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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方案】未央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09 17:40:16 来源:网友投稿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精神,根据《陕西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未央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未央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精神,根据《陕西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方案》、《陕西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未央区实际,现就我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依托现有西安市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为基础,升级开发统一的“三证合一”审批系统,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且兼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律效力的营业执照,并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总体工作安排逐步过渡到“一照一码”。

三、基本原则

(一)便捷高效。整合工商、质监、税务登记审批流程,改革审批机制,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规范统一。制定全区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表格,统一使用“三证合一”审批系统,确保“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规范统一。

(三)分类实施。新设立的市场主体(不含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时,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已存续的市场主体办理变更登记时,仍按照原登记程序实施;市场主体办理注销登记时,仍按照原登记程序实施;对暂不适宜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时,仍按照原登记程序实施。

四、改革内容

(一)将未央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登记受理窗口升级为“三证合一”登记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申请人向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包含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申请信息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统一进行形式审查,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窗口应向申请人出具《“三证合一”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窗口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受理窗口将《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的申请信息录入“三证合一”审批系统,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

(三)受理窗口作出核准决定后,即生成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市场主体数据资料,发放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

(四)工商部门负责“三证合一”申请材料的纸质档案保管工作,并负责向质监、税务部门传送企业电子影像档案。

五、进度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5625日至74

由工商未央分局负责起草《西安市未央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组织召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协调小组会议,对方案实施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职责和要求。

(二)方案准备阶段:201575日至714

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提交优化后的本部门登记事项的审批依据、提交材料、表格规范等内容至工商未央分局进行整合,形成《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办事指南》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予以公示;工商未央分局完成“三证合一”审批系统的升级开发和联网调试;质监未央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完成与“三证合一”审批系统的数据交换,包括证照号码的生成与电子影像档案的传输保存。

(三)方案实施阶段:2015715

未央区正式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六、职责分工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一)工商未央分局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

2.牵头制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清单;

3.升级开发“三证合一”审批系统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4.妥善保存“三证合一”纸质档案材料,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关申请材料的电子影像档案分别传送给质监未央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二)质监未央分局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参与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申请信息和所需的申请材料目录进行最大限度地简化,梳理定稿后交工商未央分局进行汇总;

2.培训“三证合一”受理窗口人员熟练掌握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审批业务;

3.配合工商未央分局完成“三证合一”审批系统的组织机构代码生成和数据传输功能;

4.妥善保存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关申请材料的电子影像档案材料。

(三)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参与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申请信息和所需的申请材料目录进行最大限度地简化,梳理定稿后交工商未央分局进行汇总;

2.培训“三证合一”受理窗口人员熟练掌握税务登记证登记审批业务;

3.配合工商未央分局完成“三证合一”审批系统的税务登记号生成和数据传输功能;

4.妥善保存税务登记证有关申请材料的电子影像档案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与改革实施的相关部门要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二)落实部门责任。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要根据《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严格按照改革实施内容、时间进度安排和各自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做好衔接工作。企业因外出开展经营活动,确需提交组织机构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由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凭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予以制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年度报告按国家规定执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和有效期限由质监未央分局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意见制定具体办法。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使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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