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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方案】县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07 14:30:08 来源:网友投稿

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依法治统能力,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扎实推进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根据《统计法》、《宁夏统计管理条例》和《宁夏部门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方案】县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统计方案】县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依法治统能力,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扎实推进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根据《统计法》、《宁夏统计管理条例》和《宁夏部门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永宁县统计基层基础能力(以下简称“双基”)建设实施方案。

一、“双基”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目标,全面加强“双基”建设,推进全县统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统计调查“不重不漏、应统尽统”,统计数据“数出有源、有据可查”,切实保证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和水平。

二、“双基”建设的总体目标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基层统计组织网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统计手段、加强统计法制、规范机制运行、扩大统计宣传、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业务建设,规范调查行为,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按照充实完善、巩固提高、规范管理的原则,最终达到统计机构健全、管理更加规范、信息更加畅通、数据更加准确、工作更加高效的建设标准,实现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工作规范化、报表台账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的“六化”目标。按照做好“四个服务”的工作要求,总体上实现“四个适应”:

(一)适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加强基层统计组织网络建设,使之成为既能完成国家统一部署的重大普查和各项调查任务,又能实施灵活多样的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的载体,为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水平提供组织保障。

(二)适应提高数据质量,搞准源头数据的要求。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统计工作基本职责和规范,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使统计各环节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适应县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需要。部门、统计机构工作达到依法统计,规范管理,统一协调的要求,将系统(行业)、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监测纳入到统计范围,及时提供县委、政府决策和管理需要的、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为经济和社会服务。

(四)适应基层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纳入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及管理建设范围,同规划、同建设、同发展,发挥基层统计活动服务企事业经营管理的功能作用。

三、“双基”建设的实施范围与主要内容

全县“双基”建设工作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农场 )、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村(居)民委员会的范围中实施,主要内容是:

(一)基层统计网络建设

1、依法切实抓好乡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建设一支适应科学发展、依法统计、服务优质要求的统计队伍。

2、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园区)统计网络,依法配备专职统计人员。配备必需的办公条件与设备。村(居)民委员会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完善统计调查组织网络。

3、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依法设置统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积极为统计人员创造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设备,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基层基础工作建设

1、加强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涉及统计工作全过程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行依法统计。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布置、报送“双签”制度,统计资料发布与管理制度和统计资料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统计服务工作的运行机制。

2、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建设。落实《宁夏部门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统计人员建设,健全统计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统计调查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强化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严格执行政府统计数据信息报送交换共享制度和数据发布管理制度,对系统、行业基层单位组织开展统计普法、执法检查和业务培训指导,履行部门统计管理职责,提高部门依法统计工作水平,推动全县统计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3、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完善统计全员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要结合“双基”建设,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建设工作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和曝光,推进依法统计进程和依法统计水平的提高。

4、加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加快“三级”统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县局与乡镇(街道、园区)统计站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数据库,提高网络功能应用水平;创造条件完成各级党政网与统计局局域网的互联互通;加快乡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信息网络建设,形成上连县统计局,下连村(居)民委员会和入园企业,以乡镇(街道、园区)为信息节点的统计信息网络。2009年全县统计信息网络建设互联互通率达到70%2010年达到90%2011年实现100%互联互通。要积极推行网上统计作业,提升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加大联网直报方法制度改革,积极巩固扩大联网直报成果,推动企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联网直报制度。2009年,大中型企业联网直报率达90%以上。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小型企业、事业单位实行联网直报,2010年基本实现联网直报。

5、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全县各级统计机构要明确责任,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主要统计指标评审评估制度。建立专业统计人员和主管领导层级质量控制、审核、审签制度;各单位统计人员要在统计调查、加工整理、处理汇总、报送提供等各个阶段,认真履行对数据质量审核把关的法定职责,对数据质量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统计局要抓好全县统计数据的整体质量监控,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

6加强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民委员会两级和企事业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切实做到“数出有源、有据可查”,实现统计台帐标准化、原始纪录完整齐全。全县各级统计机构建立完善统计台帐和电子台帐,规范各类统计报表、资料装订和归档管理。

7、加大对统计人员的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要严格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相对稳定统计人员,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双基”建设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双基”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的基本要求,根据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全县“双基”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健全网络,夯实基础,规范工作阶段(2009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方案。根据《自治区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印发《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二)健全网络。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全面安排、启动本部门、本辖区的统计“双基”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和进度要求,突出抓好基层统计组织网络的设立和恢复健全、人员配备、健全台帐、规范原始记录等工作。

(三)建章立制。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有关加强“双基”建设的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化流程。县统计局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的指导,提出和制定有指导性、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制度和办法。

(四)典型示范。在整体推进“双基”建设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抓点带面。选定4个镇(李俊镇、望洪镇、杨和镇、望远镇)2家行政事业单位(发改局、乡企服务中心)、2家企业(宁夏伊品集团、宁夏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为试点单位,推动全县“双基”建设的有序进行。在具体实践中摸索统计“双基”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及时总结交流,用点上的实践经验指导面上的全面工作。

(五)监督检查。县双基建设协调指导小组将抽调专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及时发现问题,并在2010年全县统计工作会议上通报情况。

第二阶段:巩固强化,提高管理水平阶段(2010年)。主要任务是在巩固第一阶段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各个环节的工作管理,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主要工作是:

(一)认真回顾第一阶段建设工作,查漏补缺,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把遗留问题带入下一个建设阶段。根据当年的统计工作重点和要求,部署安排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狠抓组织建设、人员素质、工作水平、业务能力、数据质量、信息网络、法治建设等各个方面,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三)组织实施《统计诚信星级单位认证办法》,开展统计诚信星级单位认证活动,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引向深入。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考核评比、表彰奖励阶段(2011年)。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统计“双基”建设经验、成果,对照标准,严格考核,表彰奖励,为推进全县“双基”建设健康发展打好理论与实践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行“一把手”责任制统计“双基”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农场)、工业园区、试点企事业单位成立统计“双基”建设领导小组,把加强统计”“双基”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统计法》、《宁夏统计管理条例》和《宁夏部门统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主要措施,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确保统计“双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县“双基”建设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领导全县“双基”建设工作,切实担负起协调和指导职责,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统计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突出抓好“双基”建设典型示范工作,制定考核验收标准,监督检查和落实“双基”各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抓“两头促中间”,抓联系点、分片包干、试点推进、以点带面等工作方法,分工负责,一抓到底,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各试点单位尤其是试点镇要加强对本单位及其辖区各单位“双基”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统一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筹措必要的工作经费,购置配备保障建设工作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工作条件,保证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双基”建设工作需要,建立由单位负责人或统计负责人、统计、会计和有关业务人员组成的工作组织,扎实开展工作。

(五)统一标准,突出特色。面对统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变化,统计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从组织机构、人员选配、硬件设施、制定制度、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的建立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健全完善清晰明确的职责任务、健全的管理制度、统一规范的流程标准、系统科学的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园区、农场)、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标准、考核办法、统计诚信认证办法等制度。

(六)解放思想,常抓不懈。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复杂的任务,各级统计机构、统计基本单位必须牢固树立长期作战、逐步规范、不断完善创新的思想,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常抓不懈,推动统计调查建立在牢固的基层基础之上。以一流的工作管理,良好的队伍素质、过硬的数据质量、优良的服务水平,促进全县统计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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