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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西安市长安区省市生态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09 18:30:04 来源:网友投稿

西安市长安区省市生态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和省市要求,依据《西安市长安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13-2023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西安市长安区省市生态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西安市长安区省市生态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长安区省市生态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201016)文件精神和省市要求,依据《西安市长安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13-2020 )》,为扎实做好全区省市生态区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山青、水净、坡绿”工作要求,严格遵循《西安市长安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13-2020 )》划定的生态功能区定位,依托区域特色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全区产业结构,加大科技教育投入,提高全民综合素质,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确保2015年完成市级生态区创建任务,2016年完成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任务,努力构建“美丽长安”。

二、主要任务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生态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12号文件要求,遵循生态优先、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和绿色发展的理念,全面完成生态产业、自然资源保护、环境质量与安全、人居环境、生态文化及能力保障等 6 大体系建设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生态区创建是一项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系统工程。为强化对生态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决定对生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态区建设规划、技术指导和各类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实施。各成员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创建工作,并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实施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纳入年终考核。

()狠抓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单位承担的创建任务,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措施,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定完成时限,有计划、分步骤地扎实推进;要按月、按季度对所承担的创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不断查找差距,完善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严格目标考核。区考核办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生态区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实施年度考核。对任务落实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创建指标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责成其限期完成任务。对工作完成不好,影响创建大局的,实行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一票否决”。 每年6月、12月,各成员单位对照生态区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和所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详见附件4),组织自查,收集完善创建生态区资料,报送至创建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长安分局,联系人耿勇,联系电话85293466)

()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区创建工作,加大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在城镇建设、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环境建设等方面将资金优先向生态区建设项目倾斜,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扶持和财政补贴资金,不断拓宽生态区创建项目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营造舆论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区创建宣传活动,引导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要及时报道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案例,扩大公民对生态区创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参与率,增强参与积极性,在全区掀起生态区创建热潮,形成“举全区之力,集全民之智”共创生态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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