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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汇编】发展党员资料汇编会员分享(完整)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22 08:20:05 来源:网友投稿

目录1.入党申请书基本要求及例文2.入党申请书例文3.入党申请书基本要求4.思想汇报例文及基本要求5.思想汇报例文6.思想汇报基本要求7.《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说明及参考模板8.《中国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汇编】发展党员资料汇编会员分享(完整),供大家参考。

【资料汇编】发展党员资料汇编会员分享(完整)

1.入党申请书基本要求及例文

2.入党申请书例文

3.入党申请书基本要求

4.思想汇报例文及基本要求

5.思想汇报例文

6.思想汇报基本要求

7.《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说明及参考模板

8.《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说明

9.《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参考模板

10.《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及参考模板

1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12.《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参考模板

13.新党员表态发言例文及基本要求

14.新党员表态发言例文

15.表态发言基本要求

16.转正申请书例文及基本要求

17.转正申请书例文

18.转正申请书基本要求

19.入党测试题及答案

20.入党誓词

21.中国共产党章程


入党申请书基本要求及例文

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

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衷心地热爱和拥护党,是因为她以90多年的光辉业绩,使我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党。中国革命的实践雄辩地证明了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就不可能摆脱受奴役的命运成为国家的主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创建起来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以自己能够加入这样伟大的党而感到光荣和自豪。

中国共产党把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培养成一名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青年。多年来,在党组织的教育与培养下,通过自己的刻苦学习与工作锻炼,我牢固地树立起马克思主义政治信仰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共产主义社会理想、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奉献自己的青春、热血与汗水,这是我毕生的信念与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把握国内国际发展大势,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探索和实践,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新思想、新论述、新要求,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和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均取得丰硕成果。作为一名志愿申请加入党组织的我,更感到欢欣鼓舞,心头燃起为党为人民建公立业的渴望。这一奋斗目标,将指引我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把自己的青春年华贡献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壮美事业,谱写人生的壮丽诗篇。

没有追求与理想,人生便会碌碌无为;没有信念的人,便会迷失方向甚至迷失自我,难以到达理想的彼岸。要成为跨时代的优秀年轻人,就要向中国共产党——这个光荣而伟大的组织去靠拢,我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在党组织的激励和指导下,我才会有新的进步,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能充分地去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国家、为人民、为集体作出更多的贡献。

我深知,按党的要求自己的差距还很大,有许多缺点和不足。今后,我将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自从我提出申请之日起,在我心目中我已将自己交给了党,我愿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党交给的工作,接受党的各种考验,我愿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锻炼自己,和一切反党、反社会主义思想做不懈的斗争,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作出自己的贡献。如果党组织认为我符合条件,吸收我进入党员队伍,我将把入党作为一个新起点,不断严格要求自己,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如果党组织认为我还不能达到党员的标准,我也不会气馁,我会不断在实际行动中完善自己,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

我个人的履历是......

家庭主要及来往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情况是......

请党组织审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入党申请书基本要求


1.入党申请书虽有一定的格式,但也不要千篇一律。尽可能多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让领导看了不会太厌倦。

2.入党理由要写清楚,篇幅不要太长,语言要简洁精练。

3.语气要谦虚,态度要诚恳。

4.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5.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要以旁观者的身份一味评论别人。

6.必须对党忠诚老实。所写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绝对不能弄虚作假或隐瞒,应该向党组织交待清楚的问题要写清楚。

7.入党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夸夸其谈。基本写法正文中各部分的内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掌握。

8.入党申请书要把自己家庭的真实情况向组织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9.入党申请书要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以便存档,正文写完后,要签名盖章,写上日期。


思想汇报例文及基本要求


思  想  汇


敬爱的党组织:

二季度以来,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能够认真按照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思想上坚定追随、政治上绝对忠诚、情感上真挚热爱、行动上紧紧跟上。为了便于党组织对我的考核审查,我将自己二季度的情况向组织作如下的思想汇报:

政治思想方面。我坚信科学理论武装越彻底,理想信念就越坚定,政治思想就越敏锐,实际行动就越自觉。工作生活能够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时,我还经常向老党员学习经验、交流心得,按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自己的思想问题。

作风纪律方面。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能够认真执行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一系列制度举措,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要求、严格自律、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

工作学习方面。我能够立足岗位,任劳任怨,积极带头完成组织上安排的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时还能够团结同志一道工作,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意见。始终做到埋头苦干、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成绩、干成事业,对自己工作中暴露出来等缺点,认真地进行了改正。

日常生活方面。在生活上我始终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每月有消费计划和存款计划,合理消费,按需花钱,花好每一分钱。主动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交好朋友圈,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好,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总之,二季度以来,我在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深知自己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治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自己的综合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要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身边党员同志学习,注意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以上是我二季度以来的基本情况的小结,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


汇报人:

xxxxxx


思想汇报基本要求


申请入党的人或党员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自觉地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定期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这就是思想汇报。思想汇报主要写自己的思想情况,当然也要涉及到工作和学习。具体内容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写对每一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看法、态度。

2)写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所得的体会。

3)写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和态度。

4)写自己当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5)写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

思想汇报的一般写法:

1)标题。写“思想汇报”。

2)称谓。写自己所在党组织的名称。

3)正文。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思想汇报各方面内容来写。

4)署名和日期。

写思想汇报应注意的问题。要写自己真实的思想,即怎么想就怎么写,切忌讲空话,要言之有物。


《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说明及参考模板


《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凡是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上级批准正式列入计划者,从列入之日起开始启用此表。不许延期填写或日后补填,严禁与《志愿书》一同填写。

2.此表由党支部负责填写。其中“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有关栏目,要认真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本人介绍和反复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培养(介绍)人负责填写。

3.为了符合永久存档的要求,填写时一律使用钢笔或中性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使用钢笔时,只能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不许使用红墨水和纯蓝墨水。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含糊其辞。

二、填写说明

1.封面的“支部名称”,系指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可填写规范化简称如:“X连党支部”等,一般不宜用全称。

2.封面的“姓名”一栏,应填现在正式使用的姓名。用字要准确,不得使用同音字代替,禁止使用繁体字和非标准简化字(按国家正式发布的标准执行)。在姓名后面要加按手印。

3.封面的填表日期以上级批准入党积极分子之日为准,要用汉字填写,如:“二〇一六年六月十日”。不准使用阿拉伯数码。

4.第一页“姓名”栏中“现名”的填法,要同第2条一致。“曾用名”指过去曾经正式使用过的姓名(不含偶尔使用的笔名和假名)。如果“曾用名”较多,应选择使用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填写。如果没有“曾用名”,则应写“无”的字样,既不能空着不填,也不能划杠表示。

5.“民族”,应填写民族全称,如是“维吾尔族”,则应填“维吾尔”,不得只填“维”字;如是“朝鲜族”,应填“朝鲜”,不得填成“朝”或“鲜”。

6.“出生年月”,一律按公历计算,用阿拉伯数码填写( 以下时间均按此处理)

7.“家庭出身”,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份。如“农民”“工人”。不论出身何种阶级成份的革命干部、军人、职工,其子女的家庭出身按以下原则决定:凡是随父母生活长大的,其家庭出身应按父母的职业来定;靠祖辈或亲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其家庭出身以祖辈或亲朋的阶级成份来定;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结论填写。未经组织审定,不能自行改变。

8.“文化程度”,应根据现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或国家教委(教育部)授权批准的正式考核毕业的文化程度进行填写。

9.“本人成份”,指的是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入党以前的个人社会地位。应当按照个人参加革命或入党前从事较久的职业填写一般应以紧靠参加革命工作或提任国家干部时的职业填写。(1)上学填“学生”。(2)种地填“农民”。(3)做工填“工人”。(4)个体经营填“个体”。

10.“现任职务”,应全称填写本人的现任职务。

11.“籍贯”,系指申请人的祖居地或出生地。凡家庭迁居,或家庭主要成员的工作调动,而全家搬离原藉并与原藉断绝经济联系者,均按现藉填写。但原藉尚有直系亲属或财产者,仍填原藉。填写时,省、市、县不得用简称,县前面必须冠以省名。直辖市直接填写××市。

12.“申请入党时间”,系指本人正式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时间,一般应以第一次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为准,填写到月。

13.“何时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系指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和支部。

14.“到本单位时间”,应填本人正式调入本单位(以军事实力为准)的时间不含借调、帮助工作的时间。

15.“何年何月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干部、战士,应严格按照《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和处分如实填写。团以上党委、机关、首长批准的优秀共青团员和先进个人也应填入此栏。凡在群众性评比竞赛活动中产生的先进个人以及一般性的大会表扬、物质奖励不必填写。奖励和处分均没有,要写明“无”字样,不许空着不填。

16.“本人简历”,系指本人填写此表前的主要经历。应从7岁或上小学填起,通常依据单位和职务变动填写,一般应以行政关系和任职命令为准。要求时间连贯,前后衔接,不许出现空年、空月,帮助工作、待分配、休养、在职学习等,时间在六个月以上者均应填写,所在单位和职务,要全称填写。涉及部队时,一律使用部队内部番号,不许使用部队代号。如“1990.10--1992.07XXXXXXXX连战士”。遇有同地区、同部队和相同职务时,仍须具体填写,不得用“同上”代替。

17.“家庭主要成员”,家庭成员指与本人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长期与本人一起生活的人(如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等)。家庭主要成员,指家庭中未分家的成年人。填写时,按照与本人关系、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的顺序填写。

18.“主要社会关系”,指本人受其影响较深的直近亲属(包括伯、叔、姑、姨、舅和分居另住的兄弟、姐妹),以及同本人家庭在政治上、经济上有密切来往的老师、同学和朋友等。按照与本人关系、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的顺序填写。

19.“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此栏仍由培养人负责填写。要从申请人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列入发展计划之日起,每半年填写一次。填写内容主要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表现等情况。既要反映出取得的成绩和进步,以及工作中克服缺点、改正错误的情况,又要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填写的考察结果应符合实际并尽量具体,防止千篇一律、千人一面。

20.“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情况”,此栏目只能在支部准备发展时方可填写,不能提前填写。由党支部书记(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填写。主要写明党支部讨论意见及表决情况,表明态度。如:应到会支委×人,实到×人,经讨论,一致认为×××同志具备入党条件,符合党员标准,同意发展入党,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注意,此栏最后必须写明“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字样,不能写成“经支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决定(同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21.“培训考核情况”,由营党委书记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填写。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现对填写方法明确如下:

《入党志愿书》正文共13页,其中17页由申请人填写,其余项目分别由入党介绍人、党支部组织委员、党委负责人填写,填写时不准漏项、涂改。

(一)本人填写部分

主要填写自然情况、入党志愿、本人经历(包括学历)、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

1.“自然情况”一栏,①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②民族填写全称,不要填“蒙族、鲜族、维族……”或“汉、蒙古、维吾尔……”,而应该填写“汉族、回族、蒙古族、维吾尔族……”。③出生年月填写自己个人档案“出生年月”的时间。④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都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直辖市直接填写“北京市”等。⑤“学历”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学历”。⑥“学位”或“职称”。填写高等教育机构授予的学位或有关部门评定的职称。例如:学士、博士,副教授、教授,主任医师等。没有的就填“无”。⑦“单位、职务或职业”,填写入党时个人的单位、职务、职业情况。⑧现居住地一栏军人不填写。⑨身份证号码按照实际填写,未办理的可不填。⑩“有何专长”,系指被国家专业技术部门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特长,属于个人兴趣、爱好、优长一类的东西不应填在此栏内。⑪“贴照片处”应将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军人应着常服或礼服,不准着作训服、迷彩服和便服)粘在框内。

2.“入党志愿”一栏,“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主要包括,一是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二是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自己的优缺点作一分析;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填写时,一定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实事求是地写出自己思想认识的发展,变化过程和真实的思想感情,不要只抄党章和有关材料,也不能简单地照抄入党申请书。

要注意“入党志愿”与“入党申请书”的区别。由于填写“入党志愿”时,申请入党者已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的系统教育和精心培养,思想认识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与写“入党申请书”时相比,已明显不同,因此,不能把“入党申请书”内容照抄变成“入党志愿”的内容。

另外,开头不需要写标题和称谓,不要有“敬爱的党支部”等字样,而是直接填写“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不要出现“申请”字眼,因为此时支委会已经确定申请人为发展对象。结尾不需要落款,不要有“此致、敬礼”等字样,最后不必写上申请人的名字和日期。

3.“本人经历”一栏,要填写清楚起至年月、所在的地址、单位名称、担任的职务、从事的工作及证明人。

①“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参加函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并根据本人不同的时期、不同地点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栏目中注明。②“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入伍后,单位要填写部队的番号,而不是代号,比如:XX旅××营××连战士。③“任何职”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者选主要的填写。④“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的人,但一般不宜填写本人的亲属。

4.“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栏,时间就填写到年月,地点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如“20093月在XXXX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5.“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一栏,民主党派主要是指民革、民盟、民建、民进、民工党等。如果有参加,则填法和上栏一样。如果没有就顶行空两格填写“无”。

6.“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它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一栏,在参照前一栏填写方法的基础上,要填写清楚组织或参加的活动,最后要写明结论。如果没有就顶行空两格填写“无”。

7.“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一栏,填写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比如,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嘉奖、三等功等等。如果没有就顶行空两格填写“无”。

8.“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一栏,填写受到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填写方法与上一栏相同。如果没有就顶行空两格填写“无”。

9.“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含养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近亲属。填写时应该写成“父子、母子、姐弟……”,而不是“父亲、妈妈、姐姐……”。政治面貌一般填写“党员”或“群众”。

10.“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与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深的亲戚和朋友。比如“岳父母、伯父、叔叔、姑父”等等,填写时应该写成“叔侄、姑侄……”,而不是“叔叔、姑姑……”。

11.“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志愿书中没有相应栏目的问题,以及对其他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家庭历史问题,本人历史上有结论的经济问题,亲属被查、被管、被关、被杀问题。没有的要写“无”。

12.“本人签名或盖章”一栏,直接签名并加盖私章,没有私章的可按上自己的手印。时间为支部大会前几天或同一天。

(二)介绍人填写部分

“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主要填写:①被介绍人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并得出“能否达到一名党员的标准”的结论。②是否同意他入党,是否愿意做他的入党介绍人。③入党介绍人的“现任职务”一栏,包括其现在担任的党内、党外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其主要职务。④落款时间为支部大会前几天或同一天。⑤签名或盖章内容均为签名并且加盖印章,无印章者按手印,下同。

(三)讨论批准预备党员决议部分

1.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政治、思想、工作等的简要情况,特别是在一些比较大的政治事件或军事行动中的表现;支部大会对入申请人的意见,以及通过决议的详细情况,包括应到会正式党数和实到会正式党员数各为多少名、大会讨论的情况、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及通过日期等;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2.“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一栏:填写党委委员或党组织指定的谈话人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内容。

3.“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一栏:填写党委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并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起算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如:批准×××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年××月××日起算。

(四)讨论批准正式党员决议部分

1.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一栏,主要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和表决情况等。其中,表决结果必须写明是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还是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的应该写清楚延长时间(延长预备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2.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一栏,主要填写党委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并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起算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如:经×××党委研究决定,批准×××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从××年××月××日起算。

3.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一栏,主要填写:预备党员在延长期的表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包括交待正式党员应到数、实到数,同意、不同意数)和表决结果。

(五)“备注”的填写

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团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

(六)填写《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以下事项

在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解释清楚,指导其填好《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应根据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如果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写后,应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


转正申请书例文及基本要求


转正申请


尊敬的党组织:

20XXXX日,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并通过,上级党委批准,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至今已满一年。按照《党章》第一章第七条的规定,我特向党组织郑重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报告,希望党组织根据我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讨论我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入党一年以来,我在党组织的严格要求下,在支部党员的帮助教育下,无论是政治上还是思想上,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特别是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让我对党的性质、宗旨等认识更加清晰,并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现在预备期已满,我将自己这一年来的情况向组织作出如下汇报:

在思想改造方面,我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主动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加强思想改造,提升精神境界,坚定理想信念。既学好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又学好法律法规特别是党章党规;既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又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既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还积极当好组织员、辅导员,不断增强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腐朽思想文化侵蚀影响的能力,打牢了维护核心、听从指挥的思想政治基础。

在发挥模范作用方面,我能够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训练中率先垂范、冲锋在前,每当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每当有了脏活累活,我总是冲在前干在前。在去年的抢险救灾活动中,主动申请加入“党员突击队”,不怕苦不怕累,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团组织的基础训练比武中,取得武装五公里越野比赛第三名的好成绩。

在遵规守纪方面,作为预备党员,我能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切实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时常对照党章要求和党的纪律规定反思剖析自己,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对于身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也能做到坚决抵制。

以上是自己对一年来的情况总结,取得一定进步的同时我也深知自身还有许多不足:理论学习不够经常,有时一阵风,应用实践太过死板,不能灵活运用;工作中情绪化、容易冲动;累的时候会有偷懒的思想等等。对此,我要积极向优秀共产党员学习,努力改正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作为预备党员,我渴望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为此,我郑重向党组织提出此申请,希望党组织能够批准,如果党组织能够批准我成为正式党员,我一定牢记入党誓言,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党员。如果这一次组织没有批准我成为正式党员,肯定是我的思想和行动距离一名合格党员还有差距,我会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反思自己,继续以更高的标准去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正式党员。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XX


转正申请书基本要求


1.转正申请书要按照一定的格式,内容尽量联系自身实际去写,避免千篇一律。

2.转正表现要真实可信,不要假、大、空。

3.语气要谦虚,态度要诚恳。

4.内容必须是实事求是,绝对不能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要认真向党组织交代自己的真实情况。

5.转正申请书要写得朴实一些,不需要刻意去追求华丽的辞藻,夸夸其谈,正文基本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写。

6.转正申请书要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以便存档,正文写完以后,要签名盖章,写上日期。


入党测试题及答案


1.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中国共产党性质是?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习主席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上讲话的主题是?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4“四个合格”是什么?

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5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领导核心的准确表述是什么?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6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是哪些人?

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

7.党章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首先要年满多少岁?

18岁。

8.中国共产党现有多少党员、多少党组织?

8900多万党员、450多万党组织。

9. “三个维护”是什么?

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核心、维护和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

10.中国共产党的党旗是什么样子的?

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11.“三个永远在路上”是指?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12.“四个自信”是指?

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3.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法规是?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4.“两学一做”是指什么?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5.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什么?

实现共产主义。

16.党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17.哪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是什么?

答: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19.“四讲四有”党员是什么?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20.党章的具体内容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1153条。

21.什么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党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

遵义会议。

22.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哪一级组织?坚持什么原则?

党的支部,个别吸收。

23.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多久?

一年。

24.党员的党龄从何时开始算起?

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

25.党员的党籍从何时开始算起?

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6.党的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是什么?

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7.党的领导主要是什么领导?

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28. 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是什么?中国共产党的党徽是由什么组成的?

党徽、党旗;镰刀和锤头。

29.党员标准主要是由什么性质决定?

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

30.党的团结的政治基础是?

党的纲领路线。

31.党的团结的思想基础是?

马克思主义。

32.党的团结的组织基础是?

民主集中制。

33.申请入党的人要有几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两名。

34.党的纪律处分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五种,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35.“四个服从”原则中最重要的是哪一条?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36.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建设哪三型的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

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

37.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是?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38.中国共产党的生日是哪一天?具体成立的时间是哪一天?

中国共产党的生日192171日;具体成立的时间1921723日。

39.党的最大优势是什么?

密切联系群众。

40.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什么?

脱离群众。

4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42.“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什么?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43.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多长时间?

五年。

44.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有哪些?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45.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是什么?

理论联系实际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作风。

46.党员除了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权要求做什么?

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47.党的思想路线是什么?

答:基本内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48.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49.党章规定,凡是有几人以上的正式党员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3人。

50.党章规定,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几年?

2年。

51.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什么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

52.“三会一课”指什么?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53.在选举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委员时,应当采用什么方式进行选举?

无记名投票。

54.“四风”是指什么?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55.对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给予什么纪律处分?

开除党籍。

56.党的“四条路线”是什么?

答: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57.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做什么?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58.“三严三实”指什么?

答: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59.民主集中制“十六字原则”是什么?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6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党组织和党员。

61.“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什么?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2.哪次起义打响了党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南昌起义。

63.中央政治局强调的“四种意识”是什么?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64.党的几大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七大。

65.“两个一百年”目标是什么?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66.建军时间?

19278l日。

67.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进军井冈山途中,进行了著名的什么改编?

三湾改编。

68.什么会议指出“中国的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

古田会议。

69.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是什么?

延安整风运动。

70.五大发展理念是什么?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71.“五大思维”能力是什么?

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72.党的哪次会议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序幕?

十一届三中全会。

73.党面临的“四大危险”是什么?

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74.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什么?

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75.我国基本国情是什么?

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入  党 誓  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快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保持社会长期稳定。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切实保证人民解放军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全面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一章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的中央组织

第十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第四章 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四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二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六 党的干部

第三十三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 党的纪律

第三十七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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