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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辛集市环境信访及环境隐患问题整改方案(范文推荐)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5 15:50:05 来源:网友投稿

环境信访及环境隐患问题整改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对我市提出的整改要求,彻底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信访及环境隐患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水、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辛集市环境信访及环境隐患问题整改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辛集市环境信访及环境隐患问题整改方案(范文推荐)



环境信访及环境隐患

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对我市提出的整改要求,彻底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信访及环境隐患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水、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加快一批环保治理工程,确保我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整改内容

(一)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1、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按照网格化环保监管的要求,从41日起,各乡镇、园区要认真开展一次拉网式摸排,落实“五个严查”工作,即严查“十五小”企业、严查超标排污企业、严查渗坑排污企业、严查罐车拉运污水行为、严查恶意排污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仍存在反弹的企业,由环保、公安等部门予以联合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环境信访限时办结制度。环保局负责,确保环保 “12369” 投诉热线24小时有人值守、保持畅通,落实“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24小时反馈查处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3、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市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利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一经查实,给予一定奖励。

(二)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辛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7万吨的工程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安装及附属工程建设,确保4月底竣工,5月份进水调试。

2、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住建局负责,4月底前要拿出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方案,5月份开始施工,确保8月底前竣工投运。

3、加快排干渠整治工程建设。水务局负责,对工业路明渠和辛深排干明渠进行清淤,四月底完成。住建局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厂18公里收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8月底前竣工。

(三)加强制革工业区环境管理

1、加强制革工业区区内企业管理。制革工业区管委会负责,一是区内28家污水处理厂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420日前要全部通过环保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实施停产整治;二是加快区内雨水管网建设,确保6月底前建成;三是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按照工业固废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的管理和处置。

2、加快制革业清洁生产项目建设。制革工业区管委会、新城镇政府负责,加快东明含铬皮丝生产再生革项目、赢丰固废无害化处理项目的运行调试,尽快投入正式生产;督促国惠污泥焚烧处理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检查并投运。

3、完善制革区管理制度。制革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完善污水处理、固废治理、危废管理等项管理制度,解决制革企业管理不到位问题。

(四)实行污染物在线监控

环保局负责,4月底前建成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电子平台,形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电话举报、远程执法为一体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实现案件快速反应,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建立排污企业基础信息库,能够显示全市域企业的地理位置、排污状况、网格监管人等信息,并在市政管网及下游主要排水断面建设自动监控设施,提升预警监测水平。

(五)实行联合执法

由环保、公安、工商、供电、水务、国土等部门及各乡镇、园区实行环境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利剑斩污”行动,进一步加大非法排污、“十五小”反弹的打击力度。对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新建项目,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征地手续、供电部门不予供电;对“十五小”“新六小”企业以及其他非法排污企业,工商部门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供电部门采取断电措施、水务部门负责进行断水、土地部门负责收回各种土地手续,凡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严格依照“两高”司法解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相关监管人员严肃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公安局对省厅交办的重点案件要积极进行侦办,做到该立案的立案、该打击的打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市长巴利凯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铁仁,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杨惠欣,副市长郝英鹏任副组长,政府督查办、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供电局、水务局、工商局、城管局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园区主要领导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环保局局长赵航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建立日报告、周调度制度,每周督导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我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要求,各乡镇、园区要对辖区内环境监管区域,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政府督查办、监察局、考核办要组成专门督导小组,实行每周一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工程进度缓慢的,要追究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对涉嫌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查处,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三)强化舆论宣传。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等单位负责,在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长篇幅、多视角地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当前形势要求,跟踪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曝光环保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发表评论文章,大造舆论声势,为全市开展大气、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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