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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1 09:30:07 来源:网友投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省住建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

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江门市住建局《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以及深化现行工程质量管理模式改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我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进一步明确承担质量终身责任的项目负责人

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年8月印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省厅相关文件,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3项制度,促进项目负责人依法履行质量责任,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因勘察、设计、施工原因造成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存在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2、加强对项目负责人依法履行质量责任的监管

加强对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依法履行质量责任的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信息核实,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和省厅相关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其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1、准确认定违法行为并严惩重罚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准确把握标准和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认定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并将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报上级主管部门。

2、开展全面检查

市住建局和市质安站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定期巡查、检查,按照(建市〔2014118号)的认定标准,检查是否存在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市住建局和市质安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问题突出的将在本地媒体上予以公布,市住建局将通过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通过加强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提高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1、改进监督检查方式

一是加大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尤其是施工项目经理落实质量责任、涉及结构安全的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抽查力度;二是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做法,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以信息技术为辅助手段,实行差别化监管;三是从注重抓工程实体质量转变为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与抓工程实体质量并举;四是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2、完善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管理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住建局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管理股、技术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城监大队、审图所和质安站等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建立协商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定期与监督机构分析研究问题,加大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力度。

3、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

强化对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行为的监管,勘察设计文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审图机构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审查。

4、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保障,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加强统筹,把相关监管力量整合起来,充分发挥其作用。

5、深化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以两年行动为契机,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入手,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强化模板工程专项治理,提升主体工程结构混泥土外观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渗、漏、裂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完善促进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落实质量责任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

(四)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

要培育2-3家有实力的骨干监理企业,扶持他们做优做强,进一步开放监理市场,真正把监理的作用发挥出来。

(五)推进应用BIM技术

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联合成立BIM技术联盟,促进BIM技术在大型复杂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推广应用,促进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水平。

(六)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1、建立建筑市场数据平台

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总体要求,实施信息化建设。按江门市住建局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善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的“两场联动”,实行差异化管理。

2、严格落实施工许可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基本法规,依法审查和颁发施工许可证,进一步加大施工许可信息公开力度,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和项目负责班子的信息在网站予以公示。建设单位要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施工许可公告牌,公告牌内容应与施工许可证内容一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的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2、加强人才培养

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队伍的全员培训,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着眼于发展我市建筑劳动力资源的培植与利用,加强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和一线工人的技能培训,加快农民工向产业工人的转变,加强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和一线工人的技能培训。

3、完善“平安卡”管理,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

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八)推进现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机制改革创新

在开展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期间,积极推进现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机制改革创新,探索完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责任追究制度机制、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等深化改革措施,为深化建筑业改革,建立保障工程质量的长效机制打下基础。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10月)

1、参加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工作

20149月上旬,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相关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随后立即召开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芃同志对相关工作作动员和部署。10月上旬,局召开了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动员大会。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彭建明同志任组长,刘文、伍朝斌、方浩瀚、余富前、李远芳、汤坚聪、伍长洪任副组长,局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管理股、房地产和产权管理股、技术管理股、住房保障股、房屋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等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及局直属单位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建筑施工图审查事务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管股),牵头负责两年行动工作,各责任股室负责各自领域两年行动日常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10月—20166月)

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1411月至12月上旬为自查自纠阶段,住建局和市质安站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201412月至20166月为实施检查阶段,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7月—8月)

20167-8月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治理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研究解决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扎实推进治理行动的开展。要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与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粤府〔201396)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机制改革创新。

(二)落实责任,强化层级监督

市质安站要加强对开展治理行动的领导和监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三)积极引导,加大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有利于治理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推广先进经验、搭建交流平台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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