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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方案】兴城市教育扶贫实施方案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9 09: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兴城市教育扶贫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16〕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推进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不让一名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兴城市教育扶贫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兴城市教育扶贫实施方案



兴城市教育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16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推进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教育扶贫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围绕省、市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聚焦贫困人口对接受教育最迫切、最关键和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对符合要求的贫困家庭在校生进行教育补助,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到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三、补助对象

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的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中职)、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并注册学籍的学生。

四、资助标准

1、小学阶段教育。资助标准每人300元。

2、初中阶段教育。资助标准每人500元。

3、普通高中(中职)教育。资助标准每人800元。

4、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资助标准每人1500元。

五、申报及发放流程

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注册学籍的在校生,可直接向户藉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教育补助申请,经初步审核后填写《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供就读学生照片、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由该生所在行政村证明,乡镇、街道于1220日前签署审核意见并汇总上报市扶贫办。

市扶贫办收到《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后,其名单由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疑义后,由市扶贫办对《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签署审查意见并汇总造册,形成补助对象名单,会同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一次性直补到户。

六、经费保障

财政专项资金列支

七、组织保障

(一)开展教育扶贫工作是新形势下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教育扶贫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教育扶贫是一项惠及贫困家庭和学生的重点民生工程,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对教育扶贫的政策广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内容,熟悉资助办理程序并顺利获得资助,并引导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和参与教育扶贫开发事业。

(三)各乡镇、街道及村在补助资金拨付后,要对资金助学扶贫成效进行追踪检查,确保扶贫助学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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