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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方案】南昌县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木木文档网 发表于:2023-08-20 10:20:11 来源:网友投稿

南昌县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和气象灾害防御水平,积极探索气象为农社会化服务发展模式,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气象科技支撑,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美,按照江西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气象方案】南昌县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气象方案】南昌县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南昌县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和气象灾害防御水平,积极探索气象为农社会化服务发展模式,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气象科技支撑,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增美,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政府购买气象为农服务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利用社会力量改善公共气象服务为宗旨,创新气象为农服务供给机制和方式,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质量和效益。

二、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逐步培育、发展一批从事气象为农服务行为规范、专业技术可靠、效益明显的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气象服务市场化运行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一套合同管理、服务监督、技术培训、绩效评估、资金管理等购买服务制度和流程,缓解我县气象为农服务能力不足与“三农”发展旺盛需求之间的矛盾。

三、基本原则

(一)需求牵引。结合农业经济发展实际,坚持需求引领,将服务对象普遍需要、迫切需要、个性化需要的气象服务作为购买内容,确保气象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效益带动。在农民素质高、发展势头好、气象为农服务基础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试点,让服务对象在农业生产中通过气象服务趋利避害,增产增收,在全县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四、实施内容

(一)购买主体。县气象局根据服务对象对气象服务的实际需求,购买与之相适应的服务项目。

(二)承接主体。选择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涉农公司、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作为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通过询价或委托方式择优确定具体承接主体。承接主体的选择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办公场所及设施,能确定2名以上责任心强、具备一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资格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良好。

5.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基本条件。

(三)服务对象。承接主体服务所在地周边至少2个乡(镇)95%以上的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任务分工。

1.购买主体。县气象局作为购买主体,负责与承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按照协议或合同要求支付资金;负责向承接主体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负责建立包括考评指标、方法等在内的绩效考评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和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对承接主体实施购买服务工作的跟踪监督,督促其落实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对承接主体服务成效的检查、评估和验收。

2.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协议或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负责服务项目经费的安全和规范使用;配合服务项目的相关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

3.服务对象。有对气象服务的需求,能积极配合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做好需求、灾情、效益等方面的调查。

(五)购买内容及服务标准。

1.建立并落实机构管理、日常服务、维护、定期巡检等完整的管理制度,建立并管理周边至少2个乡(镇)95%以上的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服务对象信息库。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联系方式、种植规模、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及相应的服务记录等内容,相关工作制度及信息库。

2.建立切实有效的接收和传播各类服务信息的方式,及时向所有社员传播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做好信息传播的登记和记录。

3.根据需求加工、制作、传播农用天气预报、农作物专题气象服务等有利社员发展农业生产的气象服务产品。

4.最大限度地让服务对象关注“江西微农”微信平台,并将编写的所有农业气象服务产品递交到“江西微农”平台。

5.出现影响服务对象生产经营的气象灾害时,及时开展灾情调查、防灾指导,并做好记录。

6.邀请相关领域专家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不少于1次。

7.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协助县气象局向服务对象散发气象科普宣传材料。

8.对责任区气象探测设施(包括农田小气候观测站、区域自动站、气象预警显示屏、大喇叭),每月进行一次维护,做到仪器场地整洁、设备干净,并有相关管理、维护登记。

9.配合县气象局编制农业气象适用技术推广手册,有条件的进行适用技术推广。

10.收集日常工作中气象灾害防御典型案例、气象信息员典型案例5个以上。

(六)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

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年度经费8万元。

2.资金管理。县气象局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目标考核,制定相应的绩效考评标准,在签订协议或合同书后,先行拨付总服务经费的25%,中 期评估通过后拨付25%项目经费,项目完成通过最后评估并根据考核等级拨付剩余的项目经费。

3.绩效评价。为加强对承接主体实施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气象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根据购买内容分未通过中期评估、不达标、基本达标、达标和优秀5个等级对承接主体进行实绩考核,总分100分,加分项目10分:

1)未通过中期评估的支付服务经费的20%

2)不达标:通过中期评估,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下为不达标,支付购买资金的50%

3)基本达标:70分—80(80)为基本达标,支付购买资金的75%

4)达标:8090(90)为达标,支付全部购买资金;

5)优秀:90分以上为优秀,支付全部购买资金的基础上,对承接主体给予购买经费20%的奖励。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58月)。制定方案,按方案要求通过委托、协商方式择优确定承接主体。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所购服务的范围、内容、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严禁转包等,并分别报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二)实施阶段(20159月至20168月)。组织承接主体按照协议或合同开展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办法、制度及项目检查验收的工作流程等。201512月完成中期评估一次,20161月完成购买服务项目中期考核验收,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形成并上报试点工作报告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67月至8月)。完成购买服务项目全年考核验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形成并上报最终工作报告和相关工作规范、制度、流程等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县气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检查、总结和指导试点工作。

(二)加强管理。明确所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制定、出台管理制度和办法,对服务实施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促进气象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指导。加强对气象服务的日常指导,使承接主体在开展服务过程更加规范、专业、技术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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