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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蠡县农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20 19:10:05 来源:网友投稿

蠡县农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略)一、总则(一)编制目的规范重大燃气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燃气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蠡县农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蠡县农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蠡县农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重大燃气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燃气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与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域内重大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燃气主要是煤气(石油液化气)和天然气。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管理机构与职责

1.应急管理机构

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本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由住建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设立蠡县重大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下设工程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现场警戒组、应急疏散组、现场监测组、后勤保障组。

当发生燃气安全重大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2.应急管理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重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解决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应急抢险预案有效的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重大决策。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重大燃气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处理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以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发布事故新闻、编发事故调查简报;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

(二)重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机构与职责

1.现场指挥部

挥: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应急办主任、住建局长、执法局长

  责: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调动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实施应急处置;现场应急决策;发布应急信息。

2.工程抢险组

牵头单位:住建局

成员单位:消防队、天然气公司、液化气站

职责:提出抢险技术方案;实施工程抢险,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态发展;搜救受伤人员;抢修燃气设施,恢复居民正常供气。

3.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卫计局

成员单位:县医院、中医院

 责:负责燃气火灾爆炸事故受伤人员现场急救;将受伤人员护送至医院救治;

4.现场警戒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成员单位:交警队、武警中队

 责:负责事故现场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负责燃气泄露区域交通管制;维护事故波及区域社会治安。

5.应急疏散组

牵头单位:住建局

成员单位:执法局、有关乡镇、社区

 责:按照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引导疏散危险区域或事故波及区域群众安全转移;

6.现场检测组

牵头单位:县政府应急办

成员单位:气象局、环保局、执法局、天然气公司、液化气站

 责:负责重特大燃气泄露现场的实时监测,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数据。

7.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住建局

成员单位:执法局、交通局、电力局、民政局、财政局、燃气经营企业

 责:为重大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提供物资、装备后勤保障,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三、事件及响应分级

(一)事故类型预测及后果分析

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属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储存使用过程又处于高压状态,容易发生管道泄漏,引发中毒、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通过对以往事故分析,我县燃气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1)天然气管道受损造成天然气泄露,导致大面积居民用气中断;

2)燃气用户违规改装和使用造成天然气,导致泄露、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3)石油液化气站违规作业导致液化气泄露,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4)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燃气突发事件;

5)人为造成燃气泄露、火灾爆炸等重大恐怖袭击事件。

(二)事件及响应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将燃气事故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一般事故(Ⅳ)

1)燃气供应系统发生燃气泄露导致人员受伤,影响区域燃气供应,危及公共安全,但燃气供应单位通过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处置的。

2)燃气泄露发生火灾爆炸,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事故(Ⅲ)

1)供气系统发生突发事件,导致本县局部地区燃气设施超压运行,且影响用户安全用气;

2)城区供气主管道损坏,造成城区供气中断,24小时内难以恢复的;

3)燃气泄露发生火灾爆炸,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

1)燃气突发事件的次生灾害严重影响到其它市政设施正常使用,并使局部地区瘫痪;

2)气源或供气系统中燃气组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满足终端用户设备正常使用;

3)次高压以上级别的天然气供应系统,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等供应系统及用于燃气运输的特种车辆,发生燃气火灾,爆炸或发生燃气泄露,严重影响局部地区燃气供应和危及公共安全。

4)燃气泄露发生火灾爆炸,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Ⅰ)

1)天然气门站或主管道严重损毁,造成全县供气中断,短期内难以恢复的;

2)燃气泄露发生火灾爆炸,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1.领导小组应定期研究燃气安全抢险应急工作,指导各燃气企业内部建立健全抢险应急组织和队伍,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加强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各燃气企业,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抢险预案、抢险装备、材料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指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3.天然气公司和液化气站是监测主体,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和值班制度,在燃气储罐区和经营场所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检测报警装置,定期检测储罐、燃气管道、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发现险情和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4.执法局利用现有信息传渠道,建立健全燃气预警信息系统,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日常检查监测工作,广泛收集、核实、分析、评估各种可能引发重大燃气事故的苗头、征兆等信息,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二)预警

根据突发燃气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综合分析判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燃气事故,事态可能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燃气事故,事态有扩大趋势。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燃气事故,事态正在扩大。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大燃气事故,事态即将失控。

(三)信息发布与报告

预警信息由重大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确定,由执法局通过广播、电视、电话、报警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1)燃气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波及的范围;(2)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估计;(3)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控制情况;(4)需要疏散的人群和应采取的其它措施。

应急指挥部接到燃气重大事故报警后,应迅速下达指令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核实情况并立即向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发展态势等。

五、先期处置

预警信息发布后,急指挥部须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应急小组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及时向公众发布警告、劝告;

3.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调集应急所需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六、应急响应

(一)初期处置

1.接警

住建局是燃气事故接警和处警主要单位,应确保值班电

24小时畅通,接到燃气险情和事故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

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

2.调遣

燃气事故应急小组接到重大燃气事故报警后,应根据事故性质、规模、严重性和发展趋势准确做出研判,指示事故单位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迅速调遣专业前线队伍和应急小组赶赴事故现场。

在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偶然事件发生,有效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3.处置

燃气事故应急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设立现场指挥部,划定危险区域和疏散路线,实施现场警戒;按照预案将应急队伍编成相应应急小组,制定抢险方案,迅速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处置措施:

1)划定危险区域,拉设警戒线,实施现场戒严和交通管理;

2)制定抢险方案,调动应急队伍,分设应急小组;

3)指挥专业救援队伍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实施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根源,搜救受伤人员;

4)指挥医疗小组实施现场急救和人员分类救护;

5)组织人员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和周围受威群众;

6)组织调集救援所需车辆、物资、装备、防护用具和电力、通讯设施,与相关单位建立实时信息联系,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7)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适时报告和发布应急信息,稳定群众情绪,做好辟谣工作。

8)落实县政府应急指令。

4.研判

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测数据、抢险进程和专家建议,对事态发展趋势准确做出研判,并及时报告县政府。

5.决策

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抢险研判,准确、果断做出决策,及时调整应急方案,依法、高效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调度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动专业抢险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和装备,调遣应急所需的保障资源。

7.评估

应急指挥部根据抢险工作进展和效果,及时评估方案合理性、措施有效性和应急资源保障性,准确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控性,对是否需要扩大应急响应作出正确研判,防止错失良机。

(二)扩大应急

1.上报

当突发事件规模大、事态后果严重、超出处置能力时,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请求增援;

2.接援

做出扩大应急指令后,及时联络外援单位,指派专人迎候外援队伍,做好衔接引导工作。

3.指挥权交接

县政府领导到达现场后,移交现场指挥权,并根据县政府应急指令,积极做好应急工作。

(三)事态评估

应急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做以全面分析,总结评估应急能力,查找问题和不足,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实施追究与奖惩,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四)应急终止

1.终止条件

1)燃气事故已经结束,伤亡人员和受灾群众已得到妥善安置;

2)燃气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引发事件的诱因已经消除;损毁管道和燃气设施已经修复,已恢复供气。

2.结束指令

应急处置达到结束条件的,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结束指令,通知各应急小组撤离现场;扩大应急的突发事件,由负责现场应急指挥的上级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结束条件,发布结束指令。

七、后期处置

(一)事故现场勘查

应急结束后,执法局监督发生事故的燃气经营单位保护事故现场,配合相关单位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处理。

(二)事故现场清理

现场勘查结束后,事发单位负责事故现场的清理。

八、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建立以天然气公司和4个液化气站为主体的专业工程抢险队伍,以消防队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和以住建局、执法局为主体的辅助应急队伍,为重大燃气事故提供应急队伍保障。

(二)指挥平台保障

依托县应急指挥部和住建局,与外援单位签订救援协议,为应急救援提供专家咨询、应急训练和演练提供技术指导。

(三)物质保障

执法局对辖区现有应急物资装备进行调查登记,根据事件预测和评估,补充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力求达到应急抢险需求,保障应急。

(四)医疗卫生保障

燃气用户主要集中在城区,县医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负责应急医疗处置工作。

(五)电力与通讯保障

依托蠡县供电公司移动发电车和燃气经营企业自备发电机,为应急电力保障。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为应急提供通讯保障。

九、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应急指挥部根据辖区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检验应急能力,评估应急过程,完善应急预案。

(二)培训

执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实施组织应急培训,宣传应急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技能。

(三)监督检查

燃气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执法局具体指导燃气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四)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附则

(一)预案编制

执法局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蠡县重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天然气公司、液化气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重大燃气泄漏应急预案、燃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燃气管网重大损毁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防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防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执法局备案。

(二)预案修订

应急指挥部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应急预案;也可根据事故抢险和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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