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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意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08 16: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安全工作,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根据《广州市人民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意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消防意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安全工作,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2)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现役消防队以外,由政府组建,以政府财政保障,承担灭火、应急救援和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等防火任务的专业消防队,包括依托消防站组建的城市专职消防队和镇街成立的专职消防队。

()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要根据《广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11-2020)》要求,加快推进全区34个规划消防站建设,明确消防站具体选址及用地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近期和远期建设计划,列入区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中新、新塘消防站争取在2016年动工,石滩、派潭等地消防站建设要纳入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内容,争取在2016年底前动工。城市消防站要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2)要求,配齐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执勤器材装备。

()完善镇街专职消防队建设。参照国家《乡镇消防队标准》开展镇街专职消防队“达标创建”工作,每个镇街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专职消防员15人、执勤消防车2辆、配齐必要的营房营具和执勤器材装备;设有消防分队的镇街专职消防队,队员人数按每辆消防车不少于6人配置。“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各镇街年度消防目标责任状,区政府每年组织开展检查验收,2015年底前,永宁街和新塘、仙村、石滩等镇完成建设任务;2016年,朱村街和中新、派潭等镇完成建设任务;2017年,小楼、正果等镇完成建设任务。

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

()规范职能定位。贯彻公安部等4部委《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省编办等4厅委《关于切实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社会公益性质及做好其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粤公意字〔20158)文件精神,推动全区城市专职消防队及镇街专职消防队申报政府公益性事业单位,争取2016年底前完成全部登记工作。

()规范日常管理。城市专职消防队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市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镇街专职消防队实行直接领导

()规范招录程序。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收录用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要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和《职业消防员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城市专职消防队员的招收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镇街专职消防队员由镇街政府自行负责,新队员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招录工作按照市公安消防局和区人社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规范人事任免。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城市专职消防队配备队长1名、副队长3名,镇街专职消防队配备队长1名、副队长2名,设立消防分队的镇街专职消防队每个分队设立分队长1名。城市专职消防队队长、副队长的任职资格、选拔程序、任期等按市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实行;镇街专职消防队队长、副队长、分队长人选由镇街聘任。

()规范入职培训。城市专职消防队员的入职培训按市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镇街专职消防队员的入职培训采取消防队自行组织以及到辖区消防中队(包括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轮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区公安消防大队考核合格后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规范执勤备战。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备战,日常执勤备战人员实力不得少于队员总数的70%,如遇重大灾害事故应在2小时内召集总人数的90%参战,确保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完成。

()规范执勤训练。城市专职消防队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按市公安消防局有关规定执行,镇街专职消防队每周开展夜训不少于1次、自行开展或参加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的重点单位“六熟悉”和实地训练不少于2次、开展器材装备熟悉及操法训练不少于2个半天。

()规范指挥调度。政府专职消防队接受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域消防联动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政府专职消防队应按规定配齐相应通信器材。

三、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

()加强经费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各类经费参照《广州市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穗财政〔201262)及《实施细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城市专职消防队的年度经费预算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当年消防工作任务需要编制,报区财政部门批准实施;镇街专职消防队的经费预算由消防队自行编制,报镇街财政部门批准实施。

()落实工资福利。用人单位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保障政府消防员的合法权益,建立符合消防高危险性职业特点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城市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参照同等年限现役士官标准制订,镇街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应参照本地区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购买“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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