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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17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12-27 11:20:34 来源:网友投稿

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17篇)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注老年健康,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不仅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17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17篇)

篇一: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注老年健康,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不仅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解决老年人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看病就医困难的时间问题,省卫计委决定在全省县级以上医院开展老年人优先医疗服务工作,结合《甘肃省卫计委关于开展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医疗服务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提出问题,服务老年人看病就医已成为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院职工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的高度,行动起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坚持常抓不懈、长效发展。二、组织机构为了保证我院为老年人提高优先医疗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医院为老年人提高优先医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令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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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组长:范国强魏亚玲成员:李世忠孙双杨晓芬张月娥杨岸峰

  魏尚礼甘志花李殿成李润霞李艳萍白芳李小亚王新蓉李俊梅赵蕊兰候婷曲慧霞患者服务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各相关科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三、主要内容1、设立优先服务窗口:在门诊、住院大厅挂号、交费、取药等处开设“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2、配备专职服务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导诊、陪诊服务人员,提供轮椅、平车等必要的设施设备,逐步建立诊疗绿色通道,为老年患者提供“一条龙”全程陪同服务。3、实施分诊优先服务:在各诊室门口、化验室(抽血室)、B超室、放射科等处张贴“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的醒目标识,进行人员培训,确保做到老年人优先诊疗,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优先服务。4、推动预约服务:针对老年人看病就医的实际需求,逐步推出老年患者门诊导医预约服务,简化门诊流程,方便老年患者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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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改进付费模式:在尊重老年患者诊疗付费习惯的同时,逐步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的模式,对需抢救的急危重老年患者,按照“先救治、后付费”的原则执行。

  6、探索预约出院结算:积极创造条件为老年患者出院结算服务,实现出院结算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在出院结算窗口设置“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减少等候时间。

  四、严格考核把全院开展老年人优先医疗服务工作纳入医德医风考核体系,与绩效挂钩。医院根据此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完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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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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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龙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注老年健康,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不仅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解决老年人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看病就医困难的时间问题,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县级以上医院开展老年人优先医疗服务工作,结合《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医疗服务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提出问题,服务老年人看病就医已成为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和谐贵州”建设的一项实际举措。全院职工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的高度,行动起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坚持常抓不懈、长效发展。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我院为老年人提高优先医疗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医院为老年人提高优先医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韦雄飞副组长:黄先奇刘丽

  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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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谭宏波任泽艳韦仕兰罗卫黄芝芹危安敏贺兴利余毅曾燕杨慧萍景宣琼朱珠罗武成李树平鲍优兰舒建军舒家强李绍波以及各相关科室人员。

  社会服务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各相关科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三、主要内容1、设立专用服务窗口;在住院大厅交费、取药等处开设“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服务窗口”。2、配备专职服务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导诊、陪诊服务人员,提供轮椅、平车等必要的设施设备,逐步建立诊疗绿色通道,为老年患者提供“一条龙”全程陪同服务。3、实施分诊优先服务;在各诊室门口、化验室(抽血室)、B超室、放射科等处张贴“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的醒目标识,进行人员培训,确保做到老年人优先诊疗,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优先服务。4、推动预约服务;针对老年人看病就医的实际需求,逐步推出老年患者门诊导医预约服务,简化门诊流程,方便老年患者就诊。5、改进付费模式;在尊重老年患者诊疗付费习惯的同时,逐步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的模式,对需抢救的急危重老年患者,按照“先救治、后付费”的原则执行。6、探索预约出院结算;积极创造条件为老年患者出院结算服务,实现出院结算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在出院结算窗口设置“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服务窗口”,减少等候时间。

  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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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严格考核把全院开展老年人优先医疗服务工作纳入医德医风考核体系,与

  绩效挂钩。安龙县人民医院

  2013年9月20日

  精品资料

篇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老年医疗服务优待的规章制度

  为更好地服务好来中心的就诊老年患者,本中心坚持以实际行动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老年人医疗服务四项工作制度:

  一、是优待标识粘贴到位。中心门诊部老年人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优先窗口设置率达到95%。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老年人优先提示标志放置率达到90%。中心在单位政务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二、是信息宣传到位。要全面、准确地宣传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老年医疗服务各项优待措施。

  三、是好事实办到位。对于公开承诺的老年人就医优待惠民事项要一对一完成,确保老年人得实惠,不走过场。

  四、是有求必应到位。对前来就诊老年患者所提要求,深入了解老年患者的切身需求,应在不损害医院利益的基础上予以满足。若无法满足老年患者就医要求,应热情细心与其商谈,需找共同解决方法。

  双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篇四: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资料制度汇编

  老人生活照料服务制度--自理部

  1、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等,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2、每天为老年人在室内或床上进行晨间、晚间的全套护理服务。

  3、每周给老年人修剪1次指(趾)甲,定期理发、剃须。4、每日送开水到楼层或房间5、每天提醒和指导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保持口腔清洁、容貌整洁、无长指(趾)甲、身体清洁无异味6、冬天每周帮助老人洗澡两次,夏天每天帮助老人洗澡。卧床老人每天帮其擦浴,及时更换衣物。老人衣物随脏随换。7、每周更换、清洗、晾晒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督促老人勤换洗内衣裤、袜等,视天气情况指导老人着衣。8、及时维修或更换居室、护理区域设施、设备及物品9、每日房间巡查,观察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10、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

  老人生活照料服务制度-半自理

  1.每日订餐、送餐、送开水、打洗漱用水2.每日提醒如厕,清洗便器3.每日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理发、修剪指(趾)甲等个人清洁卫生。保持口腔清洁、容貌整洁、无长指(趾)甲、身体清洁无异味4.及时整理床铺,及时更换、清洗、晾晒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整洁5.平日指导老年人使用拐杖、步行器、轮椅等辅助器具6.及时维修或更换居室、护理区域设施、设备及物品7.注意观察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监护人8.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

  老人生活照料服务制度一全护理1.每日协助老年人用餐、饮水2.每天提醒、协助老年人如厕,清洗便器3.每周为老年人穿(脱)衣、洗漱、剪指(趾)甲、剃须、理发、洗浴(擦浴)、清洁会阴部。保持口腔清洁、容貌整洁、无长指(趾)甲、身体清洁无异味4.及时整理床铺,每周更换、清洗、晾晒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整洁5.每日协助老年人按时服药6.及时维修或更换居室、护理区域设施、设备及物品7.每天注意观察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监护人8.提供24小时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9.做好褥疮的护理及预防工作。褥疮发生率II、II度为0,I度低于5%

篇五: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绿色通道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基础设置、人员配备、设施配备、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监督、消防与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A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WS/T390医院急救科规范化流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人。3.2医疗结构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3.3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诊提供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3.4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的老年人。3.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面向本机构服务射区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3.6

  1

  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设立或内设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开展养老服务两种形式。

  4基本要求

  4.1绿色通道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应符合GB50763的要求,且有专人对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定期维护保养。4.2应建立与服务相配套的组织架构。4.3应具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4.4应具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4.5应在医院门诊、导诊、楼层等区域设置相关的辅助性标识标牌。4.6应建立工作手册,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交接班制度等。4.7医院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使用文明用语、提供规范服务。4.8应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培训场地和人员,所有被培训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基础设置

  5.1医疗机构应设立“老年人”就医窗口,提供挂号、收费、取药、医保报销、入(出)院办理等快捷服务,并落实相关老年医疗服务优惠政策。5.2医疗机构应在门诊设立“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老年人就诊服务,为就诊老年人提供人工导诊、医保政策咨询、轮椅租借、小件物品寄存、病历复印、相关证明审核盖章等服务。5.3医疗机构应在问诊电话中增加老年人就医咨询功能,为老年人就医提供咨询、指导服务。5.4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开设“老年病门诊”和“老年医学科”,为就诊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5.5在智慧医院建设中落实“老年人优先”的理念,医疗机构发布实施手机APP、接入健康龙江平台、推行网上预约挂号、多种支付方式、检查结果推送、错时门诊等一系列措施中应考虑便于老年人操作的设置。5.6医疗机构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合作机制,畅通快速便捷的转诊渠道。医疗机构应根据本人意愿将需要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老年人转诊至相应的医养结合机构。逐步建立信息化健康服务与管理平台,实现老年人的日常健康管理与就诊预约、急诊救护等信息的快速对接,为老年人就诊提供便利。

  6人员配备

  2

  6.1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应配备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疗护理人员,做好就诊老年人分诊、引导及咨询服务。6.2医疗机构设立的“老年病门诊”应由相关科室专家组成医疗团队,安排日常定期出诊。6.3医疗机构应有专人负责老年人转诊服务,做好转诊服务记录,定期深入基层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开展义诊服务。6.4医疗机构应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高龄、失能半失能、重病、残病、失智老年人提供本医院内陪诊服务。

  7设施设备

  7.1医疗机构公共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标准。7.2医疗机构应配置老年人就诊所需的轮椅、担架、移动病床、救护车等转运工具,并对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使用。“综合服务平台”应放置老年人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花镜、放大镜等物品。“老年病门诊”候诊区应配置老年人就医引导标识及安全标志,提示老年人安全就医。

  8服务内容

  8.1一站式服务。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应有专人负责就诊老年人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陪诊等服务。要与相关科室建立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流程,实现老年人优先就诊、优先资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服务。条件允许的要同时为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用药指导等服务。8.2健康咨询服务。“老年病门诊”应对老年人的用药、康复、营养、护理、心理等问题提供指导、健康教育等咨询服务。

  9服务流程

  9.1急症服务。老年人急症处理流程按照医疗机构急诊流程执行。按WS/T390的规定执行。9.2预约就诊。老年人分时段预约就诊的,可直接到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办理预约登记、就诊,“综合服务平台”为有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接待、陪诊、检查、入(出)院办理、转诊等服务,同时为老年人就诊提供现场预约服务。9.3住院服务。老年人需入院治疗的,可由医疗机构“老年病门诊”负责与相关科室联系,住院处应优生安排住院床位。

  10服务监督

  医疗机构要建立服务质量自我监督与考核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老年人就诊建议及群众意见反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完善服务质量的自我评价。

  11消防与安全要求

  3

  11.1应按照GB25201和GA503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方法,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保证配置齐全、完好有效。11.2灭火器应按照GB50140的规定,结合场所的火灾类别和危险等级,配制灭火器。11.3出入通道平坦、方便轮椅通行,配有夜间照明和标识,老人出入方便,室内外无障碍。出入通道应保证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能就近停靠救援。11.4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标识完整准确,符合GB15630要求。11.5设备放置安全,并处于受控状态。11.6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保证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篇六: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签字2016年月日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服务联系表养老机构名称入住老人人数定点医疗联系服务机构名称责任医生及护士就近对接的上一级医院名称备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对接服务联系情况记录序号时间服务对象姓名服务对象所在养老机构名称定点医疗联系服务机构名称医生及护士姓名就近对接的上一级医院名称备注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补贴审批表医疗服务单位名称盖章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银行开户行银行账号养老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年均入住老人数市核数提供材料1

  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联系服务制度

  一、运行原则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满足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就医需求。二、服务内容(1)为每位入住老人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2)每年一次健康体检。(3)每月开一次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讲座,适时组织开展疾病和卫生保健活动。(4)每周定期巡诊,为行走不便患者到床头服务,涉及收费项目按照相关政策执行。(5)为患病老人按照卫生局规定的诊疗范围提供基本医疗服务。(6)为患病入住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服务内容仅限于肌注治疗和服药治疗,不得进行输液治疗。实施肌注治疗时,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抢救药物和设备,并不得使用易致敏药物。(7)实施食品卫生监督,指导甲方调剂饮食,符合健康和营养学要求,预防食物中毒。(8)养老服务机构转送的老年病人,医疗卫生机构为其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转院等手续时享受优质、优先服务,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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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医疗卫生和保健合作协议

  甲方:

  养老机构

  乙方: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解决甲方入住老人的防病治病问题,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决定为甲方入住老人开展医疗卫生和保健服务,现就有关事项订立

  如下协议:

  1.医疗卫生和保健业务用房或场地由甲方负责提供,产权属甲

  方。

  2.乙方负责提供开展医疗卫生和保健服务所需的医疗设备、器

  械和卫生材料,医疗设备、器械仍属乙方所有,医疗设备维修保养

  费和卫生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卫生和保健服务的内容:

  (1)为每位入住老人建立完整的健康档案。

  (2)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3)每月开一次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讲座,适时组织开展

  疾病和卫生保健活动。

  (4)每周定期巡诊,为行走不便患者到床头服务,涉及收费项

  目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为患病老人按规定的诊疗范围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6)为患病入住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服务内容仅限于肌注

  治疗和服药治疗,不得进行输液治疗。实施肌注治疗时,乙方负责

  提供必要的抢救药物和设备,并不得使用易致敏药物。

  (7)实施食品卫生监督,指导甲方调剂饮食,符合健康和营养

  学要求,预防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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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养老服务机构转送的老年病人,医疗卫生机构为其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转院等手续时享受优质、优先服务,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

  4.乙方为甲方寄养老人开展医疗服务所需药品由乙方提供,药品使用种类不得超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其所需药品费用由甲方老人自付。

  5.乙方在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中发生的医疗纠纷由甲乙双方共同调处,经国家权威机构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所发生的赔偿额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6.甲方每年12月底前向乙方支付医疗服务费。医疗服务费计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按年平均入住老人计)。其中,80%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负担,20%由养老机构自行负担。

  本协议自2016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出现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经双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中止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各自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章)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

  (章)法人代表:

  (签字)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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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养老机构名称

  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服务联系表

  入住老人定点医疗联系服务

  人数

  机构名称

  责任医生及护士

  就近对接的上一级医院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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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对接服务联系情况记录

  序号时间

  服务对象姓名

  服务对象所在养老机构名称

  定点医疗联系医生及护士就近对接的上一级

  服务机构名称姓名

  医院名称

  备注

  -5-

  附件5:

  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补贴审批表

  医疗服务单位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养老机构名称

  提供材料

  主要负责人姓名

  年均入住老人数(市核数)

  1.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协议□2.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服务联系表□3.入住老人每年一次体检汇总情况表□另外:老年健康体检档案、每月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周一次巡诊记录作为备查

  养老机构意见

  盖章年月日

  市卫计委意见

  盖章年月日

  市民政局意见

  备注

  盖章年月日

  市财政局意见

  盖章年月日

  注:一式伍份,其中医疗服务单位、养老机构、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一份。

  -6-

  附件6:

  医疗服务补贴审批流程

  一、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填写医疗服务补贴审批表,经养老机构盖章后,汇同以下材料报市卫计委。

  1.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协议2.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服务联系表3.入住老人每年一次体检汇总情况表(老年健康体检档案、每月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周一次巡诊记录作为备查)二、市民政、财政、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会商。三、市卫计委汇总,申请资金,报市财政局核拨。其中,80%市财政“以奖代补”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20%由养老机构负担,按协议定期支付给医疗服务机构)四、申报时间:每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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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老年人医疗保健优待规定

  (一)老年人优先就医;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住院。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免普通挂号费。

  (二)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篇八: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安龙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注老年健康,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不仅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解决老年人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看病就医困难的时间问题,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县级以上医院开展老年人优先医疗服务工作,结合《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医疗服务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提出问题,服务老年人看病就医已成为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和谐贵州”建设的一项实际举措。全院职工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服务的高度,行动起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坚持常抓不懈、长效发展。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我院为老年人提高优先医疗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医院为老年人提高优先医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韦雄飞副组长:黄先奇刘丽

  成员:谭宏波任泽艳韦仕兰罗卫黄芝芹危安敏贺兴利余毅曾燕杨慧萍景宣琼朱珠罗武成李树平鲍优兰舒建军舒家强李绍波以及各相关科室人员。

  社会服务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各相关科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三、主要内容1、设立专用服务窗口;在住院大厅交费、取药等处开设“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服务窗口”。2、配备专职服务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导诊、陪诊服务人员,提供轮椅、平车等必要的设施设备,逐步建立诊疗绿色通道,为老年患者提供“一条龙”全程陪同服务。3、实施分诊优先服务;在各诊室门口、化验室(抽血室)、B超室、放射科等处张贴“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的醒目标识,进行人员培训,确保做到老年人优先诊疗,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优先服务。4、推动预约服务;针对老年人看病就医的实际需求,逐步推出老年患者门诊导医预约服务,简化门诊流程,方便老年患者就诊。5、改进付费模式;在尊重老年患者诊疗付费习惯的同时,逐步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的模式,对需抢救的急危重老年患者,按照“先救治、后付费”的原则执行。6、探索预约出院结算;积极创造条件为老年患者出院结算服务,实现出院结算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在出院结算窗口设置“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服务窗口”,减少等候时间。

  四、严格考核把全院开展老年人优先医疗服务工作纳入医德医风考核体系,与

  绩效挂钩。

  安龙县人民医院2013年9月20日

篇九: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医疗机构老年友善服务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老年友善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及改进。本标准适用于提供老年友善服务的医疗、康复、护理和照护等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432康复辅助器具分类和术语GB/T17242投诉处理指南T/CGSS001-2018老年照护师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1643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老年友善服务age-friendlyservice为老年人营造尊重、关爱与支持的环境,开展能够满足其特殊需求并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医疗、康复、护理和照护等活动。3.2老年综合评估comprehensivegeriatricassessment

  1

  由多学科专业人员为功能下降、衰弱的老年人从体能、认知、心理、社会、环境和疾病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的健康测量方法。3.3多学科整合管理inter-disciplinaryintegratedmanagement

  由老年病医师、康复医师与康复治疗师、护师(士)、心理师、营养师、临床药师、个案管理师和社会工作者等构成的多学科团队,依据老年综合评估的结果对老年患者实施综合性的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的模式。3.4老年综合征geriatricsyndrome,GS

  由多种慢病的病理过程或多种诱发因素导致的具有同一临床表现特点的老年病症。4基本要求4.1服务机构4.1.1服务机构(简称“机构”)包括医院、康复院、护理院、养老院及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照护中心等。4.1.2应依法登记注册。4.1.3应有为老服务的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有组织管理的制度、流程、服务规范和应急预案。4.1.4应建立老年友善服务中不良事件的上报与处理反馈管理系统,宜参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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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应有负责双向转诊服务的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4.1.6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培训时数每年均不少于20学时,培训考核达标后方能上岗。4.1.7宜单独设立或合作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病区或老年护理院,参照《护理院基本标准》执行。4.1.8宜建立社会工作部,建立志愿者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有长期招募志愿者特别是老年志愿者的计划。4.1.9应妥善保管各种服务的原始文档,实现服务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4.2服务人员4.2.1应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老年人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注意保护其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4.2.2应具备与老年人良好沟通的能力。对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使用慢速、清晰的语言,或采用肢体语言、文字或图片进行交流。支持和鼓励志愿者、患者及其家属参与老年健康问题的多学科整合管理。4.2.3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参加相关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规程和卫生清洁要求。4.2.4医疗、医技人员应掌握常见老年疾病诊疗技术、老年综合评估技术、老年综合征风险筛查与干预技术,定期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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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人开展义诊、疾病筛查和健康宣教活动。4.2.5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老年综合评估技术,依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应具备向老年人或者监护人提供适合居家、社区或机构养老,或者入院治疗的判断与建议的老年护理及管理能力。4.2.6老年医学科及相关特色科室科主任应具有老年医学教育或培训达标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护理负责人应具有老年护理专业的主管护师以上职称。4.2.7康复治疗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治疗科室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4.2.8老年用药与营养咨询门诊应由具有5年以上相关临床经验的医师或护师出诊。4.2.9老年照护师应按照T/CGSS001-2018执行。4.3服务环境与设施4.3.1老年友善服务场所应适合老年人生理、病理特点和功能状况,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移动、如厕等无障碍环境,以安全、便捷为基本要求。4.3.2在机构公共场所应配置移位辅具;公示的服务信息应置于明显位置,并便于老年人阅读和理解。4.3.3机构整体环境、病房环境、卫生间和浴室环境、通道和电梯环境、交通设施和标识系统宜达到老年友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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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设施条件。参见附录A表A.1。5服务内容与要求

  5.1老年综合评估5.1.1应对机构内的老年人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评估内

  容及评估方法见表1。5.1.2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结果为评估对象提出具有针对

  性的干预措施,必要时经过多学科小组共同讨论和制定干预

  方案。

  5.1.3宜对出院回家的老年患者,进行居家安全的评估与提

  供居家改造建议。居家安全的评估应包括对灯光、地面、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走廊或过道等的评估,家庭危险

  因素评估工具(HFHA)参见附录B表B.10。5.1.4应将评估结果录入病历或服务档案,并进行数据的分

  析与管理。表1老年综合评估内容与方法

  序号评估内容

  评估表或评估工具

  1一般医学评估包括患病与用药情况的评估,参见附录B表B.1

  日常生活活动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量表(Barthel指数),2

  能力的评估参见附录B表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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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衡试验、前臂伸展试验,参见附录B表B.3

  平衡功能评估

  Tinetti平衡与步态评估量表,参见附录B表B.4

  4认知功能评估简易认知评估工具(Mini-Cog),参见附录B表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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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易智能评估量表(MMSE),参见附录B表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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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力评估视力简易评估法,参见附录B表B.7

  6

  听力评估听力简易评估法,参见附录B表B.8

篇十: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健康是群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就医是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市近年来创新发展“舒心就医”,各项智能化便捷服务得到广泛应用,彻底颠覆了传统就医模式,极大地简化优化了就医流程,方便了群众就医,明显改善了就医体验,成为我市的一张金名片。但同时,我市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尚有不少老年人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在就医中遇到不便,无法充分享受信息化服务带来的便利。为进一步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老年人更好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X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老年人就医服务事项,做实做细为老年人就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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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各项工作,增进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福祉,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在就医过程中,必须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充分保障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困难的老年人的基本需求;紧贴老年人需求特点,加强技术创新,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促进智能技术有效推广应用,让老年人能用、会用、敢用、想用。坚持“两条腿”走路,使智能化管理适应老年人,并不断改进传统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坚持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针对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共性问题,采取普遍适用的政策措施;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教育背景、不同生活环境和习惯的老年人,分类梳理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差异化的解决方案。——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线上服务更加突出人性化,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便利老年人使用;线下渠道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不断改善老年人服务体验,与线上服务融合发展、互为补充,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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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围绕老年人就医、卫生服务等事项,深入了解老年人就医、卫生服务中遇到的困难,抓紧解决目前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在此基础上,逐步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

  (三)工作目标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有效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享受“舒心就医”服务的便捷,融入智慧社会。到2020年底前,筛查老年人就医过程中遇到的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集中力量推动传统服务兜底保障到位,抓紧出台实施一批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最迫切问题的有效措施,切实满足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到2021年底前,围绕老年人就医,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力争全市二级以上为老服务的医院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到2022年底前,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便捷性不断提高,线上线下服务更加高效协同,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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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点任务(一)营造老年友善文化1.严格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XX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XX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政策规定,认真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自觉执行部门、行业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2.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和尊老敬老教育活动,倡导医务人员敬老爱老助老。3.不断完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在服务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要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提高老年人的就医满意率。(二)提供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1.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医疗机构要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保留挂号、收费、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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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医疗机构设置的“24小时预约挂号机”应确保24小时提供服务。

  2.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杭州市民卡核验健康码或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门诊、住院处、检查化验、药房等服务窗口要专设“老年人优先窗口”,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及时提供帮助。医院中、西药房应设立专窗或有专人提供用药咨询服务,并设计制作醒目的用药说明标签,以方便视力、记忆力不好的老年人,确保用药安全。

  3.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智能设备要配有人工值守。门诊大厅设立多台“舒心就医”多功能服务机的医疗机构可设老年人专用机,每天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及时为老年人提供帮助指导。帮助有需要的老年人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应用“舒心就医”、刷脸就医等服务功能。

  4.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就医服务与医疗机构自助挂号、取号叫号、缴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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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检验报告、取药等智能终端设备的信息联通,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

  5.开展上门、远程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6.完善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服务。搭建社区、家庭健康服务平台,由家庭签约医生、家人和有关市场主体等共同帮助老年人获得健康监测、咨询指导、药品配送等服务,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健康需求。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提供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

  (三)打造老年友善就医环境。1.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病区要配备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2.医疗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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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合理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内应多设置供老年人候诊、休息的舒适坐椅,并保持整洁美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在室外花园设置供身体条件允许的病人活动休息的场所。

  4.医疗机构应配备适老性病房。病房卫生间要安装防跌倒设施,有醒目的提示标识牌;可配备时钟;室内保持温、湿度适宜,温馨整洁。

  5.医疗机构在提供电子点餐服务的同时应提供传统点餐服务,以方便老年人点餐;医院食堂要提供适合老年人需求的营养餐饮服务。

  三、保障措施(一)健全工作机制。我委机关建立老龄健康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中医处、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财务与审计处等有关处室组成的督导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协同、统筹推进和督查指导。各地卫健部门要结合基层实际,制定方案,抓紧落实,形成统筹推进、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细化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加快建立解决老年人面临“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二)加强督促落实。我委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各地卫健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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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落实,及时跟踪分析涉及本地、本单位的相关整改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做实做细、落实到位。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市属医疗机构和各区、县(市)的工作进行评估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对不认真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保障信息安全。规范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中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安全防护手段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曝光并处置违法违规获取个人信息等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安全使用智能化产品、享受智能化服务。

  (四)开展普及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对弘扬尊老爱老传统、促进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加强正面宣传。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相关工作,纳入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友善医院等建设中统筹推进。对各地有益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开展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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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P>  医疗机构老年友善服务规范

  医疗机构老年友善服务规范为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制定“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服务政策。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1.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2.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设置专职工作人员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3.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4.提供个性服务和远程诊疗服务。结合医院实际,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

  5.建立多学科诊疗体系。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6.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制度。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7.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8.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9.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10.适老性病房涅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医疗机构老年友善服务规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建设,统筹资源,创新融合,狠抓医疗机构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环境打造,持续深化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有效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

  一、彰显老年友善文化,着力完善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支撑体系。区卫健局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纳入卫健系统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严格要求辖区内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在机构愿景或文化中必须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同时,积极协调财政、医保、民政等部门,根据老年人对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服务的需求,在人员和设备配备等方面争取支持。区财政每年投入5亿元补贴城乡居民医保及智慧化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投资近2亿元高标准建成智能化社会福利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全力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积极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浓厚氛围。

  二、融合老年友善管理先进理念,打造智慧化机构养老品牌。面向老年人专业化养老需求,XX医院对接XX旅居养老十大品牌--XX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医院内合作举办XX养护院,建立老年患者的双

  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养护院建筑面积7500平米,设有床位210张,有机融合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实行日巡诊制度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实现“重症快速进医院、康复立即回机构”。引入“慧济国际”养老管理团队和智慧化管理运营模式,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严格按照国家最新的适老化建设规范,配备最先进的智慧化养老管理系统,从基本自理、部分自理、无法自理直至安宁疗护逐级设定11类护理标准等级,大力发展专业化的深度照护服务,失能、失智老人占比达到90%以上。同时,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推出慧济舒适照护、慧济食坊、时间银行、志愿者之家、老幼同乐、宠物疗法多种特色智慧化服务,成为兖州机构养老的优质品牌。

  三、推进老年友善服务,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针对大部分老人习惯居家养老的现状,在区中医院建设医院、机构、居家“三位一体”的智慧化居家医养服务平台,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并将电子病历系统与全科医生助诊系统融合对接,打造了线上线下联动、院内院外协同、机构居家融合的信息化居家医养服务模式。通过组建以医师、专业护士、康复治疗师、专业照护师为主的居家医养服务团队,建立多学科诊疗体系,自主研发实现十多项常规检查的便携式“全

  科医生助诊包”,让移动巡诊、移动护理、药品配送等入社区、进家庭、到床前,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查体、疾病治疗、健康管理、功能康复、预防保健、生活照护等连续性医养服务。

  同时,积极引导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XX医院合作、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XX老年公寓合作,联合推行街道社区医养模式,打造医疗养老联合体,将智慧居家医养信息平台与基本公共卫生平台进行对接,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病老年人,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进行定期回访、科学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生活照护、身体指标监管、紧急救助及慢病管理等个性服务和远程诊疗服务,形成“居家体检医疗-健康数据上传-异常信息预警-专业团队跟踪服务”智慧型养老医疗服务链条,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各类养老服务,全时段保障居家老人生命健康安全,切实增强医疗服务精准性、及时性、专业性。

  四、聚焦老年友善环境,创新智能养老综合体。针对规模较大的新建城市社区,以“XX依养家”高端养老公寓为试点,打造“XX依养家”智能养老综合体。项目总投资6.2亿元,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其中,XX依养家老年颐养中心项目,作为XX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重点工作,项目建筑和内部装修全部采用适老化设计,设置有

篇十二: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P>  XX县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县老年人门诊就医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为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X卫传〔2020〕X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医秘〔2021〕X号)和《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X卫老龄秘〔2021〕X号)有关要求,有效解决老年人在门诊就医服务中遇到的困难,使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推动XX家基层医疗机构和X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通过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等,使老年人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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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诊就医中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建设老年友好社会。二、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医疗机构。三、实施内容(一)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老年人就医的预检流程,在入

  口处设立老年人通道,安排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等人员,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通过人工填写登记表等方式协助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缩短老年人在院区外等候时间,确保老年人能够顺利就医。

  (二)协助老年人门诊挂号服务预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现场挂号服务。对通过预约挂号就医的老年人提供现场取号等帮助,协助老年人利用智能设备获取检查结果,引导老年人正确选择就诊科室,保证老年人门诊顺利就医。(三)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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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建立挂号、就医“绿色通道”,组织志愿者在为老年人保留的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提供协助。组织志愿者在门诊设立老年人综合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志愿服务。

  (四)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安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四、资金保障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本地相关资金保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高度重视便利老年人就医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结合医疗机构具体情况,制定志愿服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便民服务在改善老年人门诊就医中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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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及时跟踪评估,持续优化改善。医疗机构加强老年人满意度监测、分析和持续改进的志愿服务闭环管理流程,及时发现影响老年人门诊便利就医问题,创新服务理念,使便民服务在老年人门诊就医过程中不断改进。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门诊志愿服务的指导和检查,跟踪分析本地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志愿者的管理,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确保便民服务在改善老年人门诊就医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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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P>  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规范

  国卫办医发〔2020〕24号

  一、开展居家医疗服务要素

  (一)服务主体。

  1.医疗机构。已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所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相应的诊疗科目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2.医务人员。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派出注册或执业在本机构的医师、护士、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等医务人员上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上述人员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同意方可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其中,医师应当具备与所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相符合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同时至少具备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至少具备3年以上临床康复治疗工作经验和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服务对象。鼓励重点对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等提供相关医疗服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和老年人群健康特点,按照突出重点人群、保障医疗安全、防控执业风险的原则,确定本地区居家医疗服务的优先和重点服务对象。

  (三)服务内容。居家医疗服务主要包括适宜居家提供的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中医服务等医疗服务(居家医疗服务参考项目见附件)。诊疗服务包括健康评估、体格检查、药物治疗、诊疗操作等。医疗护理服务包括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等。康复治疗服务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指导等。药学服务包括用药评估、用药指导等。安宁疗护服务包括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中医服务包括中医辨证论治、中医技术、健康指导等。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应当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地区居家医疗服务项目。原则上,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为宜。

  (四)服务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通过医联体、“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医疗等将医疗机构内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创新居家医疗服务方式。

  二、规范居家医疗服务行为

  (五)开展首诊和评估。原则上,医疗机构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前应当对申请者进行首诊,结合本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对其疾病情况、身心状况、健康需求等进行全面评估。经评估认为可以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的,可派出本机构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关医

  疗服务。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

  (六)完善服务规范流程。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和国家印发的有关疾病诊疗、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等实践指南和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居家医疗服务规范、技术指南和工作流程等。

  (七)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要加强对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医务人员的培训,注重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流程、专业知识和技能等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居家医疗服务能力。

  (八)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务人员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职业道德、服务规范指南和技术操作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料应当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求。

  三、加强居家医疗服务管理

  (九)健全管理制度。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制定并落实居家医疗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诊疗服务管理制度、护理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风险防范制度、医学文书书写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制度,突发应急处置预案等。

  (十)明确相关责任。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告知患者服务内容、形式、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签订知情同意书。发生医疗纠纷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医患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可通过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十一)积极防控风险。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控和有效应对风险。如对服务对象进行认真评估,对其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家庭签约协议、健康档案等资料进行核验;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时,要求应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对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加强培训,并对其资质、服务范围和项目内容提出要求;对居家医疗服务项目的适宜性进行评估,严格项目范围;为医务人员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工作记录仪,配备一键报警、延时预警等装置;购买医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切实保障医患双方安全。

  四、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十二)增加居家医疗服务供给。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居家医疗服务。根据区域内老年人迫切居家医疗服务需求,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合理引导医疗机构增加居家医疗服务供给。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结合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依法合规、有序规范地为群众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上门巡诊和家庭病床等方式,积极开展居家医疗服务。支持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将医疗服务由医疗机构内延伸至居家。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方面的优势,结合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多层次的居家医疗服务。

  (十三)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便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发展居家医疗服务创造有利条件。要依法依规及时为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服务方式的变更登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符合条件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便于群众正确选择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研究探索为慢性病老年患者开具的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建议中,明确其出院后常用的居家医疗服务项目和频次等,方便居家老年患者,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篇十四: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P>  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老年人门诊就医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落实《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x卫传〔2020〕x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医秘〔2021〕x号)和《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卫老龄秘〔2021〕73号)有关要求,有效解决老年人在门诊就医服务中遇到的困难,使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推动x家省属医疗机构、xx家市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通过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等,使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建设老年友好社会。??二、实施范围??全省16个市,2个直管县。??三、实施内容??(一)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老年人就医的预检流程,在入口处设立老年人通道,安排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等人员,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通过人工填写登记表等方式协助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

  成流行病学调查,缩短老年人在院区外等候时间,确保老年人能够顺利就医。

  ??(二)协助老年人门诊挂号服务??预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现场挂号服务。对通过预约挂号就医的老年人提供现场取号等帮助,协助老年人利用智能设备获取检查结果,引导老年人正确选择就诊科室,保证老年人门诊顺利就医。??(三)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建立挂号、就医“绿色通道”,组织志愿者在为老年人保留的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提供协助。组织志愿者在门诊设立老年人综合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志愿服务。??(四)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安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四、资金保障??各市、县(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本地相关资金保障。省级财政安排资金,保障省属医疗机构老年人门诊便民服务。??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便利老年人就医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要结合医疗机构具体情况,制定志愿服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便民服务在改善老年人门诊就医中顺利进行。

  ??(二)及时跟踪评估,持续优化改善。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老年人满意度监测、分析和持续改进的志愿服务闭环管理流程,及时发现影响老年人门诊便利就医问题,创新服务理念,使便民服务在老年人门诊就医过程中不断改进。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门诊志愿服务的指导和检查,跟踪分析本地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志愿者的管理,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确保便民服务在改善老年人门诊就医中发挥积极作用。

篇十五: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P>  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指南(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交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护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黑政规发〔2017〕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28号)等文件,制定本服务指南。

  第一条: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是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诊提供优先、快速、有序、安全、畅通的诊疗服务。

  第二条:绿色通道基础设置1.医疗机构应设立“老年人”就医窗口,提供挂号、收费、取药、医保报销、入(出)院办理等快捷服务,并落实相关老年医疗服务优惠政策。2.医疗机构应在门诊设立“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老年人就诊服务,为就诊老年人提供人工导诊、医保政策咨询、轮椅租借、小件物品寄存、病历复印、相关证明审核盖章等服务。3.医疗机构应在问诊电话中增加老年人就医咨询功能,为老年人就医提供咨询、指导服务。4.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开设“老年病门诊”和“老年医学科”,为就诊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

  5.在智慧医院建设中落实“老年人优先”的理念,医疗机构发布实施手机APP、接入健康龙江平台、推行网上预约挂号、多种支付方式、检查结果推送、错时门诊等一系列措施中考虑便于老年人操作的设置。

  6.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合作机制,畅通快速便捷的转诊渠道。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根据本人意愿将需要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老年人转诊至相应的医养结合机构。逐步建立信息化健康服务与管理平台,实现老年人的日常健康管理与就诊预约、急诊救护等信息的快速对接,为老年人就诊提供便利。

  第三条:绿色通道人员配备7.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应配备具有医学背景的医疗护理人员,做好就诊老年人分诊、引导及咨询服务。8.医疗机构设立的“老年病门诊”应由相关科室专家组成医疗团队,安排日常定期出诊。9.医疗机构应有专人负责老年人转诊服务,做好转诊服务记录,定期深入基层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开展义诊服务。10.医疗机构应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高龄、失能半失能、重病、残疾、失智老年人提供本医院内陪诊服务。第四条:绿色通道设施设备11.医疗机构公共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标准。

  12.医疗机构应配置老年人就诊所需的轮椅、担架、移动病床、救护车等转运工具,并对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使用。“综合服务平台”应放置老年人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花镜、放大镜等物品。“老年病门诊”候诊区应配置便于老年人休息的座椅、照明设施。

  13.医疗机构应配置老年人就医引导标识及安全标志,提示老年人安全就医。第五条:绿色通道服务内容14.一站式服务。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应有专人负责就诊老年人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陪诊等服务。要与相关科室建立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流程,实现老年人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服务。条件允许的要同时为老年人提供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用药指导等服务。15.健康咨询服务。“老年病门诊”应对老年人的用药、康复、营养、护理、心理等问题提供指导、健康教育等咨询服务。第六条:绿色通道服务流程16.急症服务老年人急症处理流程按照医疗机构急诊流程执行。17.预约就诊老年人分时段预约就诊的,可直接到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办理预约登记、就诊,“综合服务平台”为有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接待、陪诊、检查、入(出)院办理、转诊等服务,同时为老年人就诊提供现场预约服务。

  18.住院服务老年人需入院治疗的,可由医疗机构“老年病门诊”负责与相关科室联系,住院处应优先安排住院床位。第七条:绿色通道服务监管医疗机构要建立服务质量自我监督与考核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老年人就诊建议及群众意见反馈、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完善服务质量的自我评价。本指南所指医疗机构均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篇十六: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P>  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老年人门诊就医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落实《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X卫传(2020)x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医秘[2021)X号)和《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卫老龄秘〔2021)73号)有关要求,有效解决老年人在门诊就医服务中遇到的困难,使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推动x家省属医疗机构、xx家市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通过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等,使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建设老年友好社会。??二、实施范围??全省16个市,2个直管县。??三、实施内容??(一)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老年人就医的预检流程,在入口处设立老年人通道,安排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等人员,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通过人工填写登记表等方式协助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

  成流行病学调查,缩短老年人在院区外等候时间,确保老年人能够顺利就医。

  ??(二)协助老年人门诊挂号服务??预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现场挂号服务。对通过预约挂号就医的老年人提供现场取号等帮助,协助老年人利用智能设备获取检查结果,引导老年人正确选择就诊科室,保证老年人门诊顺利就医。??(三)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建立挂号、就医“绿色通道”,组织志愿者在为老年人保留的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提供协助。组织志愿者在门诊设立老年人综合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志愿服务。??(四)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安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四、资金保障??各市、县(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本地相关资金保障。省级财政安排资金,保障省属医疗机构老年人门诊便民服务。??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便利老年人就医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要结合医疗机构具体情况,制定志愿服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便民服务在改善老年人门诊就医中顺利进行。

  ??(二)及时跟踪评估,持续优化改善。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老年人满意度监测、分析和持续改进的志愿服务闭环管理流程,及时发现影响老年人门诊便利就医问题,创新服务理念,使便民服务在老年人门诊就医过程中不断改进。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门诊志愿服务的指导和检查,跟踪分析本地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志愿者的管理,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确保便民服务在改善老年人门诊就医中发挥积极作用。

篇十七:医疗机构为老年人优先服务制度

P>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落实70岁以上老人就医便利优惠政策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05.06.012005.06.01

  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地方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

  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落实70岁以上老人就医便利优惠政策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有关大学、各医疗机构: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6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对70岁以上老人提供就医便利的市府实事工作,现提出以下具体实施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应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优先就医和优先安排住院的就医便利,并制订相应的就医便利具体内容、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

  二、各医疗机构应将为老人提供的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五优先”便利措施与内容上墙;建立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五优先”服务的专门窗口,制作标识醒目的告示牌,并切实落实好相关措施。

  三、各医疗机构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老年简易门诊和预约门诊,方便部分患慢性疾病需长期连续服药老年病人进行就诊配药;各医疗机构应视实际情况,设立老年人专用候诊座位等。

  四、各医疗机构应每月汇总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的情况。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上一季度情况汇总上报至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医院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确保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就医便利措施的落实。要制定严格的督查与考核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并将70岁以上老人就医便利事项纳入精神文明考核及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的检查内容。

  六、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汇总上一季度本辖区医疗机构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统计表(附表),并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处。

  上海市卫生局二00五年六月一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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