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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粮食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19 15: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粮食产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合肥市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认真实施国家粮食局关于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粮食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粮食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粮食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粮食产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合肥市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认真实施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突出创新升级主题,以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为抓手,以守住耕地红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以提质增效、惠民强企为根本,大力实施“粮食安全保障工程、粮食产业升级工程、粮食企业制度创新工程”,努力创建粮食产业发展“先进市”、粮食企业制度创新“先行市”、粮安工程建设“示范市”,全面推进全市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稳定耕地面积,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开展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质量修复,提高田间设施水平和耕地基础地力。确定粮食种植面积底线。整合各类资源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改造中低产田,建立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发改委)

2.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依靠科技,主攻单产,实施种子工程和农田机械化推进工程。推进品种改良,扩大优良品种种植面积;完善农机推广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社会化水平。大力推进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施用有机肥和秸杆还田,实施节肥、节药、节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水务局)

3.加快培育转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粮食产业化联合体。对于烘干、仓储、加工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开展粮食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局)

(二)实施粮食安全保障工程

1.提高粮食收储能力。继续推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大力提升管理水平,满足政策性粮食最高库存量的安全需要。继续扩大仓储设施建设,实施退城进郊战略,新建15万吨高大平仓,保持提升市属国有粮食企业25万吨有效仓容。加快推进粮食系统信息化建设,用两年时间建成1个县级粮食信息管理终端、一个省级储备粮信息化平台、14个国有粮食收纳库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粮食监管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加大对粮食烘干、整理和质检设施设备投入,进一步提升仓储设施功能。全市新建2个烘干中心,增加4000吨粮食日烘干能力,日烘干能力达到1万吨。(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镇投资公司)

2.健全完善供应体系。完善粮食物流园区功能,统筹推进“放心粮油”“主食厨房”工程,建成2个以上规模的“放心粮油”“主食厨房”配送中心,建成30家以上“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实现城乡全覆盖。增强粮食产品供给,加大粮食深加工企业招商力度,加快推进米面制品的工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升主食产品社会化供应能力,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便捷、安全、营养、可口的主食产品。积极发展绿色全谷物、有机食品等中高端粮食产品,大力发展现代消费方式的方便食品、休闲食品、绿色食品、风味食品。不断增加针对老年人、婴幼儿等特定人群的粮食产品供给,着力推动风味小吃和地方特色食品的工业化生产。进一步完善应急供应网络,打造510个应急骨干企业和30个以上应急供应网点。提高军粮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军粮供应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粮食流通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实现粮油理化品质、安全卫生、添加剂和转基因等检验监测。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强化粮食流通秩序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粮食产业升级工程

1.打造提升食品产业园区。以中粮粮食加工转化为引擎,延长产业链,推动我市粮食行业转型升级、集聚发展。进一步推动光明槐祥、侬安康等食品深加工企业向居巢经开区食品产业园区集聚,培育健康休闲食品等产业集群。重点打造1个基础配套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效益突出、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现代绿色食品产业示范园区。加快建设2-3个集仓储、物流、烘干、整理于一体的粮食园区项目。(责任单位:居巢经开区、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粮食局)

2.壮大骨干龙头企业。重点培育1个以上全省粮油行业领军企业,5个以上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企业做精做优、做大做强。发挥粮食企业的仓储、网点等优势,在粮油精深加工等项目上,加强与央企、知名企业和电商、物流企业合作。鼓励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延伸产业链条,创建粮食产业化示范基地。实施品牌战略,开展粮食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培育巢湖粮食产业品牌。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入市融资。(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3.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业态。积极发展“互联网+粮食”,鼓励粮食经营企业创新营销方式,支持粮食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放心粮店等开展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粮油网络经济,有效拓宽粮食营销渠道,提高供给效率。有序规范推进粮库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现粮食经济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科技局)

(四)实施企业制度创新工程

1.提升国有粮食企业管理水平。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县一企”改革,建成分布合理、规模适当的粮食物流节点和中心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经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法人与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将企业经营业绩与职工工资福利挂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城镇投资公司)

2.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挥国有企业的资产优势和民营经济的机制优势,推动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优势互补,相互融合、规范合作。积极鼓励民营企业重组,引入外部资金壮大发展实力。发挥我市粮食资源、产能、设施、流通等优势,扩大与长三角地区产销合作。推进环湖粮站转型,发展文化旅游,支持全域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城镇投资公司、环湖有关镇街)

3.强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对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出资人职能。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粮食仓储、物流、市场等设施,要根据资金来源渠道进行审核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和变更用途。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粮食局、市城镇投资公司)

4.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全面落实人才兴粮战略,加快培育企业家人才和粮食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加大统计、会计、审计、信息、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等现代服务人才的培养力度。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粮食行业干部培养教育体系。建立企业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粮食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金融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强粮食安全相关建设和管理的资金保障,支持“两项工程”、科学储粮等粮食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龙头企业提供正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购置固定资产、技术升级改造等中长期贷款。相关部门对符合上市的企业要做好上市前辅导,支持其直接上市融资。扩大银企合作,创新银企合作方式,搭建粮食产业发展融资平台。

(二)提供土地优惠政策。在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考虑粮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需求,按照现行政策享受优惠。国有粮食企业原划拨土地,其转让、租赁等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粮食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改善粮食流通服务基础设施等。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支持粮食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市粮食局要发挥牵头作用,把粮食产业创新转型升级作为粮食系统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市发改委要把粮食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市财政局要确保粮食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大国有粮食企业土地划拨转让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企业用地指标。市农委要加强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和专用品牌粮食推广。商务、税务、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支持粮食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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