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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望都县民政局防洪抗旱应急预案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20 18:20:05 来源:网友投稿

望都县民政局防洪抗旱应急预案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保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顺利进行,避免或减轻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望都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我局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望都县民政局防洪抗旱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望都县民政局防洪抗旱应急预案


望都县民政局防洪抗旱应急预案


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保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顺利进行,避免或减轻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望都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洪涝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社会互助,依靠群众,生产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三、启动条件

1、全县范围内发生的洪涝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因灾死亡3人以上;

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人以上;

因灾倒塌房屋500间以上。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它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死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望都县民政局防洪救灾应急预案》响应启动后,民政局视情况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

挥:王

副总指挥:张晓雪 张俊红 荆领华

   员:   问庆辉 胡世雄 崔恒旺 尚辉 李江涛 王文君 祖永军 庞海林

工作职责:做出启动《望都县民政局防洪救灾应急预案》响应级别的建议和决策;核查灾情,收集汇总,会商评估,发布灾情;组织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争取省、市、县救灾资金;管理分配省、市和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办公室工作;向市民政局和县政府报告灾情信息、受灾乡镇、村需求和救灾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受灾乡镇的支持措施;组织召开灾情会商评估领导小组会议,分析评估灾情形势,提出对策;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受灾乡镇联合工作组,组织指导乡、村开展抗灾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决策指示。指挥部下设灾情统计查灾核灾组、现场救援组、后勤宣传组、物资运送组、接受捐赠组、灾后事务组。

(一)灾情统计查灾核灾组

  长:张晓雪

副组长:张

 员:  刘永刚

 责:一是接到自然灾害发生信息后,应立即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二是同上级民政部门保持联系,同时与各成员单位领导沟通灾害信息,召集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援;三是做好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在灾情稳定后,立即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准确,在全面核定灾情基础上,要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以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二)现场救援组

 长:张晓雪

副组长:张

 员:何 庞海林 李江涛 马庆杰 崔恒旺 赵峰 李兴凯

王吉普 王明远 门仲涛

 责:一是负责局各直属单位处置紧急事情;二是指导灾民和救灾人员正确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帮助遇险人员尽快脱离险境,现场组织居民避险自救;三是组织协调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四是救灾物资的护送以及救灾指挥中心安排的紧急任务。

(三)后勤宣传组

 长:孙  

副组长:刘  

 员:杜 吴旭东

 责:一是配合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制定值班计划、通知值班人员到位;二是负责全局参与救灾人员的后勤保障安排等服务工作;三是负责保障局机关救灾物品及救灾车辆调度;四是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四)物资运送组

 长:问庆辉

副组长:朱

 员: 吕红广    杨连文 于林浩 王争强

 责: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等工作。

(五)接收捐赠组

 长:张俊红

副组长:胡世雄

 员:樊淼 张敬 李惠丽 王蕊 张蕊 魏会芝 毕黎波

 责: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上报、分配和管理工作。

(六)灾后事务组

 长:荆领华

副组长:祖永军

 员: 许全献 贾玉林  王宝柱  孙占永  

 郝东申  孙志伟  黄领章

 责:收集管理遗体,做好消毒防污工作,并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报案衔接后统一火化安葬。

四、工作流程

(一)灾害发生前的准备阶段

1、抓紧做好应对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灾情统计查灾核灾组岗位人员做好通讯及电脑网络的调试工作,保持与上级民政部门及乡镇(办)通讯网络畅通,保证灾害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并通知各乡镇(办)做好避灾场所开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备足各类救灾物资;后勤宣传组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局机关人员全部到位,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外出。

2、按灾情警报等级及时启动本预案。局应急救灾指挥中心召集单位人员到位,及时组织动员部署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及时了解掌握灾害动向和通报信息,全体人员保持通讯网络畅通无阻。

3、接到灾情紧急警报时,指挥中心的所有人员到达指定岗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值班人员,保持同上级部门的联系。灾情统计查灾核灾组、现场救援组按照应急救助指挥中心指派到达灾区一线,其他各组在岗待命。

(二)灾害发生过程阶段

灾情统计查灾核灾组和各乡镇(办)24小时保持联系,在第一时间掌握各地灾情和编报文字信息,灾害发生2小时内督促各乡镇(办)上报《洪涝灾害统计表》。快报表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编制县《洪涝灾害统计表》快报表上报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续后视灾情动态适时了解上报损失情况,各乡镇(办)要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并于每日8点前上报灾情,我局汇总后每日9时前上报上级民政部门,根据灾区求援报告和县政府指示紧急组织调运灾区乡镇(办)政府无力解决的食品、饮水、御寒等物资,并建议县政府下拨救灾资金。

(三)灾害基本稳定后核灾救灾阶段

1、灾情统计查灾核灾组要立即开展灾情统计、查灾、核灾工作,指导乡镇(办)政府对灾民进行紧急救助工作,确保灾民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指导乡镇(办)在灾情稳定后2日内核定灾情,并做好本次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资料汇录及报表整理工作。

2、造成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时,做好向市、省、中央申报重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工作,救灾捐赠组及时组织开展赈灾捐助活动。物资运送组及时把救灾物资运送到灾区,查灾核灾组深入重灾区核查灾情,指导灾民安置救助,灾后恢复生产和倒房重建工作。

五、应急准备

1、根据灾情落实人员到位,确定救灾车辆、驾驶员、并储备好油料。

2、配备用具:雨衣雨鞋各100件,手电筒100只,应急灯30只,救生衣100件。

3、储备足量的干粮和矿泉水。

4、检修发电机。

5、准备核灾设备(电脑、数码相机等),及时向上级反映当地灾情实况。

6、根据灾情充实市救灾储备中心的物资储备。

7、准备灾民救助卡。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救助卡,在灾民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救助卡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六、时间

本预案的启动和结束时限原则上按照县政府的时限和应急救灾指挥中心的指示执行。

七、附则

本预案为试行预案,每年在主汛期前按上级要求和局领导部署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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