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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5-02 10:20:08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以及相关保障、服务、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市(县)、区人民*应当制定、完善快递业发展政策,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促进产业联动,满足经济社会需要。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托市(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快递业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用现代信息、自动化、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高效利用交通运输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快递。

  第六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促进与保障

  第七条市、市(县)、区人民*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快递园区、快件处理场所、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在内的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快递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人民*设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当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九条市、市(县)、区人民*应当支持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快递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快递业发展,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落户本市;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苏南快递产业园等快递园区应当根据园区规划,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功能,推动快递产业集聚发展。

  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村邮站、城市社区工作站、农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城乡客运班车、客运场站等开展快递下乡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机场应当设置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运输通道,为快件快速通行、通关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快递服务场所设置纳入提升性项目,满足居民对快递服务的需求。

  第十五条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车站、机场、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智能快件箱》标准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县)、区人民*应当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参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标识。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区、商业区、学校以及其他封闭管理的场所,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快递收派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快件,经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应当代收、代转。

  第三章快递服务

  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推进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快递服务。

  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提示公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上门取件服务的,应当在承诺或者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不能按照约定时限上门取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导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选择保价或者保险业务;

  (三)当场核对内件物品性质等运单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费标准、赔偿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准确标注内件物品重量、资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快件。

  第二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的,经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对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签收。快件注明为易碎品以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要求当面开拆验收。对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的快件,快递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递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字的,快递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代收货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付款;验收时,可以检查内件外观,清点内件数量,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

  第二十五条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与运单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对赔偿事项未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ˇ理。

  第二十七条快递收派员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应当穿着具有企业统一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递服务。临时停止或者暂停提供快递服务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制定快递业务应急预案,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避免造成快件积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处理用户投诉。

  第三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三十一条提供快件代收、代转等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的,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场所、人员以及设备,并接受市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第四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快递行业协会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完备的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服务质量、消费*、诚信经营的评价机制。

  第四十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第四十六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按照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

  (五)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

  第四十七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八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申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申诉,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报送有关数据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继续转发和投递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快递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和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全面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二)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保部门的工作汇报。

  (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四)在对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时,同时考核其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状况。

  (五)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应亲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指导抢救和处理善后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审定本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安保设施和通讯工具。

  第四条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二)指导、督促安保部门开展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现场,负责组织抢救和指导调查事故处理工作,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参与实施和检查落实。

  (六)督促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和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部门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部门中的安全问题。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扩展阅读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扩展1)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5篇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1

  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标段安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确保公路通行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支和规范使用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3、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计取不低于投标价1.0%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

  2)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使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痕迹管理资料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4)应当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附票据凭证)和次月安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5)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通专项经费,确保资金到位合理使用。

  6)如果工程中存在合法分包工程,应该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安全费用及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本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五临”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设备维修养护费;

  (4)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特种作业人员专用工作防护服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4)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5)安全技能培训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3)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

  7)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1)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

  (2)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5)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6、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任何人不得将其另作它用。专职安技员要保存该计划和相关的使用记录。

  7、项目部要自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专项费用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2

  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标段安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确保公路通行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支和规范使用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3、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计取不低于投标价1.0%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

  2)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使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痕迹管理资料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4)应当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附票据凭证)和次月安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5)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通专项经费,确保资金到位合理使用。

  6)如果工程中存在合法分包工程,应该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安全费用及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本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五临”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设备维修养护费;

  (4)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特种作业人员专用工作防护服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4)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5)安全技能培训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3)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

  7)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1)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

  (2)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5)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6、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任何人不得将其另作它用。专职安技员要保存该计划和相关的使用记录。

  7、项目部要自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专项费用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

  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标段安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确保公路通行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支和规范使用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3、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计取不低于投标价1.0%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

  2)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使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痕迹管理资料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4)应当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附票据凭证)和次月安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5)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通专项经费,确保资金到位合理使用。

  6)如果工程中存在合法分包工程,应该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安全费用及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本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五临”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设备维修养护费;

  (4)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特种作业人员专用工作防护服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4)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5)安全技能培训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3)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

  7)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1)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

  (2)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5)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6、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任何人不得将其另作它用。专职安技员要保存该计划和相关的使用记录。

  7、项目部要自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专项费用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4

  1、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标段安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路建设安全,确保公路通行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支和规范使用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3、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

  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安全生产费用总额计取不低于投标价1.0%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4、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1)在开工前依据合同文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总体使用计划,指导项目周期内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月应编制具体投入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图纸及详细的使用清单计划。

  2)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使用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痕迹管理资料台账,包含从购买、入库、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监控及证明所投入的票据凭证资料。

  4)应当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附票据凭证)和次月安全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工程款计量支付表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5)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通专项经费,确保资金到位合理使用。

  6)如果工程中存在合法分包工程,应该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安全费用及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由劳务分包队伍承担。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本施工项目的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使用范围包括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五临”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大型施工机械、支架等检测检验费,设备维修养护费;

  (4)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特种作业人员专用工作防护服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4)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别、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5)安全技能培训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购置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3)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使用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4)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发给专职安全员工资总额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

  7)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1)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

  (2)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5)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围护、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6、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任何人不得将其另作它用。专职安技员要保存该计划和相关的使用记录。

  7、项目部要自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专项费用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5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 公司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 各项目部须将土建工程造价款的0.5%~2.5%作为专项资金,安装、装饰工程按造价0.5%~1.0%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 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台的两侧等。

  4)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按x省有关规定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4. 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5. 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项目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6. 公司财务部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

  (1)公司财务部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汇总表》。

  (2)项目部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

  7. 公司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 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9.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扩展2)

——乡镇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3篇

乡镇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确处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三章医疗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大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高压消毒设备有专人负责,发现老化立即更换。

  第十九条使用多功能插座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所有使用部门必须使用三相多位电源转换器。

  (二)电源线尺寸及长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设备的电负荷。

  (三)在需电设备和墙壁插座之间不可使用多于一条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应在公共区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条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室清洁无尘,严格遵守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卫生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卫生院工作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谨慎使用外来磁盘,避免机器感染病毒。及时保存、备份网络数据,确保系统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所有磁盘、数据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重要数据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第六章车辆安全

  第二十五条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杜绝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第八章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卫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设备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档案,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勤部门负责供水、用电的监督管理及电力的日常运行、电力设施的维护。其他各科室应当落实科室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制定消防、用电、设备、信息、危化品等应急预案,必要时开展演练,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乡镇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2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扩展3)

——安全生产的保障制度3篇

安全生产的保障制度1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2、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公司级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计划应送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同时抄报公司总经理。

  4、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5、公司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

  6、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7、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工会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按计划实施,物资机械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8、各分公司、汽车站、场应参照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

  9、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10、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扩展4)

——企业安全生产报告制度3篇

企业安全生产报告制度1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企业安全生产报告制度2

  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

  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

  (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与企业的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矿区、货场、建筑工地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认定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

  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

  3、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员伤亡的事件。

  8、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的报告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4、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领导。

  5、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状况;

  (3)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4)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6、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逐级上报。

  7、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8、发生未遂事件应在发生当月报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抢救遇险受伤人员,指导现场紧急救护,组织人员救险排险,采取措施制止事态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一经查实,应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加重处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2、重伤事故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3、直属项目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保卫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分公司所属项目死亡事故调查应有分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当地*安检、*、建委、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由公司消防和交通的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5、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部门、办公室、物业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6、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8、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9、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玩忽职守、或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四、事故的处理

  1、轻伤事故的处理,由项目经理部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认定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

  2、区域分公司重伤事故的处理,由分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领导认可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经公司领导认定后,由区域分公司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直管项目重

  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处理。

  3、死亡事故的处理,经事故调查小组召开分析会,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事故报告单位向事故调查组提出书面结案申请。事故报告批复后,按批复文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交纳事故罚款。

  4、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对未遂事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6、发生安全事故后,各单位必须按事故分类及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伤亡和物损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清理,恢复施工。

  7、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认真的处理。制定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要通过综合评价后实施。

  8、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安全生产报告制度3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扩展5)

——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3篇

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1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财务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各项目部须将土建工程造价款的0.5%~2.5%作为专项资金,安装、装饰工程按造价0.5%~1.0%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台的两侧等。

  4)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按x省有关规定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4.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5.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项目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6.公司财务部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

  (1)公司财务部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汇总表》。

  (2)项目部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

  7.公司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9.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2

  一、在*领导下,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三、组织制定本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组织、协调。

  四、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限期整改。

  五、完成上级安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3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有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安全制度: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扩展6)

——幼儿园待遇保障制度 (菁选3篇)

幼儿园待遇保障制度1

  为了规范管理,明确教师的福利,不断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我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工资制度:

  工资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工资+考勤奖100元+教学奖200元+卫生保健安全奖200元+行为规范奖100元+福利补贴+进取奖。

  一、基本工资:

  1、没有接受幼师专业培训的老师入园试用期为2个月,前2个月基本工资600元/月。

  2、经过幼师专业培训或有一定教学经验(至少一年教龄)入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650元/月。第二个月签订合同后基本工资为700元/月。第二年起基本工资780元/月。

  3、入园第三年起基本工资为800元/月。

  4、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之后可升20元基本工资。连续两学期被评为本园优秀教师的可升基本工资10元。

  5、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参加本园工作后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教师的,可以将其以往的一年教龄累计到本园,并按制度做相应的工资补助。

  二、学历补助

  1、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前教育中专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2、持有普通话合格证书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3、具备三年幼儿教育经验并持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可领取学历补助30元/月。

  4、持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50/月。

  5、持有钢琴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特色课程证书的将根据特色课程的开设进行补助,补助金为10-30/元月。

  三、工作补助

  1、入园前3个月每月可领取工作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4个月期可领取工作补助30元/月。

  3、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前3个月可领取工作补助20元/月。

  4、入园第二年起可领取补助40元。

  四、教龄补助

  1、试用期结束,经签订合同后,可领取教龄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二年领取补助20元/月,第三年领取补助30元/月,第四年领取补助40元/月,第五年领取补助50元/月,第六年领取补助60元/月。此后每隔两年递增补助10元;即第八年起领取教龄补助70元/月,第十年领取教龄补助80元/月。以此类推。(以18年教龄补贴120元/月为终端教龄补贴,即20年以上教龄者均享受120元/月教龄补贴)

  3、用专业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验的老师经园务委员会证实和考核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原有的教龄适当补助。

  五、福利补助(补助的金额将会与本园保教费用的提高相对应稳步提高)

  1.春节开门红:50元。

  2.三八妇女节:38元。

  3.中秋节:月饼一份。

  4.春节:年货一份。

  5.六一儿童节:礼物一份。

  6.结婚补助:138元。(在本园工作年满2年以上,必须提前2个月请婚假的才可以领取结婚补助)

  7.生日补助:50元。(生日当月补助)

  8.外宿教师可领取生活补助及交通补助:200元/月。

  9.女性员工可领取特殊补助10/月。

  10.美容美发补助10元/月。

  11.团队旅游补助:50元/人。(必须是本园统筹安排的旅游活动)。

  六、奖惩制度

  (一)考勤奖。

  1、考勤奖金每月100元。考勤所扣从考勤奖扣除。

  2、具体奖惩参照本园以往方案

  3、事假一天30元。半天20元,病假一天10元,无医生开设的证明的扣30元。

  4、无故旷工半天扣30元,一天扣40元。上班时间不经请示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以上所扣金额发放给代办人员。

  (二)跟车、值班奖。

  1、跟车每天5元,含早晚一接一送,不接送不享受该部分补助。

  2、门口值班每天5元,含早晚来园、离园各一次,必须守候所有幼儿离园。

  3、跟车、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考核方可上岗。

  (三)教学奖。

  1、教学奖每月100元。教学惩罚所扣从教学奖扣除。

  2、没有按教学计划和功课表上课。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元。若有特殊情况要临时改变功课安排,必须上报园长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修改。

  3、家庭作业没有布置或没有认真布置(如出现错别字等)被家长投诉或被抽查发现的,每次扣除奖金10元。

  4、教学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的掌握率必须达到90%,以教学突检和期末考试(学前班)为准,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5—30元,并严厉批评。

  5、中班及以上班级每天必须布置家庭作业,并且要认真批改,若发现没有批改,一次扣除奖金5元,批改错误的一次扣除奖金10元。不准出现漏发漏收现象,一旦发现,一次扣2元。

  6、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根据功课表),一次扣10元。

  7、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严禁私自改变作息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作息时间的,必须上报园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改变,若私自改变和没有正常作息,发现一次扣除5元。

  8、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必须认真细致耐心的辅导,严禁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看电视、放碟片,接发短信等)如有发现一次扣5元。

  9、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与的,根据情况一次扣除奖金10—30元。影响特别严重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0、教师上课期间没有使用普通话、一次扣5元。

  (四)卫生保健安全奖

  1、卫生保健安全奖每月200元。

  2、各班教室必须保持卫生整洁,窗台,墙面、电视柜、电扇等必须做到无积尘、无蜘蛛网、无乱摆乱放。突检发现有卫生死角,每次扣当班教师10元。

  3、放学后突检发现门窗没关好,讲台凌乱,电器插头没有拔除,开关没有关好的每项每次扣2元。

  4、当班老师没有晨检和午检,如:幼儿发烧没有及时发现,幼儿携带危险品等,给幼儿造成安全隐患的,一次扣当班两位老师每人10元。

  5、要及时修理幼儿的指甲,保持警惕,如因老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应及时上报园长办公室,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5—20元。如果隐瞒情况的,造成家长投诉,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并全园通报批评。

  6、幼儿上厕所没有教师陪同指导,出现摔伤一次扣10元。

  7、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或中途退学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20元的处罚。

  8、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当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9、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造成幼儿打翻餐具,若发现一次扣5元。

  10、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寝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5元。

  11、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特别是衣物),因教师疏忽导致幼儿衣物滞留幼儿园的,一次扣5元;导致幼儿衣物在园期间遗失的,一次扣10元。

  12、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上课前,要教导并帮助幼儿保持衣着整洁,、手脸干净、不托鼻涕、梳好头发,杜绝幼儿的物品忘在园内(发现两次往上者扣其5元)若家长投诉老师对幼儿照顾不周,一次扣5元。

  13、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1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5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并通知家长的,让幼儿穿着湿裤子回家,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15、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上课期间,不准关门,不准串岗,不准闲聊、不准接打与幼儿无关的电话、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照顾好幼儿,各班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教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16、幼儿在外活动时老师必须到场。严禁将幼儿一个人留在课室中,违规一次扣10元。

  (五)行为规范奖

  1、行为规范奖每月100元。

  2、上班时间吃早餐,吃零食每次5元,并在周工作会议上提出批评。

  3、上班时间萎靡不振,趴在办公桌上或躺在桌子上睡觉,每次10元。

  4、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来宾,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情绪影响园里声誉。如有违反,根据情况每次扣除5—50元。

  5、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教师之间挑拨离间说三到四的。一经查实扣5—10元

  6、教师没有穿园服、佩戴园章的,每天扣10元。

  7、教师披头散发,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的扣20元。

  8、在外宣扬幼儿园内部矛盾冲突,利用网络公开评击她人或集体(含公开QQ签名,公开网络视频等)视情况扣除20-60元。并全园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9、带班、跟车和带操时穿高跟鞋、拖鞋一次扣5元。

  10、讲究个人卫生,日常产生的垃圾没有到指定地点处理,多日囤积,或随意乱放。一次扣除10元奖金。

  (六)进取奖

  1、为幼儿园提供合理性建议,并被采纳,一次性奖励50元。

  2、利用废弃物制造出适用的玩具或教具,根据成品的质量和数量一次性奖励5—50元。

  3、六一文艺汇演和春节文艺表演,指导舞蹈的,视舞蹈质量每首奖励30-50元。

幼儿园待遇保障制度2

  一、考勤部分。

  教师按上班时间提前5分钟到。迟到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时间达一小时或者迟到3次视为矿工半天处理扣50元。

  请假、病假需提前告知园领导批准(病假及时电话告知园长,来园补交请假条事假未经园长批准视为矿工处理。)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矿工一天扣50元。一月内病假、事假3天以上者(包括3天)每天扣30元。

  二、教育教学部分。

  每周五必须制定下周计划,且在下午4点上墙。未按时完成者每次扣除奖金5元,累计3次扣除50元。

  按周计划和一日活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检查发现未按计划执行者,每次扣除奖金10元,当月3次扣除50元。每周五交下周惫课教案或者接受保教主任的检查,未完成者扣10元,当月累计3次者扣50元。

  在教学活动中出现训斥、体罚、变相体罚现象扣除工资50元,工资降一级(100)。

  三、安全、护理

  护不力,导致幼因教师看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承担医疗费用)。

  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或清理干净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四、卫生。

  活动室、。卫生间、活动区卫生不合格,一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累计3次扣20元。班级物品摆放不规范,每次扣除奖金5元,当月累计3次扣20元。

  放学时要仔细整理幼儿着装、面容(包括洗练、洗手、梳头)若家长投诉照顾幼儿不周,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3次扣除50元。

幼儿园待遇保障制度3

  一、师德(10分)

  1、违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惩处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对违背吉林市教师师德禁令之一者造成校级影响的扣2分,造成镇级影响扣5分,造成市级以上影响的扣10分,同时当年不评优、不晋级。

  3、违反学校“十不准’’的发现一次视情节扣1—2分。

  4、教师在爱工作中没有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视情节扣1一2分。

  5、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视情节每次扣1一2分。

  6、不服从学校人事分配和工作安排的.视情节扣1一5分。

  7、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或使用学校禁止的电器设备等,每发现一次扣2分。

  8、政治、业务学习,学校会议及各种活动缺一次扣0。5分

  二、考勤(10分)

  1、病、事假每天扣0.5分,病、事假每天扣10元,病假一周以上(以镇级以上诊断为依据,住院治疗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2、迟到、早退或不按时签到的每次扣0.2分,并罚款现金5.00元。

  3、旷职一天,扣10分(事前不请假,事后又不及时补假,视为旷职),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以上,或事假超三天,绩效工资按50%发放,事假超五天的停发下月绩效工资。且一年内不准评优、晋级。

  4、临时请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月累计每够4小时按半天扣分,累计间假够一小时扣2元。

  5、教师工作中(包括值周、值通勤车、)漏岗一次扣4分,并罚款20元(由于工作需要,在休息时间工作,记存休,有存休可在本学期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休,不休者期末累记一天加0。5分。

  6、月考核满勤加1分。

  三、教育教学(带班教师)(50分)

  1、按时完成各类计划及总结,教学日记和教案等业务工作,并按时接受检查,未完成者一项扣1分。按时参加个人备课、集体备课,并形成记录,缺项者每项扣1分。认真做好上下午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因记录不详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带班教师自己负责。并扣当事人5分。

  2、能自制有质量的玩教具,每学期8件(每月2件),未完成者,每少一件扣1分。

  3、教师每周听课2节(教学活动除外),有评议,有记录,杜绝抄袭课案,无评议,抄袭一节扣1分。

  4、对纲要、规程等教材考试按活动方案加分。

  5、安全无事故,出现事故及时上报领导。一旦发现意外事故视情节轻重带班教师在场扣除1分,因离岗闲谈造成的事故扣除5分,并付幼儿医药费的金额,费用超出百元以上的带班教师扣医药费的百分之五。

  6、做好晨检记录及幼儿药品的记载,记录填写不详的扣除1分。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并做好跟踪记录,无记录的扣除0.5分。

  8、自串课、改课,特殊情况请示领导,经允许方可改课,每月不超二次,超出者每次扣0.5分,私自串课的每次扣1分。

  9、遵守一日常规活动,保证各类活动时间(晨检、晨间谈话、上课、户外活动,两操,午睡按时上床,起床)有效地利用大型玩具,户外活动时保育员必须配合教师组织活动,不按时的每项扣0.5分,户外活动保育员不跟班的每次扣1分。

  10、经常与家长沟通,做好家访记录及幼儿缺勤记录。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情况(磕碰,学习表现等),未及时反映、瞒报者后果自负,扣5分,付幼儿医药费的百分之百。

  11、除饭前饭后组织幼儿看电视外,其它时间不得看电视,违者每次扣1分。

  12、认真做好家长接送幼儿签到工作,因从带班教师手中接走幼儿出现的幼儿走失事故由带班教师负责,并扣带班教师5分。

  四、教育环境(保育员)(50分)

  1、卫生工作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大扫除。班级两室卫生及走廊卫生整洁,地面、窗台擦干净,物品各归其位,没有灰尘,一处不整洁扣0.5分。

  2、毛巾、水杯及玩具摆放整齐,定期(每周三)消毒,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3、寝室被整齐,床单拉紧、扫*,窗帘挂好,定期让家长洗换床单,毛巾、窗帘。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4、垃圾、纸篓每天必须倒干净,禁止乱放垃圾。没做到的每次扣0.5分,严禁让幼儿帮助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由教师自负。

  5、做好除两室之外的其他担当区卫生工作,达不到卫生要求的,每处扣0.5分。

  6、配合带班教师组织指导幼儿餐前洗手,洗手人数一次不能超过10人,没有做到的扣保育员及带班教师各0.5分。

  7、保育员送餐具、开饭时必须穿工作服、带口罩。不得让幼儿帮助取饭菜,发现一次扣2分。出现问题保育员自己负责。

  8、按时组织幼儿午餐,指导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不讲话、不掉饭粒、不剩饭、不偏食,没有组织的午餐扣0.5分,前提开饭的扣保育员0。5分。

  9、餐前或进餐过程中,不处理问题,不批评幼儿,保证幼儿足够的饭量及用餐时间,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10、开饭时间,保育员不准打扫卫生,违反一次扣0.5分。

  11、配合教师组织幼儿上床休息,将幼儿比较厚的衣服脱下,按顺序叠好,放在幼儿脚边,组织幼儿将鞋子摆放整齐,午间配合教师组织幼儿起床、穿鞋、穿衣服。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12、幼儿有拉尿裤子情况时,保育员及时处理幼儿衣裤净,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

  13、做好两室通风,消毒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项扣0.5分。

  14、协助班任做好幼儿及班级备品登记,管理好物品。不认真记录的每次扣0.5分。

  15、保育员每天负责关好门窗,灯。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出现的事故由保育员负责。

  五、工作表现(20分)

  1、全体教师服从园领导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的每项扣0.5分。

  2、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卫生工作,经检查不合格每处扣0.5分。

  3、值周教师按时认真接送每一位幼儿并做好交接记录,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要求补上),因记录不详实造成家长与幼儿园纠纷的由值日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4、值周教师负责锁好幼儿园处大门,及走廊窗户,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出现的事故由值周教师负责,不按时值周的教师每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由值周教师自己负责。

  5、班级不得堆放私人物品,违者每次扣当事人0.5分。

  6、班组备品摆放合理、整齐,经检查不合格的每项扣保育员及带班教师各0.5分。

  7、工作期间不得干私活,不得闲谈及串班,违者每次扣0.5分,不经请示到其他班级的扣当事人及带班教师各0.5分。

  8、对待家长及幼儿要热情周到,出现家长向园领导反映或领导检查时发现的每次扣1分。

  9、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例会,不及时参加或笔记不全的每次扣0.5分。

  10、上操时全园教师都要出操。未出操的教师每次扣1分。

  11、开会、学习或带班期间关闭手机,不得接打电话或发送短信,不得闲谈或听MP3。违者一次扣2分。

  1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及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不参加的或不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分。

  13、班级备品丢失的,扣该班主任1分,并由该班主任自己赔偿。

  14、教师不得催促家长早接幼儿,发现一次扣1分。

  15、教师不得因各种理由劝退幼儿,发现一次扣5分,并大会通报批评。

  16、根据班级需要,班组三人共同完成本班教育环境的设计,相互合作,没做到的班组每人扣1分。

  六、教育科研(5分)

  1、做好各种科研材料的记录与积累。每少一次扣0.1分。

  2、认真做好师徒听课记录,每少一次扣0.1分。

  3、科研课案每学期一篇,没有的口0.5分。

  4、撰写论文(每学期一篇)没有扣0.3分。

  参加论文交流活动(基础分一分)评为优秀论文的加0、2分,参加县级以上论文评比评上等级的按学校考核细则相应加分。

  5、个人成果按考核细则加分。

  6、积极参与幼儿园课题组织的科研活动(基础分1分,评为优秀的加0.1分)

  7、学期末依据考核总分评出校级教科研先进个人。

  8、论文等材料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15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100元,在吉林市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50元。

  七、定项加分

  1、班长、组长期末每人加0.5分。

  2、期末累计班级三人*均分,按高低顺序评出优秀班组,评为优秀者每个加0.5分。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扩展7)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菁华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1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五)为了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安全,按我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按年生产总值的8‰,设立安全生产保障资金"。

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用于配备工人劳保用品、举办安全教育培训、更新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以及施行安全生产奖励、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安全生产保证的开支。

为了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对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提取与使用做如下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资金的投入及使用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按公司产值8‰的比例提取。

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与比例:安全劳动防护用品40%;

安全教育培训25%;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25%,其他10%。

公司决算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需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定期划拨、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领导责任。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

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安全教育培训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以及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立即停止使用,并现令限期整改。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质安部联系。

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每年以表格形式列出细目,明确计划经费预算款额。

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源基本投入。

公司在全面预算中专门立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预算计划,纳入经营成本预算管理。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执行。

项目经理部按工程标的总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表,总额由经理部控制,须按比例分解到劳务分包,并监督使用。

公司建立抢险救灾应急专项费用用于抢险救灾和应急。

加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既要坚持科学、实用、低耗,又要保证执行法规、规范,确保措施的可靠性。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费用投入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现,要对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保证作用。

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由总包负责。

用于安全防护的产品性能,质量达标并检测合格。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项目目录表。

项目目录表包括:基坑、沟槽防护;

结构工程防护;

临时用电;

装修施工;

集料*台;

个人防护等。

三、本制度从修订后发布日期起开始执行。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0年十二月一日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3篇(扩展8)

——疫情期间保障制度

疫情期间保障制度1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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