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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正面负面清单4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09-23 17:20:03 来源:网友投稿

意识形态正面负面清单4篇意识形态正面负面清单 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及网络行为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规范党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正面负面清单4篇,供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正面负面清单4篇

篇一:意识形态正面负面清单

干部意识形态及网络行为负面清单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经请示市经信工作党委同意,并经 2019年 4 月 1 日 xx 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xx 联通党员干部员工意识形态及网络行为负面清单》,请所有党员干部员工入脑入心,遵照执行,严禁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1、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2、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3、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 4、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 5、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 7、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8、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9、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 10、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11、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12、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员工在网络平台以职务身份注册账号行为,党员干部员工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所在党组织报告。

篇二:意识形态正面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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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五项清单 一、突出党委的主体

 1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安排工作。

 2 2 、贯彻上级部署。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3 3 、健全责任体系。建立意识形态管理责任制,将职责任务明确到每个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整体推进格局。

 4 4 、建立研判机制。党委定期分析和研判意识形态情况和问题,采取对策措施。

 5 5 、加强阵地管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面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载体、学校、会议、协会等管理,严格执行外请专家报告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出现错误言论、不良倾向。

 6 6 、强化网络监管。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控、预警研判、热点引导、快速反应等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做大做强正面信息舆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7 7 、加强宗教管理。依法管理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坚决查处非法传教,防止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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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8 、严肃查处问题。对本镇出现的意识形态问题要坚决果断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9 9 、团结知识分子。建立党委联系知识分子制度,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导。

 10 、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建立网络舆情引导队伍,并加强管理,发挥作用。

 二、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

 1 1 、亲自部署重要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汇报,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2 2 、亲自开展督促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督查,推动本镇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 3 、亲自处置重大问题。对本镇范围内出现的错误观点、错误导向和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对党员干部思想上的不良倾向严肃批评教育。

 4 4 、带头加强理论武装。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 5 、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开展两次意识形态领域专题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动态、解决矛盾问题。

 6 6 、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对本地重大活动中出现的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带头批评、开展斗争。

 三、党委班子分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党委班子分管负责人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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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镇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 1 、牵头建立责任制。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本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具体工作措施。

 2 2 、牵头召开研判会。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本镇意识形态问题研判会,研究情况,会商解决问题。

 3 3 、牵头开展学习教育。认真抓好本镇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帮助广大干部坚定信仰信念,增强政治辨别力和敏锐性。及时发现干部思想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对党员干部在各种场合发表的错误言论及时批评教育。

 4 4 、牵头把关管好阵地。管好本镇的政府网站、微信、宣传栏、广告牌,加强对本地社会网站的监管,严防出现错误言论。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编印的调研报告、学习辅导资料等严格把关,防止出现错误观点。

 5 5 、牵头处置解决问题。建立舆情引导队伍,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及宣传部门安排的重大宣传任务。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突发舆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6 6 、牵头开展检查督查。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四、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实现“一岗双责”,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配合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抓好分管本镇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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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3、管辖范围内公开张贴发放的海报、宣传单页等在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4、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媒体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的。

 5、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党校、中小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6、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出现严重问题的。

 7、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8、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9、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的,引发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1、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政策的。

 12、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3、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论不当在政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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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15、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

篇三:意识形态正面负面清单

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为全面落实 AA 路党工委、各党支部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水平,根据中央、省委、市委、东区党工委有关精神,结合 AA 路实际,决定在全办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推进制度。

 党工委、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十项推进制度落实情况将纳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

 附件:

 1.意识形态任务清单制度 2.意识形态负面清单制度 3.意识形态签字背书制度 4.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 5.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 6.意识形态专题报告制度 7.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制度 8.意识形态提醒约谈制度 9.意识形态专题督查制度 10.意识形态述职评议制度

 附件 1

 意识形态任务清单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明确、细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谋划,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清单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东区党工委有关精神,AA 路党工委、各党支部主要承担以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东区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辖区内各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 4.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5.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 6.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7.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8.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权; 9.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10.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11.高度重视村级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 二、动态管理 任务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东区党工委有关精神适时调整。

 三、任务落实 党工委、各党支部要对照任务清单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内容,层层细化分解,制定各自具体任务清单,采取有效指施,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附件 2

 意识形态负面清单制度

 为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动权,从根本上杜绝意识形态被忽视、淡化、削弱的状况,深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增强意识形态督查、考核等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制定本制度。

 一、负面清单 依据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党工委、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负面清单。

 (一)问题处置不力 1.对中央、省委、市委和东区党工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党工委、各党支部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二)阵地管理不到位 1.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2.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学校等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发生重大事件 1.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3.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重大问题 1.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2.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3.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五)其他 1.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隐患和风险点排查 党工委、各党支部要依据负面清单的提示,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对意识形态隐患和风险点进行排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问责追责 党工委、各党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负面清单所列举的情况,依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给予提醒、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责任追究处理。

 附件 3

 意识形态签字背书制度

 为推动党工委、各党支部书记自觉履职尽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担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清、执行不力的现象,全面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 党工委、各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签字背书的要求 本制度所称“签字背书”,是指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责任事项,和以单位名义上报、下发、公开的与意识形态相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等,必须由党工委、各党支部书记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建档立卷。

 三、签字背书的文件范国 党工委、各党支部书记必须对本单位以下文件审签负责:

 1.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等重要责任事项; 2.向上级党工委、党组织所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 3.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 4.本单位意识形态事件处置报告;

 5.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履责情况报告; 6.其他需要签字的文件。

 四、签字背书的核实 1.党工委、各党支部书记在签字背书前,必须按程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留存核实底稿。

 2.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件函件可以作为核实底稿的部分。

 3.签字背书底稿可以作为责任追究时,党工委、各党支部按规定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程序性证据。

 五、保障机制 对消极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签字背书制度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应该履行签字背书制度而未履行的,一旦职责范围内发生意识形态问题,对党工委、各党支部和责任人加重处理。

 附件 4

 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形成党工委和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 1.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党工委主要领导担任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2.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3.意识形态联席会议由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信访部门与意识形态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职能部门组成,可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二、主要任务 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工作,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协同协作,主要任务是:

 1.贯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东区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2.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掌握工作动向,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协调解决全办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4.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交流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8.落实上级交办的有关意识形态方面其他工作。

 三、责任分工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工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工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党工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能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党政办是党工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要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纪检部门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等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信访部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平安东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各类案(事)件。

 5.民政、宗教、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附件 5

 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

 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强化分析研判工作,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要求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在重要时间节点或重大敏感事件发生时,及时会商研判;在出台重大政策、组织重大活动、实施重大项目前,开展意识形态风险评估;重要情报信息一事一研判。

 二、工作重点 1.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梳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 2.重大舆情、重点问题、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3.重要突发事件或重大敏感事件; 4.针对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等开展意识形态风险评估; 5.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 6.其他需要分析研判的事项。

 三、工作要求 1.开展分析研判要分清主流支流,重点辨析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2.制定舆情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掌握工作主动权;

 3.研判结果要形成舆情专报。

 四、情况通报 党工委、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附件 6

 意识形态专题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深入落实各党支部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规范党工委、各党支部意识形态报告事项,根据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要求 1.党工委、各党支部原则上每半年向上级党工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书面报上级党工委宣传部门。

 2.报送时间一般为每年的 1 月 15 日之前和 7 月 15 日之前,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报送。

 3.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党工委专题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报告内容 1.党工委、各党支部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东区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情况; 2.党工委、各党支部书记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情况,党工委、各党支部其他成员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情况; 3.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支部年度考核、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情况; 4.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制度落实情况,推进制度包括任务清单负面清单、签字背书、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专题报告、教育培训、提醒约谈、专题督导和述职评议制度等;

 5.综合分析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大舆情隐患排查风险管控预防情况; 6.党工委、各党支部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建设和管理,守好阵地、管好人的情况; 7.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情况; 8.对未能切实履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迫责问责情况; 9.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过程中总结的经验、遇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 10.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报送要求 1.认真总结,提高报告质量。

 2.公文格式、报告签批规范。要以党工委、党支部正式文件形式一式 2 份(附 Word 版本电子版)报送 AA 路党工委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办公室。

 3.对不按规定要求、未按时限报送的,AA 路党工委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视情况予以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附件 7

 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制度

 为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本领、提升工作素质,充分认识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板端重要性,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党、行动自觉,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培训重点内容 要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AA 新区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AA 路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理论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二、纳入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党工委、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每年不少于一次),使党工委、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三、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 1.党工委、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培训的内容,分层次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推动基层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各部门在大学、干部教育学院组织举办的培班中,要适当加入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内容。

 四、以考促学,加强学习效果转化

 建立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题库。通过教育培训,要重点掌握以下应知应会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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