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百色市下达的2016年目标任务,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田阳县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百色市下达的2016年目标任务,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6〕6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期5个月。
二、工作措施
(一)狠抓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
1.抓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状况及《百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及时启动《田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县城区范围内目前在建的建筑工地土方施工一律停止(除国家、自治区、市重点项目外),拆迁的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已备案的停止实施。按照《田阳县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防尘措施督查力度,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要求,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要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要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要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没有进行冲洗的施工工地的运输车辆不准驶出工地。达不到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并依法对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田州镇人民政府、县恒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做好负责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2.抓好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加强市政道路维修,人行道、路灯、供水、供电、电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开挖的审批,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达到我县施工工地防尘要求,所开挖土方要及时运走,避免造成路面污染。(县市政管理局牵头负责)
3.抓好道路扬尘治理。一是推行夜间大力机扫水洗,白天不间断巡回降尘的作业模式,主要道路洒水降尘每日时间不少于8小时,城区路段每天不少于2次洒水降尘(雨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二是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督查。所有建筑垃圾、土方及其他易起尘货物运输车辆必须达到百色市市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百色城区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规范化处置的通告》、《5吨以上(不含5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装置设置标准》、《5吨以下(含5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装置设置标准》要求;所有在城区道路内行驶车辆必须做到轮胎、车身清洁,不得出现带泥上路现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严格采取密闭措施,不得出现物料遗撒,一经发现按照相关法律从严从重处罚。(县市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田州镇人民政府、头塘镇人民政府配合)
4.加强城区交通管控。对建筑垃圾、土方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严查不符合规定和带泥上路的车辆。严格管控县城区建筑垃圾、土方运输车辆通行,在晚间18时至23时重点时段禁止该类营运车辆通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县市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5.加强企业堆场及露天砂石场监管。取缔城区内无证经营露天砂石场。城区及周边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企业堆场、露天砂石场必须做到密闭,不能密闭的,要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装卸物料时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加强对企业堆场及露天砂石场巡查,对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进行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县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抓好县城区农民安置用地扬尘治理。农民安置用地所有土方施工工程必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防尘要求,对存在大面积裸露土地的农民安置用地须采取夯实、覆盖等其他防尘措施,超过三个月的,要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禁止所有农民安置用地土方施工。(田州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县恒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7.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对目前县城及周边在用垃圾消纳场进行全面排查,对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责令整改或予以关闭。(田州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政管理局负责)
8.加强流动巡查。住建、市政、环保等部门分别组织专门的大气污染防治流动巡查小组,每周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工地、道路车辆、企业堆场、露天砂石场、大型停车场及其他扬尘污染源进行巡查,并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县住建局、县市政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二)加强工业排放管控。
1.关停证照不全的烧结砖企业。无发改部门投资备案手续、住建部门规划建设手续、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和采矿手续、工商部门工商登记手续、环保部门排污许可手续、墙改部门墙体材料工艺设备登记备案手续等烧结砖企业必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关停(能补办手续的限期补办到位)。(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县住建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严控燃煤小锅炉。继续加大对燃煤小锅炉的管控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对已取得环保批文的新建10吨/小时以下小锅炉,对照环评批复要求禁止燃煤,未能达到要求,禁止投入试生产;对2014年、2015年整治、淘汰的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一经发现有复燃煤、排放不达标等情况立即依法取缔。加大对10吨/小时以上燃煤设施达标排放监管力度,一旦超标,立即立案处罚。(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县质监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工商局配合)
3.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限产、停产机制。根据《百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级别,结合我县实际,适时启动对重点大气排污企业的限产或停产措施。(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县环境保护局、县工业管委会配合)
4.确保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力度,加大对已经安装在线监控企业的监控力度,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开展24小时在线监控值班,发现预警提醒的,及时到现场处置;每周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1次检查,确保环保设施全部稳定运行。(县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县经贸局、县工业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严格落实秸秆、垃圾禁烧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阳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93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全面落实秸秆、垃圾禁烧工作,逐步建立起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和垃圾禁烧责任体系,实行严防严控,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禁烧制度,城区内禁止垃圾焚烧。城区周边一定范围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一定范围内,禁止秸秆焚烧,农作物收割期间,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同时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环保、农业、市政部门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动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田阳县今冬明春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明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向绍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
查室主任
黄正书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以行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罗伟文 县市政管理局局长
周永界 县经贸局局长
成 员:黄钢锑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何 浪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覃宏剑 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邓高峰 县经贸局副局长
周祖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方比光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韦文学 县农业局副局长
蒋 维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主海鹏 县工商局副局长
黄承富 县工业管委会副主任
黄俊文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农文倓 县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黄东河 县恒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
麦战峰 田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梁 宝 头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 锟 那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静叶 玉凤镇人民政府副主席
黄德猛 百育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战力 那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 瑞 坡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承东 五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颜少静 洞靖镇党委宣传委员
陆交领 巴别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黄正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原“县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向组长、副组长汇报,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二)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城市扬尘整治、工业排放管控、秸秆和垃圾禁燃三方面工作成立3个专项工作小组。
1.城市扬尘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黄以行
副组长:罗伟文
成 员:黄钢锑、何 浪、覃宏剑、周祖强、主海鹏
黄俊文、农文倓、黄东河、麦战峰
城市扬尘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何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半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工业排放管控工作小组。
组 长:黄正书
副组长:周永界
成 员:黄钢锑、覃宏剑、黄承富、蒋 维、农文倓
工业排放管控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黄钢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半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秸秆和垃圾禁燃工作小组。
组 长:黄正书
副组长:黄钢锑
成 员:覃宏剑、韦文学、麦战峰、梁 宝、韦 锟
黄静叶、黄德猛、黄战力、黄 瑞、杨承东
颜少静、陆交领
秸秆和垃圾禁燃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黄钢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各乡镇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需每半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工作协调办公室,工作协调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会议制度。每月5日前召开工作调度会,加强阶段性指挥调度,研究解决阶段性问题,通报督查考核情况,反馈上月通报办结及问责情况,结合上月工作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工作内容、重点。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具体联络人,负责信息报送及日常联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反馈。
(四)强化督查问责。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监管缺位而造成防治工作任务不能按质按量完成的责任单位报县监察局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对落实防治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部门,第一次进行通报,第二次由县政府领导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第三次直接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