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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榆树市度乡镇街绩效管理考评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7 10:40:04 来源:网友投稿

榆树市2016年度乡镇街绩效管理考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长春市2016年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榆树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榆树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榆树市度乡镇街绩效管理考评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榆树市度乡镇街绩效管理考评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榆树市2016年度乡镇街绩效

管理考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长春市2016年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榆树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榆树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地位,促进榆树市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环境友好、民生和谐。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制定《榆树市2016年度乡镇街绩效管理考评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以及街道办事处共28个单位。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分两组进行考评。其中,24个乡镇为一组,4个街道办事处为一组。

二、考评目的

2016年度乡镇街绩效管理考评,主要是贯彻省和长春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榆树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激发各乡镇街发展动力,使全市实现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升级进位的目标。

(一)明确责任、聚焦发展。紧紧围绕发展主题,注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逐级分解年度工作指标、任务,适当增加指标完成的挑战性,强化各乡镇街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围绕中心、注重落实。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民生服务、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通过设立增量、增速指标、定量和定性指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着力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逐一落实到位。

(三)盘活存量、做大增量。紧紧围绕提升核心竞争力,设置总量和增量指标,任务计划“只设底线、不设上限”,力求在做大增量中盘活存量,给各乡镇街留足发展空间,确保让干的好、做的优、成绩大、贡献突出的乡镇街脱颖而出。

(四)突出项目、务求实绩。紧紧围绕“点线面”相结合,增加项目投资指标,提升实地考评权重,始终把发展实绩作为考评重点,充分发挥考评在发展经济、扩大规模、提高效益方面的引导作用,树立“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

(五)激发斗志、开拓创新。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创新指标体系,拉大考核档次,强化结果运用,激发斗志热情,努力营造心齐劲足、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竞进有为、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考评指标体系

(一)考评原则

1.突出发展主题。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第一要务,在指标体系中设立经济总量、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经济发展类指标,提高发展指标权重,力求把主要精力、力量、措施集中到创新发展上来。

2.突出增量贡献。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科学性,在指标体系考核中设立增速和增量双重考核,增速指标是任务分解必须完成指标。在完成增速指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增量指标进行分组排位,拉大位次之间的分值,通过增量排位打分,确定各组的优秀和良好档次。

3.突出时限控制。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时效性,考评时限明确为本年度,结果核定时仅对当年工作进行认定,指标设置上紧紧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力求四个季度均衡发力、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年度计划中明确各项指标、重点任务的完成时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考评。

(二)指标体系

2016年度乡镇街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分为13项经济指标,7项综合考评指标。

1.围绕经济总量升级,设立总量指令指标。注重打造榆树市经济总量的“升级版”,设立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新建亿元以上项目投资额、招商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四上”企业年度增加数量、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新建2亿元以上项目投资额等10项指标,促进榆树市经济扩大规模加快发展。

2.围绕社会治理升级,设立综合治理指标。注重打造榆树市社会治理的“升级版”,设立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指标,防控社会运行风险,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3.围绕民生改善升级,设立改善民生指标。注重打造榆树市民生改善的“升级版”,设立完善现代农业建设重点任务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2项指标,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4.围绕乡镇街总体工作,设立综合考评指标。注重打造榆树市和谐社会的“升级版”,设立民生服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工作、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市级领导综合评价等7项指标,努力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积极宣传正能量、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全力打造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局面。

四、考评路径

2016年度乡镇街绩效管理考评总分值1000分。其中,13项经济指标分值790分,占总分值79%,依据《长春市绩效管理考评方案》列项考评;7项综合考评指标分值210分,占总分值的21%。考评采取节点考评和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节点考评。由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成员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考评。根据季度、半年和年底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乡镇街进行指标核定、汇总、排序,上报市绩效考评办公室。其中,年底考评时,由各成员部门对乡镇街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书面认定打分。综合考评指标分半年和年终时间节点,对乡镇街进行检查考评、排序,并将结果上报市绩效考评办公室汇总。

现场考评。确需现场实地考评的,由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总体协调,年底前组织各考评成员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评组,对乡镇街进行实地踏查、现场打分、及时汇总,并形成数据、影音、图像资料备查。

具体指标考评路径如下:

1.地区生产总值(80分)。市统计局负责考核认定,考核增量和增速。年终考核认定得分算法:各乡镇街未完成年初下达任务目标的,在基础分值(总分值的60%)上按一定分值依次递减;完成年初下达增速目标的,在基础分值上根据增量贡献率变化排位。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0分)。市经济局负责考核认定,考核增量和增速。考核认定得分算法参照GDP算法。

3.服务业增加值(80分)。市经济局负责考核认定,考核增量和增速。考核认定得分算法参照GDP算法。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0分)。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共同进行考核认定,考核增量和增速。年终考核认定算法:各乡镇街未完成年初下达增速目标的,在基础分值(总分值的60%)上按一定分值依次递减;完成年初下达增速目标的,统筹考虑投资完成额占比、增速指标占比、净增量贡献率在板块内进行排位。

5.新建亿元以上项目投资额(60分)。市发改局根据批复文件及市统计局入库数逐个考核,考核增量和总量。年终考核认定算法:各乡镇街未完成年初下达投资目标的,在基础分值(总分值的60%)上按一定分值依次递减;完成年初下达投资目标的,综合考虑投资完成额占比和投资指标占比在板块内进行排位。

6.招商引资(70分)。市招商办负责考核认定,考核增量和增速。考核认定得分算法参照GDP算法。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分)。市经济局负责考核认定,考核增量和增速。考核认定得分算法参照GDP算法。

8.“四上”企业年度增加数量(50分)。市统计局负责考核认定,考核增量和总量。考核认定得分算法:各乡镇街未完成年初下达任务目标的,在基础分值(总分值的60%)上按一定分值依次递减;完成年初下达增速目标的,在基础分值上根据增加户数占应完成户数比重排位。

9.民营经济发展水平(50分)。市经济局负责考核认定,年终由市经济局排名。

10.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40分)。市安监局负责考核认定,年终由市安监局排名。

11.新建2亿元以上项目投资额(60分)。市发改局负责考核认定,考核增量和总量。参照新建亿元以上项目投资额考核办法。

12.完成现代农业建设重点任务(50分)。市农业局、市委农办负责考评认定,年终由市农业局、市委农办排名。

13.农村贫困人口脱贫(40分)。市发改局负责考核认定,考核完成数与任务数比例。年初市政府下达各乡镇街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年终未完成目标的不得分,完成目标任务的,根据实绩完成数与任务数比例进行排位。

14.民生服务工作(60分)。由市人武部(10分)、市民政局(10分)、市水利局(10分)、市林业局(10分)、市交通局(10分)、市卫计局(10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制定本年度民生服务工作计划,并进行督导、检查、评定。年终由市政府民生办、市绩效考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评定结果进行汇总排名。

15.农村基层组织建设(30分)。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认定,年终由市委组织部排名。

16.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30分)。市纪委负责考核认定,年终由市纪委排名。

1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分)。市委政法委负责考核认定,年终由市委政法委排名。

18.宣传思想工作(20分)。市委宣传部负责考核认定,年终由市委宣传部排名。

19.信访工作(20分)。市信访局负责考核认定,年终由市信访局排名。

20.市级领导综合评价(30分)。市级领导考评,市级领导根据各乡镇街年度内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好、较好、一般、较差”分类评价,最高分为30分。市绩效考评办公室对市级领导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按分值高低依次进行排位。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评档次

考核结果作为争先创优依据,按总分排名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档次。乡镇考评档次:考评总分低于600分的,考评确定为不达标;考评总分不低于600分的,排名前7名确定为优秀,排名第8至第14名的确定为良好,其余为达标。街道办事处考评档次:考评总分低于600分的,考评确定为不达标,考评总分不低于600分的,第一名确定为优秀,第二名确定为良好,其余为达标。

(二)考核结果运用

市绩效考评办公室汇总考评数据,形成考评报告,报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1.作为各乡镇街绩效奖金发放依据。绩效奖金设定一个基准额度。优秀档次可在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30%,良好档次可在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10%,达标档次执行基准额度,未达标的不发放绩效奖金。

2.作为各乡镇街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作为各乡镇街领导干部考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绩效奖金发放

1.绩效奖金设定的基准额度由市绩效考评办公室根据省、长春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定出榆树市绩效奖金发放标准,并上报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

2.被考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减发或取消绩效奖:

1)新参加工作、调出调入和当年退休的,按月核发绩效奖金。

2)被考核成员在本年度工作中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绩效奖金按50%发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取消绩效奖金。

3)乡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所在乡镇街不进入优秀、良好档次考核范围。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各乡镇街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善国  市委书记

        高中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立春  市委副书记

        卢 健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纪检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委农办、市统计局、市经济局、市发改局、市招商办、市安监局、市农业局组成。小组成员单位在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各自职能项目的考评细则,以百分制方式计分,报送到市绩效考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对全市上级考评成绩负责,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职能单位所负责项目,在上级部门绩效考评的位次,评定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负责榆树市乡镇街绩效管理考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有专人抓、专人管,保证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本方案由市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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