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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9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2-12-17 11:20:03 来源:网友投稿

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9篇)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宣传信息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显示度,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报送任务,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9篇),供大家参考。

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9篇)

篇一: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宣传信息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显示度,完成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息报送任务,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主动采编、及时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信息奖励内容:全局干部职工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及时报道宣传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及工作成效的个人撰写,被有关媒体采用的各类宣传作品或新闻稿件(包括论文、调研报告及所有刊发在科技副刊上的文章、消息、通讯、照片等)。二、信息报送程序:各科室将完成的信息以电子版形式交综合科,由综合科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阅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区内外媒体及相关网站并永久保存,并将保存信息及时给本部门网络管理人员,上传到本部门网页中,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三、信息奖励分类及标准:根据上稿级别和社会影响,对科技宣传信息工作实行奖励:(一)报刊类:

  1、刊登在《科技日报》《人民日报》等国家级报刊上的消息(图片新闻)、言论、通讯、调研报告等,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8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150元;

  1

  2、刊登在《日报》《今日》《经济报》等区级报刊上的,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6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8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元;

  3、刊登在《日报》等州级报刊上的,不足500字的每篇奖励40元,500字以上每篇奖励60元,1000字以上每篇奖励80元;

  (二)信息类:被《简报1》《简报2》等区、州、市级采用的信息、通讯类分别

  奖励60、40、20元。(三)网站类:1、被等国家级政府网站采用的信息、通讯,每篇奖励100元;2、被自治区等区级政府网站被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40元;3、被州级政府网站被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20元;4、被市级网站采用信息的,每篇奖励10元;四、奖励程序及兑现办法1、信息宣传奖励工作由局综合办统一组织管理,负责对各科室和

  个人的信息进行整理、编发、统计,每季度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奖励兑现。

  2、刊物、报纸信息通讯凭剪报(原件),电台信息凭用稿通知单(原件),年度一次性兑现。

  3、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重复采用,只按最高一级计算,不采取累计奖励。

  4、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稿件的,按一条计奖,平均分配统计。五、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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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信息工作,更好地发挥宣传信息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服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镇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和文明建设成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镇党政办、镇直各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二、考核时间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三、宣传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和镇党委、镇政府重点中心工作,以宣传全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取得的积极成效和成功经验为主线,着重宣传我镇实施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基层党建、产业经济、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土地增减挂钩置换、人居环境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的动态、典型经验、创新作法。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我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等方面的情况。(二)各级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的情况,以及我镇贯彻落实领导讲话精神的情况。(三)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最

  新动态以及亮点、创新措施。(四)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动态、

  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开展工作中得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五)围绕我镇中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难点问

  题以及群众对我镇工作的反映、建议,组织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情况。

  (六)我镇重要事件、重大活动开展情况。(七)各村、镇直单位在落实工作中的创新方法、典型经验。四、信息、新闻报送途径信息报送坚持逐级、归口“两个”原则。各村各类信息向镇党政办、镇直各有关单位进行报送;镇直各单位各类信息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的同时,向镇党政办进行报送。各村、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经镇审核后,报县委办、政府办及县以上媒体、平台。镇级:微信群、镇邮箱*****。县级:县委办、县府办信息刊物及网站,《***》、**电视台、智慧**、**组工等工作平台。市级:市委办、市府办信息刊物及网站,以及《**》、《**》、**电视台、市工作动态交流等。省级及以上:省两办信息刊物及网站,以及《**日报》、《人民日报》、中央及省电视台、人民网等媒体。五、报送要求(一)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坚持正面宣

  传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镇工作的整体情况、具体措施、工作经验、工作成绩;信息的内容要真实,情况清楚,准确无误。

  (二)强化效率意识,提升信息的时效性。重、特、大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送;工作动态要在当日内报送,约稿类信息按时间要求报送。

  (三)树立精品意识,提高信息的质量。要善于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关注热点,剖析难点,捕捉亮点,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报送适用的信息。稿件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图文并茂、条理清晰、文字精炼。工作动态类信息字数应控制在1000字以内,重大情况反映及重要工作经验等综合性信息,篇幅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调研报告、先进事迹介绍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严格信息报送审批程序。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必须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向新闻媒体投稿的稿件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投稿,重大题材以及涉及敏感性问题及难点问题的稿件,必须经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投稿。未经审核发布的,不计入考核奖励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撰稿人党政纪处分。

  六、考核评分标准(一)网络媒体采用。被中央级网站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网站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300元;被市级网站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00元;被县级网站采用

  的信息,每篇奖励50元。(二)内部信息、简报刊物采用。被国家级内部信息刊

  物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内部信息刊物等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400元;被市级内部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00元;被县级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100元。

  (三)报刊杂志采用。被国家级党报党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党建》、《长安》等刊物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000元;被省级报刊《河南日报》及农村版等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1000元;被市级报刊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00元;被县级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50元。

  (四)电视台报道。被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电视媒体采用的宣传我镇正面的电视新闻稿件,每条奖励3000元;被**电视台等省级电视媒体采用的电视新闻稿件,每条奖励2000元;被**市电视台采用的电视新闻稿件,每条奖励500元。

  (五)图片信息。被中央级网站、报刊采用的图片信息,每张图片奖励500元;被省级网站、报刊、杂志采用的图片信息,每张图片奖励300元;被市级网站、报刊、杂志采用的信息,每张图片奖励100元;被县级网站、报刊采用的信息,每张图片奖励50元。

  七、通报与表彰镇党委、镇政府对各单位信息采用数量及得分情况每月月初统计上个月各单位得分情况,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

  奖惩。同一信息被不同单位采用,按采用单位最高级别计分、发放奖金,不重复奖励。对各单位信息采用数量及信息宣传工作整体水平进行综合考评,对完成信息任务的报送达标单位。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信息报送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对信息宣传考核后2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本办法从自下文之日起执行,镇党政办负责解释、采用信息的审核、统计、汇总。

篇三: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发【2016】号

  关于印发《XX镇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信息宣传工作是我镇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及时迅速地反映我镇开

  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工作中形成的新经验、新成果,展现我镇全体机关干部精神面貌,提高机关干部的文字写作水平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将《XX镇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请各科室、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作为提升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积极工作,为推动全镇信息宣传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6年6月23日

  XX镇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提高镇机关工作人员的文字写作水平,调动参与文字材料工作

  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各项工作的需要,根据党委政府

  研究的意见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调研信息工作考核对象是全镇各科室、部门和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各部门收集、整理职责范围内反映全镇工作的信息,负责编写《工作简报》情况。

  分工

  2、各部门工作人员撰写业务信息情况。科室要及时撰写、上报职责范围内反映全镇业务工作的信息、通讯稿件及反映机关干部精神面貌的作品。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以及领导安排的重点调研课题调研任务和综合材料情况。

  三、考核任务目标

  1、组织办全年负责编发《第一书记工作动态》不少于12期;其它科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每年编发《工作简报》不少于3期。

  2、负责通讯报道的人员每月向市、县以上宣传部门或新闻媒体撰写上报信息、通讯稿件不少于4篇(条),每年在市以上用稿不少于12篇(条)。

  3、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撰写上报稿件。党政办每月撰写不少于6篇、全年发稿15篇以上,应急办每月不少于1篇、每年发稿2篇以上,组织办每月不少于6篇、全年发稿10篇以上,纪委办每月不少于4篇、每年发稿10篇以上,经贸办兰引一促”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4篇、每年发稿8篇以上,安监办每月不少于4篇、每年发稿8篇以上,人社所每月不少于1篇、每年发稿4篇以上,综治办每月不少于1篇、每年发稿4篇以上,其他科室有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已工作信息的形式上报上级部门。

  4、各科室、工作人员业务范围内的重大信息无迟报、漏报现象;领导点题”信息能按要求完成。

  四、考核奖惩1、考核工作由督查办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审核。2、各科室、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被县以上部门、刊物采用的稿件,每篇(条)按下列标准对作者予以奖励:

  级别县级部门市级部门

  省级部门

  中央部门

  单简综单简综单简综单简综项目

  条讯述条讯述条讯述条讯述奖励

  金额8040203002001006003002001000800500(元)

  3、各科室、工作人员报送的调研(创新)成果在县以上评选中获奖的,每项按中央、省、市、县一等奖1000、800、600、400元,二等奖800、600、400、200元,三等奖600、400、200、100元予以奖励。同一成果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4、本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受到县以上部门表彰的,按照中央1000元、省800元、市600元、县400元的标准对通讯报道员人

  员和受到表彰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

  5、本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受到县以上部门表彰的,调研信息工作人员用稿奖励。

  取消专职

  五、组织领导

  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王涛任组长,镇长韩京振任副组

  长,班子成员为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是全镇信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科室

  兼职信息员是具体责任人。实彳了信息工作通报制度。督查室负责对各科室撰写、报送调

  研信息及采用情况进行登记、统计,每月向党委书记、镇长汇报当月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通报进行公示。

  实行领导审批把关制度。各科室上报的信息稿件,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镇长逐级审阅,经审定同意后方可上报。

  实行信息工作谈话制度。对连续两个月撰写上报和采用信息达不到规定的,由党委书记与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篇四: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word编辑文档青岛海洋高新区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海洋高新区的信息宣传工作做好重要经济数据重点产业项目重点工程等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经验新举措营造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奖励办法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青岛海洋高新区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高新区的信息宣传工作,做好重要经济数据、重点产业项目、重点工程等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经验、新举措,营造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海洋高新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二、文稿内容信息宣传文稿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撰写:(一)园区开发建设的新成效、新经验、新举措,提炼总结先进典型,提升海洋高新区在黄岛区、青岛市和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与美誉度。(二)对列入青岛市和黄岛区财政盘子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以及海洋高新区承担青岛市的实事项目、民生及基础设施工程等,报送签约、开工、竣工、投产情况,内容包含项目简介、预期效益等。(三)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特别是得到黄岛区和青岛市级以上领导表彰、工作成绩走在同类园区前列的工作。三、奖励内容(一)在《新黄岛》、《青岛日报》、《大众日报》、《人民日报》等区级以上(含区级)主流新闻媒体、政务网站上发表的有关海洋高新区工作的正面宣传稿件等。(二)在区、市、省、国家级的内刊、信息(具体为:《今日信息》、《青岛通讯》、《青岛信息》、《工作情况交流》、《党委信息工作》、《政务信息》、《山东通讯》、《秘书工作》、《中办通讯》等)上发表的反映海洋高新区发展成绩的工作信息、调研报告、经验文章等。(三)发表的信息、新闻稿件、调研报告、经验文章等被黄岛区、青岛市或省(部委)、国家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的。(四)获得黄岛区级以上(含区级)调研、信息、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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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四、奖励标准(一)信息宣传被《党委信息工作》、《政务信息》、《今日信息》等区

  级以上(含区级)报刊、媒体采用报道的,500字以上的奖励6分,500字以下的奖励4分;被《青岛通讯》、《青岛信息》、《工作情况交流》青岛市级报刊、媒体采用报道的,奖励15分;被《山东通讯》、《秘书工作》、《中办通讯》等省级及以上报刊、媒体采用报道的奖励20分。

  (二)报刊宣传1、被《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半月谈》等中央级党报党刊刊载的,1000字以上的奖励40分,1000字以下的奖励20分;被《大众日报》、《农村大众》等省级党报党刊刊载的,1000字以上的奖励15分,1000字以下的奖励10分;被《青岛日报》等青岛级党报党刊刊载的,1000字以上的奖励15分,1000字以下的奖励10分;被《青岛财经日报》、《山东开发区》等刊载的,1000字以上的奖励10分,1000字以下的奖励6分。其中刊载在青岛、省、中央级党报一版、二版的重要稿件,每篇在以上基数上分别加奖4、8、12分。2、被《新黄岛》刊载的,1000字以上的奖励6分,1000字-500字的奖励4分,500字以下的奖励2分,图片新闻每幅奖励1分。3、生活类报刊宣传。在《齐鲁晚报》、《半岛都市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等各级生活类报刊刊载的,每篇记2分。(三)电视宣传1、新闻联播报道。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的,奖励40分;被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的,奖励20分;被青岛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的,奖励10分;被《黄岛新闻》报道的,“新闻提要”的奖励4分,其他奖励1.5分。2、其他新闻栏目报道。被中央电视台其他新闻栏目报道的奖励20分;被山东电视台其他新闻栏目报道的奖励10分;被青岛电视台其他新闻栏目报道的奖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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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专题类节目报道。被中央级专题类节目(如《魅力中国》等)报道的奖励60分;被山东省级专题类栏目(如《乡村季风》等)报道的奖励20分;被青岛市级专题类栏目(如《经济报道》等)报道的奖励10分;被黄岛电视台专题类节目(如:《党建频道》、《生活有约》等)报道的奖励6分。

  4、电台类报道。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电台报道的奖励20分;被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报道的奖励10分;被青岛人民广播电台报道的奖励6分;被黄岛人民广播电台报道的奖励1分。

  (四)网络宣传1、被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搜狐、网易等全国知名网站报道的原创新闻(转载的除外),每篇奖励4分。2、被山东新闻网、青岛新闻网等网站报道的新闻,每篇奖励2分。3、被西海岸新闻网报道的新闻,每篇奖励1分。4、被黄岛政务网报道的新闻每篇奖励0.5分。以上报道被重复转载的不重复奖励,只记一次最高奖励。图片新闻对应减半奖励。

  (五)特殊贡献奖对发表的信息、新闻稿件等被黄岛区及区级以上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的和获得黄岛区级以上(含区级)调研、信息、宣传等工作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设立特殊贡献奖,根据情况加记分。五、考评及计分经济奖励每分为10元。综合部负责对各部门、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刊发、报道的稿件进行认定。对符合奖励标准的稿件或荣誉,由综合部把关后纳入对管委会内设机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予以专项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另行给予通报表彰。六、工作要求1、各部、中心的撰稿人员拟写的新闻、信息稿件,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原则上再报送至综合部审核修改后统一对外发表,重大事项需报主要领导审核。2、撰稿人撰写的调研、新闻、信息稿件,应紧紧围绕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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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工委、管委的中心工作,贴紧形势要求,突出阶段工作重点,弘扬先进典型,主推特色亮点。

  3、撰稿人每月1-5日携带刊发的文稿及报(刊)头复印件到综合部登记备案。综合部每季度将刊发文稿情况进行公示通报,作为年终兑现奖励的依据。4、机关工作人员每提报一条有价值的宣传文稿线索并被区级及以上媒体、刊物采用的,每次加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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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奖励暂行办法

  1、先进个人一般应从先进单位的负责人、兼职信息员中产生;2、单位负责人重视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能够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宣传工作,为本单位兼职人大宣传信息员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3、兼职信息员应热爱人大宣传工作,有较强的信息与宣传意识和责任心,收集、加工、通报信息数量多、传送快、质量高,撰写的有关人大宣传材料影响大、被采用率高。

  2、各单位被新闻媒体发表的有关人大信息的宣传材料,区人大办根据所提供的清单,在核实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计分:

  (1)、在国家级党报及《中国人大》、《中国人大新闻导刊》、《人民代表报》等专业报刊发表的综合新闻报道每条计10分,专题新闻报道(含专访、通讯、图片、专题评论等)每条计12分;

  (2)、在省级党报及《山西人大》或其它省市区人大专业报刊发表的综合新闻报道每条计8分,专题新闻报道每条计10分;

  (3)、在《××日报》、《上党晚报》或被市人大内部刊物发表的综合新闻报道每条计6分,专题新闻报道每条计8分;

  (4)、在广播、电视采播、转播的有关我区人大工作方面的报道,参照以上在(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m338.查看)国家、省、市各级刊物发表计分办法计算。

篇六: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工作奖励办法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我镇通讯员在市级以上的新闻媒体(重点是党报党刊)投送的新闻稿件,一经采用,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量的稿酬。2、在中央、省、州、市新闻单位获得优秀通讯员表彰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3、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获市以上新闻学会(协会)好稿奖的,通讯员所在的单位要给予同等奖励,镇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奖励。4、对通讯、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实行奖励。各部门、单位有2人以上写稿,且每年在市内新闻单位用稿20篇(含20篇)以上,在州以上新闻单位用稿15篇以上,镇政府将通报表彰。5、为促进新闻宣传工作,提高通讯员写稿水平,设立一年一度的“__镇新闻奖”,即每年从我镇通讯员采写并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的新闻宣传稿件中,评出消息、通讯、言伦等各类好稿进行奖励。6、通讯员采写的镇内新闻稿件,每人每年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10篇以上的,可参加镇级优秀通讯员的评选、表彰和奖励。7、宣传系统专职通讯干部每年每人在州级党报党刊用稿20篇以上或省级党报党刊用稿10篇以上,镇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

  8、中央、省、州驻匀记者采写的有关正面宣传坝固的稿件在《黔南日报》头版、《贵州日报》、《人民日报》各版刊发及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播出,作者可凭样报、稿费通知单复印件到镇政府领取同等数的稿酬。一稿多设的,按最高稿费计发。刊发在贵州日报头版的稿件另有重奖。

  二、信息奖励办法1、本镇信息员编写报送的信息,被市有关部门采用的,多篇奖励5元;被州有关部门采用或被市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市的,多篇奖励15元;被州领导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20元;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用,被省领导批示或被转发全省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国家领导人批示或转发全州的,每篇奖励500元。2、被镇内部采用的信息,每篇奖励2元。3、本镇信息员在市以内评比获奖的,镇政府予以同等奖励。三、本实施细则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四、本实施细则由__镇政府负责解释。

篇七: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通过考核激励促进全县组织系统形成全员搞调研、人人重宣传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发展培养锻炼组工干部扩大组织工作影响力树立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对组织工作、组织部门、组工干部的认同和信任。

  二、考核内容1、组工宣传主要考核组工干部撰写的有关党建和组织工作方面的信息、调研报告、消息、通讯、言论文章在县级以上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刊载情况;2、组工信息主要考核组工干部撰写的信息在县级以上组工信息内刊的采用情况;3、组工调研主要考核组工干部完成的调研课题的转化应用情况。

  三、目标任务将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纳入全县组织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县委组织部各股室要结合组织工作实际每年至少承担完成一项调研课题并使调研成果得到转化应用;每月至少分别向

  县委组织部报送2条、1条、2条组工信息每年被县级以上组织部门采用信息分别不少于4条、1条、4条;每年至少在县级以上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1篇有关党建、组织工作方面的稿件。

  四、责任措施1、落实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责任制。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建立由主管领导、股(室)长(主任)负责的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责任制将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头。同时分别确定一名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员承担本单位或本股(室)组工宣传信息调研的协调督办工作。

  2、健全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通报评比制度。对各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和县委组织部各股室撰写的信息、新闻稿件在县级以上组工信息内刊和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采用情况半年通报一次年终进行总评;实行信息、新闻稿件采用积分制被中央、省委、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每采用1条信息分别计20分、10分、5分、2分;被中央级、省级、市级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每采用1篇稿件分别计15分、10分、5分;依据积分排出名次进行通报。

  3、实行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定期表彰制度。年终对组工宣传信息工作综合积分排名位居全县组织系统前列重大信息无漏报的单位或股室评选为全县组织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

  体;对形成的调研成果根据主题内容与组织工作实际结合紧密程度、对策建议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尤其是成果转化应用情况评选出优秀调研成果予以通报表彰并在组织工作综合考评中加分。

  五、奖励标准全县组工系统干部撰写有关党的建设和工作方面的稿件在县级以上组工信息、党建研讨内刊、报刊、网络公开发表每篇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标准如下:1、撰写的信息、调研报告、工作研究被中央组织部组工信息和党建研讨内刊每采用1条(篇)奖励300元被国家级党报党刊每采用1条(篇)奖励200元。

  2、撰写的信息、调研报告、工作研究被省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每采用1条(篇)奖励100元;被省委组织部党建研讨内刊和省级党报党刊每采用1条(篇)奖励50元。

  3、撰写的信息、调研报告、工作研究被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每采用1条(篇)奖励50元;被市级党报党刊每采用1条(篇)奖励30元。

  4、撰写的信息、调研报告、工作研究被县委组织部组工信息每采用1条(篇)奖励10元。

  5、撰写的调研成果被评选为全市组织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0、100、50元;被评选为全县组织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奖励50元。

  同时对组工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取得明明显成绩、作出较大贡献的干部在评优树模、职务晋升、外出培训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六、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中共__县委组织部20__年2月20日

篇八: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调研、思辨和写作能力,努力提高信息和宣传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反映全局工作动态、工作措施和工作情况,切实发挥信息宣传工作在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范围考核范围为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所报稿件内容要严谨、客观、真实的反映单位工作情况。第二条考核内容(一)围绕我局中心工作、阶段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文件通知要求,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精神文明建设、办事指南、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行政审批、震情信息等,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和震情信息,认真总结经验类信息.(二)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要求,单位门户网站每月至少更新25条工作信息。其中,县委宣传部每月至少上报4条,党务信息每月至少上报2条.(三)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约稿信息.第三条报送分类1.工作动态信息:领导活动,包括上级领导考察调研等活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要政策和决策部署的措施、做法和成效;日常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

  项目进展情况。2。经验调研信息:日常工作和管理中的新情况、新思路、

  新举措和新经验;对全局工作有辐射带动效应的经验启示以及具有试点试验性的工作成效;其他具有特色或创新的做法等.

  第四条报送要求(一)所报信息必须是与本单位各项工作有关的报道,稿件作者必须为机关工作人员,采用信息的各级报纸刊物必须为公开出版物、上级两办内部刊物和上级党务政务官方网站、电视台。(二)特别重要或敏感信息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送,重要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一般信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送。(三)单位信息宣传稿件统一由办公室对外报送,其他科室除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业务信息外,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报送。(四)对报送虚假信息被查实、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取消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评选优秀或先进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所报信息注明报送人姓名,作为考核奖励依据.第五条奖励办法(一)县委、县政府要求每月报送的信息以及单位门户网站更新的信息,每条分别给予撰写人加1分。(30元/分)(二)通过各科室报送,被中央、省、市、县级党报党刊

  和上级两办内部信息刊物、政务网站、电视台采用的信息,每条分别给予撰写人20分、15分、10分、5分的加分;一篇信息被多级采用的,按最高级次奖励。(30元/分)

  (三)奖励方式:每月报送信息以单位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信息撰写费作为奖励;被中央、省、市、县级党报党刊和上级两办内部信息刊物、政务网站、电视台采用的信息,每季度以《信息工作》形式通报一次采用情况,每年年底兑现一次物质奖励.

  第六条附则(一)本考核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二)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九: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妇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方法

  妇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方法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及各乡镇妇联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步信息报送质量和宣传工作程度全面完成各项信息工作的考核任务特制定本考核方法。一、考核对象本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各乡镇妇联。二、考核内容、考核方法1.反映妇联工作、上级政策措施或外地有借鉴价值的工作经历等方面信息。2.反映妇联工作动态、工作举措和工作成就以及相关业务分析等方面的宣传报道。三、考核根本任务每位干部职工及乡镇妇联报送信息或宣传报道数量每月不少于1条。四、考核方法1.设立信息根底考核奖一年内按时完成12条信息上报的干部职工年终奖励300元;未完成信息上报任务的或未按时完成信息上报任务的取消奖励。

  2.根据信息采用情况对信息员采取稿酬奖励制度。经历、体会、对策、建议类信息被级、级、州级、级等刊物采用的每篇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20元。简讯信息被级、级、州级、级刊物采用的每篇分别奖励80元、50元、30元、20元。同一信息被多处采用按得奖不累计计奖。

  3.妇联每季度对各科室信息上报、采用情况进展。4.上报信息要及时、内容因内容不、数据不准确、分指导把关不严而对全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5.本方法自之日起施行由z妇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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