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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完整)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08 16:40:05 来源:网友投稿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体育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完整)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创新体育产业管理运行机制,构建以体育竞赛表演业为龙头,体育用品制造业为支柱,体育培训、体育旅游、体育场馆运营等多业并举的体育产业体系,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规范体育市场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策引导,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推动商业化运作,逐步健全体育产业管理运行机制。

(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良性互动作用,推进体育产业各门类和业态全面发展,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融合,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坚持全民参与、特色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完善体育设施,倡导健康生活,营造健身氛围,促进体育消费。立足实际,突出山、海、湾、滩、岛、泉等优势资源,走具有威海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道路。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特色突出、产业链完整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精心打造一批具有威海特色、全国知名的体育产品品牌,体育产业产值总规模超过200亿元。

(一)产业基础更加坚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市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60个以上;健身活动站点发展到2300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42%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达到1.5万人。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资产经营业、体育彩票销售业、体育健身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培育23项有国际影响的品牌赛事、35项传统体育品牌赛事,打造35处省级以上体育产业基地或示范单位。

(三)创新能力有效提升。体育产业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全民健身科技服务和体育企业创新研发能力显著提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体育产业广泛融合,体育企业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明显提高,体育领域对外合作不断增强。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继续举办好威海市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小学体育联赛、残疾人运动会等综合性体育赛事,加快推进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激发赛事活力,提高赛事影响力。积极引进培育国际精品赛事和传统高水平赛事,每年承办国际级、国家级高水平赛事数量稳步增加。创建特色品牌赛事,进一步提升威海国际铁人三项赛、国际帆船赛等赛事水平,积极打造帆板、游泳、垂钓、马拉松、登山、徒步等特色赛事,广泛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棋类等联赛。加强品牌赛事综合开发,采取办赛形式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竞赛组织专业化的方式,推动门票、广告权、电视转播权、场馆租赁、纪念品等体育相关产业发展,提升赛事知名度,扩大综合效益。大力培育专业化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丰富竞赛组织主体,活跃体育赛事经济。

(二)突出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重点支持以碳纤维为基础材料的体育器材产业发展,围绕垂钓、帆船、帆板等海上运动,登山、骑行等户外运动及铁人三项、高尔夫、棒球、冰雪等运动,积极开发生产相关产品。支持体育运动服装产业发展,引导企业运用碳素、纳米、塑胶等新材料,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支持优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自主品牌,打造23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鼓励优势体育品牌和项目“走出去”,提升服务贸易规模和水平。规划建设体育用品特色街区,借鉴、引进国内外先进销售理念和经营模式,拓宽体育用品销售渠道,加快品牌专卖店、连锁经营、网络销售等新业态发展。

(三)创新发展体育资产经营业。大力培育体育场馆专业管理运营公司,鼓励以市场化手段运营体育场馆,创新运营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加强体育赛事引进,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竞赛、表演、健身等活动,提供健身指导、体育培训、体质监测等服务,盘活场馆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体育场馆开放、服务、保障和安全监管等规定,制定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标准,积极推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和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并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第三方运营及管理机制建设。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发挥体育场馆在场地、器材、教练、专业知识等资源方面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健身科学指导。严格落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公众责任险制度,为场馆抵抗风险、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公共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四)着力培育健身消费市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加强体育文化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完善职工健身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校要加强体育工作,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普及篮球、游泳、足球、乒乓球等运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加快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健身工程、农村体育工程建设,对老旧体育设施及时淘汰更新和维修。到2025年,市级建有综合性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县级建有体育场(馆)、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镇、街道建有多功能体育场地;社区、行政村健身设施更加丰富完善。完善各类健身协会组织,健全市县两级体育总会,大力发展各类单项体育协会,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普遍建立老年体协、群众体协、体育健身指导站等健身组织,推动健身协会组织向实体化发展。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健身指导服务。鼓励大型健身俱乐部跨区域连锁经营,加快发展适合不同消费需求的体育健身俱乐部。

(五)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康体结合,推进体育与健康养生、老年休闲产业融合发展,倡导科学健身推广“运动处方”,加强体育运动指导,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中医药独特功效,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推动运动医学、康复医疗及器械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促进体育与旅游业深度融合,高标准建设里口山城市山地公园,打造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系统和国家登山健身步道等山地健身设施,广泛开展山地自行车、踏青、登山等体育旅游休闲活动;加快建设鸡鸣岛等国际海岛垂钓基地,大力开展海上垂钓、游艇观光、帆船帆板、沙滩球类等大众休闲运动。推动体育产业与媒体、广告、会展、培训、电子信息和金融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传媒、体育广告、体育会展、体育培训、电子竞技、体育金融等新型业态发展,扩大体育产业辐射效应。加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确保总销量稳步增长。完善体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依法开发专有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中小学校全面落实达标测试活动。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五、政策措施

(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放宽体育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公平参与体育产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体育产业。创新体育市场主体培育机制,推进盈利性体育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引导体育企业进行公司治理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机制,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科学制定购买程序和指导性目录,将全民健身活动与公益性体育竞赛组织承办、体育职业与运动专业技能培训、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与推广、公共体育设施运营与管理、公共体育规划政策研究与资讯信息统计分析、体育场馆设施和健身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担。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对体育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创新支持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在全国股转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支持外向型体育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体育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允许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入股组建体育企业。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区市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体育企业创新和中小微体育企业、体育服务业发展。进一步落实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体育公益事业。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兴办国家政策允许的各种体育经营企业。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多元化的体育保险产品。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

(三)强化健身消费政策支持。完善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加大健身消费支持力度,充分调动群众体育健身积极性。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支持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开展医保卡用于大众化、基础性健身消费试点,积极开发运用市民卡健身功能,推进健康关口前移。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四)完善规划布局和土地优惠政策。编制市县两级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建设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户外健身场地、篮球场、羽毛球场、小型足球场、儿童活动场所、游泳池等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的应按照规划要求择地重建,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广场和山地等有条件区域应配套建设相应体育健身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等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五)落实税费价格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体育企业申请高新技术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体育产业并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宣传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可进行税前扣除。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体育企业发生的重组业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六)加大产业人才培养力度。改革体育产业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懂体育、会经营、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整合体育产业教育资源,建立体育产业研究智库,打造高水准的体育产业研究团队。支持驻威高校成立体育产业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培养高层次体育产业发展人才。强化体育产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建设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级体育产业管理人才队伍。加强体育产业人才交流和引进,打造高端体育产业人才交流平台。创新选拔体制,激发各类体育产业人才的潜能和活力,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七)完善创业就业政策。将发展体育产业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鼓励退役运动员、体育运动学校和驻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等群体从事体育产业工作,并将其纳入我市创业就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强化在岗培训、再就业培训,采取培训机构与体育企业、高校联合建立体育产业实训基地等办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快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机制,引导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就业需要,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作为改善社会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战略研究、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管理协调和综合服务,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建立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定期开展统计,发布体育产业研究报告。选取体育产业发展有代表性的项目和区域,设立联系点制度,跟踪研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规范行业管理。强化分类管理,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快体育竞赛改革,公开全市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目录。加强体育赛事公共服务,制定竞赛组织服务、安保服务、医疗服务、志愿服务等标准。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人员及财务关系与体育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认真执行体育健身服务行业标准,开展第三方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工作。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

(三)完善激励机制。对引进开展规模大、影响力强的省级以上重点赛事、精品赛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或奖励。实施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示范工程,开展体育服务、体育用品制造、运动休闲、全民健身服务等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通过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四)加强监督落实。各区市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管委要结合实际,研究编制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体育局等部门要对本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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