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2015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能力,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我县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5年统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方案】翁源县统计局2015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翁源县2015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能力,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我县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5年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的通知》(韶市统[2015]5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统计执法检查对象:本县辖区内的“四上”企业。按照省、市统计局有关力争在3年内对全部“四上”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要求,今年仍按“四上”企业数的1/3进行抽检,原则上去年检查过的单位今年不再安排检查。我县是市局今年确定的集中检查县,市局要求的检查单位数45个,其中县检查数28个,市检查数17个。为组织好这次执法检查,定于7月10日前将执法检查企业基本情况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局法制科,待市局确定检查单位后,再确定我局的检查单位,并按要求上报书局备案。
(二)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2015年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今年的检查重点,一是检查“四上”企业的规范化建设,特别是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统计工作制度、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持证上岗等);二是检查统计报表上报的及时性;三是检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工业、贸易、住宿、餐饮、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等领域,按专业分别设定五个重点检查指标:
1.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税收总额。
2.房地产企业:本年房屋施工面积,本年房屋竣工面积、本年竣工房屋价值、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本年商品房销售额。
3.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额、其他收入。
4.建筑业:本年新签合同额、建筑业总产值、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批发零售业:营业收入(销售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应缴增值税、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
6.服务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从业人员期末数。
二、检查步骤
今年的统计执法检查从7月20日开始,在9月20日前完成。按照准备、检查、处理和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
1.7月10日前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局备案。
2.确定检查单位。各专业按“四上”企业数的1/3确定检查单位后,于7月10日前由县局统一上报市局法制科。
3.通知被检查对象。由市局及县局分别给各自检查的企业下发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等。对市局直检的单位,在市局下发检查通知之前,任何人员不得预先通知。
4.抓好培训。在7月10日前,将《统计法》、省统计局黄日何处长《统计执法检查讲座》、《坚持依法统计、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两个资料提供给各专业人员进行自学;进入企业检查前,再利用1-2天集中培训、讨论。尤其要认真掌握检查程序、办案程序等,做到事前认真学习、准备充分,事中对照审核,事后及时复核。在检查、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及有关规定进行,正确使用各阶段的统计法律文书,注意做好每个细节,如有疑问要及时请示,确保每个阶段、各个环节不出大的问题或纰漏。
(二)检查
1.研究布置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认真做好协调、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2.组建检查组。我局统计执法检查拟成立2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负责若干个专业,检查组组成人员及分工详见附表。
3.检查时间和方式。我局初步确定的检查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市级检查时间由市局确定;检查方式采取直接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各检查组要指定一名记录员,负责对现场检查等进行记录。
三、处理和总结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认真调查取证,弄清楚违法事实,由组长指定专人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执法检查记录表》、《调查笔录》等,依法进行处理。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检查组要经过讨论并提出处罚建议,对确定进行处罚的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均由局统计执法检查机关统一编号。各检查组完成检查工作后,由组长指定人员,对本组的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执法检查的做法、过程以及结果整理成书面材料,于9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以便综合整理和上报。
市局对今年的统计执法检查非常重视,要求各县(市、区)至少立案查办案件1宗以上,并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执法不力、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不作为行为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检查组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惩处,确保案件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