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公文范文> 正文

【监察制度】上思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双休日预约服务工作制度(完整)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8 09:50:05 来源:网友投稿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双休日预约服务工作制度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延伸行政审批服务,构建节假日服务体系,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办证群众对便民服务的需求,更好地体现政府部门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制度】上思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双休日预约服务工作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

【监察制度】上思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双休日预约服务工作制度(完整)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双休日预约服务工作制度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延伸行政审批服务,构建节假日服务体系,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办证群众对便民服务的需求,更好地体现政府部门的服务功能,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预约服务是指服务对象因有特殊情况无法在法定工作日前来办理,而又急需申办的服务事项,可通过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等方式,在工作日内向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提出双休日的预约申请,并在约定时间内实行双休日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

第二条  预约服务在急事急办的前提下,一般安排在双休日的上午9:00-12:00或下午15:00-17:00

第三条  预约服务范围

(一)只对行政审批承诺件进行预约服务,行政审批即办件不在预约服务范围内。

(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需要预约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

(三)纳入重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的企业(服务对象)需要相关窗口办理的有关事项,由并联审批办牵头相关窗口单位实行预约服务。

(四)企业或群众因特殊情况需要预约办理的事项

第四条  预约服务方式

(一)现场预约。申请人在工作日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窗口进行现场预约登记,直接填写申请单。

(二)电话预约。申请人在双休日的前2天拨打各相关窗口服务热线电话进行预约申请,提供审批事项、联络方式等信息,由受理人填写好申请单。

(三)预约受理。受理人将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的申请情况在第一时间报送到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做好备案。

(四)预约确认。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预约时间和申办事项进行确认,并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五)预约审批。申请人持相关审批资料,在约定时间到应约窗口办理相关审批业务。

第五条  各窗口收到预约服务申请后,应在当日给予答复。同意预约服务申请的,应当向申请人约定服务时间,说明依法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材料;特殊情况不能提供预约服务的,必须报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六条  预约服务时,受理人员和各窗口应认真填写县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双休日预约服务登记表》,经确认后作好具体事宜安排。若申请人的预约服务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完成的,受理窗口应及时上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及时安排相关窗口共同协调解决。

第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要对工作认真负责,按照约定时间,做到准时到位,并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法律法规规定收费以外的费用。中心要派遣工作人员,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第八条  对预约的服务不得无故取消或推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或变更预约的,必须经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同意,并提前8小时告知申请人,并作好解释工作。

第九条  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而未到场的,经联系仍无法到场的,视为申请人放弃预约服务。

第十条  预约服务工作地点

(一)一般情况:约定在县政务服务大厅。

(二)特殊情况:预约人因身体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可预约上门服务。

第十一条  监督投诉

县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770-8517312

第十二条  责任追究

对违反预约服务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纪委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无特殊情况、未经政务办同意不履行预约服务的;

2、在约定时间没有到窗口办理预约审批事项的;

3、申请人在预约时,工作人员不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导致申请人在预约时间不能办理审批手续的。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访问:上思县 工作制度 双休日 【监察制度】上思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双休日预约服务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