曲的现象。因此,传统的劳动就业制度是素质教育政策失真的关键因素。2.有限的资源分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利益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有时甚至相互矛盾,影响政策的执行。就教育政策而言,这种矛盾首先是教育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之间的利益矛盾。教育政策和其他公共政策一样,执行过程本质上是一个利益再分配的过程。教育政策的制定者是国家或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官员,执行者是各级基层的执行部门以及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尽管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是政策的主体,但在很多情况下,他们的利益是有差别的。教育政策执行者是有层次的,不同层次的利益追求是有差别的。例如,教育政策的执行者、学校领导和管理层关注的是权力的最大化和对下属的控制,而普通教师更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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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福利的提高和工作环境的改善。当政策的执行者和制定者以及不同层次制定者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时,执行者为了维护自己或自己所代表阶层的利益和价值偏好,就有可能背离政策的基本精神,歪曲执行政策,导致执行偏差。3.市场经济的需求。经济效益特别是短期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判断活动价值的基本标准。市场经济需要教育能够培养出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才,最好是毕业生一上岗就能顺利地处理日常工作。对自主承担社会责任的实体而言,这种现实性的要求并不过分。然而,处理日常工作的能力并不仅仅是个素质问题,越简单的工作对素质的要求较低,而对熟练的要求却很高,在这种简单劳动面前,受教育的高低与其工作的绩效之间在短期内没有很高的相关度。教育要适应社会特别是经济生活的要求,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教育不能简单地适应经济生活,这种适应要具有创造性,要站在一定的高度适应经济生活,而绝不是将素质教育理解为学一些实用技术。(三)文化和社会心理环境文化和社会心理环境对政策执行的影响和制约是深远的,直接表现在政策执行方式、方法、态度和效率等方面。社会心理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对物质经济关系、对人们生存的社会条件的经验性反应,主要表现为感情、风俗、习惯、成见、自发的倾向和信念等。它有极大的影响力,其心理态势直接影响到政治行为。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文化、身体、心理素质)为根本目的,以注重开发受教育者的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通过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基本事实和基本理论的消化、吸收,不仅使学生掌握知识,而且使学生提高相应的能力。素质教育不仅仅是针对“应试教育”而言的,正如《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所说的,素质教育要“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包括提高劳动者和知识分子、一般人才和专门人才在内的全体国民的素质。对应于培养专门人才而言,它突出要对全民进行教育,普及教育;对应于为政治、经济服务等其他社会功能或实用功利而言,它突出教育自身的特点。素质教育不是一种短期行为,而在实际操作中,对素质教育的理解存在偏差,错误地把素质教育简化为劳动技术教育、艺术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从微观的、具体的或者细枝末节的方面去考虑素质教育的实施,这些社会观念、社会心理态势直接导致了素质教育政策执行的失真。同时,实现素质教育最终目标的关键是教师。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需要教师实行富有创新、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和创设多样化的教学模式。目前,许多教师仍然以传统的思维范式和行为惯性进行教学,教师用原有的思维模式和知识框架“同化”新的教学大纲。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式呆板,过分注重知识的传授,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未能得到充分提高。总之,作为公共政策的素质教育政策,只有在执行过程中,才能发挥其最佳效能。由于受制度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素质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分析素质教育政策执行失真的因素,并探讨如何消除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障碍,这将极大地推动素质教育实效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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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1]张爱阳.公共政策执行失真浅析[J].探索与争鸣,2006(1).[2]金太军.公共政策执行梗阻与消解[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篇十: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现象

  小学品德教学失真现象解决策略

  张洋

  【期刊名称】《中国校外教育(基教版)》【年(卷),期】2015(000)007【摘要】现阶段小学品德教学中普遍存在效果失真现象,这与课程自身的不合理设计、学校不重视、家庭与社会德育的欠缺等有关,也需要从这三个角度入手去解决小学品德教学失真问题。【总页数】1页(P129-129)【作者】张洋【作者单位】大庆市铁人小学【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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