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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0 19:5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我县土地利用率,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国土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我县土地利用率,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410)、《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汉办发〔20149)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1、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积极推广县、镇、村三级纵向齐抓共管和职能部门横向联合监管方式。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在本级耕地保护中的第一责任,明确耕地保护范围、保护面积,细化目标责任,建立耕地保护台账,逐户发放耕地保护明白卡,把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监管责任落实到地块、到农户、到人。

2、强化耕地动态巡查监管责任。明确县、镇、村三级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划分土地执法巡查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巡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建立村组耕地保护信息员监管体系,逐步明确监管责任,畅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信息渠道,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巡查,共同承担保护监管责任,及时有效制止侵占、毁坏耕地等违法行为。

3、加大耕地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坚决查处未批先用、毁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土等部门查办案件联席会审和会议制度,坚决查处、公开曝光违法占用耕地的重大典型案件,保持对土地违法打击高压态势。建立完善定期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其他耕地10亩以上、非法批准征占基本农田10亩以上或其他耕地30亩以上,以及其他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行为的,国土部门在核定后3日内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报告。

4、建立耕地保护奖励补助机制。加大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投入力度,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耕地保护经费按年度纳入财政专项预算。

5、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建立建设用地管理问责制度体系,严格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乱占耕地、乱修乱建、抢修抢建等违法行为。镇(街道办)党委、政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集体土地管理、违法建筑整改拆除的责任主体,耕地保护方面出现问题的,对责任主体同等问责;对耕地保护不力的,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二、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秩序

6、加强国有土地出让管理。严格政府土地出让行为,凡涉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地价确定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报县政府收储委集体研究决策;凡提交收储委会议审定的供地项目,必须权属清晰、补偿安置到位、无信访矛盾、无经济纠纷,必须提供宗地投资强度、效益分析、规划条件、环境影响、开发用途等具体情况。严格开发项目的准入条件、投资规模,严禁土地出让“BTBOT”模式,杜绝项目与土地捆绑出让,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净地”出让。

7、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康、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强化政府对土地征收和供应的管控,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严格管理和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所有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必须由县政府统一收储、统一征收、统一交易、统一出让。建立健全基准地价更新制度、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制度,实现土地经济效益最大化。

8、加强土地征收储备交易管理。制定加强土地征收储备交易管理意见,建立“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储备交易行为,强化统征收储交易职能,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征地拆迁管理,严格执行征迁程序,依法实施征地拆迁,全力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权益。筹措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规定,不断提高招标、拍卖出让比例。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严格经营性用地招拍挂规定,坚决杜绝私下协议、暗箱操作以及事前确定用地单位等违规行为。今后年度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必须达到100%,其中,招标、拍卖出让比例不得低于招拍挂总量的30%

9、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

三、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

10、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中、省用地标准,不符合产业政策、超标准用地一律不得通过预审。坚持产业向园区集中,大力发展多层标准化厂房、一栋楼园区、一栋楼经济、商业综合体和城市综合体,积极推广向地表要节约、向地上要空间、向地下要容量的做法,凡能进标准化厂房、商业综合体、城市综合体的企业,一律不再单独批地供地;凡可建设多层的不得批准单层建设用地。国土、税务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通过提高取得成本、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等,倒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加快旧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步伐,积极做好城镇低效土地开发利用。

11、加快闲置土地清查和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实行建设用地闲置浪费“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企业闲置土地、圈地、占地等行为,对恶意圈占或闲置土地坚决予以收回。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实际,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供应量,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全县土地供应的重要来源,编制盘活存量计划,全力推进土地利用和闲置土地盘活工作,积极盘活建设用地指标。

12、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执行“先补后占、以补定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制度,不断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力度。合理开发荒滩、非规模养殖草地等可复耕资源,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整合捆绑相关涉农财政资金,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增加水田、水浇地在耕地中的比例,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四、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13、加大耕地保护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办法,细化量化考评指标,将耕地保有量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适度提高镇(街道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分值比例。积极探索耕地保护绩效考核成果的利用工作,建立健全干部提拔、交流、离任的耕地保护和土地出让金审计制度,将干部在耕地保护中履职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14、辖区范围内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镇(街道办)将停止其一切用地审批手续,待整改到位后再恢复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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