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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见】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实施意见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8 13: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的实施意见为方便广大残疾人出行,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实行残疾人凭“关爱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意见】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交通意见】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实施意见



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的实施意见


为方便广大残疾人出行,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市政府决定,201561日起,实行残疾人凭“关爱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具体意见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凡具有辽阳市户籍,并持有辽阳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均可到辽阳市公共汽车公司办理“关爱卡”,凭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

(二)70周岁以上的残疾人、盲人、身高1.3米以下的残疾儿童,以及其他已经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待遇的残疾人,不再办理“关爱卡”。

二、“关爱卡”办理

(一)凡实施范围内的残疾人,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可自愿到市公汽公司IC卡充值大厅办理。为方便残疾人,近期采取现场集中办理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残联会同市公汽公司确定,并及时公开发布通知。

(二)首次办卡交纳押金21元,每月扣0.7元折旧费,期限30个月,到期后押金折完不再返还。“关爱卡”丢失补办收取工本费15元。

(三)“关爱卡”自办理的第二年开始,每年6月份年检一次。残疾人凭“关爱卡”、二代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到市公汽公司IC卡充值大厅办理年检,不收取费用。逾期不年检的“关爱卡”不能使用。

三、使用规定

(一)残疾人乘坐市内公交汽车,应自觉遵守乘车规定和秩序,主动将有照片一面的“关爱卡”向公交工作人员出示。工作人员查验时不得拒绝。

(二)“关爱卡”只限残疾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带人,同车连续刷卡无效。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关爱卡”,并取消免费乘车资格。

(三)持卡人要保护好“关爱卡”,避免接触强磁、高温及腐蚀剂,不能弯折、划刻、重压和水浸,不能在卡片上随意打孔,不能用力按压芯片,不能用重物撞击卡片等。如因人为损坏造成卡片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关损失。

(四)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须在监护人陪同下乘车,同行的监护人不享受“关爱卡”乘车优惠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是2015年市政府为广大残疾人做的好事和实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残联组织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的政策规定,将该政策传达至残疾人及其家属,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统筹安排,各司其责。市交通部门负责协调市公汽公司具体实施,并对司乘人员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市残联负责提供最新的《残疾人证》网络信息,并协助市交通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市财政等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结算补贴资金。

(三)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市公汽公司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的政策规定,杜绝拒载现象的发生。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防止泄露残疾人的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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