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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报告】湖南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仅供参考)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01 08:00:35 来源:网友投稿

湖南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现将2011年湖南省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情况公布如下。一、安全生产总体形势2011年,我省认真贯彻党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报告】湖南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安监报告】湖南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仅供参考)


湖南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现将2011年湖南省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一、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2011年,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矿山、道路交通和水上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继续较大幅度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势头。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事故总量及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

2011年,全省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138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按涉及人员伤亡事故统计,下同),同比多发生635起,上升11.5%(主要原因是因统计方法调整导致消防火灾事故起数增加848起);事故死亡人数2836人,同比少死亡202人,下降6.6%,比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控制指标少死亡146人。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6.9%和11.5%,其中非煤矿山分别下降24.6%和41.6%。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6%和5.8%。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144,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2.1,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2.7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3.14,分别下降28.7%、13.2%、19.1%和7.4%。全省14个市州中10个市州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郴州、湘潭降幅达30%以上;122个县市区中55个县市区实现工矿商贸行业领域零事故、零死亡,58个县市区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各类事故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见附表一、附表二。

2、较大事故情况

2011年,全省发生较大事故70起,死亡294人,同比减少18起85人,分别下降20.5%和22.4%。其中,道路交通35起,煤矿10起,建筑业6起,烟花爆竹4起,消防火灾3起,非煤矿山及水上交通各2起,其他领域共8起。发生5起及以上较大事故的市州是:衡阳市8起,长沙市、怀化市和娄底市各7起,永州市和张家界市各6起,湘西自治州和郴州市各5起。

3、重特大事故情况

2011年,全省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6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86人,上升14.7%。分别是:

1月13日,长沙市岳麓区西娜湾宾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0人死亡;

6月20日,耒阳市都兴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13人死亡;

9月9日,邵阳县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12人死亡;

10月16日,永顺县外省过境车辆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1人死亡;

10月29日,衡山县霞流冲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9人死亡;

12月17日,资兴市三都镇煤矿六一井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1人死亡。

2011年全省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基础状况

2011年,我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涉危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高危行业企业生产规模和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到年底,全省共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4.13万家,比上年减少1400余家。

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力度加大。年底共有煤矿矿井991对,比上年减少11对,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68对,减少6对,高瓦斯矿井158对,减少46对,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矿井252对、煤尘自燃倾向性矿井313对,与去年持平。

非煤矿山整治整合成效明显。年底共有非煤矿山3358座,比上年减少775座。其中地下矿井437座,减少110座,露天及其他矿山2921座,减少665座;大型矿山29座,中型矿山136座,增加21座,小型矿山3193座,减少796座。尾矿库640座,其中危、险、病库占42.03%,比上年下降30个百分点。

烟花爆竹整顿提升力度加大。年底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505家,比上年减少95家,经营单位20300余家,减少500余家。

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状况基本稳定。年底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21家,比上年减少5家,经营单位8800余家,增加200余家。

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压力进一步加大。年末机动车保有量720万辆,比上年增加13.2%。其中,个人轿车111.2万辆,营运客车11.6万辆,营运货车38万辆,分别增加29.7%、0.5%、13.9%;低速货车18.6万辆,减少0.9%。机动车驾驶人771.8万人,增加13.7%。其中,驾龄不满1年的102.8万人,占13.3%。新增公路通车里程42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2648公里,省道通车里程达36562公里,乡村公路通车里程达189569公里。各类船舶8736艘,较上年增加1467艘,渡口2901道,持证船员8134人。

各类建设项目略有减少。年底共有建筑施工企业4113家(含劳务企业),比上年增加45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维持11家不变,一级资质企业1060家,增加110家,二级资质企业891家,增加43家,三级资质企业1983家,减少120家。在建项目11510个,比上年减少1690个。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总体保持稳定,生产企业4家,经营单位18家,与上年持平。

特种设备数量明显增加,年底共有在用特种设备152088台,比上年净增13826台;压力管道4926.5公里,增加448.2公里;气瓶4982568只,增加180076只。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年度内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主要有:

1、3月份开始,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2、6月9日至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来我省专题调研考察安全生产工作,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尾矿库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3、8月10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4、9月5日,省政府下发《湖南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5、9月5日,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监管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6、9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我省全面铺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10月3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和河道采砂等综合整治工作。

8、10月25日,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暨安全发展论坛在我省举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领导以及“9+2”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构建职业健康监管新体制”进行深入研讨。

9、11月19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的函》,明确将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划转到安全监管部门。

10、11月25日,省安委会在湘潭市举行2010年度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命名表彰暨奖励安全监管执法车辆发车仪式,94个乡镇(街道)获得省政府命名表彰并各奖励一台安全监管执法车辆。

11、省安全监管局首次召开全省安监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同时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入新阶段。

12、2011年,在省纠风办组织的省直行政执法部门行风政风民主评议中,安全监管部门排名第一。娄底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曾福泽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组织的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中,常德市安全监管局被评为先进集体,永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周长光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先后6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事项及时作出决策部署,周强书记、徐守盛省长就安全生产先后作出16次重要批示,亲自部署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相关领导都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市县党委、政府抓安全生产的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调查研究、检查督查,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由一把手任安委会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体制,在党委换届中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郴州、衡阳等地明确由党委常委分管或联系安全生产工作,永州、郴州、湘西自治州、长沙、娄底、岳阳、常德、张家界等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更加过硬管用的政策措施。各级安委会平台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大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

(二)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协调行动,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市工业灾害、水上安全等系列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停产整顿非煤矿山1185家,取缔关闭1532座,18个非煤矿山重点县市区矿业秩序明显好转,全省非煤矿山年度内未发生重大事故,事故死亡人数由去年的101人下降到59人。切实加大尾矿库治理投入,2009年来全省累计投入11.4亿元,集中治理了一批隐患突出的尾矿库,正常库由34座增加到371座,危库、险库由232座减少到74座,全年汛期特大山洪地质灾害中全省尾矿库安全稳定。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酒驾和打击“超速、超载、超限”,强力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和“百千万生命防护工程”,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在全国率先启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正在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全面推进水上交通、河道采砂和水上餐饮安全综合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停产整顿年产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48处,正按国家要求实施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整改,煤矿安全保障系统进一步完善。同时,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整顿提升、机械化生产、礼花弹专项整治,狠抓合成氨(氮肥)、五氧化二钒和陶瓷行业煤气煤焦油专项整治,加强木制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会同交通、国土、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开展危桥改造和“渡改桥”、防坍塌专项整治、“清剿火患”战役和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基础状况进一步改善。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县乡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计划执法、联合执法的力度不断加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管执法逐步机制化、常态化,形成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公安、建设、交通、国土、煤炭、煤监、质监等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切实加大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一年来,全省各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共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4.5万次,出动执法人员30万人次,执法检查企业13.4万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7462家,关闭企业3476家。

(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教育进一步常态化、机制化,各级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到党校讲课500多堂,近2万名党政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接受教育。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精心组织开展第1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高危企业和重点矿区乡镇(社区)普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三个一”活动,组织专家讲课2000多场,带动全省讲授安全教育课1.2万余堂,放映安全警示教育片3000多场,发放安全知识手册20万册,全省100多万名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受到教育。全面启动“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8.3万人,特种作业人员8.4万人,企业班组长3.4万人。

(五)着力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深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达标数由每年50个增加到100个,奖励办法由奖励现金改为奖励安全监管执法车辆,示范创建工作由示范乡镇向示范县、示范村组(社区)、示范企业延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提请省政府下发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细则,全省非煤矿山企业通过标准化考评验收达标1294家,烟花爆竹企业达标141家,煤矿达标736对,冶金机械等工贸企业达标65家,危化生产经营企业达标85家。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不断加快,设立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建设顺利通过总局验收认定。积极推广应用一批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安全科技产品,省属煤矿及半数以上乡镇煤矿安装人员定位系统,试点建设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非煤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有序推进;道路运输领域全面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全省2.8万辆三类线路以上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货车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六)努力推进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会同组织部门下发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文件,有效地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省委关于“安监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级各部门安全投入不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得到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普遍提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作风建设活动,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监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虽然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重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煤矿瓦斯和水害、非煤矿山尾矿库和采空区以及城市工业灾害等安全隐患突出;少数党政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不强,重发展、重效益、轻安全;企业和基层政府安全投入总体水平较低,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与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等等。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加快,一批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应急保障能力有所提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定下发《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和《较大以上事故简明应对程序》,修订完善《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省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较好地凝聚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合力。重大以上事故和部分典型较大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省直各相关部门及时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或亲率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救援处置。全年安监部门启动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6次,启动市级预案71次,应急出动197次,抢救遇险人员321人,其中生还41人。

四、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和事故查处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省安委办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有关机构及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省委常委会议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审定,主要情况如下:

先进市州:永州市、怀化市、常德市、湘潭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益阳市、娄底市、岳阳市、株洲市

先进县市区:望城区、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攸县、石峰区、湘潭县、衡东县、衡阳县、洞口县、新宁县、岳阳县、华容县、石门县、临澧县、永定区、资阳区、涟源市、宜章县、永兴县、祁阳县、江华瑶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辰溪县、花垣县、泸溪县

先进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监察厅、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国防科工局、省质监局、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国家电监会湖南省电监办、省总工会、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民航湖南安全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审计厅

先进企业: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南航湖南分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

“黄牌警告”单位:衡阳市、衡南县、岳麓区、邵阳县

“一票否决”单位:耒阳市、资兴市

安监、煤监、监察、公安、工会、检察以及建设、交通、国土、国资、质监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全省共立案查处生产安全事故422起(不包括一般、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同),其中一般事故370起,较大事故46起,重大事故6起。已经结案368起,共追究责任人员80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7人,追究刑事责任102人;被追责人员中,科级干部129人,处级干部7人。另有1350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6起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为:长沙市岳麓区西娜湾宾馆“1·13”火灾事故和耒阳市“6·20”重大煤矿透水事故已经结案,其中岳麓区 “1·13”火灾事故党纪政纪军纪处分13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耒阳市“6·20”煤矿透水事故党纪政纪处分20人,司法追究27人。邵阳县“9·9”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审理工作已经完结并上报省政府,近期将批复结案。发生在10月份以后的3起重大事故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中。

五、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降低事故总量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两个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安全生产与“两个加快”同步协调发展。

目标任务: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2011年下降3%以上,分类指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办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之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的思想引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理念。二是强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巩固深化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同时启动重点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三是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依法监管。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是继续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在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力争今年煤矿、危险化学品、规模以上烟花爆竹企业基本达到三类以上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启动示范县、示范企业、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监管责任。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行业企业和煤矿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逐步建立社会化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六是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安监部门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

注:1、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来源于各法定职能统计部门上报省安监局数据;

2、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以事故发生地为口径统计;

3、道路交通事故按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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