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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报告】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8 19:30:03 来源:网友投稿

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报告】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供大家参考。

【住建报告】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了《永年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指南》、《永年区住建局信息公开目录》及《永年区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

(二)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来源,并及时准确的发布。

(三)2016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住建局红头文件等。

(四)信息内部保密审查2016年未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

(五)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住建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及时发布或更新信息,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2016年度我局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政府信息共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支出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费用支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六、2016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二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还不能有效地满足群众对信息的需求;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继续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下功夫,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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