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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方案】绍兴滨海新城优化食品环境“三边四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0 16:20:06 来源:网友投稿

绍兴滨海新城优化食品环境“三边四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食安委〔2016〕4号)精神,积极推进食品领域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绍兴滨海新城优化食品环境“三边四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绍兴滨海新城优化食品环境“三边四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绍兴滨海新城优化食品环境“三边四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食安委〔20164号)精神,积极推进食品领域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和小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引导提升、标本兼治、逐步规范”工作方法,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按照“规范一批、疏导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以校园周边、景区旁边、道路两边等“三边”重点区域为切入点,强化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食品摊贩“四小”食品单位监督管理,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梳理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食品摊贩监管现状和风险隐患,坚持“疏堵结合、整规并举”,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半年多的努力,整体提升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单位及小食品摊贩规范管理水平,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通过提升行动,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辖区旅游景区内餐饮、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上墙率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达100%,无过期食品及食品原料;旅游景区内及其周围200米范围内,无流动小食品摊贩;在划定区域经营的小食品摊贩登记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食品及其原料安全、环境整洁卫生。

(二)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校园周边200米内小食杂店、小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证照上墙率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经营场所整洁卫生,无过期食品及不合格原料。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食品摊贩经营行为。

(三)以辖区道路两边为重点,全面加强辖区内“四小行业”的监管。其中,高速服务区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率、上墙率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区内主次干道两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持证率、上墙率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3%以上;非定点区域内无食品流动摊贩,划定经营区域内,小食品摊贩登记率、公示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以上,无过期食品及原料,加工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县道和区镇道路两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持证率、上墙率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90%以上,小食品摊贩纳入辖区登记监管范围,登记(备案率)不低于85%

三、行动内容

通过此次集中开展优化食品环境“三边四小”提升行动,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准确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户籍档案和信息库;清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提升辖区“四小”食品行业整体水平。

(一)食品生产小作坊提升行动

一是依靠基层力量,对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摸底,掌握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和基本情况;二是对于目录内小作坊,基础条件尚可,业主愿意加大投入,改善加工经营条件,根据其改造提升实际情况核发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三是对列入小作坊负面清单的行业类别,限期提升仍未能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关停取缔;四是对于其他未列入许可目录且不在当地负面清单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规定予以登记备案纳入监管。

(二)小食杂店提升行动

一是采取基层排查、软件核查等形式,及时吊销、注销一批“僵尸”主体,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小食杂店实际经营现状,特别是对处于“三边”地段的小食杂店要及时建档立册、掌握底数。二是严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及时办理相关证照,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把证照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悬挂,做到主体合法、亮照经营。三是严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在首次进货时向供货方索取、查验、保存相关证照台账,是否及时将索取的进货票据装订成册,形成进货台账。四是严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经营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严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三)小餐饮提升行动

一是对辖区内小餐饮单位挨门逐户深入开展摸底,实施拉网式排查,对无证经营、问题较多的单位、区域要进行逐个登记。二是针对辖区摸底情况列出有针对性整治措施和提升计划,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加大对小餐饮的帮扶指导和提升改造,切实推进小餐饮达到标准;同时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沥海镇要牵头市场监管、环保、城管执法、公安等单位力量,坚决予以取缔。三是要根据小餐饮单位特点,以问题为导向,对小餐饮制售食品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检,实施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四是要出台一些帮扶奖励政策,鼓励和倡导小餐饮单位诚信守法合法经营,对基础条件较好、群众认知度较高、有一定自主管理能力的,要切实加强规范和指导,通过整改帮扶使之尽快达到规范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小食品摊贩提升行动

一是对辖区范围内食品摊贩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摸清辖区内各类小食品摊贩的基本情况,建立辖区小食品摊贩信息档案,并进行分类提升。二是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允许经营的小食品摊贩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摊贩标准要求等专题培训,提高各经营者参与提升规范的积极性,在限定的时间内,对照标准要求尽快完善软硬件设施,实现合法经营。三是鼓励和引导小食品摊贩逐步进入市场、店铺等场所,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四、职责分工

新城食安办:做好辖区“三边四小”提升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对辖区专项提升行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暗访通报工作,负责做好“三边四小”提升行动相关情况汇总、总结工作。

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做好辖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摸排、整治、提升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引导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单位提升改造,持有效证照规范经营;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取缔。负责允许区域内早餐和夜宵摊点等小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做好允许区域内小食品摊点经营者食品安全业务培训。

城管执法分局:牵头做好辖区小食品摊贩摸排、备案、提升工作。负责允许占道经营及以占道经营为主早餐摊点、夜宵经营秩序的管理;实施食品摊贩经营者信息登记,发放《食品摊贩临时占道经营登记证》,对小食品摊点“定点、定时、定人”经营进行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允许区域内小食品摊点经营者规范经营和相关培训;依法取缔未经允许的小食品摊贩。

公安分局:加强“三边四小”提升行动执法保障,严厉打击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依法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建交局:配合市场监管分局和城管执法分局做好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和高速服务区“四小”提升工作,及时将发现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通报相关单位。

社事局:配合市场监管分局和城管执法分局做好学校周边“四小”提升工作,及时将发现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通报相关单位,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沥海镇:组织实施对本区域范围内的“三边四小”提升行动,制定辖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保障提升行动所需工作经费,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建立健全“三边四小”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小食品流动摊贩的登记、备案、管理。

五、行动步骤

提升行动从20163月份开始,到201610月末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建档阶段(20163月—2016410日)。结合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对辖区“三边四小”专项提升工作进行安排,对“四小”单位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全面掌握区域内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制定辖区“三边四小”整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加大宣传引导,为提升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提升阶段(2016411日—20166月底)。针对提升行动使达到发证条件的一批无证(照)“四小”单位,通过检查、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尽快整改后领证并规范经营;针对一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四小”单位,劝其搬离现址或转变业态。对采取上述措施仍不服从管理的,相关单位要联合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查处取缔。

(三)完善机制阶段(20167月—20169月)。在集中提升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定期清理整顿、规范提升等一系列机制,以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成果。

(四)考核评价阶段(201610月)。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和提升行动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责任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三边四小”提升行动作为食品领域贯彻新城党工委、管委会优化环境“八大行动”重要措施。沥海镇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和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把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三边四小”提升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在细化实化具体化上下功夫,要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三边四小”提升行动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重要考核内容。新城食安办要会同相关单位对行动工作完成情况和进度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三)立足长效监管。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打防结合,重点部署,常抓不懈,集中力量抓好整治提升。通过这次专项提升行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成果。要及时总结提升行动经验教训,按照巩固成果、打建并举的要求,提高责任意识,寻找问题,补齐短板,切实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

(四)促进社会共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注重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要畅通监管渠道,加强与行业组织沟通和联系,鼓励行业组织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单位间信息沟通无障碍、相互配合更紧密。要积极发展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作用,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要畅通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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