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公文范文> 正文

【环保方案】江源区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7 17:40:16 来源:网友投稿

江源区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生态建设行动计划》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切实把我区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江源区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江源区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江源区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生态建设行动计划》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切实把我区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文明水平提升的生态江源,制定生态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一、生态环境现状

(一)基本情况

江源区生态环境总体优良,山水林田等自然生态要素齐备。生态环境呈多样性和相对整体性,而且可恢复性和保护程度较好。全区有林业用地面积5.3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6%,森林植被、林相结构和生物多样性较好。江源地区在全市生态系统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整体推进生态建设,整体提升生态效能,振兴发展才有根本生态保障。

(二)主要生态优势

江源区地处长白山腹地,境内山峰林立,绵亘起伏,沟谷交错,河流纵横,为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地貌分老龄中山地貌、龙岗低山地貌、浑江低山窄谷地貌和头道松花江低山窄谷地貌4种类型。主要河流有头道松花江、浑江两大水系,大小河流130余条。素有“立体资源宝库”美称。肥沃的土地、丰富的森林、矿产、山珍土特产和旅游资源给江源带来了广阔的开发前景。发现矿种27种,探明储量的15种。野生动物1461种。2342种野生植物中,以盛产人参、党参、细辛、五味子等名贵中草药和山芹菜、蕨菜、薇菜等山野菜闻名。全区水资源总量60400立方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森林生态功能下降。目前,一些林区存在着林分结构不合理、单位生产力低、中幼龄林比例高、宜林地质量差和造林难度大的情况,影响了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功能的有效发挥,维持生物多样性的能力降低。

局部区域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据初步统计,我区水土流失(水力侵蚀)也存有一些区域,面积大小不等。同时水土流失还导致河床、湖库淤积造成山区山洪灾害频繁发生。

二、基本原则

本行动实施方案的制定,着眼于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统筹考虑自然生态要素,结合全地区整体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采取系列行动措施,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发挥生态优势,建设生态文明,为经济的新一轮振兴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一)确立标准,典型示范。研究制定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标准,修订和完善相关建设指标体系。建设标准化的生态保护示范,树立生态建设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全面开展。

(二)分区推进,分类建设。全区每个区域生态各具特色,生态建设和修复的方向和重点不同,结合不同的生态特点,分区予以推进。同时,我区森林、湿地、草地、农田等生态类型多样,根据不同类型、不同问题、不同功能,分别开展建设与修复。

(三)重在修复,提升功能。坚持人工建设和自然恢复相结合,以自然恢复为主,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着眼于生态服务功能提高,把生态建设修复和提升功能有机结合起来。

(四)连廊互通,相融共生。我区主要是森林生态系统,各个区域既独立成型,又相互关联,开展生态廊道建设,打通节点,连接断点,把各镇(街)生态系统有机地连通起来。同时,山水林田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用生态系统的理念推进生态要素的建设,相互融合,互相促进,整体提升。

(五)综合施策,总体改善。在制定实施生态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同时,分别制定实施清洁水体和清洁空气行动实施方案,采取工程项目、制度建设、组织保障等多方措施,分头推进,重点突破,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提高,实现清新空气、清洁水源、美丽山川、生物多样性的建设目标。

三、总体目标

到2018年,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和保育效果明显,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绿色产业格局初步形成。全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协调性明显加强,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生态保护与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实现人文、经济社会与自然的高度融合和协调发展,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适度宜居的生活空间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推动经济振兴和小康社会的顺利实现。

(一)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

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76%提高到76.2%以上。

(二)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

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支流综合整治和城市污染防治同步实施,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全区流域市、区控监测断面达到三类以上,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各镇(街)同步争创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编制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到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

(四)生态建设与修复成效明显

到2020年,森林保有量达到4.86万公顷,濒危动植物物种保护率95 %,全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6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制度

1.严格生态空间管制。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禁止开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立生态安全底线,科学合理地规划好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依据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实施分类、分区管理,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对于生态红线划定区域,严格管控措施,严格环境准入,加大生态监测管控力度,强化考核问责。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各镇(街)

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开展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划清边界,落实责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牵头部门:区国土资源局

配合部门: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各镇(街)

2.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的管护力度。

我区已经建立了以自然保护区为核心,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区在内的自然生态保护体系,这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和自然遗产。目前,全区有省级寒武奥陶地质自然保护区1个,争创干饭盆国家级保护区1个。要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编制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留区的建设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类型齐全、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网络体系。按照自然地理单元和物种的天然分布,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争创国家公园。完善自然保护区类型结构,通过建立生态廊道,增强自然保护区间的联通性和相融性。

牵头部门:区文广新局

配合部门: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各镇(街)

3.加强生物物种的保护。

针对生物多样性区域特点,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在自然本底较好、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建设。

重点建设长白山棕熊、原麝、红豆杉等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育保护地,进行野生动植物的人工繁育、野化放归,扩大野生濒危动、植物种群,严格保护好珍惜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

牵头部门:区林业局

配合部门:区环保局、各镇(街)

4.开展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划,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各项规定。

牵头部门:区水利局

配合部门:区环保局、各镇(街)

开展饮用水源水质全分析,建立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城镇饮用水水源水量、水质信息管理数据库系统。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水利局、各镇(街)

5.实施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自然生态是生态环境的基础,是我区良好生态环境的根本,也是我区未来发展的基石,必须坚持保护优先,从严保护。一是强化保护措施和手段,形成一个镇(街)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划定生态控制线,把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之内,避免因无序的发展,对自然生态造成破坏。二是制定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分区分类重点予以保护,在实施项目加强保护的同时,要严格环境准入,对涉及到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保护区域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关,严格管控。三是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管,认真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现行的自然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执法,从严查处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严厉打击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行政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职责,企业有着保护的义务和职责,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主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要把全区自然生态区域网格化,分别落实建设、监管、保护的责任。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各镇(街)

(二)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山水林田”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要把生态系统的理念运用于生态建设和修复之中,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打造一体化、系统化的生态建设修复模式。

1.山体生态恢复工程。重点实施矿山生态恢复工程,落实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制度,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对有重要价值的矿山遗迹开展矿山公园建设,促进资源枯竭型矿山经济转型。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对地质灾害实行监测预报预警。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完成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实施。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修订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区、镇(街)、村基层地质灾害演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矿山地质恢复项目,加强矿山地质保护,编制、实施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引进中矿环保,开展固体废弃物处理,积极包装后续产业项目。

牵头部门:区国土资源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各镇(街)

2.水系生态恢复工程。实施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环境容量确定流域发展方式和发展规模。加强头道松花江、浑江流域和主要支流的治理,三年内区控监测断面全面达到三类水体以上。

牵头部门:区水利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各镇(街)

3.森林生态恢复工程。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将所有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形成具有生态功能承接关系的森林生态系统网络。停止商业性采伐之后,着重强化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完善,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保障源头水生态安全。大力推进植树造林,深入开展退耕还林。开展林地清收,2016年完成3800亩林地清收。公路绿化完成131.5公里。江河绿化完成5公里。“三北五期”工程5000亩,完成中幼林抚抚育2700亩。

牵头部门:区林业局

配合部门:三岔子林业局、湾沟林业局、各镇(街)

4.土壤污染防治与保护工程。加强农业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开展农业土壤环境质量普查、重点区土壤调查和土壤质量状况复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控制面源污染。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实施农防林更新改造,构建安全屏障。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

牵头部门:区农业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

5.污染减排工程。完成减排项目2个,削减化学需氧量100吨、氨氮10吨、二氧化硫200吨。积极争取省污染减排等专项资金。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各镇(街)

6.城市建设工程。江源区市政基础建设逐年完善。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城区供水、供热工程成效显著。城市保洁和市容管理工程,开展城区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对城区主次干道、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全面集中整治,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日常保洁到位,保持各类环卫设施完好、外观整洁,加强公厕管理。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市民行为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制定违反城市管理行为严管重罚责任体系,修改《江源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建立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子女、学校包学生文明道德教育责任体系。在媒体开设市容市貌整治曝光及典型宣传专栏。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

(三)生态利用工程

生态环境就是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区拥有优良的生态环境,在转化、释放生态优势时,应着力做好“无中生有”和“有中生新”的文章,根据生态特点,发挥生态优势,确定不同产业的发展方向,加快推动绿色发展。

我区是绿色转型发展区,也是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特色资源产业优势明显,生态产业发展优势很大。应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发展林下产品经济、生态旅游、医药健康、矿泉水开发等生态产业。

1.林下资源经济发展。壮大林草、林药、林牧、林禽等多种形式的林下经济林成为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积极培育和发展以林蛙、梅花鹿、野猪等为主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以森林猪、森林鸡、冷水鱼、蜜蜂等为主的特色养殖业。建设以人参、五味子、天麻等为主的中草药培育基地,以木耳、蘑菇等为主的食用菌基地以及山野菜栽培基地。逐步把野生动植物驯养、培育业打造成林区全民创业的主战场,成为富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充分发挥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势,依托经济林和林下种养业基地,构建绿色食品、森林中药、森林保健品等林特产品加工产业体系。

牵头部门:区林业局

配合部门: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各镇(街)

2.生态旅游业发展。依托我区森林、冰雪、民俗等旅游资源,确立以长白山区为支撑的山水森林生态游的生态旅游业发展格局,创建“生态江源”品牌。突出围绕自然山水、冰雪资源等,积极开发乡村游、采摘体验游、自驾游、工业游等产品,加快发展旅游业。围绕加快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打造避暑、度假、观光、科普、健身等生态旅游观光基地,推动生态旅游和服务业发展。

牵头部门:区文广新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各镇(街)

3.生态农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突出发展绿色安全的生态农业,积极扶持高效生态农业项目,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和生态高效农林业,推动传统农业生态化。重点发展有机精品生猪、肉牛、奶牛、肉羊、肉禽等,加大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开发创新乳制产品种类,提高乳制产品品质,扩大乳制产品生产规模。重点支持开发、生产有机人参食品、人参药品、人参化妆品等系列产品,进一步加大林蛙、梅花鹿和食用菌等有机食品的开发,创新有机绿色朝鲜族美食产品,培育知名品牌。

牵头部门:区农业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各镇(街)

4.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充分利用长白山地道药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中药产业,打造“北药”品牌,抢占健康医药产业制高点。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产业,利用知名中药产品和良好生态环境优势,打造健康服务产业园和基地,推进健康产业的快速发展。积极扶持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发展,重点做强现代中药、化学药、生物药。

牵头部门:区经济局

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区发改局、各镇(街)

5.矿泉水产业发展。坚持科学开发、合理开采和规范管理相结合,集约节约利用矿泉水资源。加强探矿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严守资源开发“红线”、“黄线”,强化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推动矿泉水保护区建设。支持高端水开发,提升矿泉水品质,建立江源区矿泉水产业体系。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配合部门:区国土资源局、各镇(街)

6.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将自然食料优势转化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优势,实现优质原料基地和加工制造一体化发展,壮大农产品企业的规模和实力。提升畜禽乳精深加工能力和特色农产品加工能力,推进“果木菌蔬、蛙鹿禽鱼”的精深加工。

牵头部门:区农业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供销社、区牧业中心、各镇(街)

7.生物化工产业发展。全面建立生物质原料收储、生产制造、市场消费、技术创新、政策扶持等生物化工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实施秸秆制固体成型燃料工程、 生物质资源多联产工程,收集和转化秸秆、林业剩余物以及畜禽粪便、城乡生活垃圾等资源,满足生产、生活对清洁能源和生物基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态。

牵头部门:区经济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各镇(街)

8.环保产业发展。加快环保产业发展,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环保科技企业。发挥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生物质能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牵头部门:区经济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各镇(街)

(四)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1.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以生态村、生态镇(街)为突破,逐步培育生态区,通过生态创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共赢。2016年,区政府、镇(街)两级同步编制规划,组织专家分级进行审查论证,并将规划(草案)报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同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根据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到2020年,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区创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载体,推动区域经济实现和谐快速发展,打造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紧密相连,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典型示范,培育生态文明建设的“细胞工程”,推进魅力江源建设。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

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文明教育和宣传活动,创建国家文明城。2016年,区政府完成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各镇(街)

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总量,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2016年,区政府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

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创建国家卫生城。2016年,区政府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

开发精品路线,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产业,打造国际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创建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2016年,区政府完成创建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区文广新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创建江源食品放心城。2016年,区政府完成创建国家食品放心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区食药安办

配合部门:各镇(街)

2.打造特色生态示范创建模式。

人居生态创建。开展生态城市、生态城镇化建设,以人居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共生和谐为重点,依托生态文化、生态美学,把建筑、景观、规划以及生态文明综合为“四位一体”的核心设计与建设内容,提高人居复核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修复、维持和发展的能力,形成社会和谐、经济循环高效、文化多元、生态环境平衡的人居生态示范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绿地系统,积极推行立体绿化,提升城市绿地品质;加强城市扩展区原生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城郊生态防护绿地、环城林和郊野公园,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积极保护和治理城市河湖水生态,推行河道生态化改造工程,恢复水陆交界处的生物多样性,开展“海绵城市”、“海绵小区”建设。到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各镇(街)主要城镇建成森林公园1个,区中心区建成森林公园2个。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各镇(街)

田园生态创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为载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以推进农村产业生态化为重点,实现农业产业化升级、农村环境美化升级、农村民俗生态文化升级的目标,围绕农村区域的山、水、林、田、居等基本生态单元,改善农村“四旁”环境,统筹规划、突出生态景观设计,打造优质、高效、环保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将美丽乡村、有机农业、观光农业以及生态旅游相融合,形成具有江源特色的田园生态示范区。2016年,完成6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和3个省级乡镇(村)、20个市级生态村创建。

牵头部门:区农业局

配合部门: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各镇(街)

采矿业生态创建。以破解采矿业领域存在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重点,摒弃传统的单纯消耗矿产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和高耗能为特点的开发利用方式,贯彻全过程生态控制理念,建立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以采用高新技术为支撑,以节约资源、清洁生产和废弃物多层次循环利用为特征,按照生态规律设计的延长矿产资源产业链,科学确定适宜地的生态恢复方案,用最小的生态扰动与破坏量获取最大资源量,形成以“绿色矿山、生态矿山”建设为核心的采矿业生态示范区。优先在有广泛影响和突出代表性的重点矿区建设生态采矿业示范工程,开展重点难点治理技术、环境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及技术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动生态采矿业建设工作,促进采矿业生态示范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牵头部门:区国土资源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

产业园生态创建。推动产业发展的生态化,降低产业发展对环境资源的损耗和生态环境的损害。重点推进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服务业建设,构建以生态工业、有机农业为核心内容的产业生态示范区。加快推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特色产业园区生态建设,打造生态工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以生态效益型工业项目为基本单元,按照生态工业学原理构建生态工业园区。大力发展以降低物流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为核心的生态物流业以及其他生态服务业,发挥集聚效应,推动复合型生态产业园区的建设。2016年,江源工业经济开发区积极争取省开发区发展引导资金,探索经济发展新途径,帮助传统建材企业进行整合,大力招商引资。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区经济局

配合部门:区商务和粮食局、江源工业经济开发区、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

连廊生态创建。开展跨区域生态廊道建设。积极推进公路、铁路、江河堤防、库区等交通廊道和生态廊道的绿化美化,建成覆盖全区的绿色通道网络。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的绿色通道建设,要以美化环境为主要功能,在条件适宜的地带合理配置主副林带,形成立体复层的绿化带。镇、村道路沿线的绿化,要在突出美化的同时,兼顾防风固土,改善环境。河渠、堤坝、水库沿线的绿化美化,要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绿化带。要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2016年,村屯主干道两侧绿化率达到95%以上,巷道两侧绿化率在80%以上;江源区主要公路沿线及主要景观带生态修复,绿化美化,力争到2020年,主要交通干线和江河沿线都建成高标准的绿色生态长廊。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各镇(街)

3.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要制定完善考核评比机制,在江源区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等各方面、各行业都有生态示范创建和引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打造示范,引领各方,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意识的教育,着眼于弘扬生态文化,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使关爱生态、保护生态、参与生态建设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以环境日、植树节、湿地节、爱鸟周、地球日等重要节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和奖励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和先行者,用典型带动全民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区林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新局、各镇(街)

五、制度体系建设

(一)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为生态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受益地方应当给予相应补偿,明确补偿标准、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并依此推动补偿区域的生态保护。探索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产品生产方和受益方明确的区域,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不同区域间横向的生态补偿机制。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国土资源局、各镇(街)

(二)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基金制度。区政府建立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拿出地方级税收收入的0.5%设立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作为加快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资金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来加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能力建设,奖励为生态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引导开展生态建设工作。区金融办协调各投资集团和国开行建立生态建设基金,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和公众参与生态建设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以市场化手段募集资金,推进重大生态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环保局、区人社局、各镇(街)

(三)完善综合督查制度。建立督查制度,将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恢复、生态创建等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综合督查范围,针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担当履职,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及整改问题适时开展调度督查、实地督查、暗访督查和回访督查。由区督查办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根据阶段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现场督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综合运用考察考核、信访举报、巡视检查、多方听取评价意见、信息收集、谈心谈话、跟踪重大事件等方式,对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担当履职、完成任务能力进行考核。据调度督查和实地督查情况,按领导意见予以督查通报。

牵头部门:区督查办

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镇(街)

(四)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构建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生态保护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我区实施细则,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党政同责、终身追责,既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的责任,又强化监管者、追责者的责任。

牵头部门:区监察局

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环保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各镇(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生态建设领导小组,由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金融办、各镇(街)组成。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金融办、各镇(街)

(二)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生态建设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区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制定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区环保局负责配合协调做好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负责开展全区生态文明省级示范区创建;负责全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统筹全区各类生态保护资金,构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

区经济局负责工业场地生态恢复。

区林业局负责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沙化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

区农业局负责土地保护建设,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和改良。

区水利局负责流域和河湖生态建设,防止水土流失。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整理,矿山生态恢复与保护建设。

区住建局负责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系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城镇和农村生态系统恢复和保护建设,全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基础项目设计的统筹安排、指导与协调。

区交运局负责公路、铁路及全区道路旁生态廊道的恢复和保护建设。

区金融办负责提供生态建设金融支持。

(三)强化政策保障。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制度,加大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和保险金融支持。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市场化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加大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奖代补、政府贴息制度,推动生态建设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各镇(街)

(四)加强生态环境管控。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法规、规章体系,促进水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生态补偿条例等深入贯彻实施,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监管体制。经济社会活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把生态影响作为重要衡量因素,强化奖惩措施。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地、湿地与水域,要严格管理,依法补偿。加大林业、国土、环保、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区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政府办、各镇(街)

(五)加大市场引导。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不断拓宽生态建设投融资渠道。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入生态建设,并给予必要的利率贴息等优惠措施。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生态建设工程,要深化与社会资本合作,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向第三方购买服务,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市场化机制,加快推动生态环保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各镇(街)

(六)开展司法联动。明确环保、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等部门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中的职责,区环保局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向区公安局移送;区公安局开展调查;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提出公诉,并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区法院依法支持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民事诉讼;区司法局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工作,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

牵头部门:区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局、各镇(街)

(七)实施考核问责。制定生态建设考核制度,实施严格的考核问责。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各镇(街)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行动计划 生态建设 【环保方案】江源区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